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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光陰荏苒,春華秋實。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1年,明年澳門也將迎來回歸20週年。“一國兩制”自上世紀80年代提出,90年代先後在香港和澳門付諸實踐,歷經20載風雨,行之有效,自當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十九大報告把“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作爲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這爲“一國兩制”在新時代的發展規劃路綫,指明方向。
  
  習近平港澳治理思想指導新時代“一國兩制”發展。“一國兩制”是中國共産黨人和中國政府確立的國家基本方針,體現了中華民族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智慧。自港澳回歸以來,中國共産黨和中央政府一直致力於堅持和發展“一國兩制”。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在多個場合談及“一國兩制”和港澳治理,逐漸形成港澳治理的新思路、新方略、新思想。這一思想的核心要義是堅持和發展“一國兩制”,强調“一國兩制”方針是長期的、不會變,要全面理解、準確貫徹該方針,關鍵是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港澳回歸後即重新納入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工程的一部分,要本着“主次分明”“榮融與共”的原則,主動作爲,包容不同思想理念,尊重彼此差异;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關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任,要積極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等。
  
  2012年12月,習近平在接見前來述職的香港行政長官樑振英時,主動談及“大家都很關心中央領導集體實現新老交替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方針政策會不會發生變化。今天,我想借此機會重申:中央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的方針不會變;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别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職責的决心不會變;支持香港、澳門兩個特别行政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的政策也不會變。”在接見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時,同樣指出“中央會一如既往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和澳門基本法,一如既往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别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一如既往支持澳門特别行政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無論是“三個不會變”,還是“三個一如既往”體現的都是習近平新一代領導集體對港澳實施“一國兩制”的堅定承諾,對港澳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一貫期望。中國共産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强調“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摇,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彰顯以習近平爲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堅持初心,堅定信心,不斷推進“一國兩制”實踐的决心。
  
  新時代“一國兩制”發展緊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主題。整個中國的發展方向决定了“一國兩制”的發展方向。新時代中國的發展目標圍遶“兩個百年”展開: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從2020年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把國家建設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强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意味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將成爲現實。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個百年目標的實現時間,與當年鄧小平先生講的五十年不變的時間基本吻合,“我們在協議中説,五十年不變就是五十年不變。我們這一代不會變,下一代也不會變。到了五十年之後大陸發展起來了,那時還會小裏小氣的處理這些問題嗎?” “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鄧小平1984年10月3日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的談話。《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3頁。。從這個意義上講,堅持和發展“一國兩制”,不僅是中央對港澳特區及促進台灣統一的承諾,而且是中國大陸繁榮富强、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組成部分。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路上,同樣一個都不能少。中央在新時代對港澳地區的期望,是“香港,澳門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强的偉大榮光”。
  
  中國共産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是新時代中國共産黨的歷史使命,爲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付出艱苦卓絶的努力,需要在堅持“四個自信”基礎上進行偉大鬥争、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持續維護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還是維護國家的統一、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等,“一國兩制”均有貢獻空間。
  
  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面臨的挑戰與機遇。“一國兩制”的形成,是中國共産黨人綜合考量國際形勢與國内形勢的結果。在當前國際形勢深刻變革調整的新時期,在我國各項事業持續發展的新時代,在實現兩個百年目標的偉大進程中,“一國兩制”的實踐“内”有粤港澳大灣區,“外”有“一帶一路”,將獲得更多新動力,不僅裨益特區自身發展,而且有助國家整體能量的提昇。然而,隨着“一國兩制”實踐的豐富與發展,一些涌動的暗流也逐漸浮出水面。
  
  首當其衝的是如何真正做到依法辦事,不斷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港澳兩部基本法分别制定於1990年和1993年,實施於1997年和1999年,可以説,從實施之日起,圍遶其中的一些條款的争議就持續不斷。其中在香港引發争議的主要條款包括基本法第23條、45條、68條、158條等。關於基本法第23條,香港迄今未完成本地立法。現在主流社會已接受“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表示,會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完成立法,但未有時間表。未來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涉及如何界定和行使中央在港澳地區的外交與國防權力,進一步明確人大常委會釋法與决定的法律效力,以及中央相關權力的配套機制等。這些對香港的反對派而言,恐難以接受。可以預計,未來圍遶基本法實踐的鬥争將更爲激烈,且難以排除外部勢力以各種名義的介入。
  
  其次,“一國兩制”深入發展的挑戰來自特區政府管治能力能否不斷提昇。對港澳兩個特區而言,好的治理應該是特區政府能團結帶領各界人士“謀發展、促和諧,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十九大報告延續這一提法,提示兩個特區政府切實回應市民關心的土地房屋問題,香港促進創新産業發展問題、青年成長成才問題,以及澳門市民對交通城建、經濟適度多元等的訴求。解决好民生議題,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再次,“一國兩制”的挑戰來自“兩制”在交流、融合過程中遇到的摩擦乃至矛盾能否得到妥善處理。十九大報告鼓勵港澳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這是港澳與内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必然選擇。粤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爲實現這一目標的最重要抓手。然而,大灣區存在兩種社會制度,分屬三個關税區,使用三種貨幣,文化價值理念也不盡相同,在推進過程中難免碰撞出火花。三地政府需加强溝通、創新機制,做到互相尊重、换位思考。這既是對三地政府的考驗,也是新時代“一國兩制”豐富發展的難得經驗。
  
  最後,“一國兩制”在台灣的適用問題。“一國兩制”方針,最早針對台灣統一提出,却先在香港、澳門開始實踐。雖然香港、澳門、台灣三地的形勢各不相同,但港澳的“一國兩制”實踐仍對台灣具有一定的示範效應。按照當年鄧小平先生的設想,統一以後,台灣將實行比香港、澳門還要寬鬆、還要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有鑒於港澳的經驗,台灣的“一國兩制”可以在基本法制定階段更好地設計一國與“兩制”之間的關係
,一定程度上避免港澳曾走過的彎路。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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