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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經濟效益也是一種社會效益
不知道爲什麽,人們往往容易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這兩個概念對立起來。這已經在現實生活中和理論認識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亂。爲了弄清這個問題,本文着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討。
首先,社會效益是一系列效益的總匯,經濟效益只不過是這一總匯的一個方面,從這一角度看,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不是完全對立的。人類的任何一個社會,都是由一定的經濟、政治、精神等方面的條件搆成的。所謂社會效益,就是指人類社會在經濟、政治和精神等各方面的合力所形成的總匯效益。换言之,經濟效益、政治效益與精神效益等共同搆成了社會效益。如果人爲地把經濟效益從社會效益中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不僅不符合社會效益的真義,同時還使人産生一種錯覺:似乎經濟效益就不是一種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不能并存,倘若重視了經濟效益,就肯定不重視社會效益,反之亦然。顯然,這是不對的。
其次,用“只重視經濟效益,不重視社會效益”的説法來批評那些不講政治效益和精神效益等的現象,是很不準確、很不科學的。這無疑是把政治效益、精神效益等同於社會效益。只重視經濟效益,搞“金錢至上”,不顧政治影響,以權謀私,損人利己,不講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對這種現象無疑要進行批評。但是要知道,用上述手段取得的經濟效益,同樣是一種社會效益,你能説這不是重視社會效益嗎?所以,與其説他們不重視社會效益,倒不如説他們不重視政治效益和精神效益等,只講經濟效益。這種只講經濟效益不重視政治和精神效益等的行爲,我們是要反對的。因爲它是忘記了政治效益和精神效益等的經濟效益,是不完整的社會效益。這種不完整的社會效益終究會對我們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的健康發展産生消極影響,同我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總要求背道而馳。只有從這樣的角度來批評只講經濟效益,不講政治效益和精神效益等的現象,才比較準確、科學。
再次,把經濟效益同社會效益看成完全對立的東西,認爲經濟效益要絶對服從政治效益和精神效益等,經濟效益要完全爲政治效益、精神效益等服務,就容易導致“左”的錯誤。現在有一種流行的觀點是:“當經濟效益同社會效益發生矛盾時,經濟效益應當服從社會效益”。這實際上涉及到兩者的矛盾問題。那麽,是否當兩者發生矛盾時,經濟效益就一定要服從政治和精神等效益呢?這需要作具體分析。所謂兩者發生矛盾,不外有兩種情况。第一種情况,是指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忘了政治或精神等效益,因而在總體上妨礙了社會效益的發揮。這時,經濟效益要服從政治或精神等效益,以求得整個社會效益的平衡,這是對的。第二種情况是指經濟效益的要求是正當合理的,但政治或精神等效益却妨礙它的正當合理的要求。這時,如果要求經濟效益硬要服從政治或精神等效益,將會是一種怎樣的後果呢?難道我們還没有嘗够在“左”得出奇的年代放棄經濟效益,只追求政治或精神等效益所造成的苦果嗎?因此,如果“左”的錯誤影響不肅清,只講政治和精神效益等而忽視經濟效益,這種情况下産生的社會效益只能是個怪胎。
最後需要説明的是,“把社會效益作爲最高標準”,通常是對精神生産説的。其實,物質生産又何嘗不需要這樣呢?因爲這個標準既是精神生産,也是物質生産的最高標準。誠然,具體運用這個標準時,是有所側重的。比如,用這一標準衡量精神生産,其側重點就是在重視精神效益的同時,又兼顧到經濟效益和政治效益,這樣才算得上把社會效益作爲“最高標準”。如果認爲精神生産只要精神效益,其他經濟等效益可以不計的話,則是錯誤的。又如,用這個標準評估物質生産時,其側重點就是要重視經濟效益,這時同樣不能將精神效益和政治效益等置之不理,這樣才能説是真正把社會效益作爲最高標準的。
綜上所述,只要求精神生産以社會效益作爲最高標準,而不要求物質生産也要以社會效益作爲最高標準,既有可能將精神生産中的經濟效益和政治效益等從社會效益中排除出去,也有可能將物質生産中的精神效益和政治效益等從社會效益中排除出去,從而有可能造成精神生産和物質生産的各種畸形狀態,最終也談不上實現社會的總體效益。
(這是作者在1993年爲《探求》雜誌《探索與争鳴》專欄所寫的文章,發表在該刊的第3期。文章指出,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長期被看作對立的兩個概念,實際上是違背了正常的認識法則,必須加以澄清。這個觀點被多家報刊轉載,但現實中人們仍難改變舊有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