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建屋,出租屋雜亂叢生,分娩出中國當代社會新階層。長安人的爽朗稱謂—屋主。全民經商,以屋主爲單位經營房産收租,形成當地草根經濟—屋主經濟。
長安推進城市化建設,碰到兩大棘手問題:遏制出租屋,改造舊村;加速精英本地化,壯大城中主人,培育中産階層。
出租屋的繁榮
出租屋、“城中村”(舊村)是中國大中城市城市化進程中的共同難題,對於長安快速擴張新興城鎮來説,同樣顯得尤爲特出,恐怕没有哪個鎮像長安有如此多的出租屋。
長安農民過去種糧食,現在改種“出租屋”。
據統計,户籍人口均擁有兩層以上的私房,多的擁有6、7棟私宅,每棟少則蓋3層,多則6、7層,2004年猛昇爲帶電梯超10層以上的出租屋比比皆是。以錦厦爲例,用户1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全村3680人,出租屋4000多套,而可供新的用地僅剩下村土地面積的1/3。2002年統計全鎮共有舊村面積172.73萬平方米,舊屋16176座。2004年10月10日,長安出租屋中共有4層以上的高層樓宇6608棟,三層以下(含平房)樓層29189間,合共有163435個出租單元,租住人員34萬多人,全鎮共有12408套房屋辦理了《房屋租賃证》,共辦理暫住证467121張。2005年1月12日上昇到18212套出租屋辦理房屋租賃证,辦证率占全鎮出租屋的96.5%。
幾乎所有人第一選擇就是買地,爲什麽買地?因爲大家都在買地,這是長安人從衆投資心態,投資方式單純一味劃自己地頭爲紅綫範圍,一窩蜂地投身地皮樓市,建樓、炒樓、租樓,租聲一片,來來往往皆爲“收租佬(婆)”。五花八門、試比天高碉堡式的出租屋,令人眼花繚亂,財富滚滚而來。坐收租金成爲長安人富甲一方的汩汩源泉。據統計長安建築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扣除部份公益性建築)按10元每平方米租金計算,每年租金收入可達10億元以上。2004年長安農業户口年人均租金收入5876元,非農業户口人均租金收入3176元。租金收入占農民總收入的比例是47.24%,全鎮家庭年租金收入超100萬元不少於100户,藏富於民。在長安一個月没有幾千元租金,慘過乞兒,許多人如此這般説。
出租屋的産生
出租屋是長安人意想不到的摇錢樹,先人遺留的一個會生金鷄蛋的母鷄,是長安城市化初級階段的必然産物,是外來人進入長安謀生創業的廉價落脚點,降低社會消費指數的“减壓器”。
伴隨經濟高速發展,吸引70萬外來人謀生長安,城鎮規模不斷擴大,外來人口不斷膨脹,他們的根和歸宿不屬於長安,最終扎根故土,暫時栖居長安挣錢,形成一個龐大租賃需求,激發出巨大出租屋的市場,極大刺激出租屋應運而生,且極速蔓延。群衆認爲建房既能擁有自己的物業,又有相對固定的租金收入,是最理想的投資渠道。長安處於農村管理體制下,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民享受分配的宅基地或先人遺留的祖屋,誰有錢誰建,想怎樣建就怎樣建,再加上城鎮規劃滯後,城建管理力度弱,政府財力有限,無法爲村民提供充分就業和社會保障,對農民建私房獲取利益致富基本采取放任的態度。村組不定期的投地或分配宅基地,更助長這股風氣熾熱化。買地建屋深入人心,幾乎瘋狂。出租屋問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視,亂搭亂建出租屋謀求可觀的經濟效益。
出租屋的隱患
隨着長安城市化步伐加快,出租屋,“城中村”(舊村)已成爲長安發展的“心腹之患”。舊村,出租屋建設失控、無序發展,泛濫直接給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景觀、消防、社會治安帶來負面影響,成爲治安、造假高危區域。治安問題必須重典治亂。現時由於警力、經費不足,出現“公安局管不完,治安隊不敢管”的尷尬局面,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某些犯罪勢力已滲透延伸向企業收黑錢,勒索外來民工,專打有錢人主意,民憤極大。魚和熊掌不可兼,出租屋包圍着的農民新村帶給長安人財富的同時,也製造了自己居住環境髒亂差、人身安全的危險性。政府必須動真格創造安全穩定的軟環境,否則遲早嚇跑外商,産生較大負面影響,得不償失。按照城市規劃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時,因拆遷大量違章私房而付出的成本也將是驚人。
出租屋的整治
遏制出租屋,改造舊村。
因此,私人違規濫建使出租屋的確已成爲阻礙長安發展的攔路虎、絆脚石,再放任自流,長安就錯失良機,後悔莫及,是該收拾的時候了,長安改造舊村,早改比遲改好,大改比小改好,越晚風險越大,成本越高,不及時改造舊村,長安建設城市化只能是痴人説夢話。因此,控制私人建房出租屋,改造舊村的行動政府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戰,不達目的,决不收兵。
舊村改造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基本模式。顧及村民既得利益,政府要按一定比例的税費返還,又要計算改造成本,謀求雙贏。政府不指望從改造舊村中獲利,政府要的是環境效益,只要舊村改造,遏制出租屋符合長安城市化建設的目標就是“善莫大焉”。相信,經過舊村改造猶如鳳凰涅槃的長安將焕發出更誘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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