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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顛覆了圖書出版的三審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07-07-27 05:08:40 賞書 海怡
  圖書出版三審制是新聞出版行業多年來號召長期堅持的基本制度,它不但決定作者的命運和圖書的品質,決定該圖書的市場份額,也影響作者的發展前途。三審制對書稿的政治傾向、思想品位、學術或藝術價值、結構體例、文字水準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對全書的優缺點進行實事求是的評價,同時對書稿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做出評估。由三個層次的不同專家、學者或編輯、編審、總編輯進行初審、復審、終審,嚴格按照編輯規範對書稿進行編輯加工,並分別寫出中肯的審讀意見。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處在發育成熟的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統一的、嚴謹有序的圖書市場秩序還沒有確立。各種品質參差不齊的圖書競相出版,造成圖書出版界近年來的空前“繁榮”,每年出版總量約22萬種,平均每天出版600餘種。可是仔細回顧一下,如果沒有占圖書銷售總量70%以上的教材教輔類圖書支撐圖書出版業的大局,如果各出版社不是依靠教材的豐厚利潤維持出版社的運作,單靠暢銷書、一般圖書和競爭近乎殘酷、發行成本接近底限的教輔圖書,那麼相當數量的出版社勢必一敗塗地。隨著社會情緒的浮躁心態和精神文化速食化現象的加劇,導致大量書稿品質低劣的出版物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書店的大雅之堂,讓許多編輯捫心自問和認真反思,到底誰顛覆了圖書出版的三審制度?

  一、 一哄而起的“事業部制”的理念,淡化了編輯的精品策劃意識

  目前,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一部分出版社不根據自己的社情出發,一哄而起,極力推行“事業部制”的理念,開始奉行暢銷書政策,實行編輯全程負責制。出版暢銷書意味著出版流程週期的大幅度縮短,書稿的審讀流程縮水,復審、終審沒有相對充裕的審稿時間從內容和形式上把握書稿的品質。沒有經過嚴格審讀把關的圖書,很難說是品質較高的出版物。當前的暢銷書基本上是對當代精神文化需求速食化現象的迎合,事實上加劇了社會情況普遍存在的浮躁心態。當前趕時效的教輔圖書相當數量是重複複製、互相抄襲的產物,一把剪刀,一瓶漿糊,稍稍更改形式,同時為幾家出版單位供“貨”。由於出書的時間緊迫,更因為趕上行銷的檔期永遠是第一位的,書稿的品質往往被忽視,書稿的審閱也只不過變成了編輯例行的加工和挖空心思的形式設計,復審、終審的簽字也只是履行一個發稿手續而已。

  面對市場經濟的大潮,出版社的編輯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圖書編輯,而是需要具體參與編輯、出版、印製、行銷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從2000年開始,一些出版社為尋求商機,企圖在制度上進行更新,一時間“事業部制”式的構建一哄而起,幾十個人的出版社都成立了8個—10個事業部,實行編輯全程負責制,其實就是編、印、發一條龍。表面上看是為每個事業部搭建了一個平臺,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線上,每個事業部什麼書都可以出版,似乎很公平。但是,這樣的制度設計忽視了人的知識結構,忽視了專業分工,忽視了個性發展、專業發展。事實上,每個事業部2人—3人成了出版社分社,這個事業部怎麼能承擔如此重任。編輯需要面對巨大的庫存、大面積退貨、拖欠貨款、出版社主發圖書的分銷模式所帶來的全部風險、工資收入與圖書的效益直接掛鈎的巨大壓力。如此一來,這些編輯人員無暇分身以選題策劃、圖書品質、圖書品牌和出版社品牌建設為主要目標,編輯的精品意識越發淡薄。他們經常是採取與地域教育行政部門聯手,以越來越快的出版節奏、多而不精的選題、大規模重複的專案、大而不當的印數、發貨誤差、普遍的發行效率把出版業搞得更糟。部分編輯也逐步淪落為商業化、市儈的出版“經紀人”,出版社內“市場經濟”的探路人。在這種快節奏的重複出版過程中,似乎編輯增加了市場意識,實則是權力尋租的“幫兇”,即使專案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對於出版社而言也是極少的,絕大部分好處卻流入腐敗官員和書商的口袋。相反,出版社原有的品牌品種被一個個小的利益集團分割,編輯的精品意識和策劃意識已被逐步淡化。如果編輯的思想觀念鬆懈了,那麼書稿的審讀和流程也只不過是為這種短、平、快的出版方式服務,終復審書稿也只是形式而已。

  二、 合作出版和變相買賣書號,削弱了出版社對書稿編輯過程的管理
 
  曾幾何時,全國一夜之間冒出幾千個工作室,風風火火的工作室紅極一時,找資訊,搞選題,買書號,編書稿,忙得不亦樂乎,這些工作室很少講求出版物的品質,思想性、學術性、藝術性統統被置於腦後,相當一部分工作室找那些迎合某些讀者不良趣味的東西或者屢屢重複出版的應試教育訓練類選題來出書。更有甚者,一些編輯利慾薰心,以低價格從作者中購得書稿,然後以作者名義以高價位元再和出版社簽訂協議,套取稿費,逃避選題四階段論證,美其名曰“事業部負責制”,給出版社造成很大虧損。

  國家規定不能買賣書號,但市面上的“垃圾”書和書商經營的圖書卻總是有正規書號,還美其名曰“合作出版”“項目合作”,這是出版界公開的秘密,也是出版業管理者的尷尬。合作出版背後的實質就是書號資源的變相買賣,但是這種方式比書號的赤裸裸買賣顯然更隱蔽些,這些書稿的組稿和書稿內容往往是由出版社“合作”的書商一方組織,書稿的編輯、發稿手續均在出版社,但是出版、印製、發行均由書商進行控制,最後僅僅給出版社分享一份微薄的利潤,其主要的控制權和收益均在書商的手中。至於圖書的實際印數多寡,實際發行銷售多少,這其中的數字遊戲,全憑書商的良心和誠信,出版社是無法監控的。對於此類型書稿,出版社的審稿制度是蒼白無力的,連退稿與否的權力都沒有,更不用說所堅持按品質審讀書稿。相對而言,這種合作出書給出版社的編輯審稿時間是極為短暫的,一般都是隨到隨發,很難說責任編輯能夠詳細審讀書稿的內容,審讀書稿的過程就是編輯標注體例的過程,復審和終審也只不過是簽名而已。

  三、 重複出版和跟風克隆,使編輯審讀過程只注重形式而不強調內容

  重複出版和跟風克隆是目前中國出版業的一大弊端,是中國圖書業的常規動作和最大特色,每一本暢銷書都是一輛公共汽車,大家一起往上擠。形式上的跟風無可厚非,內容品質的急就章嚴重影響了圖書出版物的品質和出版界的信譽。“經典”“寶典”“隱私”“乳酪”教輔類等圖書的跟風克隆,一個幾十個人的出版社竟然出版2大套—3大套教輔書,系統發行的、市場發行的、黑白的、雙色的等等形式不一,但內容基本相似。一個簡筆劃在出版社內部就有6個—7個不同的版本,幼稚園、學前班3個—4個版本,使圖書出版在表面上看來是何其繁榮,實則不知浪費了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在跟風克隆的過程中,圖書的編輯策劃人員大多懷著急功近利的思想,為了趕上此類圖書的銷售熱潮期和發行檔期,在書稿的審讀環節,往往是朝“前”和“錢”看,儘量縮短審稿時間,儘量加快出版流程,從實際上忽略了編輯審稿的具體過程。此類圖書的編輯和審讀,猶如是在與時間賽跑,書稿本身品質就不高,再加上初審品質的難以保證,復審、終審迫於流程、走走形式,一部部克隆圖書競相上市,好不熱鬧,但真正的出版效益有多少?

  四、 鬆散的編輯管理制度,使編輯的審稿意識淡薄

  一般而言,出版社都應該有嚴格的編輯管理條例,對編輯審稿制度給予明確規定,對不同類型的書稿指定專人進行審讀,並且要有一定的制度嚴格監督規定的實施與否。

  隨著出版產業調整期和所謂市場經濟的到來,在圖書市場還不規範混亂時期,時下出版單位的運作方式亦開始步“改革”的後塵,逐步“個體化”,有一部分編輯“脫穎而出”,通過與一些工作室“勾結”,成為出版社內的“包工頭”和“項目責任人”,出版社對其實行特殊的編輯管理政策。雖然書稿的生產源源不斷、規模浩大,但書稿的品質和圖書的市場反響卻不令人樂觀。此類書稿基本上是為了部分人員的利益而列選的內容重複的選題,此類書稿的審稿基本上是流於形式,沒有切實執行審稿規定。書稿的出版與否,責任編輯無權下結論和建議,書稿的發稿日期和出書日期的間隔越來越短,責任編輯拿到書稿後根本沒有仔細審閱書稿的內容品質的意識和審稿時間,僅僅是進行體例標注和形式加工,終審、復審也是在發稿的責任編輯的緊急催促下草草簽字,根本沒有時間仔細審閱書稿。有的甚至是隨便找人簽字,如此審稿,勢必會逐步淡化編輯的審稿意識,逐步使審稿流程趨於形式化。

  目前,出版社管理系統資訊化的滯後,也直接影響到編輯管理流程的資訊化管理,使編輯管理過程中不時摻雜人情因素和個人意志,有時候礙於情面,出版社的管理者對不符合審稿規定的書稿開綠燈,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管理條例和制度的嚴格實施。筆者認為,加快管理系統的資訊化建設,可以打破無視制度的“權威”,也可以嚴格管理編輯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針對具體的環節,而不是針對某某具體的人員,有助於管理制度的公平實施,有助於使編輯審稿制度的內容落到實處。

  五、 對審稿資質標準的認定不夠嚴格,不利於編輯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編輯出版的從業人員需要獲得資格准入證書,編輯的審稿資質認定也有一定的標準規定。一般而言,出版社領導應該制定不同類型書稿的審稿人員名單,委託其行使終復審書稿的權力。審稿是編輯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審稿人員也應對書稿的品質把關,審稿者必須具備較高的學識水準,熟悉編輯業務,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養,因此復審、終審人員的選擇應該對其資質仔細認定。

  編輯出版從業人員有一個經驗積累和出版專業知識再學習的過程,因此具備一定職稱和專業職務的人才具有終、復審書稿的資質,但是如今一些出版社無視《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一部書稿互相找幾個人簽簽字就發稿是比較普遍的現象,這樣,根本不可能有效地審讀書稿,這是對出版社管理制度的褻瀆,直接關係到書稿的編輯品質和影響到新從業編輯人員的審稿意識。審稿流程的形式化,對編輯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是及其不利的,同時也嚴重地損害了審稿制度嚴肅的內涵。

  總之,三審制是圖書編輯管理的基本審稿制度,儘管形勢在發展、時代在前進、科技在進步,圖書出版三審制也應該與時俱進,但是其基本的核心內容還是值得在編輯工作中深深體會和認真執行的。在圖書出版的新形勢下,將三審制度落實到實處是關係到圖書出版物質量高低的關鍵所在,將三審制落到實處也關係到出版社編輯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而出版社的編輯隊伍管理和建設則是出版社的未來,應該值得出版社管理者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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