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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兩岸加入WTO後雙方經貿關係如何定位



  兩岸經貿關係如何定性事關重大
  
  在兩岸都成為WTO締約成員的情形下,如何定位兩岸經貿關係性質,是一個聚集了政治和經濟考量的焦點問題。它不僅事關今後兩岸經貿交流的發展順暢與否,而且不可迴避地涉及到兩岸關係中最為敏感的“一個中國”的問題,因而也是一個雙方都頗費思量的問題。從台灣方面目前的意向來看,台灣期望以對等的WTO成員身份,用WTO的機制或框架來規範兩岸經貿關係,在此架構下用進一步開放大陸經貿的“善意”來换取大陸政治“回報”。顯然,在兩岸之間缺乏互信的現狀下,台灣方面的思路難免不讓大陸警覺其有借加入WTO之機,把兩岸經貿關係界定為實質上的國際經濟關係、以此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朝著“兩國論”所謂的準國際關係轉化的政治意圗。對此,大陸方面無疑是持堅決反對的立場。
  
  兩岸都面臨新的政策難題
  
  但不論從經濟或政治度來看,兩岸加入WTO後,雙方在處理相互之間的經貿關係問題上都面臨新的政策課題。首先,根據WTO“互惠”和“市場準入”等促進貿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則,台灣現行的大陸經貿政策與WTO原則相去甚遠,要求更改現行政策的壓力較大。這一壓力來自兩方面:1、目前台灣總體經濟存在較大隱憂,尤其是在過去十年快速發展的以代工形式為主的資訊產業正逐漸喪失比較優勢,緣於地緣經濟之故,再次面臨借重大陸市場進行產業調整和昇級的形勢,對大陸市場的依賴更加重要。2、過去二十年來大量合資企業,其中大量的是中、下游產業,形成了强大的拉動效應,即拉動島内相關上游產業前往大陸投資,才能形成聚集效應或規模配置效應,以應對加入WTO後台商在大陸市場面臨的競爭挑戰。而相較於台灣,大陸方面面臨的壓力較小,因為:1、大陸在兩岸經貿交流問題上,一貫秉持開放、優惠的政策,與WTO原則精神是一致的,基本沒有政策衝擊的壓力。2、大陸為加入WTO所做的市場準入和對境外厰商的優惠承諾,沒有對台商排除的主觀意願,不存在有悖於WTO非歧視性原則的問題。3、就台灣目前的企業規模、產業和技術結構分析,在大陸進一步開放市場後,台灣企業對大陸的潛在衝擊或威脅總體上不如西方企業,大陸在有關競爭力諸要素如勞力、土地、技術人才等方面都有著明顯的比較優勢。4、受市場和成本要素不利的制約,台灣經濟的增長需要大陸市場和經濟增長的帶動,將有更多的台灣企業要來大陸尋求發展空間,已成為非常明顯的發展趨勢。
  
  顯然,就兩岸經貿的政策調整而言,台灣方面需要調整的程度遠遠大於大陸方面,才能符合WTO章程的要求。
  
  然而,從政治的度來看,問題就顯得較為復雜,而且是需要雙方都作出努力方能解決的問題。加入WTO對於兩岸關係而言,不是一個單純的經貿問題,因為在解決有關兩岸經貿的一系列經貿政策問題時,如進一步開放商品市場和投資領域、“國民待遇”、“通航”等問題,都無法迴避雙方關係定位這個前提。WTO是一個貿易組織,其成員可以是一個主權國家,也可以是非主權國家的單獨關税區,因此才有了兩岸都加入WTO這一情況。也正因為大陸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主權國家的資格加入WTO,而台灣則是以“中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税區”的非主權國家資格加入WTO,就必然產生兩者之間要有一個符合雙方資格的關係框架的要求。
  
  一個國家四個席位,WTO沒有先例
  
  在WTO現有的一百三十五個成員中,像中國這樣一個國家擁有四個席位(大陸、台灣、香港和澳門)的情況實屬罕見。因為沒有先例,故WTO沒有處理屬於一國多席的成員之間關係的案例,也就沒有相關的規章可循;若要完全按WTO現有章程或機制來規範兩岸經貿關係,不完全符合或體現兩岸關係的性質,幷且有利用WTO損害中國主權之嫌。因此,作為主權國家的中國大陸,完全有理由提出在WTO組織内與其幾個單獨關税區建立一種能體現一個國家内不同關税區定位的互動模式的要求,以區别於一般的WTO成員之間的關係。
  
  之所以有必要尋求一種有别於一般WTO成員之間的特别的關係框架,除去現實的政治考量外,還有其經濟層面的緣故。與其它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關係相比較,兩岸或兩岸四地(大陸、台灣、香港和澳門)經濟之間關聯度非同尋常,台灣對大陸的出口貿易依存度約占其總出口貿易的四分之一,台灣在大陸的投資也約占其對外總投資的二分之一。台灣與香港的經貿聯繫歷史悠久且意義重大,大陸與香港、澳門之間的經貿關聯的密切性和重要性更是自不待言,加上同文同種的文化背景和政治因素(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别行政區,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已是國際主流社會的共識)的支持,兩岸之間或兩岸四地之間自然就是一個單元性的經濟體;就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都把兩岸四地作為一個整體看待,稱之為“大中國”(Great
  
  China)。因此,在兩岸四地都成為WTO成員後,兩岸四地之間理應保有一種非同一般的經濟行為方式;這當然包括相關經貿政策的特殊性或特殊的優惠,相互經貿交流磋商和協調機制的内部性,其目的是在參與國際經濟的競爭中,把兩岸四地的經濟權益視為一個整體加以共同維護。但如果沒有一個適合的關係框架,或通俗地說沒有一個合適的名份的話,這種特别關係就不具可操作性,並難以得到其它WTO成員的理解和認同,容易被其它WTO成員視為有悖於WTO的“非歧視性原則”。
  
  這裏所謂的特别關係是針對兩岸都成為WTO
  
  成員這個大背景而言的,是在一個全球性的貿易組織中的特别的經濟關係,這就需要一種通用的經濟概念形式來表述或體現。從經濟學理論的度看,兩岸經貿交流是一種區域之間的經濟活動,其實質是在資源條件、要素禀賦、經濟基礎、市場需求結構、區位條件等方面存在差異的情況下自然形成的一種分工合作,以實現優勢互補。因而在考慮兩岸經濟關係框架時,區域經濟整合的理論是不可或缺的思維方式。區域經濟的合作核心内涵是要素優化配置,即各種經濟要素資源、勞力、技術、資金等的相互組合可以互惠互利和共同發展;其合作形式主要有自由貿易區、共同市場、關税同盟、經濟一體化等,不同的形式反映了不同的合作緊密程度。就兩岸經貿交流現狀來看,要素流動不自由是最大的問題,如台灣方面對台灣商人前往大陸投資仍有資金額度和產業領域等諸多限制,迄今仍不允許大陸厰商直接到台灣從事經貿活動,等等。因此,在考慮兩岸經濟關係定位框架問題上,既要突顯政治意圗,即明確無誤地表示出一個國家内不同關税區的關係,也要反映出所追求的經濟合作目標。
  
  經濟統合論不具操作性
  
  近來台灣官方提出了兩岸“經濟統合”說法,國民黨高層領導人也提出了兩岸建立“共同市場”的倡議,這實質上反映了台灣方面也意識到加入WTO後,兩岸的經濟關係是一種或需要構建起一種非同一般的框架;僅就這一點而言,兩岸是有共識的。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種非同一般的關係究竟是一種甚麽關係?對此就各持一端了。台灣方面提出的“經濟統合”或“共同市場”都迴避了一個大前提或事實,即台灣是以“中國台、澎、金、馬單獨關税區”的身份獲准申請加入WTO的,兩岸非同一般的關係實質是指非同於國家之間的關係,如果不把這一點表達清楚,這種所謂非同一般的關係就可以有多種解讀了,故在這個問題上是不容模糊的。此外,“經濟統合”的提法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區域經濟整合理論的概念,因為它沒有特定的内涵,是指要素無障礙流動的自由貿易,或是包括經濟政策一致性的經濟一體化,概念不甚清晰。因此,台灣官方所謂兩岸“經濟統合”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不具操作性的空洞概念,其用意恐怕在經濟之外。而國民黨的“兩岸共同市場”之說,則缺少明確無誤的主語,“兩岸”一詞僅是一個非正式的俗稱,這個俗稱的正式說法應是中國。這不是一個單純的語文修辭問題,而是反映了下野的國民黨仍彈“前朝曲”、不願直面一個中國本質性問題的心態。
  
  可考慮用“中國關税區自由貿易區”概念
  
  根據經濟和政治的綜合考慮,在兩岸加入WTO後,兩岸和港澳可以考慮用“中國關税區自由貿易區”的框架來界定相互之間在WTO中的特别關係,以區别於一般意義上的WTO成員之間的關係,順應海内外中國人期盼兩岸利用加入WTO作為推動兩岸經濟整合乃至兩岸關係改善契機的善良願望。“中國關税區自由貿易區”中的“中國關税區”對於兩岸四地都應是一個可以認同的合法單位稱謂,因為台、港、澳均是以中國的一個單獨關税區的資格加入WTO的,而在WTO這樣一個經貿組織中突顯經貿色彩的稱謂也是合情理的;同時,“中國關税區”也明示了一個國家中幾個關税區的關係架構,兼顧了不可或缺的政治前提。有關税區存在就有自由貿易的問題存在,尤其聯繫到兩岸之間目前間接經貿交流的特點以及兩岸關係的政治現實,把追求要素無障礙流動的自由貿易作為幾個關税區之間所追求的特别關係,是現實的。同時對“自由貿易區”這個提法不必過慮,因為它的對應物是關税區而不一定是主權國家。
  
  用“中國關税區自由貿易區”的框架來定位兩岸在WTO中非同一般WTO成員的關係,除了政治層面的需要外,也有其經濟層面的實用意義。例如:在大陸加入WTO後,無疑將有更多的國際跨國公司進入大陸市場,亦即在大陸台商將面臨更為嚴峻的競爭挑戰;如果完全任憑市場法則選擇,總體上就台灣目前的企業規模,產業和技術結構分析,台商在與國際跨國公司的競爭中恐處於下風(這在金融服務業尤為突出),甚至在某些領域連既得的大陸市場利益都難保,台商在大陸的發展空間會有很大的局限性。但若兩岸之間構建起一種特别的關係框架,特别的關係就一定會衍生出一些特别的行為方式,亦即台商在大陸可以享受某些不適用於外商的優惠,這並非違背WTO的有關章程;因為WTO並不反對其某些成員之間成立某種經濟合作體,並在合作體内實施一些不適用於非合作體WTO成員的優惠政策,歐共體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所以,把兩岸之間的經貿關係定位為一個國家幾個關税區之間的特别關係,是有益於台灣工商界的切身利益的,當然也有利於兩岸民眾的根本利益。
  
  以加入WTO為契機構建兩岸四地新關係
  
  之所以要把香港和澳門一並納入“中國關税區自由貿易區”加以考慮,除了兩岸的經貿交流離不開香港和澳門的協助和配合這個現實原因外,還有其作為中國的兩個單獨關税區,在大陸和台灣相繼加入WTO後,香港和澳門同樣面臨在WTO中怎樣與兩岸構建體現一個國家内幾個關税區的特别關係框架的問題,否則,港、澳商人在大陸的某些應有的經濟權益也會受到來自WTO章程的質疑。更為重要的是,只有用“兩岸四地”的概念來考慮處理中國在WTO中所遇到的特殊問題,方能體現一個完整的中國的思維,高瞻遠矚地運疇一個面向未來的中國經濟,造福於整個中華民族。
  
  “中國關税區自由貿易區”的主要内涵是,在“兩岸四地”逐漸建立起一種要素無障礙流動的自由貿易的關係,它比一般WTO成員之間貿易互惠更進一步,具體體現了“兩岸四地”之間一個國家幾個關税區的特别關係。就目前的政治現實來看,要實現這種關係,主要的障礙或困擾會來自台灣方面,盡管如此,我們仍然希望台灣當局能真正以台灣民眾的切身利益為重,以順應中國人民不容國家分裂的民族情感為己任,認真考慮借加入WTO之機回歸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在此基礎上推動兩岸經貿關係的進一步發展,以改善業已惡化的兩岸關係。
  
  (原載《中國評論》二○○一年六月號,作者係清華大學台灣研究所敎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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