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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良好保險信用
——2002年新春評論之三
在剛剛開幕的本次“兩會”政協委員提案中,社會信用成了最熱門的議題之一,被列入國家最高議事日程。保險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部分,其公眾關注度正在不斷升溫,不僅街頭巷尾談得多了,報紙電視廣播網路議得多了,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也嚴格多了。今年將繼續在全國深入進行的整頓和規範保險市場秩序工作,其內容就含有對保險信用的整頓和規範。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最新部署,整頓規範工作在去年全面展開的基礎上,今年將重點突破,重點之一,就是反欺詐誤導,維護保險信用。
我國年輕的保險業已進入全面恢復以來的高速增長期,去年不僅是近年來業務增長速度最快的一年,也是效益最好的一年。保險業的快速、健康、持續發展,與國民經濟增長、生活水準提高、保險意識覺醒、保險服務改善有關,也與保險公司實力擴大、償付能力增強、保險信譽提升密不可分。其中,保險公司廣大員工堅持規範經營、誠實守信,用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贏得越來越多保戶的信任,使信用成為保險業不斷發展壯大的生命線,這是我國保險業發展進程的主流,是入世後保險事業快速進入黃金髮展期的希望和信心所在。
但不必諱言,與主流並行的也有暗流。目前,社會信用存在不少令人憂慮的問題,保險業的社會信譽狀況也不容樂觀,這主要表現在造假現象時有發生,在保險公司和保險從業人員中存在誤導甚至欺詐客戶的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以投訴較多的壽險產品推銷誤導為例,個別公司和個別從業人員為了單純追求業務發展,不切實際地隨意宣傳,誇大投資回報率,誤導消費者,引起保戶對新產品的不信任和對壽險公司的不信任。如果任其蔓延,必然造成社會對保險的信任危機。保監會領導對此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問題不解決,等於自絕後路,根本談不上發展。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良好的社會信用是建立規範的市場經濟秩序的保證。保險業是信用產業,恪守誠信原則這一保險經營的基本要求,既是企業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生存和發展的前提,也是有效防範風險、維護經濟金融正常運行的根基。我們恪守誠信,取信於人,就能源源不斷地吸引客戶,把保險業務做大做強,支持國民經濟穩定發展,反之則會失信於人,業務萎縮,風險四伏,導致保險公司也不保險,有可能引發危機。
保戶與保險公司能否建立業務聯繫,公司信用的好壞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從見面洽談,雙方選擇,到彼此中意,簽訂條款,建立起短則幾天、幾個月、幾年,長則十幾年、幾十年、有的甚至陪伴終身的契約關係,這個過程,猶如談婚論嫁,交織著幸福的期望和莊嚴的承諾。保戶付出辛勤積蓄來購買保險,主要為了分散未來的風險,有的還有預期的理財回報,豈可隨意託付給信用缺失者?所以我們常說,保險公司賣的是保單,有價的是信用。如果保險信用貶值,保單不過是廢紙一張,講的就是保險信用一諾千金的重要性。為此,我們必須像愛護我們的眼睛一樣珍視保險信用,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因為這是保險業務的生命之源。
針對社會上存在的信用混亂問題,日前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全黨全社會必須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增強信用觀念,建立和維護良好的社會信用。結合保險工作的實際貫徹這一精神,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和維護保險信用工作,並著力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建立和維護良好的保險信用,必須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一是強化法治。健全有關保險信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依法加大對不講信用、破壞信用行為的懲治力度。
二是加快信用制度建設。當前,要在試點的基礎上,抓緊建立全國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使具有良好信譽的企業和個人充分享有守信的益處和便利,使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和個人付出代價,聲譽掃地。
三是加強管理。在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保監會明令防範誤導可能帶來的風險,要求各公司加強對行銷員和兼業代理機構的管理,從源頭上防止誤導行為。今後一旦發現行銷員或兼業代理機構誤導客戶的,保監會首先要追究有關保險公司的責任。
四是重視輿論。誠信守約,維護信用,需要增強全社會的保險信用觀念。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宣傳和監督作用,使保險信用意識在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廣為傳播,深入人心。
(原載2002年3月5日《中國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