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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為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與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同步,中國保監會迅速部署從10個方面整頓和規範保險市場秩序,表明了保險業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的決心和信心。對於這一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的工作任務,全保險行業都要認識其重要性和緊迫性,下大氣力抓實抓好。

      當前,市場經濟秩序混亂已成為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一個突出的問題。此亂不治,將制約經濟良性發展,影響社會穩定。而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之一是金融秩序。《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指出,要查處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變相從事金融業務的活動。保險是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整頓和規範保險市場秩序,防範和化解保險經營風險,維護投保人的利益,是促進我國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有利於規範金融秩序,保證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意義十分重大。

      作為現代經濟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國保險業多年來加快發展,加強管理,改進服務,改善經營,為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得到黨和國家的充分肯定,受到廣大保戶的歡迎和支持,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對於一些違法違規現象和潛在的經營風險,保監會自成立之日起即加強監管,兩年來對保險市場進行了大力整頓,同時開展行業自律。從總體上看,保險機構依法經營的意識有所加強,保險市場秩序有較大改善,大部分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目前保險市場秩序混亂的狀況仍未根本改觀,也是一個客觀存在。

      實事求是地分析,保險市場秩序的混亂現象主要是:有些保險公司未牢固樹立服務優先、效益為本的經營理念,盲目追求保費規模和擴大市場份額,業務經營粗放,服務品質差,存在種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承保時以高額退費爭搶業務,理賠時以各種藉口拖延甚至拒賠;違規繕制“陰陽保單”、“陰陽發票”,設立賬外賬,截留保費或挪用保費;違規支付無賠款優待、退費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回扣;為擴大保費規模,採取長險短做、躉交即領等方式經營團體壽險業務;對保險代理人缺乏選擇和培訓,導致保險市場上各類代理人良莠不齊;出現保險單證失控、保費流失、承保品質下降、應收保費增加以及誤導、欺騙投保人等。

      保險市場存在的諸類問題,不但容易給國家和保戶的利益造成損失,也對保險事業的發展極為不利。以信用為例,保險業是金融服務行業,以信譽為本,一諾千金,企業和個人是為了“保險”才花錢投保,倘若個別公司個別人員因有意誤導或違規服務而喪失公信,讓人有“言而無信”之感,保險業將何以立業?再如經營,不計成本搶佔市場,不講效益追求規模,其短期行為不僅直接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形成保險經營風險,同時也妨礙公司的長遠發展,得不償失。至於在保費上做手腳中飽私囊,則是典型的腐敗行為,為政紀國法所不容。整頓和規範保險市場秩序,有效地遏制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將會提高我國保險業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增強其社會信譽度,為其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應當指出,我國保險業是年輕的行業,是正在發展的新興行業,在全民保險意識比較薄弱的現時條件下創業相當不易,又面臨我國加入WTO、進一步開放保險市場的挑戰,需要社會更多地理解和支持。但是,作為行業本身,我們並不能因此而對其存在的市場秩序混亂現象有絲毫的寬容,相反,更應該借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東風,無情地將保險市場的無序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使中國的保險業以公平規範的形象參與國際競爭。這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我們必須全力以赴,認真做好今年保險業的這項重大工作。

  

  (原載2001年4月19日《中國保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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