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緣起
改革開放以來,進入廣東的外來工人數最多時約3000萬,主要集中在珠三角。據2006年估算,其中少數民族人口約67萬。由於這些少數民族生存的地理環境、經濟活動方式、生活習慣、宗教信仰等與當地不同,引起各種矛盾和摩擦不在少數。以穆斯林人數爲例,到2000年,廣東外來工中有穆斯林2.8萬人,現在上昇至十幾萬,廣州約有4-5萬,深圳約有2萬,常在珠三角城市流動的約10萬。另外,外籍穆斯林在廣州也有超過2萬之多,且來自中東、東南亞,以經商爲主,與世界各地穆斯林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在廣州小北路、環市東路一帶,形成外籍穆斯林聚居區,而三元裏一帶則爲新疆穆斯林集中區,有“新疆村”之稱。
基於以上不適應,特别是深層文化的差异,加上宗教活動場地不足、子女入學、入託困難、喪葬用地、社保、城管等問題一時未獲妥善解决,穆斯林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與企業主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1995年9月在深圳西北地區穆斯林爲清真寺用地和墓地用地集體上訪深圳市政府,個别人借此挑起事端,幾釀成衝突。在廣州,少數穆斯林爲開餐館、沿街擺攤、無证經營,與城管時有衝撞,一些企業没有設立清真餐廳,使穆斯林深感不便。廣東當地一些百姓對穆斯林宗教信仰和活動、生活方式等,也有不理解、甚至采取不正確態度,也有可能誘發民族衝突事件。這次韶關旭日玩具廠群毆事件,原因當然不止一個,但民族文化的差异恐是其深層根源。另外,近日新疆烏魯木齊發生打砸搶、傷亡慘重事件,主要原因是境内外“三股勢力”即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操縱、指使造成的,但深層文化根源也不容忽視。而基於廣州日益成爲國際化大都市,中外穆斯林人數日益增長,爲防患於未然,做好建立矛盾預防、化解等工作的理念、機制和决策,甚有必要,而且刻不容緩。
二、歷史回顧
基於嶺南文化的多元性、開放性和包容性,廣東歷史上爲穆斯林和伊斯蘭教生存和發展提供了最好的生態環境,使之不斷發展,在全國堪稱典範。唐宋時期,廣州設專供穆斯林生活的“蕃坊”,人數至少十幾萬,實行穆斯林自治,選舉“蕃長”管理自己事務,那裏波斯婦女耳環多達20多枚,廣州北上交通綫上波斯商人着奇裝异服上下往來,無人詫异。南海、番禺、順德、潮州、海口、萬寧、三亞、儋州等地,皆爲穆斯林生活和傳教之地。宋代有個叫辛押拖羅的阿拉伯商人,多次贊助修築廣州城。廣州至今保留隋唐時期穆斯林伊斯蘭哲聖宛葛素墓、懷聖寺、光塔、清真先賢古墓、小東營等名勝古迹。廣州還有不少地名爲阿拉伯語含義或讀音,如甜水巷、朝天路(房)、光塔路、紙行路、仙羊巷、瑪瑙巷等,皆爲伊斯蘭文化留下的吉光片羽。又清真飲食早就在廣州飲食市場上佔有重要一席之地。回民飯店和酒樓在廣州、三亞、肇慶等地區至爲觸目,賣光鷄光鴨、燒烤大排檔,甚至煎油餅技術也來自伊斯蘭教。自古以來,廣東人與中外穆斯林和睦、友好相處,漢文化與伊斯蘭文化和而不同、共生、共存、共榮、互不傷害,並行不悖地發展,甚少因民族、宗教差异而發生衝突和對抗。只有唐代黄巢起義軍攻克廣州、屠殺穆斯林是個例外,但那是外來人所爲,不是廣東人干的。
穆斯林和伊斯蘭教在廣東,特别在廣州和諧發展史,應作爲一種文化資源加以弘揚,爲今日廣東人與中外穆斯林和平友好相處、共謀發展服務。
三、當前態勢
珠三角現已成爲全國經濟高峰區、世界産業轉移一個中心,不管金融危機如何發展,珠三角經濟區的經濟中心地位不會動摇,也是中外穆斯林向往之地,故其人數和勢力只會增加而不是相反。另外,中國開發大西北的戰略决策不會改變,廣東尤其珠三角應主動吸納西北一部分穆斯林來工作,這又增加了廣東穆斯林人數。而中國加入WTO,廣州國際地位提昇,對外交流增多,如一年兩届廣交會,使來自中東和東南亞的穆斯林有增無减,也是廣州成爲穆斯林匯集城市一個强大動因。與此同步發展,伊斯蘭文化也更多地流佈廣東。嶺南文化已是一種定型、成熟,擁有巨大包容性的文化,自能與之和平共處,根據以往經驗,當不致於發生大規模民族和文化衝突事件。
但也不能不看到,恰如已故美國哈佛大學教授亨廷頓在《文明的衝突》中認爲的那樣,冷戰結束以後,世界各國和地區發生戰争和衝擊的根源在於文化差异,其所言也不無道理。基於此,廣州、深圳、東莞等城市外來少數民族的人數將會增加,隨之而來的如何調適不同文化關係,化解由於文化差异産生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也就日益迫切地擺在當地政府和有關社團面前。
廣東面臨海外、港澳臺,境外敵對勢力的各種滲透(包括宗教)由來已久,近年更有上昇趨勢,故滲透與反滲透鬥争在當前和以後都是一項經常性任務。又廣州外籍穆斯林聚集,且人數不少,也使民族和宗教問題帶有國際性,應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四、有關建議
目前廣東所處敏感的政治、發達的經濟地位、復雜的社會結構、多元開放的文化背景等,使民族和宗教問題比以前更加錯綜復雜、變化也迅速得多,爲此,應未雨綢繆,建立堅强有力、反應迅速的應急機制,以妥善處理各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確保廣東穩定、順利渡過金融危機,爲構建和諧廣東創造條件。爲此,建議:
1、省委、省府和各級黨政部門應從當前出現一些民族、宗教衝突事件中引起高度警覺,密切注意廣東可能再出現類似事件,建立强有力預警機制,采取相應對策和措施。
2、充分發揮民族、宗教非政府組織的作用,使之成爲化解民族、宗教矛盾的一支重要力量。這些非政府組織因不代表政府職能部門,容易貼近少數民族和各類教徒,也容易取得他們的認同和信任,讓他們出面處理一些矛盾和問題,往往會收到比政府部門更好的效果。但時下,這些民宗非政府社團人員少、經費不足、政策水平、管理能力、運作機制、辦事效率等都存在不少問題,顯得積弱乏力。爲此,應加强對這些社團建設,增加投入,提高綜合素質。特别是廣東伊斯蘭教社團,人手甚少,年齡偏高,各方面存在明顯不足。而根據廣東歷史和現狀,因穆斯林信奉單一神,與其他少數民族不同,若發生民族、宗教事件,甚有可能出現在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之間,而在漢族與其他少數民族之間的可能性較少。故在當前,應特别注意加强伊斯蘭非政府社團的建設,這應是社團管理和建設的當務之急。
另外,廣東還有大量外來工,廣東人與非廣東人之間也存在不少由於地域文化、生活習慣、價值觀念、精神生活等差异,有差异就有矛盾,處理不當就有可能發生衝突,甚至暴力事件,這已有不少事例爲证。而時下發生在韶關、新疆的民宗事件,也有可能誘發外來工與當地人的矛盾、或有人利用這些事件製造矛盾,以便渾水摸魚,達到某種目的。因此,也應充分發揮各個行業、地區民間社團的作用,采取一些措施,顯示它們的存在和力量,在處理突發性、群體性事件中發揮其獨特的作用。
3、民族和宗教矛盾的深層根源在於文化差异,故應重視,一方面宣傳歷史上嶺南文化的優良傳統,伊斯蘭文化在廣東生根、成長、傳播,融爲嶺南文化一部分的歷史和良好效果,在傳媒上宣揚這些史迹,組織有關講座、出版有關書刊、發表有關文章、營造民族和睦、團結氛圍,爲預防、化解民宗矛盾、衝突服務;另一方面,也應提高當地人對外地文化認識,消除對少數民族及其宗教信仰的偏見,樹立中華民族和文化多元一體格局的觀點,特别是在外來工集中的城市、企業,這兩方面工作都不可偏廢,且應及早展開。
4、加强對外來宗教人員及其宗教活動的管理。廣州、深圳等城市,當前外籍穆斯林不少,居住集中、人員復雜,來自世界各地,雖然給廣州帶來异國風情,給廣州外貿、外事活動、文化交流等帶來活力,有其正面效應。但也不容忽視,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甚至有從事販毒、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文化安全的人和事。這次新疆事件,他們反應如何,雖不得而知,但加强對他們的管理、在保障其正常宗教活動之同時,采取一些預警措施,也很有必要。當然這是以預防爲目的,而不是針對他們、損害他們正當權益的行爲。
(司徒尚紀)
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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