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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下西洋與廣東的南洋移民

  舉世公認,鄭和下西洋是中國和世界航海史上的偉大創舉。他開闢的洲際航綫,對於後來哥倫布(Cristoforo Colombo)於1492年發現美洲新大陸;葡萄牙人華士哥·達·伽馬(Vascoda Gama)於1497年7月繞過非洲好望角(The Cape of Good Hope),然後於次年3月20日到達鄭和下西洋曾經到過的馬林迪(《明成祖實録》稱“麻林”),東行到達印度西海岸港口卡裏庫特(Calicut,今科澤科德,《明史》稱“古裏”)而開闢自歐洲到印度的東方航綫;和西班牙人麥哲倫(F·D·Magalhaes)於1519-1522年的環球航綫的開闢,使地理上分散隔離的世界各國逐步變成了聯繫爲一體的世界和人類歷史在愈來愈大的程度上變成全世界的歷史,都起了先導的作用。而鄭和七下西洋都是途經廣東省南海水域的南澳島(今廣東省南澳縣)、七尖星(今惠東縣東南的大洲島)、獨猪山(即獨洲山,今海南省萬寧縣東南之大洲島)、七洲洋(今海南省七洲列島)等地,然後到達西洋諸國,其中鄭和第二次下西洋還是“首從廣東往占城”〔1〕的。這説明,鄭和下西洋與廣東的關係非常密切,實屬必經之途和首航地之一。而廣東人向海外南洋移民正是在鄭和下西洋後的明中葉逐漸形成“移民潮”的。惟其如此,本文擬就鄭和下西洋後廣東人向南洋移民活動作一探索,以就正於方家。

  據筆者看到的史料,廣東人的海外移民早在北宋末年就開始有個案了。但真正形成“移民潮”,則是在鄭和下西洋後明中葉以降。據史料記載,鄭和第二次下西洋船隊航經三佛齊舊港的時候,曾遇到在那裏定居的廣東移民陳祖義、施進卿等。當施進卿歸順後,即被明廷任命爲舊港宣慰使,“賜誥印及冠帶”〔2〕;於是施進卿成爲舊港的“大頭目”,“以主其地”。他死後不久,“其女施二姐爲王,一切賞罪黜陟皆從其制”〔3〕,成爲舊港事實上的統治者。後來,施二姐排斥其大姐,離開舊港,前往爪哇,被滿者伯夷國王委任爲爪哇的港主(Shahbandar),負責國王與外國商人的聯繫和征收關税等事務。施家兩姐妹定居並入主舊港和爪哇,爲廣東人向南洋移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明中葉以降,隨着以商品流通爲基礎的貿易全球化的形成,和廣東成爲貿易全球化中心市場的有利條件,〔4〕無數廣東商人到南洋貿易,“往往久住不歸……間有削髮長子孫者”。〔5〕同時,由於當時明廷實行海禁政策,造成部分走私商人逃避官兵追剿而移民南洋,從而形成了南洋移民熱潮。當時廣東人主要是向安南、占城、暹羅、北大年、馬六甲、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文萊等國家移民。現將移民情形及其對當地經濟開發分述如次。

  一、廣東的南洋移民概觀

  1.向安南移民

  安南與廣東的欽州、廉州(今屬廣西)山水相連,雙邊貿易歷來十分頻繁。成化初年,廣東珠池奉御陳彝奏:南海縣民遭風飄至安南被編入軍隊及被閹禁者超過一百人〔6〕。成化中,海南(今設爲海南省)文昌人吴瑞、劉求等13人到欽州做生意,遇風飄至安南,當局將他們“俱發屯田,以瑞獨少,宫之”〔7〕。這些“飄至安南”的廣東人,大多數實際上是到那裏做生意的,如張燮《東西洋考》雲:

  “賈舶既到,司關者將幣報酋,舶主見酋,行四拜禮。所貢方物,具有成數。酋爲商人設食,乃給木牌於廛舍,聽民貿易。”〔8〕

  位於交州城東南的憲港(今越南海興省興安),16世紀末已是繁榮的港埠,有“小長安”之譽。廣東人在該地經營中藥、布料、香料、蜂蜜、絲及絲織品等生意。崇禎十年(1637),荷蘭人在憲港設立商館,與廣東、福建商人進行貿易,直至18世紀30年代,憲港才逐漸衰落。〔9〕

  16世紀末,安南黎朝分裂成南北對立的兩個政權,北部爲鄭氏,南部爲阮氏。阮氏政權建都順化(今越南平治天省首府順化),爲與鄭氏争雄,一方面招攬中國人,另一方面侵略南鄰的占城。阮氏政權允許華商在會安(今越南廣南峴港省會安)選擇一處合適的地方建立城鎮,使之很快發展成爲一個國際貿易港口。清人和尚大汕稱:“大越國會安府者,百粤千川,舟楫往來之古驛;五湖八閩,貨商絡繹之通衢。”〔10〕每年新年期間,開始爲期7個月的交易季節。當地居民運來生絲、熟絲、黑檀木、鷹木、糖、麝香、肉桂、大米等土産;廣東商人則運來瓷器、紙張、茶葉、銀條、武器、硝石、硫磺、鉛等貨物〔11〕。由於生意興隆,客居既繁,廣東及各省商人在會安建立了天妃宫和會館。干隆六年(1741),會安中華會館碑記稱:“會館之設,由來已久”,末署“各省船號衆商立”〔12〕。説明廣東商人在會安地方貿易居住了。

  2.向占城移民

  占城位於安南之南,是一個商業貿易的重要樞紐。永樂時鄭和下西洋,曾停泊於新州(今越南義平省東南岸歸仁港),史稱:

  “(占城)國之東北百裏,有一海口,名新州港,岸有一石塔爲記,諸處船隻到此艤泊登岸。岸有一寨,番名設比奈,以二碼頭爲主,番人五六十家居内,以守港口”。〔13〕

  嘉靖年間(1522-1566),安南屢起事端,侵擾占城。於是占城不得不把首都從新州遷往鶴頂,新州貿易受到打擊。明朝支持占城,以牽制安南。時人陳全之提出徙廣東等地海商以實新州,幫助占城恢復貿易的“足國裕民”計策,他説:“凡有閩廣水商,久没該國者,盡室起赴新州,分田立宅,就其衆中之豪,設以千百夫長之號,内以都護占城,外則大通諸國,運致土産,轉相貿易;不出數年,番舶畢集;吴浙、閩、廣水商亦許經至,若遣官經理,起例抽分,足國裕民……”〔14〕

  由此可見,明中葉廣東商人不少在占城貿易和定居。

  3.向暹羅移民

  暹羅是廣東商人移民的主要僑居地之一。明初已有南海人何八觀等“流移海島,遂人暹羅”。〔15〕

  克路士的《中國志》稱,有些廣東商人到馬六甲、暹羅、北大年等地做生意,就居留下來,“不再返回中國”。〔16〕17世紀初,首都阿瑜陀耶和北覽波、萬佛歲、北柳、柴真、萬岑、那坤是貪瑪功(六坤)、北大年、普吉島、尖竹漢、曼吉、妓功、佛丕、猜耶、廊營、董裏等地都有廣東商民貿易僑居〔17〕。確實如葡萄牙人坎皮士(De Campos)所説:“中國人在泰國到處定居。”〔18〕德國學者貢德·弗蘭克(Gunder Frank)也稱:

  “這個城市(指阿瑜陀耶)是一個聯繫廣泛的貿易中心,不僅與日本、澳門和廣州,而且與東南亞群島港口和馬來亞半島東海岸的北大年都有貿易往來。”〔19〕

  黄衷《海浯》稱,暹羅首都阿瑜陀耶有“奶街”,“爲華人流寓者之居”〔20〕。可見嘉靖時,阿瑜陀耶已出現了有些類似後來的“唐人街”模式。荷蘭人法倫退因(F.Valentyn)著《新舊東印度志》所附暹羅國湄南河下游地圖有“唐人島”(Chinese Island),即“中國人居住之地”〔21〕,以顯示17世紀初華僑在“唐人島”聚居。

  4.向北大年移民

  北大年是暹羅的屬國,又稱大泥,明中葉後期“華人流寓甚多”〔22〕。16世紀70年代,這裏已有一名華人拿督,在當地經濟有相當大的影響〔23〕。嘉靖末年,廣東饒平縣海盗商人林道干在福建爲官軍所敗,逃到臺灣北港和昆倉島(Polu Condoo)。萬曆六年(1578),林道干懼怕官軍追擊,率部南航到大泥(Datni),“攘其邊地以居,號道干港”,聚集廣東、福建海盗兩千餘人〔24〕,北大年女王招其爲婿,引華人爲大臣,鼓勵華人移民,使北大年成爲廣東人居留最多的地區之一。有記載説,吉蘭丹波賴村,“全村住的都是三百多年前集體移入居住的華人。他們現在講的還是漢語客家語系語言。傳説移入時的領袖張伯才是海盗領袖。考三百年前,正是明末清初的時候,無需解釋這些移民便是抱着反清復明的華僑先民了。”〔25〕

  5.向馬六甲移民

  廣東商人僑居馬六甲歷史悠久,《明史·滿剌加傳》稱其居民“間有白者,唐人種也”。嘉靖年間(1522-1566),南海人黄衷説:馬六甲“俗禁食豕肉,華人流寓或有食者,輒惡之,謂其厭穢也”〔26〕。説明廣東等地僑民入鄉隨俗,有信奉伊斯蘭教者。16世紀初,滿刺加設有四個沙班達爾(Shahbandar),即港長、港務官之類,由中國人、爪哇人、束巴亞人及孟加拉人各一人擔任,説明華人在滿剌加受到重視和信任。沙班達爾的職責是接待帆船船主,引見盤陀河羅(Bendahara),給他們分配貨棧、發送貨物、安排宿舍和預定象只(運輸工具),並征收港口税;由華人擔任的沙班達爾負責管理來自中國和印度支那的商船〔27〕。據葡萄牙人阿伯奎記載,滿剌加第二代國王沙根達薩(Xaguendarsa)曾娶中國船長大王(the King of Chinese Captain)之女爲妻〔28〕。説明華僑在馬六甲社會佔有較高的地位。

  葡萄牙人佔據馬六甲後,任命一個終身職務的盤陀河羅管理外僑事務,另外實施民族自治,設“甲必丹”(Captain)管理各僑居民族,其中摩爾人、欣都人、爪哇人各設甲必丹一人,包括中國人在内的其他各族設甲必丹一人。1641年,馬六甲華僑已有300-400人〔29〕。

  6.向印度尼西亞諸國移民

  明初,爪哇滅三佛齊,然不能盡有其地,“華人流寓者往往起而據之”〔30〕;“很多廣東籍富商住在那裏,其中有些已改信了伊斯蘭教”〔31〕。嘉靖末年,“閩、粤海寇遺孽逋逃至此,積二千餘人”〔32〕。到荷蘭人進入爪哇時,萬丹(Bantan)、北加浪岸(Bekalongan)、厨閩(Tuban,即杜板)、錦石(Gresik,即革昔兒)等港口,“都以中國人住區而聞名”,而這裏的華人都是廣東、福建兩省的人〔33〕。英國學者w·J·卡德指出:

  “16世紀末,有相當多的中國人貿易中心出現於爪哇(厨閩)、錦石、泗水、饒洞、萬丹、日葛礁和其他島嶼(蘇門答臘、西婆羅洲)上;這些中國人都是福建和廣東兩省的人。”〔34〕

  荷蘭史學家範勒爾也提到15世紀以後廣東商人移民印度尼西亞的情况:

  “從華南各港,主要是廣州和福建各城市駛出的帆船,載着中國商人和成群結隊的僑民……駛向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亞的海岸和港口。”〔35〕

  16世紀末,萬丹華僑人口有3000-4000人之多〔36〕。他們聚居的“唐人街”,“用堅固的栅欄和塹壕圍住,其中房屋是(萬丹)城中最漂亮的僅有的石頭建築物”〔37〕。1619年,荷蘭人在雅加達建立巴達維亞城,萬丹的廣東商人不少人遷居到這裏,比較著名的華商和漢人僑領有Bencon,Jancon和Simsuar。據荷蘭學者施列爾(G·Schlegel)考證,Jancon可能是廣東方言Yan-kong,漢名“甄缸”。日本學者岩生成一則認爲應作“楊公”。荷蘭學者包樂史在檔案中找到Jancon的親筆簽名(“花押”),認爲Jancon係廣東音“Sumkan”(心肝)演變而來。這些考訂如果可靠,亦可以證明廣東僑商在萬丹、巴達維亞等地定居和擁有相當的勢力。

  7.向菲律賓群島移民

  明初蘇禄國朝貢取道廣州,有利於加强雙邊關係。西班牙人佔領菲島後,爲獲得勞動人手和生活用品,希望與中國通商貿易,鼓勵中國商民前往馬尼拉貿易。廣東商人運載各種商品到菲律賓,由當地商人分銷,運回金銀和其他外國産品。史載棉蘭老島沙瑶“物産甚薄,華人商其地,所携僅瓷器、鍋釜之類,重者至布而止”。在蘇禄群島,“土人以珠與華人市易,大者利數十倍。商舶將返,輒留數人爲質,冀其再來”〔38〕。同時,西班牙人一直渴望像葡萄牙人一樣,能直接與中國貿易。1580年,西班牙與葡萄牙合併,爲開通馬尼拉至澳門的貿易提供機遇,西班牙人有意識地把對華貿易重點從漳州轉移到澳門,加强與廣東的聯繫。廣東對菲律賓貿易地位上昇,使商民居留菲律賓者與日俱增。

  菲律賓華僑以廣東、福建兩省爲多,西班牙人稱之爲“常來”(Sangleys),即閩南話“生理”(經商)的諧譯。康熙五十五年(1716),清聖祖遣使訪問“吕宋、噶剌吧等處,常留漢人,自明代以來有之,此海賊之藪也”。乃於次年重頒禁海之令,禁止中國商船前往南洋吕宋、噶剌吧等處貿易〔39〕。由此可見,明代廣東商民僑居菲律賓、巴達維亞等處者爲數不少。萬曆二年(1574),廣東著名海盗商人首領、饒平林鳳由於受到粤閩官軍的追剿,無法在東南沿海立足,統率水手2000人,士兵2000人,婦女1500人,分乘62艘海船開往菲律賓,企圖佔領菲島,作爲立國安身之所。馬尼拉一戰失利,林鳳率衆逃到班加西南(Pangasinan);第二年,林鳳又受到西班牙人的追剿,率親信逃回潮州、惠州,不知所終。

  1570年(隆慶四年),馬尼拉有廣東華僑40人;1572年前後,增加到150人;萬曆十六年(1588),猛增至1萬餘人。1603年,西班牙殖民者對馬尼拉華僑進行血腥屠殺,死亡兩萬餘人。此後,西班牙當局限制華僑在馬尼拉定居,人數不準超過1500人。不過,華僑居留下來的仍然爲數不少,萬曆三十二年(1604),居住在馬尼拉城内西班牙人家中的華僑就有4000多人;到天啓元年(1621),馬尼拉持有居留证的華僑達16000多人,另外還有1/3華僑是没有居留证的。這樣,馬尼拉城及其附近就有華僑22000人。崇禎八年(1635),馬尼拉澗内有華僑2萬人以上,其他海島約1萬多人,全菲華僑達3萬多人。崇楨十七年(1644),菲律賓檢察官在《關於華人許可证的報告》中提到:“1638年和1639年,有2.5萬或3萬華人。”這是指領有許可证的華人人數,如果加上無证居留者,數字將達到3萬多或4萬人。崇禎十二年(1639年),西班牙殖民當局發動第二次屠殺華僑事件,菲律賓華僑遇難人數在22000至24000人之間。〔40〕

  菲律賓的廣東華僑起初散居在西班牙人中間,後來西班牙人發現華僑人數增長很快,害怕會危害他們的安全,乃將華僑集中在一起,“在堡壘的大砲下蓋起房子來”。這個地方叫“八連”(Paria),中國人稱“澗内”。自萬曆十年(1582)建立以來,澗内多次發生火灾,但每次焚燬以後,又以更大規模重建。西班牙人第一次屠殺華僑後,令華人在城外另一個地方建立新澗内;但新澗内還未蓋完,西班牙人又强令華人遷居遠離馬尼拉的巴石河口的比農多島。萬曆二十三年(1595),新澗内再毁於火,華僑獲允遷回馬尼拉城附近。據英國史學家布賽爾稱:華僑主要聚居在兩個村子:一是近城的維南杜克(Vinondoc),即賓南杜(Binando),住户爲已婚的基督徒;二是澗内,即八連,住户爲商人〔41〕。華僑在菲律賓除經營商業外,還從事農業、手工業、漁業、園藝業和各種服務業。

  二、廣東僑民對南洋的經濟開發

  明中葉至清嘉慶年間(1550-1820),中國是世界經濟發達的國家,據統計,嘉慶二十五年(1820),中國的GDP仍占世界經濟總量的32.4%〔42〕,居世界第一位。所以“在近代以前的時期的所有文明中,没有哪一個國家的文明比中國更發達,更先進”〔43〕;“中國人有世界上最好的糧食——米,最好的飲料——茶,最好的衣料——棉布、絲織品及皮貨。擁有這些主要物品和數不盡的其他次要的物産”〔44〕。而南洋諸國則是經濟欠發達的,有些國家尚待開發。所以,廣東商人移民南洋各個國家和地區,既通過貿易運去無數中國的先進商品,供給當地人民的生活需要,又帶去先進的生産工具和先進生産技術,爲南洋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經濟開發提供了首要條件;而他們在與當地人民一起共同開發中亦做出了貢獻,功不可没。

  在爪哇的萬丹,華僑大部分是經商,還種植水稻、胡椒和釀酒〔45〕。據荷蘭文獻記載,17世紀初,萬丹設有三處市場,第一個市場在城市東側,凌晨開市,生意做到9時收市,廣東人和印度等國的商人一起,在此經營生意。中國攤棚(Chinese Cramen)成一排,與波斯人、阿拉伯人和孟加拉人爲鄰。他們出售從廣東運去的生絲、紡織品、絨緞、金捆、陶瓷、漆器、大小銅壺、水銀、精巧木櫃、各種紙張、曆書、金封面的書、鏡子、梳子、念珠、硫磺、日本刀、加漆刀鞘、人參、扇子、陽傘等。第一個市場收市後,第二個市場Paceban(即王宫廣場)開始,廣東商人在這裏做胡椒交易。第三個市場是唐人市場,下午開市,銷售各種日用商品,也有山羊、鷄等,夜晚收市。〔46〕

  在巴達維亞,廣東華僑分别從事種植水稻、水果、胡椒,甘蔗等農業生産;從事榨糖、釀酒、榨油等農産品加工業;從事捕魚、飼養牲畜、伐木、開鑿運河、除草、挑水、裁縫、制鞋、編帽、燒磚瓦、制石灰、打石、打鐵、木匠、建造房屋、行醫等行業〔47〕。還有相當多的人從事商業批發、零售業務,運來中國的紡織品、瓷器、砂糖、鐵器、水果等貨物,銷售後采購香料和運回白銀,幾乎左右了巴達維亞的商業活動,以至於有人認爲巴達維亞貿易是“中國海上貿易的一個重要分支”〔48〕。

  在安汶島,廣東僑民是“聰明、勤儉、親切,而又善於牟利的國民。早在1625年以前,就住在安汶島最適宜的土地上從事耕種,經營園藝,雇傭契約,約定給予住房”〔49〕。此外還充當樵夫、木匠、石工、燒瓦匠、漁夫等角色。

  在菲律賓,華僑除經商外,他們“所做的工作是機匠、木匠、園丁、農夫及其他生産糧食的勞作”〔50〕。他們在馬尼拉建築了許多教堂、修道院和堡壘;“菲律賓群島第一個印刷者或者也是一個中國人”〔51〕。他們“開發了處女地,於無數世紀静止的荒野之中,開闢了茂盛的稻米、苧蔴、藍靛、椰子、菸草和其他穀類的耕種地;他們在峽谷山林間,披荆斬棘,開荒辟野,而後發掘了腹地的寶藏”〔52〕。

  廣東華僑把中國先進的生産技術和經驗帶到南洋國家,對提高當地生産技術與經濟水平起着重要作用。萬丹華僑在16世紀改進了胡椒種植法,即采用木柱法。他們不是模仿土著讓胡椒藤纏繞在樹上(胡椒子結在藤蔓上),而是在地上插一根短粗的杆子讓藤蔓纏繞,這樣便於藤蔓保存所吸收的養料。華人還把藤蔓上的葉子摘掉,使胡椒子受到更多的光照。此外,還合理密植,使胡椒園從原先的每公頃栽種1200株增加至2500株,産量增加一倍以上。由於成功地應用上述先進種植法,16世紀,萬丹成了世界胡椒最大的生産地。拜加和勿裏洞最初的農田幾乎都由廣東僑民耕作,至60年代,胡椒出口量占産量的80%,是世界第一胡椒出口地〔53〕。在巴達維亞及爪哇北部沿海的扎巴拉、三寶壟、巴蘇魯安等地,華僑采用了牛拖水力推動石磨榨糖的中國技術,取代土著傳統工藝,大大增加了糖的産量,使當地經濟走向繁榮。在蘇禄,華僑給當地居民傳授水果品種嫁接改良技術;介紹開採金礦、鐵礦技術和煉鐵、冶金、制砲、造火藥、造紙、建築及使用羅盤航海的技術等〔54〕。在菲律賓,華僑工匠除了以自己的手工業産品滿足當地日常需要外,還把當時先進的生産技術傳授給菲律賓人,例如他們教會菲律賓人榨蔗和煉鐵的方法〔55〕。

  此外,暹羅造船業、制瓷業在16-17世紀興盛起來,很大程度上也是華僑積極參與技術上無私指導的結果。

  總而言之,大批廣東商民移居南洋諸國,從事各種各樣的職業,對於相對落後或有待開發的南洋各國而言,既提供了大量的先進生産技術和年富力强的勞動人手,又帶來了豐富的中國商品、資金和生産工具,成爲推動南洋社會進步和經濟開發的積極因素。而廣東移民在與南洋各國人民一起共同進行經濟開發中也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和做出重大的貢獻,正如16世紀末西班牙人莫牙(Antonis Morga)所指出:“凡城鎮的建成,是不能缺中國人的。他們是各種事業的經營者,而且工作十分艱苦。”〔56〕

  直到19世紀,約翰·弗爾曼(John Foreman)對包括廣東商人移民在内的華僑對南洋國家經濟開發的作用仍做出綜合性的高度評價,説:

  “中國人的確是首先把貿易工業和有成果的勞動等觀念傳給當地土著人的。他們教導土著很多其他方面有用的事物,如從甘蔗榨取糖汁和鍛煉熟鐵的勞動。他們首先把用直立的石榨取糖汁和用大鐵鍋熬糖的制糖法介紹到這個殖民地(馬來西亞)。”〔57〕

  與此同時,廣東移民亦將中國的傳統文化傳播到南洋各國,對各國的文化起了交流和促進的作用。囿於篇幅,兹不贅叙,有待另作專文論述是了。

  注釋:

  〔1〕郭棐:《萬曆廣東通誌》卷6《藩省誌·事紀五》記:“永樂五年秋九月,命太監鄭和使兩洋,首從廣東往占城。”

  〔2〕《明成祖實録》卷71,“永樂五年九月壬子”條。

  〔3〕馬歡著、馮承鈞校注:《瀛涯勝覽校注·舊港國》第17頁,中華書局1955年版。

  〔4〕黄啓臣:《中國在貿易全球化中的主導地位——16世紀中葉至19世紀初葉》,《福建師範大學學報》,2004年第1期。

  〔5〕張燮:《東西洋考》卷5《東洋列國考·吕宋》。

  〔6〕《明憲宗實録》卷106,“成化八年七月癸亥”條。

  〔7〕《明孝宗實録》卷153,“弘治十二年八月辛卯”條。

  〔8〕張燮:《東西洋考》卷1《西洋列國考·交趾》。

  〔9〕參見牛軍凱:《安南憲貿易港的興衰》,《東南亞學刊》,1999年第2期。

  〔10〕大汕:《海外紀事》卷4,第80-81頁,中華書局,1987年版。

  〔11〕[英]布賽爾(Victor Purcell):《東南亞的中國人》,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8年第2-3期。

  〔12〕張文和:《越南華僑史話》第24頁,臺北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75年版。

  〔13〕馬歡著,馮承鈞校注:《瀛涯勝覽校注·占城國》,中華書局1955年版。

  〔14〕陳全之:《蓬窗目録》卷2《西南夷》。

  〔15〕嚴從簡:《殊域周咨録》巷8,《真臘》。

  〔16〕(英)C·R·博克舍編著、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第132頁,中華書局,1990年版。

  〔17〕(美)史金納(G. William Skinner):《古代的暹羅華僑》,《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62年第2期。

  〔18〕(美)史金納(G. William Skinner):《古代的暹羅華僑》,《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62年第2期。

  〔19〕(德)貢德-弗蘭克(Gunder Frank)著,劉北成譯:《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第146頁,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版。

  〔20〕黄衷:《海語》卷1《風俗·暹羅國》。“奶”爲泰語Nai音譯,意爲自由民。當時暹羅社會由國王、僧侣和族官僚、乃(奶)、派(依附民)、奴隸等搆成,華人爲自由民,屬“奶”階層,參見中山大學東南亞歷史研究所編:《東南亞史》第92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1〕張美惠:《明代中國人在暹羅之貿易》,《臺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3期,載包遵彭主編:《明代國際貿易》,臺北學生書局,1968年版。

  〔22〕張燮:《東西洋考》卷3,《西洋列國考·大泥》。

  〔23〕王賡武:《南海貿易與南洋人》第216頁,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8年版。

  〔24〕《明史》卷323,《外國四·鷄籠山傳》,卷325,《外國六·渤泥傳》,史載林道干居留大泥期間,曾鑄大砲三尊,試砲時不幸爆炸身亡。又謂林道干有妹林姑娘(Lin-kao-nian)追踪至大泥,勸道干歸國。道干不從,姑娘自剄死,其墓至今猶存,華人莫不崇拜雲。參見李長博:《中國殖民史》第143頁,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

  〔25〕《霹雷客屬公會開幕紀念特刊》,轉引自臺静農、餘又蘇:《明代中國與馬來亞的關係》第119-120頁,臺灣大學文學院1964年版。

  〔26〕黄衷:《海語》卷1,《風俗·滿刺加》。

  〔27〕林遠輝、張應龍:《新加坡馬來西亞華僑史》第52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28〕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20, 1967. 據16世紀馬來人歷史獻《馬來紀年》記載,滿刺加蘇丹芒速沙曾娶一個中國公主爲妃。此事不見中國文獻記載,不可靠。

  〔29〕(英)布賽爾(Victor Purcell):《東南亞的中國人》,《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8年第2-3期。

  〔30〕《明史》卷324,《外國五·三佛齊傳》。

  〔31〕W·J·卡德(W·J·Cator):《中國人在荷屬東印度的經濟地位》,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63年第3期。

  〔32〕《明史》卷325《外國六·渤泥傳》。

  〔33〕(美)史金納(C. William Skinner):《爪哇的中國人》,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63年第2期。

  〔34〕W·J·卡德(W·J·Cator):《中國人在荷屬東印度的經濟地位》,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63年第3期。

  〔35〕範勒爾:《印尼的貿易與社會》第193頁,轉引自薛國中:《15-17世紀中國在東西方海上貿易中的地位》,載吴於廑主編:《十五十六世紀東西方歷史初學集續編》第336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36〕(日)岩生成一:《下港(萬丹)唐人街盛衰變遷考》,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7年第2期。

  〔37〕(英)布賽爾(Victor Purcell):《東南亞的中國人》,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8年第2-3期。

  〔38〕《明史》卷323,《外國四·沙瑶呐嘩啴傳》;卷325《外國六·蘇禄傳》。

  〔39〕《清聖祖實録》卷270,“康熙五十五年十月壬子”條;卷271,“康熙五十六年正月庚辰”條。

  〔40〕(英)布賽爾(Victor Purcell):《東南亞的中國人》,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8年第2-3期;黄滋生、何思兵:《菲律賓華僑史》第106-108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41〕(英)布賽爾(Victor Purcell):《東南亞的中國人》,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8年第2-3期。

  〔42〕Angus Maddson, 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 OECD Development Center, Paris, 1998.

  〔43〕保羅·肯尼迪著、蔣葆英譯:《大國的興衰》第7頁,中國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

  〔44〕Rokert part, These from the land of Sinim: Essays on Chinese Question, P61.

  〔45〕費慕倫(J.F. Vermeulen):《巴達維亞的華人與1740年的騷亂》,新加坡《南洋學報》9卷1期,1953年,轉引自李學民、黄昆章:《印尼華僑史》第112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46〕曹永和:《明末華人在爪哇萬丹的活動》,《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二)第231-233頁,臺灣“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1986年版。

  〔47〕轉引自李學民、黄昆章:《印尼華僑史》第125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48〕轉引自吴於廑主編:《十五十六世紀東西方歷史初學集初編》第341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49〕Valentijn Francois, Oud en Nievw Oost Lndia, Vll, P. 257, 轉引自(日)岩生成一:《論安汶島初期的華人街》,《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63年第1期。

  〔50〕陳臺民:《中菲關係與菲律賓華僑》第161頁,朝陽出版社1985年版。

  〔51〕(英)布賽爾:(Victor Purcell):《東南亞的中國人》,載《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8年第2-3期。

  〔52〕轉引自陳碧笙主編:《南洋華僑史》第51頁,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53〕孔遠志:《中國印度尼西亞文化交流》第25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54〕陳碧笙主編:《南洋華僑史》第51、52頁,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55〕陳碧笙主編:《南洋華僑史》第51頁,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56〕轉引李長傅:《南洋華僑史》第70頁,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

  〔57〕約翰·弗爾曼(John Foreman):《菲律賓群島,關於菲律賓的歷史、地理、種族、社會、商業及政治依附的概述》第118-119頁,1899年倫敦版。

  (原載林曉東、巫秋衛主編:《鄭和下西洋與華僑華人文集》,中國華僑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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