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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竈具的發現

  目前嶺南地區發現的竈具主要有爐箅、陶支腳、石支腳、陶條形器等類型,與之相配套的炊器主要有陶釜及部分陶罐。

  一、爐箅

  爐箅也稱之爲陶箅。環珠江口地區出土的陶箅,有長方形、圓形等種類。

  A、圓形陶箅:有兩種制法,一種是以泥條粘合而成,這種陶箅在珠海前山南沙灣遺址中有發現。共3件,均爲夾砂紅陶。“標本ZNT1(2):26,分檔頭、主箅條和細箅條三部分。檔頭作弧板形,外側飾有籃紋,內側尙存繩紋被抹去。估計在製作時用竹編物套住外側,而從內側用繩紋陶拍壓實。殘高13厘米,殘寬12厘米,厚1.5厘米。主箅條爲長方形,上部和兩側也有部分被抹去的繩紋,殘長21厘米,寬2厘米,厚3厘米。細箅條素面,長2厘米,寬、厚各1.5厘米。根據標本和水涌遺址出土的同類器,知其完整器爲:用抹泥將4根主箅條的兩端分別粘接于兩塊檔頭的中部,每根間隔2厘米,又將細箅條粘接主箅條,約每隔8厘米1根。這樣,整個器物正視爲‘H’形,高約30厘米,寬約32厘米,俯視作方格網狀。”①類似的爐箅在珠海白沙遺址、爛塘遺址②、亞婆灣遺址、橫琴紅旗村遺址、南水挪家咀遺址也有發現,白沙遺址採集到3件,均爲殘器,爲夾砂陶,受火面被烤成黑色,單個箅條的剖面呈長方形或圓形③,亞婆灣遺址④、紅旗村遺址⑤、挪家咀遺址⑥只發現一列箅條。

  另一種爲“圓弧平放式”,在珠海水涌遺址採集到⑦。屬於夾砂陶,爲在整塊圓形泥餅上,摳除多個圓形箅眼而成,直徑約26厘米,厚約1.6厘米。

  三竈島洲仔遺址也採集到殘器①。長方形陶箅:深圳赤灣沙丘遺址發現9件陶爐箅②。灰黑色,採用圍築成長方形框架,再在框內鋪設泥條捏成長孔形狀,與現今的柴爐或煤爐的爐箅式樣十分近似。製作時用竹、草蓆或竹片墊底,故底部均留有席紋或竹片痕迹。發掘者將其分爲4式:

  I式1件。網狀,深灰色粗砂陶,有六個三角形箅孔,長24厘米,寬23.5厘米,厚3.2厘米。

  II式4件。葉脈狀,深灰色夾粗砂陶,內有六個橢圓形或近似菱形的箅孔。其中一件長24厘米,寬23.5厘米,厚2.2厘米。

  III式2件。平行條狀,紅褐色細砂陶,採用5條長約34厘米的泥條平行排列,間隔約1.5厘米,兩端及中央再用泥條連結固定而成。長34厘米,寬17厘米,厚2.6厘米。

  IV式2件。梅花狀,紅褐色細砂陶,內有8個圓形箅孔,長25厘米,寬15.5厘米,厚2.2厘米。 

  珠海淇澳島東澳灣遺址也有相似的長方形爐箅發現。珠海寶鏡灣遺址出土兩件陶箅殘件,其中一件似爲長方形。零星出土陶箅殘條的地點還見于香港西貢咸田遺址、沙頭角新村遺址等。

  二、陶支腳 

  陶支腳是一種竈具,一般三個一組,用以支撑釜、鍋等類炊器,使炊器的底部形成一定的空間,便于加柴燒火炊煮食物。著名考古學家、北京大學敎授嚴文明對陶支腳有系統硏究。1982年,他發表《中國古代的陶支腳》①,對陶支腳的類型與分布、起始與源流作了系統介紹,成爲這一專題硏究的奠基之作。近年來,在嶺南地區又新出土了一批陶支腳。計有珠海寶鏡灣遺址、後沙灣遺址、亞婆灣遺址、水涌遺址、東澳灣遺址等。型制主要有豬拱形、圓台形和方台形。

  珠海寶鏡灣遺址出土陶支腳共20件,爲目前環珠江口地區出土陶支腳較多的遺址之一。這些陶支腳均爲夾砂陶,陶色以灰黃色爲主色調,或爲灰白,或爲灰黃、灰紅等,由於受火程度不一而呈現差別,器物表面大都有燒燻痕迹。形狀上看,這批陶支腳大都是底徑稍大而頂部稍小的圓台形或方台形器物。《珠海寶鏡灣——海島型史前文化遺址發掘報吿》②從陶支腳的底部,或者陶支腳的橫切麵將這批陶支腳分爲圓形、方形和圓角方形三種類型。

  A型 底部截面爲圓形或橢圓形。

  Aa型實心。標本T9③B:45,器殘,底部截面呈橢圓形。夾粗砂灰黃陶,紅褐胎,表面粗大的石英砂粒清晰可見。底部長端直徑11.5厘米,短端直徑9厘米,殘高7厘米。標本T9③B:46,器殘,底部完整,截面呈圓形。夾砂灰黃陶,黃褐胎。底徑10.5厘米,殘高8厘米。

  Ab型有孔中空。標本T27③B:158,器殘,底部截面呈圓形。夾砂灰陶,粉紅胎質,中心有一圓孔直通到底,底面圓孔邊緣隆起,使在底部邊緣與圓孔邊緣之間形成一個圓形凹槽,且緊臨圓孔凸緣外圍有一周劃紋。器身上施劃紋。底徑8.8厘米,孔徑2.1厘米,殘高6.6厘米。標本T1③A:32,器殘。夾砂米黃陶,灰白胎,中空,從殘痕觀察孔未通透底部。底徑10厘米,殘高6.5厘米。

  B型  底部截面爲方形。依方體的形狀分爲兩亞型:

  Ba型  長方體(長方體,但腰部稍彎,直立時稍傾斜,便于支撑陶釜、陶罐等炊器——筆者注)。標本T15③A:15,器完整。夾砂灰黃陶,表面有黑色煙炱痕,一側有平行斜凹槽;頂端略窄于底端。高15.5厘米,頂長邊寬7厘米,短邊寬6厘米;底長邊寬8厘米,短邊寬6.5~7厘米(圖6-6:5)。標本T15③A:20,器完整。夾砂灰黃陶,表面有黑色煙炱痕,頂端略窄于底端,一側有平行斜凹槽。高16.6厘米,頂長邊寬7厘米,短邊寬6厘米;底長邊寬7.5厘米,短邊寬6厘米(圖6-6:4)。

  Bb 型 方錐鉢。標本T24③A:13,器完整。夾砂灰黃陶,上窄下寬,中間有一孔橫穿。高15.6厘米,頂長邊寬4.8厘米,短邊寬4厘米;底長邊寬7厘米,短邊寬6.5厘米(圖6-6:7)。標本T9③B:125,器殘,底部完整。夾砂灰黃陶,橙黃胎。殘高11.7厘米,底長邊寬9.3厘米,短邊寬8厘米,殘端寬6.5~8厘米(圖6-6:9)。標本T15③A:31,器殘,底部完整。夾砂灰黃陶,橙紅胎質。殘高12.5厘米。底長邊寬9厘米,短邊寬8.3厘米;殘端長邊寬9厘米,短邊寬6.5厘米(圖6-6:8)。

  C型 底部截面爲圓角方形。

  標本T27③B:159,底部較完整。夾粗砂灰白陶,橙黃胎質,底往上漸窄,接近中間部位有一橫貫的穿孔。殘高10.2厘米,底長邊寬11厘米,短邊寬9.5厘米,孔殘長4厘米,寬2.5厘米(圖6-7:1)。標本T15③A:13,夾粗砂橙紅陶,底有黑色煙炱痕,底往上漸窄。殘高8.2厘米,底長端寬9.5厘米,短端寬8厘米(圖6-7:5)。

  標本T17③A:56,底端相對完整。陶色不匀,一側米黃色,另一側橙黃色,橙紅胎質。底部以上漸窄。殘高13厘米,底長邊寬10厘米,短邊寬8厘米(圖6-7:3)。標本T18③A:01,夾砂灰黃陶,橙黃胎質,中心有孔穿透底部。殘高7.5厘米,完整的底邊寬8厘米,殘底邊寬3~5厘米,孔寬3.5厘米,孔殘長1厘米(圖6-7:2)。標本T7②:28,底部相對完整。夾粗砂米黃陶,淡紅胎質。殘高13厘米,頂端完好的邊寬4.5厘米,殘邊寬2~3厘米(圖6-7:4)。

  後沙灣遺址發現4個個體,一件爲完整器,其餘爲殘器,完整器呈實心圓柱狀,底平寬,支撑面傾偏斜稍窄,整體形狀呈豬拱形,素面,後採:7,高16.5厘米,底部直徑7.5厘米(圖6-8:1)。

  亞婆灣遺址採集到2件支腳,爲實心柱狀,底較寬,支承面內傾略窄,素面。底徑7.8厘米,高18厘米,爲紅色夾砂陶,整體形狀呈豬拱形(圖6-8:4)。

  水涌遺址發現2件支腳,均爲夾砂紅陶,實心,手制,素面。一件爲豬拱形支腳,底部呈橢圓形,高約13.8厘米,另一件爲圓錐形支腳,底部呈圓形,高約12厘米(圖6-8:3、8)。 

  豬拱形支腳還見于深圳大黃沙遺址。與珠海發現支腳不同的是,這些豬拱形支腳剖面呈方形。T201(4):21,高18.3厘米,傾斜略曲,近底有兩個圓孔,頂面呈斜坡狀,平底(圖8:6)。

  三、石支腳 

  石支腳的出現年代較早,並延續了相當長的時間。珠海寶鏡灣遺址中出土過5件石支腳,可惜沒能復原當時的燒竈情形。這幾件石支腳大都是花崗岩質,分別呈磨菇頭形、圓柱形、不規則形等各種形狀;有的經過精心磨制,有的只是粗糙打鑿,在石支腳的一側,大都有火燒的煙炱,屬於經過使用的實用器皿。發掘報吿將其分爲3種類型。A型 磨菇頭形。標本H28:2,頭呈橢圓形,較寬大,直徑10~15厘米。磨菇頭下內收呈錐體狀,剖面爲橢圓形;另一端殘斷,略小,直徑爲6~7厘米。器身鑿有一個等腰三角形,底邊長4厘米,高13厘米,深1厘米,整個器形都經過打磨,支腳一側,表面有長期火烤燒的紅褐斑,從整體看,磨菇頭部的紅褐斑更爲集中,明顯受火最多,可知其使用時是將尖頭揷入土中,以磨菇頭支撑陶釜。殘長17厘米。B型 圓柱體。標本T29③A:39,花崗岩質,底呈橢圓形,上部一端砸崩一角,略呈尖狀,表面粗糙,爲初步打鑿而成,在上部有明顯的火燻煙炱。高19厘米。標本T24③A:33,花崗岩質,錐狀體,剖面呈三角形,表面粗糙,在器身中部有明顯的火燒痕迹,可知其爲支腳,從器形製作看,似爲一塊長條形原石打斷一截而成器。高19.5厘米。C型 不規則形。標本T11③B:169,花崗岩質,角礫石塊,底部近平,四邊形,身體朝一側傾斜,頂部折平,便于擺放炊器。在頂部有明顯的火燒痕迹。高16.3厘米,底邊長17厘米(圖6-9)。

  四、陶條形器  

  珠海高欄島寶鏡灣遺址出土93件陶條形器。這是一種橫切麵略呈長方形,兩端圓弧,整體形狀爲長條形的陶器。採用手制方法製作,部分器物表面甚至還可見到手指印痕,均爲夾砂陶,並未經淘洗,石英砂粒粗細不均,器身上大都有明顯的經反復受火燒烤的斑痕和煙炱痕,陶色或爲紅褐色或爲灰色或爲灰黃色,同一條形器不同部位其陶色亦有變化,器表素面無紋,部分陶條形器表面有制坯過程中形成的淺淺的凹槽,或爲橫向,或是縱向,是寬度0.4~0.8厘米寬的竹木條壓印出的痕迹。《珠海寶鏡灣——海島型史前文化遺址發掘報吿》根據表面凹槽的有無,和凹槽的縱、橫向將其分成三種類型。素面爲A型,器表有縱向凹槽爲B型,有橫向凹槽爲C型(圖6-10)。93件陶條形器中,只復原一件完整器。標本T2③A:16,爲夾砂灰黃陶,局部呈淺橙黃色,通長39.5厘米,中間寬6.5厘米(兩端稍窄),厚4~5厘米。其他陶條形器大都是殘件。經過統計表明,陶條形器的橫剖面長、寬尺寸以5~7厘米居多,最寬的也有8.2厘米。從部分陶條形器殘長和寬度上推測,有些條形器的長度可能超過40厘米。

  這些陶條形器單條成器,明顯不是陶箅條的殘件,但其功用還不是十分清楚。1997年陶條形器初次出土時,曾有學者推測它可能爲“陶杵”,不過,很快有學者提出不同的意見:陶條形器雖然反復受火,有一定的硬度,但石杵要勝過其百倍,陶杵用于加工穀物,少不了吃砂子的份,先民們沒有理由用此“陶杵”而棄用石杵。中山大學曾騏敎授的推測有一定的道理:這樣大數量的陶條形器在寶鏡灣遺址出土,可能與加工魚類食物有關。陶條層層相叠,構架出一定空間,其間擺放海魚,或爲晾曬,或在其下加火燻燒,使魚香美又便于存放。不失爲一種較好的解釋。另一種可能是:陶條形器配合使用,並排置于爐竈中,發揮其與爐箅相似的作用。陶條形器目前只見于珠海寶鏡灣遺址,其他地點還未見報道,這種現象値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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