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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商人的民商本質——對關於其性質爲官方代表的商榷與討論

  【摘要】廣東十三行商人創造了清代對外商貿的一個奇迹。一直以來,學術界都偏向於把他們定位爲官商,是朝廷利益的代表。但實際上,通過史料考察,我們可以發現他們其實是一群具有自我思想主張的商界人物,他們對政府從未盲從,甚至時時與之對抗。同時,他們與外國商人有着密切的私下往來,私交甚篤,也有巨額的境外投資。本文將從幾個方面着眼,討論十三行商人們的民商本質。

  【關鍵詞】自由商人 越洋交往 域外投資 意志與抗衡

  研究明清經濟史的人,從來不能繞開“廣東十三行”這個詞彚。因爲這短短的五個字,包含的不僅是中華對外商貿的一個創造性奇迹,更隱藏着一個商人團體在對外貿易中所包容的種種辛酸與苦難。他們從海港邊的自由商人走向影響世界的商業團體,從小小的十三行步入國際舞臺,所有的一切對當時剛開啓閉關鎖國之門的清朝廷而言都是不可想象的,但他們的確做到了。一直以來,學界都把廣東十三行商人定位爲官商,認爲他們既然被授予頂戴花翎,就肯定無可非議地應該謂之“官商”。清初屈大均已有詩曰:“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門開向二洋。”這詩句中的“官商”指的便是十三行行商,詩中描述的正是當年十三行鎏金溢彩的商業繁華情景。但筆者認爲,對行商們的性質定位,其實不能依靠表面的官衔職位,更重要的是要考察他們所代表的利益立場,以及在其商業活動中的情感歸屬。

  所謂的官商,在《現代漢語詞典》中一解釋爲官辦商業及從事這種商業的人,一解釋爲有官僚作風的國營商業部門或這些部門的人員。顯然,我們通常意義上把十三行行商定位爲“官商”是以第一種解釋爲標準着眼的。但根據考察,十三行商人雖然大多數都捐了所謂的官衔,但其實他們都是有名無實的“官”,其職責主要就是捐納皇糧,呈貢珍寶,滿足朝廷永無厭止的物質要求。一衣官服帶來了無盡的灾難,可以説,他們從來不曾代表朝廷的利益與意志,相反,在很多史實中我們都可以看出,他們有着深刻的反抗精神,有着自己的商業原則與獨立思想,在商貿活動的過程中展現出來的是各個商行家族不同的商業理念,而不是盲目地與朝廷站在統一利益戰綫上。而更關鍵的一點是,他們大多都在域外有頻繁的商業活動,如投資鐵路、購買債券,境外貿易,甚至與外商書信往來,覲見他國的國王等等,這些都是在清朝廷不知道的情况下運作的,不可能歸納爲所謂的“官辦商業”。還有許多方面,都表明着十三行行商們並非像傳統觀念中那樣是官方利益的代言人,他們是介乎官商與民商之間的商業團體,但本質上更偏向於是民商。以下,筆者將從幾方面展開論述與分析。

  一、 十三行帝國:從自由商人開始

  熟悉十三行商貿發展史的人都知道,“十三行”這個作爲統一稱謂廣東沿海商人團體的名詞不是從一開始就有的。所謂的十三行行商,其實剛開始時只是作爲自由商人貿易者出現在廣東商業舞臺上。在清朝廷開啓了廣州這扇大門以後,許多有着商業敏鋭目光與冒險精神的商人開始聚焦於這塊彈丸之地。他們在這裏參與海上經濟往來,進行内陸貨物與外洋商品的交往,並從中賺錢高額利潤,很明顯,這時候的他們其實就是自由運作的中介商,無所謂歸附於哪個利益集團領導的。及後來,從來没有管理外貿經驗的清朝廷發現單憑粤海關其實很難把廣東的洋貿經營規整起來。於是,他們就利用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利益鏈條,把廣州一些大的外貿中介商整理起來,組成商業團體,並對之進行統一管理,以借他們與洋人的貿易利益關係把對洋貿易納入自己的控制範圍之内。這樣,用現在的話來説,清朝廷就實現了以最少的資源達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了。

  所以,其實十三行的商業帝國是從自由商人開始的,行商們從最初就是以自由商人的認知投入到這場對洋的商業競賽中的。因此,在商海角逐多年的他們有着自己的商業理念與經濟原則,他們的思想是相對獨立的,從各自不同的經歷中得出對外貿易的不同經驗認識,並以此指導其商業往來活動。這點我們可以在很多行商家族的訓示或家教傳統中得以印证。就像同爲十三行四大家族(潘、盧、伍、葉),潘家與伍家的處事風格就有着世襲式的明顯差异。潘家處事謹慎,從來不打没把握的仗,没有爲高額利潤而立危墻之下的事情。“在潘有度擔任行商的時候,有許多新興的商人來到廣州口岸,他們是美國商人和從事中國與印度之間貿易的港脚商人。與這些商人做生意,往往要冒很大的風險,許多行商因此倒閉。潘有度的合伙人名單上,幾乎看不到這些商人的名字,他謹守其父留下的傳統,只與英國東印度公司以及瑞典、丹麥等國的商人做生意。”而與之相反,以伍秉鑒爲代表的伍家行商則處處表現出一種冒險的鋭氣,他們樂於與這些港脚商人交易往來,“美國人在廣州最大的商號,先有鉑金斯洋行,接着有旗昌洋行,它們與伍秉鑒均有密切的生意往來。”在對港脚商人的態度上。我們已不難見到他們商業理念的差异。而在這種種的不同折射出來的,不僅僅是他們家族世襲經營思想的分歧,更有由自由商人身份沿襲而來的認知差别。由於剛開始時大家都只是作爲經濟自由個體進行各項對外貿易,他們的經營行爲肯定是帶有自我理解性質的,個性尤其明顯。而這樣的個性一直延續下來,也便體現在後來成爲大行商以後貿易手段方式的不同中。

  自由商人的前景身份,讓十三行人在百年對外商貿中仍保持着一種自由意識,即便在朝廷與外商的雙重壓迫下,他們仍然以自己的商業原則爲標準,處處表現出自己對商業經濟的理解,這或者可以説是一種沿襲的性質習慣了。

  二、 域外建交:投資與往來

  十三行是廣州西關的一個彈丸之地,但十三行人絶對不是坐井觀天的鼠目之輩,相反,落脚於十三行的這些行商有着非凡的國際視野。根據史料記載,十三行行商們在清代那思想禁錮的大環境下,已經自覺地進行世界範圍的商貿往來,有着極爲頻繁的國際活動。也就是説,他們並没有被動地坐在港口等待外國船隻前來,而是積極主動地融入華夏大地之外的整個世界。“以行商爲代表的廣州豪商,已如同其印度、美國商人伙伴一樣,成爲國際性的商人。華商以輸出中國的茶葉、棉、絲、糖等商品,而同各國的國際商人連結在一起,同時利用他們的關係在亞洲以外的地區營運其商業資本。”當然,這樣的活動是不可能被當時仍自詡爲“天朝上國”的清朝廷所允許的。在朝廷看來,這樣活動無异於通敵叛國,而且也不符合“天朝”的身份——高高在上的清帝國怎麽需要遠到域外貿易呢?因此,行商們在境外的各種活動實際上是瞞着朝廷進行的,而這一點,也正是他們民商性質的有力證明。

  在當時的十三行,行商們與外國商人有着密切的私交,這已經不是什麽特别的事情。行商們在一個世界聚焦的激烈競争環境下要取得生存的一席之地,必須要有過人的經營之道。而對於十三行人而言,之所以能獲得外國商人的信賴,當然與他們的精明幹練、國際視野有密切關聯,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很注重把商業拓展與情感溝通相互聯。他們的商業發展並不是扁平的單純利益活動,而是建立在互信交流之上的,這也爲他們拓殖域外投資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裏面有許多流傳廣泛的例子。就像現在很多書籍中都記載有關伍秉鑒與一波士頓商人之間的債務糾葛便是一例。根據資料記載,這名波士頓商人因欠伍秉鑒72萬兩銀元無力償還而一直難以回國。伍知道以後,當面把借條撕掉,讓對方隨時可以回到故鄉。。有書籍還記録到有一次伍秉鑒在與一位美商合作時,由於該美商没有執行伍的商貿指示而賠了錢,當時他也主動要求自己負責虧損部分,但伍只是要求其以後經營要多加小心,便自己承擔了這些滯銷品,可見其商業建交的誠信真摯。同文行的潘啓官還曾將自己的畫像送給瑞典東印度公司的董事尼科拉斯·薩文格瑞,這畫像如今仍珍藏於瑞典博物館。當然,像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當時的各個大商行都有相關的事件記載,樑嘉彬先生的《廣東十三行考》更有專門一節記録行商與外商的友好關係的相關事例,其總評價曰“其後友誼益厚,互相敬重,大班時設宴款待中國官吏及行商”。十三行人就是用這樣的經營之道,與各國的洋商們建立起平等友好的關係。對於他們而言,很多時候商業的順利是難以與友好的私人關係相脱節的,而所有的這些交往,都是在政府名義之外的,也就是説,與其所謂的頂戴花翎毫無聯繫。很多洋商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商業伙伴頭頂的是什麽官衔,因爲這與他們之間的結交與貿易幾乎不起作用。而行商們也絶少用官名震懾洋商,當然,這也由於十三行商人有官之名而無實權,但更重要的是,他們不屑於用這樣的方法途徑去溝通貿易,因爲在他們的理解中,這樣的行徑是不可能把生意做長久的。

  當然,除了與外國商人的私交以外,行商們還積極地建構起域外的金融關係,進行了大規模的投資建設活動。而這些活動,實際上都是在清政府允許之外的。在這裏,筆者把他們的這些域外商業活動分爲兩大部分:

  1. 投資建設

  十三行人在嶺南冒險拼搏的民係性格影響下,表現出與徽商、晋商等許許多多中國杰出商係所不同的特徵品質。他們不但善於商業買賣運作,更有着非凡的膽色,常涉足前人未嘗的境地。例如域外投資建設就是其中一種。關於這一項,伍秉鑒可以説是佼佼者。他利用手中的大量資金儲備在境外進行着前人不敢想象的投資——“伍秉鑒曾投資於美國的保險業,買有美國的證券。他的兒子伍紹榮頗有其父風範,曾向美國的鐵路建設投下火辣辣的資金……怡和行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跨國財團。”而他的義子約翰·穆瑞·福布斯亦帶着他的資金在美國做代理,使之“成爲横跨北美大陸的泛美大鐵路的最大承建商”。保險業,在今天的中國其實仍未被普遍接受,可想而知在閉關鎖國的清朝時期這是一個如何新鮮而陌生的詞彚,但他們竟敢把錢投資進去。除了這些以外,還有些行商在國外進行教育項目的建設。在光緒三十四年二月初五(1908年3月7日),樑慶桂就親自赴美,在那邊的一年裏“興教勸學備嘗艱辛,打下了北美華僑興辦中國學校的基礎”。同時,根據瑞典的資料記載,當時瑞典以廣州爲基地的帆船至少有27只,多則達35只,而至少有9家貿易商行及廣州的13位中國商人爲這37只帆船出資。而其中潘啓官、顔時瑛、陳捷官等皆有記録曾積極投資於外國船隻。從這林林種種的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行商們在境外積極投資其實不是個别例子,可以説,這是這個商業圈的“集體活動”。追溯其根源,他們的域外建設正是他們民商性質的很好證明。以當時盲目自奉爲天朝上國的清朝廷看來,行商們的境外投資無疑是對國家的背叛,是以資金流通的經濟形式進行的賣國,是不會被准許的。但正因爲他們是民商,具有自由性質,不是每時每刻都自覺爲朝廷服務的官方代言人,所以他們才會無處不發揮着作爲一名商人的本性,投資建設,追逐利益最大化。

  2. 域外商業運作

  十三行人在外國當然不僅僅是投資建設,根據現有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在外面曾經有許多獨立自由的商業運作,而其中有很多還是極具開拓精神的,就像他們曾在國外賣廣告、購買債券、投資外行,連普魯士的銀幣上也有他們的頭像,可見當時十三行人在境外自由商貿活動的積極頻繁。

  在瑞典哥德堡市博物館裏,就藏有一張1770年繪作的畫卷,畫中生動地記録了一個中國商人到瑞典行商的情景。而這個商人,根據考究正是十三行行商裏赫赫有名的潘振承。潘振承是爲數不多曾經親自到歐洲貿易的十三行商人,而他的很多商業舉措在當時也是極具開拓創新意義的。“早在1753年,潘振承已經與東印度公司發生貿易往來,在18世紀70年代開始投資於瑞典東印度公司。”作爲經常參與國際商圈活動的行商,潘振承更是第一個接受外國匯票以作支付手段的,這足足比匯票在華普遍使用早了五十年。他能“超前”地接受這些新事物,其實也是因爲十三行人對國際商貿活動的頻繁接觸。在十九世紀初,美國的報紙就登出了廣彩瓷的廣告—— “廣州瓷商亞興官,敬請轉告美國商人和船長,現在一批精美瓷器,風格高雅,價格合理,一旦定貨,即可成交。”在大洋彼岸賣廣告,其實正因爲十三行人的貿易做到了那片土地上,他們在國外的自由商貿活動,使其有着賣廣告的必要。十三行人在域外積極的商貿活動使中國的這個商團有着極高的海外知名度,在18世紀中期,普魯士國王就曾經頒佈命令鑄造一批特殊的銀元。銀元一面刻有普魯士國王弗裏德裏希二世的頭像,而另一面則是十三行商人經商的情景再現。以外國人像做錢幣面,這在國際上也是絶無僅有的事情,可見當時十三行商貿在國際的影響。而在某程度看來,這一切一切都可以印证着十三行人商貿活動的民商性質。正因爲他們是民商,纔可以“破格”地在國外進行頻繁的商貿活動,纔可以在清政府的允許之外完成各種經濟往來。

  除了廣告、債券、貸款等等這些新式活動外,行商們在境外最常見的還是私人貿易。所謂的私人貿易,就是不經過清政府的,是商行私下與外商進行的。這裏面茶葉、絲綢、畫卷、藥材等的買賣就占了絶大多數。“1842年4月24日……在印度和英國經銷中國的絲和肉桂,之後把他在倫敦的經銷絲的收入歸還到加答各爾的東印度公司賬單中”這種私人域外貿易在當時並不是罕見的事情,行商們在國外投資,把賺取的資金注入自己在國外有股份的公司,也有一些是把銀直接運回中國,因爲當時白銀是中國社會的一種主流的支付方式了。就像潘啓官就利用在境外出售瑞典的金屬木材原料,换取加迪斯的西班牙銀,然後把這些銀運回廣州,以這種國際商業循環運作賺取資金。這種民間私人交易佔據了十三行域外貿易的最主要部分,也成爲了最常見的形式。當然,其實那時候十三行人的經濟活動不僅僅局限在與國外民間商人的往來,更有着與政府的交往。他們以一個私人商人的身份去争取自己的合法經濟權益,而不是以清政府官商的身份與别國政府往來。在歷史資料中就曾經記載了麗泉行的潘長耀於1814年2月10日曾寫信給美國麥迪生總統,申訴美國商人欠他1,000,000美元。爲了此事,他還在美國多番交涉,多次上訴至美國法院。爲了這宗官司,他已經負債纍累,最終拖垮了麗泉行。在這件事上,很明顯看到行商是以中國的思維處理國際貿易事宜,總統怎麽會處理這些民事糾紛呢?但在另一方面,這也表明瞭十三行人在國外的商業活動都是以個人的身份進行的,他們有理有節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没有涉及清朝廷的成分,更没有以清廷給予的紅頂朝服、官員身份爲掩護,也没有以政府的立場處理各種涉外經濟事務。

  十三行人在域外的這些私人交往和投資建設,其實都表明着他們境外經濟活動的自由商人身份,因爲這裏面存在着與清皇朝利益的矛盾。而當時的外國商人,實際上也不會以行商的所謂官職對他們的商業行爲進行衡量判斷,他們甚至不知道行商們在朝廷的供職。在這種商貿活動中,利潤的最大化才是根本的道理,所謂的官衔職稱,在當時只是朝廷勒索行商的藉口與安撫,並没有産生多大的作用。行商們也從來不會以這一頂官帽作爲經濟往來的利益考慮點的——即便在鴉片戰争時期,我們看到他們思考更多的是家國,而不是朝廷。

  三、紅頂商人:官衔下的意志與抗衡

  十三行商人的民商本質,説到根本處,其實正因爲他們與官府意志的相逆性質。我們通常所説的“官商”,是由政府派遣的商人代表,或者説是通過商貿活動爲政府穩固經濟根基、增加國庫收入的,無論如何,其屬性裏最根本的一點是,他們都代表着朝廷的意志指向,是主動爲朝廷利益考慮的商者,他們與朝廷的利益鏈條是相一致的,是同一鏈條的延伸。

  十三行商人在中國經濟史上是一個獨特的商業團體,他們以自由港口貿易起家,是在形成一定商業規模以後才受到清廷青睞而對之圈定的。所謂的“天子南庫”,表達的是朝廷對他們的重視,但更重要的是,説明瞭對於朝廷而言這個商圈的最重要作用就是賺取,可以説只是一個工具。實際上,我們翻查歷史資料也可以看出,一頂官帽,一身朝服,並没有爲十三行人帶來多大的權力而徒增捐錢納糧的義務責任而已。因此,朝廷與行商的關係是矛盾的,行商們屢屢表現出對官員敲詐勒索的不滿,但忌憚於朝廷的勢力又只能默默承受,這也是後來大家都不願做商首的因由。“商首”二字雖然風光體面,但内行人都知道,那意味着要直接與政府交涉,也意味着要處理數不清的矛盾——朝廷與外國的、朝廷與行商的,無不處於尖鋭的矛盾峰口。根據清政府的規定,行商們不僅僅要在國家物資短缺時期(如自然灾害等)負責捐獻,而在平時也要進行所謂的“常貢”,還要捐軍餉,這些林林種種的名目壓得行商們喘不過氣,也導致了後來十三行出現大批行商破産的現象。在現存的一些清宫檔案中,我們可以隨時看到當時行商們的困難與無奈,懇請清廷恩賜分期交付的現象時有發生。就像在1787年廣東募兵增防,當時兩廣總督孫士毅的奏章中就寫到“商等凑捐軍需二十萬兩,在藩庫借支,分年繳還,荷蒙恩準。”實際上,以當時十三行的商貿收入看來,這裏的錢不可能需要懇求分期上繳的,問題就在於當時清廷的索取太過於頻繁,行商們根本應接不暇,再加上當時實行的行商連坐政策,一個商行倒閉其拖欠款項需要其他商行共同負擔,這個惡性循環就越來越嚴重,終至整個十三行被拖垮。就像在1798年朝廷火速征收60萬兩税銀,行商一時間難以籌集,於是與粤海關監督協商,海關答應先征銀30萬兩,其餘的一個月内還清。而過了兩年。1801年,朝廷又要求各行捐25萬兩,同文行更最少要捐50萬兩。這樣的事例比比皆是,朝廷無饜足的索取致令十三行商貿屢屢陷入險地。資金的缺乏造成了行商們運作的困難,最終因爲拖欠而無法維持,只能倒閉,有些更被充軍塞外。可見,行商們和朝廷之間其實有着很深的利益矛盾的,行商們對這樣的索取極爲厭煩,但又不能反抗,只可以默默承受。所以他們不可能是朝廷利益的代言人,相反,我們往往在資料中看到行商們的反抗,雖然無力,但也表現出他們的抗争與不滿。

  正如在呢絨行用事件上,當時的粤海關監督佶山爲了增加收入,要求對向來不收取行用的絨布全部重新收用,行商們都怨聲載道,潘有度更站出來提出反對,認爲“絨布類一向無利可圖,且經常有15%—25%的損失,所以從前征得前任監督的同意,不收取行用以免增加洋商的損失。”他所提出的理由句句在理,讓佶山無法辯駁,於是呢絨增用也便無法繼續進行了。這次事件可以説是行商們勝利了,但這種鬥争結果可以説是少之又少的。1801年,佶山特别要求潘致祥捐納50萬兩,比其他行商多一倍,但潘提出反對,只答應捐出10萬兩,由於此事,當年海關就對294種貨物增加了關税,這一舉措無疑讓當時已經開始走向滑坡的十三行商人雪上加霜,官商之間的矛盾愈加激化。在樑嘉彬先生的《廣東十三行考》裏曾以“懦弱”二字概括當時行商們對苛勒的反抗狀態。但在某程度上説,這裏的“懦弱”,其實是行商們處於朝廷與外國勢力夾縫中艱難生存的必然。他們要繼續經營就必須懂這一張一弛之道,不然就會被逐出商行,甚至招來殺生之禍。即便如此,在這樣的生存威脅下,我們仍不難找到行商們反抗朝廷無理需索的事迹,可見行商們不但與朝廷有着不同的利益立場,更是具有反抗意識的一群。他們有着自己的商業理念,有着獨特的商海理解,頂着來自各方的苛刻與壓迫用自己的經濟哲學籌劃着自己的商業王國。紅頂商人,看似風光,看似是政府的代言,實際上,在他們的官衔下更多的是作爲一名民間自由商人的意志與反抗,是與朝廷利益不能並軌的商業運行痕道。

  十三行人在對外商貿建交上的杰出才能,爲往後許許多多中國人在外經商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基礎。用現代的術語來説,“十三行”已經在很大程度上成爲中國對外貿易的品牌了,“很多老外都有着濃厚的‘十三行’情結”。這種情結的締造,從來不是因爲行商們的官衔職位,只是爲了他們的行業素質及國際視野。他們與洋人的私人交情,或是名目衆多的境外商業運作,一直都是以民間商人的身份進行的。而從他們與清廷的關係分析,也可以看到行商與朝廷的利益矛盾,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是同一利益鏈條上的伙伴,在更多時候他們是處於矛盾關係兩端的對立體。所謂的官商,只是歷史判斷在這個商業群體身上造成的誤會而已,他們更多的是以民間商人的身份參與着種種對外貿易,也獨立地應付着那特殊的歲月給予他們的考驗與挑戰。

  注釋:

  〔1〕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Z\].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

  〔2〕周湘.廣州外洋行商人[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

  〔3〕葉顯恩.世界商業擴張時代的廣州貿易(1750—1840)[J].廣東社會科學,2005,(2).

  〔4〕劉正剛.話説粤商[M].北京: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7.

  〔5〕李國榮主編,覃波 李炳編著.廣州十三行——帝國商行[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

  〔6〕朱小丹主編.中瑞海上貿易的門户[M].廣州:廣州出版社, 2002.

  〔7〕樑嘉彬.廣東十三行考[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

  〔8〕黄啓臣,樑承鄴編著.廣東十三行之一:樑經國天寶行史迹[M].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9〕潘剛兒,黄啓臣,陳國棟.廣州十三行之一:潘同文(孚)行[M].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6.

  〔10〕黄愛東.老廣州[G].南京:江蘇美術出版社,1999.

  〔11〕譚元亨.帝國大商行——一位十三行後裔的口述史(未刊稿)[M]

  〔12〕程存潔.250年前普魯士商船首航廣州[N].廣州日報,2003-08-07(8).

  〔13〕(美)穆素潔.全球擴張時代中國海上貿易的新網絡(1750-1850)[N].廣東社會科學,2001,(6).

  〔14〕邢永福主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編.清宫廣州十三行檔案精選[G].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2002.

  〔15〕李國榮,林偉森主編.清代廣州十三行紀略[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

  〔16〕楊宏烈編著,廣州泛十三行商埠文化遺址開發研究[M].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6.

  (宋韵琪,譚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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