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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
經過解決香港問題的實踐檢驗,越來越多的人相信“一國兩制”在台灣也是行得通的。
“一國兩制”模式首先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設計的,更符合台灣情況
早在五十年代,中國政府就曾設想過以和平方式解放台灣。一九五五年周恩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上就提出過:“中國人民解放台灣問題,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一九五六年毛澤東又提出:“和為貴”,“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等主張。然而,以“一國兩制”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與“和平解放台灣問題”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是要求台灣與祖國大陸實行一致的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即包括台灣省在内的整個中國實行“一國一制”。因此,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並不是過去“和平解放台灣”這一方針的延續,而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在新的歷史時期對台方針的重大轉變。這一重大轉變是從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開始的。
鄧小平對“一國兩制”思想的最早表述,是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央研究中美建交後的對台工作之時。當時他提出,在實現中國統一問題上,要實行第三次國共合作;兩岸統一後,台灣“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外國投資不變;軍隊變成地方武裝”。這裡所說的台灣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實際上包含著“一國兩制”的意思。半個月後,即一九七九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更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
在這一重要的歷史文獻中首次正式宣示,“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的統一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的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
鄧小平第一次對外公開表述“一國兩制”的最初構想,是一九七九年一月三十日訪美期間對美國參、眾兩院議員解釋中國政府對台政策時,他說,“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祇要台灣歸回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裡的現實和現行制度”。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在闡明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政策中,提出了“一國兩制”的許多具體構想。其中第三條是“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以作為特别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的地方事務”;第四條明確提出:“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第一次把解決台灣問題的構想概括為“一國兩制”,是鄧小平在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同客人談話時,他說,“九條方針是以葉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種制度是可以允許的,他們(台灣)不要破壞大陸的制度,我們也不破壞他那個制度。不祇是台灣問題,還有香港問題,大體也是這幾條”。其後,中國其他黨政領導人發表了一系列有關“一國兩制”問題的談話和講話。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全國人大通過的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新增加的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别行政區。在特别行政區内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一條為實行“一國兩制”、設立特别行政區完成了法律準備,為祖國的和平統一確立了憲法依據。當時的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眞曾明確地指出,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正是因為考慮到台灣實現和平統一後,可作為特别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這種特殊情況的需要而增加的。
由上可見,“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祖國的方針,從一九七八年底開始構想到一九八二年底完成憲法立法程序,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以民族和國家最高利益為重,充分考慮了台灣當局和台灣人民的處境、利益和前途,為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而設計的合情合理的模式。後來因香港新界土地契約臨近九七大限,解決香港問題被迫提到中英雙方議事日程上來,“一國兩制”因而首先用來解決香港問題。澳門問題與香港問題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香港問題圓滿解決,解決澳門問題的時機與條件自然成熟。不斷聲稱“一國兩制”不適用於台灣,反對把台灣問題“港澳化”,顯然這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一國兩制”既然原來是為台灣設計的,後來才轉用於香港,那麼這一構想不但適合香港,而且應該更適合於台灣。
關於“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問題
台灣問題與香港、澳門問題都是歷史遺留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都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内的事,問題的核心都是實現國家的統一,但是台灣問題也具有與香港、澳門問題不同的特殊性質。香港、澳門問題是英、葡對中國進行殖民主義侵略造成的遺留問題,是中國政府與英國、葡萄牙政府之間的問題,是恢復對這兩個地區行使主權的問題;台灣問題則是中國内戰造成的遺留問題,完全屬於中國的内政,因此,必須排除外來干擾,由兩岸的中國人自己來解決問題。正因為如此,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可以比解決香港問題的政策更寬;“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應更優於今天的香港模式。
那麼“一國兩制”構想的台灣模式究竟是個甚麼樣的呢?從一九七九年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構想至今,通過黨和國家領導人發表的一系列談話和官方所宣佈的各種相關文件,對“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進行了比較全面、系統、深刻的闡述,海内外學者,特别是國内很多學者也從不同的角度對此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討。在這裡,我想根據自己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綜合一些學者的看法,對“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基本原則與主要内容等問題談一點粗淺的看法,供關心這一問題研究的專家學者參考。
“一個中國”的原則是“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核心與基石。筆者認為,“一國兩制”方針對港澳來說,關鍵是如何保證“兩制”的眞正實施的問題。因為在香港、澳門沒有人主張獨立,也沒有人想搞分裂,港澳同胞中沒有任何人對“一個中國”的原則有異議,並且在這個問題上外國勢力也打不上甚麼主意。但是由於港澳與内地政治、經濟、文化聯繫太緊密,内地又有那麼多的駐港澳機構與商業機構,因此有人擔心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後,祖國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將會有形或無形地影響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並不是沒有道理。所以, 中央政府採取各種有力措施來充分保證“兩制”眞正全面的實施。
但是,“一國兩制”方針對台灣的側重點與港澳則有所不同。對台灣而言,關鍵的、核心的問題是如何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這是因為在國際上和台灣島内有那麼一股勢力總是千方百計地想要把台灣從祖國大陸的母體中分裂出去,島内確實存在著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甚至搞台灣獨立的危險;而人們並不太擔心按照“一國兩制”方式統一後,台灣在實施“兩制”上會出多大問題。因此,鄧小平在闡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時反復強調:解決台灣問題,完成中國統一大業,我們的要求祇有一個,就是一個中國,不是兩個中國;“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的統一”,是一個統一的中國。江澤民主席在八項主張中也開宗明義地宣示,“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這也是兩岸絕大多數中國人的共識,是“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基礎與前提。在這個問題上,是不容有絲毫的動摇與妥協的。
兩制長期共存、高度自治是“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基本内容
錢其琛副總理在紀念江澤民主席《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發表三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許多台灣同胞希望維持現狀,對他們來說,‘一國兩制’就是最好的維護現狀的辦法”。這是對兩岸統一後,“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最精闢、最簡潔的高度概括,其具體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兩制長期共存。統一後,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台灣作為特别行政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而是兩制長期共存,共同發展;台灣現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貿文化聯繫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華僑和外國人投資等,一切受法律保護。
二是享有高度自治權。統一後,台灣作為特别行政區繼續保留今天所擁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實行單獨的財政預算,中央政府不向特别行政區收税,如財政遇有困難時,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補助;大陸不派行政人員到台灣去,黨、政、軍都由台灣自己來管理,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的内部事務;中央政府還要在全國性政權機構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額,讓台灣各界人士參與國家管理;台灣可享有一定的外事權,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大陸不派軍隊到台灣,台灣可以享受比香港、澳門更寬的政策,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祇是不能對大陸構成威脅,不能破壞統一國家的利益。
總之,正如錢其琛所說,“未來按‘一國兩制’的方式實現兩岸統一,對台灣同胞的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沒有任何損害”,是完全能夠滿足台灣人民要“出頭天”當家作主的願望,台灣同胞還可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和榮譽。”
政治談判是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必由途徑。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願。兩岸都是中國人,如果因為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被分裂而兵戎相見,骨肉相殘,對兩岸的同胞都是極其不幸的。和平統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團結,有利於台灣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全中國的振興和富強,而政治談判是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唯一手段與途徑。為此,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從一九七九年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以來,一直始終不渝地以務實的精神,眞誠的態度、靈活的方式來積極推動兩岸政治談判,促進祖國的和平統一。但是,由於台灣方面長期以來不僅不願作出正面回應,甚至刻意加以阻撓,使兩岸政治談判一直無法進行。為了打破僵局,江澤民主席在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發表的八項主張中鄭重提議,在去年中共十五大報告中又“再次鄭重呼籲”:兩岸政治談判,作為第一步,可“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先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進行談判。錢其琛副總理根據當前兩岸政治關係的現實情況,更具體地提出,希望台灣方面及時地就兩岸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安排與大陸方面進行磋商。但台灣方面至今仍不肯作出積極的回應,這是違背兩岸人民意願的。隨著香港、澳門問題的圓滿解決,人們越來越期盼兩岸儘快坐到談判桌上,就兩岸政治分歧問題進行談判。希望台灣當局順應潮流,順應民意,以中華民族的利益為重,為及早進行兩岸政治談判創造條件,為實現祖國統一多做實事。
“一國兩制”的構想終將為台灣同胞所接受
無庸諱言,雖然“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既是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又是充分照顧到台灣現行的社會制度,確保台灣人民實際利益不受損害,完全能夠滿足大多數台灣同胞希望維持現狀的最好辦法,但是目前在台灣島内贊同、支持這一主張的人仍為少數。這主要是由於台灣當局至今死抱著僵硬的反共意識形態不放,抗拒統一,極力詆毁“一國兩制”所造成的。
冷戰結束後,東、西方各國都在淡化意識形態對抗色彩。轉向以發展經濟、科技為主的綜合國力方面的競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為了順應這一世界潮流,從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出發,完全撇開海峽兩岸意識形態上的分歧以及制度上的差别,提出以“一國兩制”和平方式解決國家的統一問題。這一主張既不要求台灣和祖國大陸的意識形態和制度一致化,也不把縮小這些差距作為統一的前提,明確表示,“你搞你的資本主義,我搞我的社會主義”,“井水不犯河水”。這是相當理性、務實的做法。但是,台灣當局為了偏安一隅,置民族和國家利益於不顧,不肯放棄既不合當今國際主流,又違背兩岸人民意願的僵化的反共政策,不斷挑起兩岸意識形態對抗,升高敵意;誣蔑、歪曲“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主張是“陰謀”、“陷阱”,要“矮化、併吞、吃掉台灣”;打著追求“民主、自由、均富的統一”的幌子,阻撓和平統一,對抗“一國兩制”,误導、欺騙台灣民眾,使台灣同胞至今仍無法眞正瞭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涵義,因而對“一國兩制”有很多的误解與误會。
隨著時間的推移,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日新月異的發展和香港保持穩定繁榮以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内涵的瞭解、理解的加深,贊同與支持“一國兩制”的人必然會越來越多,並深信絕大多數的台灣同胞最終將會接受“一國兩制”的。因此,我們有理由堅信,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一定能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實現中華民族的全面振興。
(原載《中國評論》月刊一九九八年十月號,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