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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海島開發的誤區


  原載《珠江環境報》1998年8月26日

  廣東省海島土地資源豐富,據調查全省共有700多個海島,其中,陸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共604個,土地總面積141368平方公里。陸地面積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島嶼有17個,從粵東沿海到雷州半島沿海都有分佈。

  廣東省海島除東沙群島為珊瑚礁島(海洋島)外,其餘全是大陸島,分佈在大陸架上。島嶼周圍為淺海灘塗,其中有紅樹林灘、草灘,也有沙灘、泥灘、礫石灘和礁石灘等。這些淺海灘是海洋生物繁育和生長的良好場所,也是進行海水養殖的場所。有的海島沙灘沙質優良,可作旅遊浴場。部分灘塗還可建設鹽場。

  長期以來,我省海島作為戰略海防要地,與外界隔絕,島內生產則“以糧為綱”,僅從事農、漁、鹽生產,交通閉塞,經濟落後。改革開放初期部分島嶼部隊撤出,居民出走,逐漸成為荒島,部分島嶼仍在“沉睡”。到80年代中後期,隨著改革的深入,才使海島開發提上議事日程,海島漁業、鹽業、農業發展起來,也逐步發展旅遊業和加工業。1995年全省海島國內生產總值約為1980年的4倍,人民生活大大提高。

  但是,我省海島開發也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地方把海島當沙、石場開採出賣,嚴重破壞環境;有的亂採礦產,使海島成廢地;有的挖塘引咸或伐林墾殖等,使生態環境惡化。尤其是90年代初在追“四小龍”的口號下,出現了“海島開發熱”、“房地產熱”、“開發區熱”和建“旅遊度假村熱”,有的幾乎把海島當成“寶葫蘆”、“百寶箱”或“雜貨攤”,要把海島建成“國際金融中心”、“大工業基地”、“××的夏威夷”等,還要建“大港口”,發展“大交通”,要建成特區的特區……,於是掀起建橋熱、圍地熱、大搞建設規劃,似乎個個海島都可以建成“大上海”或“大香港”。頭腦發熱的海島開發使部分海島開發走人歧途,破壞了海島和海洋生態環境。

  我們要大力發展海洋經濟,要搞好海島的開發和建設,也要保護好海島和海洋生態環境,因此,必須走出海島開發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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