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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反腐保廉要抓住要害



  一

  江澤民同志指出,黨内和國家機關中的腐敗現象,有六個方面的表現:一是貪贜枉法,二是行賄受賄,三是敲詐勒索,四是權錢交易,五是揮霍公産,六是腐化墮落。這六個方面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繫的。其中的權錢交易是重點。因爲:

  中國共産黨,它在國家機關中占居領導地位,它手上的權力,是人民的權力,服務的權力。一旦有人把這種權力用來與金錢作交易,這一部分權力便會質變爲市儈的權力,拜金的權力。在市儈的權力和拜金的權力的驅動下,黨内和國家機關中腐敗現象的其它五個方面,才會有蔓延的市場。可以説,權力的市儈化和拜金化,以及形成的權錢交易,是腐敗現象的萬惡之源。

  從上可知,權錢交易的雙方,權力的一方占主導地位。手上有權力的人,如果素質好,富貴不移,忠於職守,忠於人民,權錢交易便無從談起;金錢之所以能發揮其腐蝕作用,那是掌權者出賣手上權力造成的。所以,在各種腐敗現象中,要害的問題,即權力部分質變形成權錢交易,是引發其它五種腐敗現象的根子。這是不能逥避的現實狀况。

  二

  防止腐敗,首先要防止權力的腐敗。這是當務之急,又是長遠之計,需要有標本兼治的對策。這裏僅從方法論上提出幾點供參考:

  第一,要强化自律。黨内和國家機關中的各級幹部,首要的是自己管好自己,自己約束自己。没有自律或自律淡弱,就很容易使手上的權力蜕變爲市儈的權力,拜金的權力,腐敗的權力。

  講自律,首先是人生觀、世界觀要不斷地净化。這麽些年,人生觀、世界觀的問題,正面的講得少,甚至不被重視,而一切與立黨爲國、立黨爲公、立黨爲民的宗旨相反的腐敗現象,都可以在人生觀、世界觀的變形走樣上找到答案。

  講自律,一定要使個人的理論修養不斷地深化。這麽些年,那些爛掉了的幹部,喫虧就在於不看書,不學習,不扎扎實實地抓好自身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在社會主義改革開放的激流中,迷失了前進的航標,這個教訓是極其慘痛的。

  講自律,還要善於使傳統美德不斷地内化。這麽些年,傳統美德經受着嚴峻挑戰,觀念變革的過程時有誤導。黨内和國家機關中的一些幹部,放鬆了對傳統美德的内化,就連起碼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都置之腦後,那就非出亂子不可。

  此外,自律的内容很多。但上述三個方面是最根本的東西。這三方面都能得到强化,自律便算抓到了一些關鍵。

  第二,要强化他律。黨内和國家機關中的各級幹部,不僅要有自律的精神和行動,還要有自律之外的他律來加以監督,才能保持人民的權力和服務的權力不出軌。

  講他律,必須嚴肅黨紀。這麽些年,黨風不很正,原因之一是黨紀鬆懈,失去了黨紀的他律作用,使能够自律者無可奈何,不能自律者爲虎作倀。因此,從上到下應嚴肅黨紀,真正發揮黨紀的他律作用,該是時候了。   

  講他律,必須高懸法制。這麽些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權大於法,以權代法,以言代法,以錢代法,以情代法等等不良現象,確實使法制的他律權威蒙受了屈辱;加上新舊體制交替中法制本身的先天不足與滯後狀態,都給權錢交易鑽了空子。

  講他律,必須重視民輿。這麽些年,各級幹部自己能看到的問題,可能會比較注意改進,但許多問題就不一定都看得很清楚,處理得很及時,解决得很理想。甚至於有不少問題久拖不决,群衆有怨言。這就需要虚心地傾聽人民的呼聲,充分運用國民的輿論監督力量。這是强化他律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總而言之,從防止權力腐敗入手,來理解腐敗的癥結,更能引起人們的警惕。而從防止權力腐敗現象所提出的對策來看,黨内和國家機關中各級幹部的自律是首要的,其次是配以他律制約,再其次是强化養廉。没有養廉這一條的强化,自律的强化和他律的强化便難於長久地堅持下去。關於養廉問題,主要是逐步提高工薪和改善辦公條件等等,這裏不多説了。一句話,反腐保廉如果有什麽公式的話,那就是“强化自律+强化他律+强化養廉”。這就是結論。

  三

  有的同志認爲:“反腐保廉講自律是没有用的”。這個看法有失偏頗。人是要有點精神的,没有這一條,活着如行屍走肉,也與一般動物無异。對於黨内和國家機關中的幹部,這是起碼的要求。不然,就連封建時代那些“吾日三省吾身”的士大夫們也不如,這不是歷史的一大倒退麽?

  有的同志認爲:“反腐保廉講他律就要學習國外的重刑重罰”。這種看法過於片面。國外並非都用重刑重罰。一切要從自身情况出發,借鑒不等於照搬。不廉潔,犯了罪,依法受刑罰,這是應該的。但所有這類刑罰的分寸,絶不可以任意加重,隨心加重。還有同樣一種罪,平時判得輕,“嚴打”時判得重,也有其弊。用法的前提是平時重在教化。教化的條件缺乏,加上教化本身的不够科學,實爲治理者之過,不能都堆在受刑者身上,以重刑重罰了事。

  還有的同志認爲:“反腐保廉講高薪養廉不合中國實際”。這種認識也難以苟同。高與低是相對來講的。中國的國民現在還窮,但今後會逐步地改善。先行一步的珠江三角洲便是明证,那裏的“公務員”們的正當收入都比較高,甚至比國家總理的月收入高出不少。從這裏可以看到,實行逐步高薪養廉,不僅有可能,而且是出於保廉的迫切需要。要迅速取得反腐工作的進展,並從養廉上認真對待,重刑不如重奬。因爲違法的畢竟是少數,多數人這一頭看到優厚的待遇,較高的工薪,便會多加自重,减少犯法行爲的同時,更加忠於職守。所以高薪養廉實際得很,中國更應早辦,不能舉棋不定。

  (這是作者在1995年研究反腐保廉專題時所寫的論文,發表於範英等主編的《精神文明與市場經濟》一書,紅旗出版社1995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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