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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論“縣市化”弊端與城市化進程
原載《熱帶地理》 1994年12月 第14卷、第4期 P296-304。該文于同年7月寄送中央。1995年登載於《地域研究與開發》第14卷第4期(P10-13)。1997年4月轉載于省《文明導報》(P23)和1997年第6期汕頭市的《學習之友》等雜誌。
【提 要】本文主要揭示當前“撤縣設市”形成“縣市化”的種種弊端,論述行政區域的合理設置、區域名稱的科學命名、城市化的主要特徵、城市化的正確方向以及引導城市化進程的正確措施。
【關鍵詞】縣市化 行政區域 城市化 城鎮體系
80年代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進展,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城市化進程也在加快。以廣東省為例,1992年全省的國內生產總值達2,29354億元,人均消費水平達1420元,分別為1978年的124倍和72倍。全省城鎮居民人口已占總人口的254%,比1978年增加了91%。為了加速城市化的步伐,1986年國務院批准了民政部關於撤縣設市的報告,決定在全國各地有條件的地區適當增設一些城市,從而拉開了撤縣設市的帷幕。1986年廣東省僅有9個地級市,到1991年增設10個市,1992年市的總數達到20個,從1993年起掀起了“撤縣設市”的熱潮,從1993年底至1994年6月的1年半時間裏,全省共新設30個市,總數達到50個,大有“一天等於20年”之勢。目前設市熱潮方興未艾,按此速度,預計不久便可實現全省“縣市化”。其他各省也有類似情況。
“縣市化”是否就是城市化?國務院國發[1993]38號文“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調整設市標準報告的通知”中指出:“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新形勢,適當調整市標準,對合理發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推進城市化過程,具有重要意義”。文件明白指出,撤縣設市是為了合理發展中、小城市和推進城市化。1992年以前的新設市中,不少市的市政建設和第二、三產業是有明顯進展的,對促進區域城市化是有一定意義的,其中不失有部分市的設置是合理的。然而,由於各地對“城市化”不甚理解,“縣市化”又實行市、政合一,設市即提高行政級別,而且以“按指標設市”,某些縣市的設置打亂了行政區域的劃分和行政機構的合理設置,造成對城市化的誤導,並利用建市圈地出賣謀利等,出現了種種弊端,實為弊多利少,已有悖於中央設市的指示精神,妨礙城市化的健康發展。以鄧小平同志所說的“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標準來判別,只能說是三不利。若不及時糾正各種弊病,後果將難以設想。為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本文就“縣市化”存在的弊病、行政區域的設置和城市化的正確方向進行探討。
一、城市化的主要特徵
目前的“縣市化”實質上是與城市化相偏離的。
城市(及市鎮)是非農產業居民和非農產業集中的地方,是區域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科技和交通的中心,它具有較先進的生產和生活設施及較現代化的生活條件,是當代人類文明的集中體現。因此,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城市化將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過程,但並非結果。關於城市化(也稱城鎮化)的概念,國內外不少理論家和學者已有許多論述,因篇幅所限,本文不加引述。筆者認為,除了特殊城市國家和城市地區(如新加坡和香港)以外,一般地區城市化應有下列主要特徵:
一是地域人口結構以城市(鎮)居民人口為主,即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佔有較大的比例,而且大部分居住在城鎮;
二是農業高度商品化和生產高效化,農民的生產不是以自給為目的,而是以社會商品生產為主並且有較高的生產率,能以較少的勞動力為社會提供充足的農副產品;
三是區域產業結構以城鎮的第二、三產業為主,而農村的農業也有穩固的基礎,並與城鎮第二、三產業形成協調發展和相互促進的關係;
四是廣闊農村腹地以發達的(大)農業成為區域生態系統堅強的生態支柱,並與城市形成城鄉一體、具有良性循環的區域生態體系。
城市化就是達到城鄉一體化,城鄉差別將大大地縮小以至消失。但這並不是說,凡城市化的區域到處都是城市,分不清城市和農村;城鄉一體化只是說城市和鄉村形成十分密切的關係,如同一體,這是指經濟和生態作用上的相互關係而言。城鄉差別縮小和消失,則應指城鄉勞動者勞動方式、勞動強度、勞動生產率、經濟收益、社會福利、生活條件和生活水平等差異的縮小以至消失,而在自然景觀、產業、生產方式、生態環境等方面,則城市仍然是城市,農村仍然是農村。而且,由於現代化的實現,農村生活由於自然景觀和幽靜環境,有可能比城市更舒適,過不慣城市喧鬧生活的人反而會轉向農村,所以說非農產業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城市化只是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但並非結果,就是這個道理。
二、“縣市化”的弊端造成對城市化的偏離
城市化要通過提高生產力、發展經濟和依賴科技的進步才能實現。它的實現要有一個歷史發展過程,然而“縣市化”的弊端妨礙這一進程。
(一)市、政合一,加劇行政分割;城鄉倒置,中心城市喪失作用
行政分割、諸侯鼎立的舊體制中的弊病,本來應在改革中加以克服,然而,撤縣設市實行“市、政合一”,而且又增加市的權力,使幹部既可升官,又增加了市的行政自主權,黨內的不正之風加劇了這一弊端,撤縣設市又助長了黨內的不正之風。由於縣縣是市、市市有權,使不少市變成了地方管不了、省裏管不著的“獨立王國”。
由於設市是以各縣人口密度、非農業人口數和工農業產值等為指標,“達標”即可設市,促使各縣幹部去“創造”設市指標,而且每個縣都想爭設高行政級別的市。能成地級市的縣幹部因水漲船高地升官而皆大歡喜,未能成地級市的縣則繼續爭,於是互鬧矛盾,縣市之間互不服氣,對管轄它的地級市也不服氣。目前潮汕各市、清遠、江門、佛山、廣州、陽江、雲浮等市都存在這種矛盾。尤其是佛山、江門兩市問題更加突出,而且這兩個市城區周圍的縣設市後都成了縣市包圍的“小島”,自身的發展受到地域的限制,又難以對其所轄各縣級市實施行政管理,無法發揮原中心城市的作用。事實表明,這種設市法打亂了城市化合理城鎮佈局的形成。可以預料,惠州、汕頭、韶關、肇慶以至廣州等市都會很快出現同樣的問題。
(二)政區變化頻繁,行政等級越趨複雜,不利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為了便於行政管理,在一定時期進行適當政區調整或政區名稱的變更本是無可非議的,問題是40多年來,政區與行政名稱的頻繁變化已成為通病。在當前全力發展經濟、推進現代化和城市化之際,本來應逐步淡化地區行政界限,甚至應衝破這種界限,建立和發展跨地區,甚至跨國界的經濟。但是當前撤縣設市卻再來一次政區和政區名稱的大變動:對原政區東拆西拆,或把一個地區分成幾個市縣,或把一個縣分出城區和新縣區;政區名稱上則個個都稱市,但等級又不同,有中央直轄市、省直轄市、省轄地級市、省轄(地)市代管市和縣級市等,行政級別上有省級、副省級、廳級、副廳級和處級等,將來若再設鎮級市以至村級市,等級就更複雜了。這種政區和政區名稱的頻繁更改和混亂狀況,實際上不利於地區的建設和經濟的發展,就連對這些地區進行國民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也十分困難。行政區域範圍變更和把縣改成市,既無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實質內容,還耍了弄虛作假的把戲,而且浪費人、財、物力,不但對城市化無助,而且有礙。
(三)機構和編制惡性膨脹,妨礙改革的深化並造成人、財、物力的浪費
在“縣市化”過程中,每增加一個地級市便增加一個地區行政機構,又劃分出一個縣級區,有的市還增設新縣,縣下又增設新鄉鎮。為此,除增加相應的黨政機構外,還要設新軍分區、海關以及相應的企事業機構,不但要增加成千上萬的幹部,而且都要官升一級,致使臃腫的機構更加臃腫,處級官員滿街走,使機構改革、“精官簡政”成了空話。這與改革不是不合拍嗎?同時還造成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首先僅縣改市一招,原來縣的黨、政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換招牌,改公章,連信封、辦公紙、文件等函頭都得更改成冠市名,僅此一項要浪費上千萬元到數千萬元,而各縣僅“建市慶典”少則要浪費1000多萬元,多則上億元。由於設市使行政機構和幹部人數增加又升級,既要大興土木建設新城,興建辦公樓,還要建幹部高級住宅區,購新設備等,一般要花幾億元,以至10多億元,有的多則幾十億元。這一謂之“設市效應”花的錢從何而來?無非是上級撥款、貸款,原地方“私錢櫃”中的“沉積款”,以及拍賣土地所得款。新設市的新城區規劃用地為何都要上百平方公里到幾百平方公里,其中除擺排場要建“大都市”,以便再爭高一級行政級別外,就是要有更多土地可以“開發房地產”,賣地籌款建新城。如果把這些錢用於發展經濟、辦教育,各地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不是可以更快嗎?
(四)攀比式規劃建設,嚴重影響地域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地區優勢的發揮
實際上在“縣市化”中,只有党、政官員為首要得益者,因大都可官加一級,利之所惑,其積極性最高。不少縣設市之後,各市還要爭成為“地區之王”,尤其是有點經濟實力的“富市”,更是積極向上,他們不服原地區或市的領導,對兄弟市更不屑一顧。不少縣一設市就提出不切實際的發展規劃,都要成為“大城市”,“國際大都會”,有的市還要以“大港口,帶動大工業,發展大經濟”。城區規劃要上百至幾百平方公里,港口建設要年吞吐量上億噸,還要建國際大機場。以珠江三角洲幾個市為例,廣州市提出市區範圍規劃是555km2,番禺180km2,增城120km2,花都128km2,從化571km2,東莞250多km2,中山規劃城鎮面積達400km2。僅此七市的城市建成區規劃面積共1 804km2,可居住2000多萬人口。據統計,D市包括城區、鎮區和管理區在內,規劃建設用地面積已超過1000km2,目前,已無多少耕地可作為農田保護區了,但該市卻被譽為城鄉一體化和城市化的樣板。這是對“城鄉一體化”和城市化的誤導。
潮汕地區(設三市)有汕頭港,該港正在改建、擴建成大港。潮州市設地級市後,又要在緊鄰汕頭港的饒平三百門再建一個大港口。揭陽市則要在汕頭港內的炮臺建新港,還要在惠來擴大港口。湛江地區原已有全省第二大港——湛江港,緊鄰的茂名市又要在電白建大港口。不少市還爭先恐後地規劃要建大機場。而且目前各市都是“老子天下第一”,規劃城區建設要多少百平方公里誰也管不了,於是良田被留作建設用地,邊遠山坑瘦田以及魚塘和丘陵山地上海撥幾百米高的果園、藥園則劃為農田保護區,拼湊數字。這樣發展下去,非常不利於地域資源配置和地區優勢的發揮,農業發展更令人擔憂。
以上只是“縣市化”中的一些不利於改革、不利於地方經濟發展,也有礙於現代化、城市化進程的問題。而目前“縣市化”中最嚴重的問題可能還在於弄虛作假,拉關係,走後門,採取各種手段以達設市的目的,敗壞了黨風,又污染了社會風氣。
為拼湊設市的城鎮非農業人口指標,不少縣採取低價出賣戶口指標辦法。P縣1990年前每一城鎮戶口要賣1~2萬元,1991年起為了設市,城鎮戶口價錢一降再降,從8000元/人降至1500元/人,最後幾百元即可入城鎮戶口。這並非P縣一縣所為,大部分縣都是以這種辦法增加城鎮人口的。工農業產值指標更是弄虛作假。多少年來不少縣的國民經濟統計資料已被戲謔為“良心帳”,或“升官、保官任意帳”,只是按領導意圖上報經濟數字而已,這是公開的秘密。而今要設市需要多少產值即可改為多少產值。P縣、C縣、Y縣、L縣等縣,1990年工業產值原來只接近10億元或10元億出頭,才過1年即“增長”到20多億元至30多億元,人均收入和財政收入也馬上翻番地增加;同時為了儘快設市或儘快成為地級市,各縣都成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組,負責到省裏和京城通過本縣藉的省官、京官或熟人拉關係,走後門。據說P縣和C縣各自為了使自己縣成為地級市,除千方百計走後門外,最後還弄到國外,通過僑領向國家領導人說情,手法多樣。總之“人情到,設市快,人緣好,規格高”。近兩年來廣東等省設市已到濫和爛的程度。
這種設市辦法,由縣變“市”,並無實質變化,更無任何能提高社會生產力的有力措施,而且設市前後,各縣都大興土木建城鎮,“上指標”,勞民傷財,又敗壞黨風,然而,偏偏有人把撤縣設市吹得神乎其神,什麼“XX設市,南粵生輝”,“XX設市,僑鄉騰飛”。某報對Y縣設地級市還說有什麼“昨日改了名,今日變了樣”的“設市效應”,這些話令人想起了1958年“大躍進”和文革時期的“火紅年代”的語言。如果設市確實這麼神,為什麼要等縣“富到”達標才設市?何不讓所有貧困地區、貧困縣先設市,讓其也能發揮“設市效應”先富起來,也神起來呢?看來設市也要“打假”,更應糾正黨內的不正之風。
三、合理劃分行政區域,建立系統的行政體系
如前所言,在一定歷史階段,為便於行政管理,適當調整行政區域,或改變政區名稱本來是無可非議的,在非常時期更常有這種情況出現,但是在和平時期,太過於頻繁的政區和政區名的更改,是不可取的。40年來我國政區和政區名稱的頻繁變動造成的各種問題,應該是有教訓可以吸取的。當年“公社化”造成政區局面的混亂也許仍記憶猶新。目前“縣市化”造成的政區、行政級別和區域名稱更混亂。這不但不利於實施有效的行政管理,而且有害於改革開放政策的深入進行.這種“縣市化”不是改革,出現問題更不是改革造成的,而是政策和執行政策上的失誤。然而,當前幹部對設市的積極性十分高漲,不正之風仍在蔓延,若不認識其利弊,採取有力措施及時糾正,將會愈演愈烈,後果難以想像。
為克服“縣市化”造成的政區劃分和命名的混亂,糾正黨內的不正之風,保證改革政策的深入發展,必須從理論上認識和理解政區設置和命名應遵循的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
政區的劃分和命名是一門科學,它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綜合。一個地區的行政區域和名稱是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形成和延續下來的,它以各地自然地理環境、人文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及發展水平、歷史傳統特殊性等因素為依據。新政區的劃分和命名也應以這些因素進行綜合、全面論證予以確定。這就是它的科學性。在我國現行行政區域中的省、地(州)、縣三級行政區大體上都是由上述因素在歷史的長河中“篩選”而成的,大都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建國以來,我國社會經歷了較大的變革,政區曾進行過調整,名稱則諸多變更,但總是證明這三級政區的劃分是可取的。尤其是廣東省是以丘陵山區為主的省份,省以下的地、縣行政區劃分一般以河流流域界限為基礎,由於丘陵山地地形造成的交通問題,使流域內各地經濟關係十分密切,文化交流頻繁。悠久的歷史形成流域內經濟發展和人文社會的相似性。根據我國國情和本省省情,這種具有自然和社會經濟一體性為基礎的行政區域,在流域資源開發和流域環境整治中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在未來區域城市化過程中也將有它特殊的作用。區域城市化也應以這種融合自然和社會經濟於一體的區域為基礎,實現區域內人口和產業結構向“城市化”的轉移。從這種意義和作用上看,城市化不但不應打亂這種融歷史、自然,社會、經濟和生態為一體的行政區域,而應確立這種區域觀點,認識其價值,進行行政區域的科學劃分。這是糾正當前“縣市化”造成政區和政區名稱雷同而概念模糊等問題的主要原則依據。
(二)系統性原則
系統性是指政區級別自上而下、由高到低,形成規律有序的有機整體,相應的行政名稱也應有不同命名,並體現出反映政區級別的特徵。一般地說,城市與政區以及政區名稱應是不同的人文社會實質概念,目前以市代政區、以市作為政區名稱的不恰當做法應當改變,給人以清晰的區域和行政等級的概念,進行科學的政區劃分,形成合理的政區體系,有利於形成全國實施下級服從上級,地方服從中央的統一政令,有利於進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問題看來似乎不大,但這對維持地方的團結和國家的統一是非常重要的,決不能等閒視之。目前“縣市化”造成政區和區域名稱混亂確是問題很多的。以珠江三角洲為例,區域內的廣州是省直轄市,轄有四縣市。深圳、珠海也是省轄市,是為經濟特區而設的特殊市。中山、東莞是以縣為範圍的地級市。佛山、江門和惠州則以城市轄縣市,現市轄各縣均稱市。這樣在行政上有“公、孫、父、子”市並立,比戰國時代大國小國一樣都是諸侯國的情況還要複雜。尖銳的矛盾是凡“富縣”都可以設立地級市,促使不少縣級市大鬧獨立,力爭擺脫地級市管轄,拼命走後門爭設地級市。某市還聲稱要成為與香港一樣的“特別市”。這一地區目前已成為全省矛盾最多的地區,潮汕地區、梅州、清遠、雲浮、陽江等市也有類似的情況。這種情況主要是違背地區行政設立的系統性原則造成的。
(三)歷史特殊性原則
以上兩項原則是普遍原則。此外,由於人文社會、宗教信仰、政治因素以及特殊的地理環境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特殊性,也是行政區劃分和命名應該考慮的原則。目前一些民族自治地區以及港、澳地區就是這樣的例子。但是,除了歷史等特殊原因造成的特殊情況以外,一般不應人為地製造太多的特殊行政區域。以某一縣甚至某一小區域人為地設立諸如地級市,以及更高規格的行政區,有促使地區擅自坐大、鬧獨立,並起鼓勵更多地區去創造這種坐大、鬧獨立的作用,對區域團結、協作和統一領導非常不利,這是不可取的。是否一個地區再富一點還可以設立“省級市”以至“准國家級市”呢?嚴格地說,這是一個十分嚴肅的政治問題,所以決不能等閒視之。
(四)穩定性原則
歷史業已證明;行政區域的穩定是社會安定的標誌之一。行政區域的穩定有利於人們,尤其是幹部心裏的安定,有利於樹立人們“熱愛家鄉是愛國的具體表現”的愛國、愛家鄉的觀念,有利於團結地區全體人民尤其是海外人士共同搞好家鄉區域建設。區域穩定還便於對區域經濟發展和區域建設的長期規劃。因此,除一些確有必要的政區變動外,在一般的情況下應盡可能減少政區和名稱的變動,更不應頻繁變動。
近年來不少市相繼成立,大量幹部升了官,安了居,成了既得利益者。未設市的縣正在為此而奮鬥,未成為地級市的許多市則正為進一步成地級市而努力。在如此設市熱潮中,要進行政區和行政名稱的重新調整,難度是很大的,然而有關決策部門和決策者應以國家和民族利益為重,深入調查研究,傾聽廣大正直幹部、群眾的呼聲,認識問題的嚴重性,下定決心糾偏。為合理劃分政區和正確命名政區名稱,建議成立專門機構,聘用一批對此有研究的真正專家學者,提出科學決策。當務之急是暫停“縣市化”的進程,以免積重難返!
四、發展生產力、合理佈局城鎮,正確引導城市化進程
城市是非農業人口和工、商業集中的中心。列寧曾說“城市是經濟、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城市是一個小區域,農村則是大區域.城市化是指城鄉並存的廣大區域實現大多數農業人口向非農業的轉化,產業結構以第二、三產業為主,而且大部分非農業人口和第二、三產業主要集中在城鎮,這樣有利於騰出廣大農村腹地,更好地發展農業生產,有利於農業集約和規模經營,建成城鄉分工合作的生態一經濟體系。這需要有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其發展動力是生產力。為此,可以採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促進生產力的提高並正確引導其早日實現,但決不能揠苗助長,更不是把某縣改個名叫市就可實現。主要措施是:
(一)提高生產力,為農村人口向非農業轉移創造必要的條件
應當明瞭的是,城市化並不是把農村變成城市,更不是不要農業。城市化實現了,農村仍是農村,農業生產仍為主產業,只是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更具特色,更充滿現代氣息和田園風光。要實現城市化,更應加強農業,發展農業,要大力提高農業生產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農產品商品率,為大部分農業勞動力的轉移創造條件。這是城市化的基礎,是促進城市化最關鍵的措施。
為了發展農業,當前必須深化改革,建立適應生產力發展的經營管理體制,為完善農村承包責任制和推廣以土地入股為主要形式的農村合作股份制,為農業的集約經營和規模經營創造條件,從而促進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農業商品化生產的發展。但是發展生產力最重要措施是科學技術的提高和應用,當務之急是普及農村文化科技,加強科技研究和應用。在目前仍有大量文盲半文盲充斥、經濟尚不發達的廣大農村的文化科技普及更加重要。只有普及文化科技,提高勞動力素質,才能提高生產力,促進農業的發展,才能使更多剩餘勞力向城鎮第二、三產業轉移,促進城市化的實現,也只有實現城市化才能使他們擺脫貧困,走向富裕。
但是,目前有不少貧困縣也正在“創造指標”,力爭趕設市之大潮,想方設法“上項目”和大搞城鎮建設,以期有朝一日掛牌稱市,也可報多少個項目剪綵,以光耀“市庭”。這些貧困縣的幹部們如果是為廣大群眾著想,就不應耍花招、假招,而應出真招求實效,應把有限的財力、物力和人力首先放在辦教育,普及和發展科技,發展農業和工業上,這樣城市化過程會更快。
更嚴重的問題是有些縣市已經“忘了本”,忘了他們是由發達的農業起步的。現在成“市”了,要成為“大城市”,要把農村和農業當尾巴割掉。有人說“一縣之長行田基,一市之長走馬路”。有人財大氣粗地說“有錢不愁無糧”,“香港無農業,照樣吃靚米”。於是不愛惜耕地,任意糟踏耕地。1992年僅一年時間全省就減少耕地11萬hm2以上,等於前10年減少耕地總數的一半以上。有一個(縣域)地級市一年就減少耕地18萬多hm2,按目前一些市的城鎮規劃將會建成純城市縣、純城市省,以至純城市國。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尤其是人多地少的廣東,到時可能只有走“吃飯化學化”的道路。這可能走不通。
(二)加速發展第二、三產業,發展城鎮,增加吸收農業剩餘勞力的容量
在加強農業基礎,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商品串的同時,應加速發展第二、三產業,並應使第二、三產業適當地集中在城鎮,促進城鎮建設,增加吸收農業剩餘勞動力和農村人口的容量,促進入口結構和產業結構向城市化方向轉化。近十多年來,農村鄉鎮企業迅猛發展,這無疑對吸收農業剩餘勞動力和農村經濟的壯大起著巨大的作用。但是,由於鄉鎮企業遍地開花,分佈在農村各地,蠶食農田,又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不但使農業基礎受影響,也影響人民身體的健康,弊端也是明顯的,再發展下去,將會弊大於利。為克服弊端,今後的工業主要應集中於城鎮和工業區,這樣不但可節約用地,並易於防止和有利處理污染,保證農村有廣闊的腹地和良田發展農業生產,也有利於人民身體的健康。誠然,農村仍然需要繼續發展一些工業,但它不應是農村的主產業,而是工副業,宜發展以手工勞動為主和無污染或少污染的工業。目前一些污染工業也應逐步遷往工業區集中。
(三)建立合理佈局的城鎮體系,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和地區資源優勢
城市人口集中,社會活動多樣,人均占地少,有利於環境整治和搞好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城市既是地區現代文明的中心,並以其經濟技術帶動地區資源的開發,也是地區對外聯繫的窗口,因此應根據各地區地理位置、自然環境和資源條件的不同,建設好城市。根據我國國情和省情,目前除發展一些大城市外,宜發展中、小城市.要進行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城鎮,在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的前提下,帶動衛星城鎮和農村的發展。要改變目前“縣市化”中每個縣都成“市”,而且都要成“大都市”、“國際大都市”的夜郎自大的偏向,使城市化健康發展。為此,要像“政企分開”一樣,也應把設市與行政級別分開,在進行科學、合理的政區劃分中,規劃好城市佈局,同時,搞好農業生產和建設好城鎮,實現真正的城市化。
MALPRACTICES OF EXCESSIVE UPGRADE OF COUNTY
ADMINISTRATION AND ITS ADVERSE EFFECTS ON
URBANIZATION IN GUANGDONG
Chen Chaohui
(Guangzhou Institute of Geography)
Key words: Upgrade of 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ve division; Unbanization; City-town system
Abstract
The reform and open door policy has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rural urbanism. Since 1991 a lot of counties in Guangdong have been upgraded to municipality systems. It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middle and little cities. However, the excessive upgrade of county administration has resulted in disrupting the reasonabl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confusing district names, distorting the correct meaning of urbanization and hampering the course of urbanization, The author considers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system and its naming should stick to the principles of science, history and steadiness. Som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1) increase productive fores, creating conditions for transforming rural people to non-agricultural ones, 2)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industries, increasing the capacity of the cities and towns to absorb more agricultural surplus labour, 3) set up rational city- town system, playing the role of the central cities and making full use of the superiority of local resources.
注:本文作為信函於1994年7月15寄給國家主席江澤民同志,1994年8月19日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中辦國辦信(94)複字361號〕復信:“來信收悉。信中反映撤縣設市存在的問題及建議,我局已摘報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參閱”。同年10月中央發函各級停止“撤縣設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