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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赤竹樟塔進行金砂土改分田試點工作

  永定暴動後,張鼎丞和鄧子恢將暴動隊伍帶回金砂,從鐵血團中挑選200多人,成立福建省第一支紅軍部隊——紅軍營,營長張鼎丞、黨代表鄧子恢,後來在溪南13個鄉相繼成立鄉蘇維埃政府和赤衛隊,以革命的武裝來保证土地革命的順利進行。土地革命的核心内容就是土改分田。

  怎樣進行没收分配土地?張鼎丞和鄧子恢以無産階級革命家的偉大氣魄,經過深入群衆調查研究,充分發揮了群衆智慧和創造力,制定並實施了切實可行的没收分配土地的政策和辦法,使金砂和溪南地區的土改分田開展得很成功。

  集中群衆智慧,研究制定分田方法。由於土地革命的分田運動是第一次的偉大嘗試,中央還没有頒佈土地綱領,省委又没有具體指示,對怎樣搞好分田,既没有經驗,又没有政策依據。爲了做好這項工作,1928年7月下旬,張鼎丞和鄧子恢在金砂的卓坑源土地廟,召集了有經驗又熟悉土地情况的包括赤竹邱子欽在内的金砂各村的老農民張登榮、張占興、張榮招、賴壽欽、張桂增、謝道元、張豪林、張華先、劉美華(女)、謝梅蘭(女)、張文亮、謝鑒招、謝祥永等代表(這些代表包含雇農、貧農、中農、富農)參加的座談會。張鼎丞、鄧子恢運用啓發和引導的方法,提出了没收和分配土地的七個核心問題,讓大家討論。通過充分討論,七個問題都有統一的結論,確定爲分田的政策和辦法:(一)所有土地都應拿出來分配,只有中農自耕土地多一點不動;(二)土地按人口平分,地主、富農、貧農、中農一樣分;(三)分田以鄉爲單位分配;(四)分田的界綫,應按照各鄉農民原來耕種的土地,歸各鄉農民分配,在外鄉的耕地歸外鄉去分配;(五)按各鄉原耕土地抽多補少,不要打亂平分;(六)山林歸各鄉各村公有;(七)水利灌溉按照舊例,水隨田走,不公平者,個别調整。

  根據上述這些分田的原則和辦法,進行開展分田試點工作。張鼎丞和鄧子恢選擇確定金砂中金赤竹樟塔、上金古木督、下金卓坑源等三個村(鄉)作爲試點。

  赤竹樟塔順利進行了分田試點工作:首先成立没收分配土地委員會,委員2人,主任張壽新;接着,召開各種會議,向樟塔群衆宣傳土地革命的偉大意義和分田方法;然後,由樟塔的土地委員、貧農團和老農進行全村的土地調查和人口登記,確定哪些土地要没收,應分多少畝(四擔谷田爲一畝),土地坐落;最後各户派人到田頭落實,張榜公佈。再召開群衆大會表决通過,發給土地证,各人正式享有分得土地所有權。不到十天就結束了試點工作。

  1928年8月中旬,在金砂金谷寺召開溪南工農兵代表大會,正式成立溪南區蘇維埃政府,主席爲廖德修。大會還將張鼎丞、鄧子恢在卓坑源制定的没收分配土地的政策和方法的重要内容寫進新頒佈的《土地法》,這是閩西第一部《土地法》。溪南區蘇維埃政府成立以後,爲了實施新頒佈的《土地法》,在開展中金赤竹樟塔等三個村分田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整個溪南區推廣,用“抽多補少”的辦法進行分田。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全區十三個鄉約2萬人口、2萬多畝土地的分配工作就順利完成。分田結束後,區蘇在金砂鄒公廟召開分田勝利慶祝大會,宣告溪南區農民第一次真正做了土地的主人。

  溪南土地革命的成功經驗,是土地革命戰争時期的一個偉大創舉。正如中央黨校出版的《閩西革命簡史》論述的那樣:“溪南地區的土地革命,是近代中國‘耕者有其田’革命理想的一次成功實踐,這一實踐總結的‘溪南分田七條原則’是當時全國最早、辦法最周全的一次土地分田原則,開創了土地革命的先河,它創造的經驗,爲後來閩西各縣和全國其他根據地的土地革命作出了重要貢獻。”“溪南土改七條經驗”對早期毛澤東思想的奠基、萌芽、形成發揮了深刻的啓發和影響作用,在閩西一大會上,毛澤東高度贊譽“溪南土改分田經驗解决辦法最好,值得推廣,最值得各地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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