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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張九齡墓發掘簡報



  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 華南師範學院歷史係

  【中文摘要】張九齡墓在韶關市西北郊羅源洞山麓。自宋以來經過多次修葺和被盗掘,已相當殘破,爲了做好保護工作,1960年7月組織了一次清理,結果墓室内除葬具,人骨架已不存在,但尚且保留有殘破的隨葬器物三十三件,另有壁畫二幅,板釘72枚。

  Abstract:Zhang Jiulings tomb locates at Luoyuandong piedmont in northwestern suburban of Shaoguan City. It has been repeatedly repaired and illegally excavated, and is quite ruined. To provide a better protection, a cleaning-up was organized in July of 1960. It turned out that in the coffin chamber, there was on sight of the skeleton, but there remained 33 pieces of broken burial objects, along with two murals and 72 plank nails.

  

  張九齡墓在廣東韶關市西北郊羅源洞山麓。自宋以來,曾經過歷代不同程度的“修葺”和盗掘,其中以1919年所進行的那次破壞爲最甚,墓室頂部與封門券頂均被鑿開,盗痕纍累。1958年冬,在農業生産中露出該墓墓室,爲了作好保護工作,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與華南師範學院歷史係於1960年7月組織了一個十四人的工作隊,到該地進行清理發掘,歷時八天。墓内除葬具、人架已腐朽無存外,尚保留有殘破的隨葬器物三十三件,另有壁畫二幅,鐵棺釘七十二枚。

  墓葬結構

  爲磚室結構,方向125度。
平面作“古”字形,分墓室、通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作四面攢尖錐形頂式,長4.82、寬4.80、高5.35米。(圖1-1)墓底鋪磚横直平放,中央設磚砌的長方形棺床,棺床左右用二層平放順磚砌結,第二層比第一層稍向裏砌,其上敷石灰一層,灰面尚殘存鋪板接口痕迹,由此可見當年還可能加鋪木板,棺具即置於其上。棺床的底部爲生土,没有鋪磚。墓室四角設有高1.62米的三角形假柱,周壁用二行平放横磚加一行平放順磚砌叠,至起錐頂處,則改用三列一順竪、二列一順竪和平放順磚直砌到頂。通道設在墓室南壁中央,長3.18、寬1.09、高1.70米,用平放横順磚砌兩壁,項作船蓬形單券式,鋪地磚作“人”字形,並低墓室一平放磚位。耳室兩個均設在接近封門的通道兩壁,也作船蓬形單券式,一長0.52、寬0.4、高0.33米,一長0.54耳寬0.8l、高0.33米。墓口封門磚排成人字形,頂加砌一券,因而形成雙券封門。從墓室至通道均敷有一層厚達1厘米的石灰粘料,表面用墨作壁畫,間用紅朱和緑彩,惜已剥落,尚能看出的有通道左壁侍女蟠桃墓室前右壁侍女身部和墓室左壁的青龍。墓磚有長方形、長方刀形、和長方梯形三種,其中長方梯形磚是砌錐形頂的。磚全爲素面,間有一些磚面帶青色釉,大小不一。長方形磚37×16×6、37×18×6、32×16×6厘米;長方形刀磚32×11×6-4厘米:長方梯形磚37×16-11×8厘米。在墓室頂部壓砌有二列平放磚,磚頂則用大塊石板加壓,再上即爲紅壤填土,因而凸起一個弧形墳堆。

  出土遺物

  (一)四耳青釉陶罐四件,分二式。

  (1)I式三件:橢圓形腹,短領,直口,平底,肩附四耳。表裏施青色透明厚釉,但没施到底。器表刻有“人”“口”等字。通高16.5-19、口徑11-12.5厘米(圖2);

  (2)Ⅱ式一件:器身與I式略同,但儀有直口卷唇,而無領,釉色青黄不透明。通高20、口徑10.5厘米(圖3)。

  (二)六耳黑釉陶罐一件:器身與青釉四耳罐I式同,侈口,肩附六耳,表裏施黑色渾釉.通高20、口徑13.5厘米(圖4)。

  (三)青黄釉陶盆一件:侈口,圈足,表面施青黄色不透明釉,釉不施到底。通高9、口徑24.5厘米(圖5下)。

  (四)青釉陶碗一件:器身與盆同,惟較小,施青色釉。通高4.5、口徑18厘米(圖5中)。

  (五)青黄釉小陶碗一件:器身與上碗同,圈足不向内凹入。通高4.2、口徑11.5厘米(圖5上)。

  (六)青釉陶盤一件:侈口,圜底,表裏施青釉,表釉亦未施到底。通高3、口徑1 3厘米(圖6上)。

  (七)滑石盤六件:石英石制成,口微侈,圜底。通高2-25、口徑15-16厘米(圖6中)。

  (八)滑石碗一件:石英石制成,圓腹,侈口,圈足,腹部刻一弦紋,如施釉狀。通高7.4、口徑15.5厘米(圖6下)。

  (九)陶硯一件:泥質灰陶,作“風”字形,有二足,表裏磨光。裏略殘,存有墨迹,底刻一“拯”字。長20.5、寬18.3、高5厘米(圖7)。“拯”乃張九齡之子張拯名字。

  (十)玉珮飾七件:全爲素面,一作五角形,一作浪花形,二作半月形,三作雲形。長6-25、寬3-1、厚0.5-0.4厘米。

  (十一)銅鏡一件:殘存一角,鏡背面有雲龍紋,圓徑23厘米。

  (十二)銅錢五枚:爲“開元通寶”,背廓邊上有一偃月。

  (十三)鏹飾具一枚:作劍形,鋒端帶圓勺,用途未明。長7.5、寬0.8、厚0.2厘米。

  (十四)鐵釘(包括棺釘)七十二枚:分頭大末尖和兩端彎曲兩種。最長19、最短0.4厘米。

  (十五)石墓誌一合:誌石長85,寬83、厚15厘米,蓋長86.5、寬8 3、厚18厘米。蓋上無字,僅在四個斜面上陰刻十二生肖。墓誌銘文共二百七十六字,全文如下:

  唐故尚書右丞相贈荆州大都督始興公陰堂志銘並序。

  

    太中大夫守中書侍郎集賢院

    學士東海縣開國男徐安貞撰

  公姓張氏諱九齡其先範陽人四代祖因官居此地 公誕受正性體於自然五行之氣均九德之美具才位所底不亦宜歟蓋所闞者降年之數不延蒼生之望未足耳源以秀才没贈都督歷任典  詔翰居連率自中書令而遷端右凡十八徙焉序夫官次存乎事迹列於中原之碑備諸良史之筆矣公之生歲六十有三  以開元廿八年五月七日薨廿九年三月三日遷窆於此韶江環浸湞山隱起形勝之地靈域在焉 神其安之用永終古嗚呼嗣子拯號訴 罔逮而謀遠圖刻他山之石志予玄室人非谷變知我公之墓於斯銘曰:

  

    龜筮從兮宅其吉 山盤踞兮土堅實

    嗚呼相國君之墓 與氣運而齊畢

  

  以上器物除四件滑石盤、一件滑石碗,一件青釉小陶碗出土時緊貼墓室前端左角底部,未經移動外,其餘器物位置均已擾亂,墓誌亦底蓋分開,平面圖(圖I—1)所示,是按基誌石出土位置復原的。

  結 語

  張九齡是廣東歷史上最早參與封建皇廷中樞决策的一個人,因此有“嶺南第一人物”之稱。他的先代原是範陽方城人,後因四代在韶州做官,落籍於廣東曲江。

  此墓因過去曾經過盗掘,故僅存較完整的墓葬結構和一些殘缺不全的零星隨葬器物。從墓室結構、規模及設有棺床等情形看來,和廣東一般唐墓(單券式,不設棺床,規模較小)不同,足見這與死者官位有關。可是,所出隨葬器物的質地和製作均很差,爲一般民間用器,甚至還用其子張拯的陶硯隨葬,這與張九齡的地位及當時的制度是不相稱的。據我們推想,可能有下列幾個原因:1,可能是曾經歷代多次盗掘,僅剩下質地和製作較差的東西;2,可能由於作過遷葬之故;3,可能是與張氏晚年政治失意有關。

  墓的通道兩側設有耳室,墓磚尺寸在37×18×6厘米間,爲廣東已發現的唐墓所少見,但在漢墓裏却很普遍,尤其是磚的規格,差不多與漢磚相同。死者生前是以“遵漢制,守古禮”見稱的,這可能是他的後代“遵承遺志”的結果。

  出土的墓誌銘在研究死者生卒時間、逝世地點和其他方面提供了一些新的材料:

  關於死者的卒年,過去曾有過兩種不同的説法如:徐浩所撰張文獻公碑中説:“公卒於開元廿八年,享年六十三”;新舊唐書本傳説:“公卒年六十八”。這次根據墓誌,可知應以徐浩所記爲準確。

  關於死者的逝世地點,徐浩所撰張文獻公碑中説:“開元二十八年春請拜掃南歸,五月七日遭疾薨於韶州曲江之私第.享年六十三,……越來歲孟冬葬於洪義裏武臨原,近先塋,禮也。”但墓誌有“廿九年三月三日遷窆於此”及“序夫官次,存乎事迹,列於中原之碑,備諸良史之筆矣”等語。看來張氏的逝世及埋葬地點當不在“曲江私第”,而是在中原。撰墓誌銘文的徐安貞,據舊唐書職官志注,“明皇即位,張説、陸堅、張九齡、徐安貞、張垍等召入禁中,謂之翰林侍詔。”張九齡曾任中書令,徐則任中書侍郎。徐對張應該較瞭解,所以墓誌銘文中所提供的資料也就比較近實。從“嗣子拯號訴罔逮,而謀遠圖,刻他山之石志於玄室”看,墓誌當是其子拯所立。

  徐浩的碑文是在大曆三年(公元769年)撰的,據新唐書徐浩官嶺南節度使當在大曆間,離張氏之卒,已三十多年(參見温汝適曲江集考證)。而碑則是長慶三年(公元824年)由張九齡侄張抗(即張九皋之子)所立,那時張抗身據長安,距張氏之死已有八十多年了。其間還經過了“安史之亂”,因此所記張氏的生前事迹,不免會有些出入。所以應以徐安貞所撰墓誌銘文爲可靠。

  此外,墓誌銘述張氏簡歷“自中書令而遷端右,凡十八徒焉”,也和新舊唐書中所記吻合。至於死者之子張拯,舊唐書中作“極”,當誤。新唐書本傳世系表中則作“拯”。按這次出士墓誌中作“拯”,發現陶硯背面亦刻“拯”字,因之可證實“極”應作“拯”了。

  

  (執筆者:楊豪)

   (原載《文物》1961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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