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化路徑的選擇
不斷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是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的既定决策,在這一點上學界和政界都有高度共識。但是在如何進行政治改革或實現民主化的路徑問題上,却存在不同看法。
在我國諸多有關民主化路徑的研究中,“以黨内民主示範並帶動人民民主”和“人民民主與黨内民主並進”是兩種最重要的不同改革路徑,但都有其合理性。然而,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黨内民主是黨的生命,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内民主制度體系,以黨内民主帶動人民民主。”因此,以黨内民主示範帶動黨外民主已經成爲現實選擇,所以我們應該統一到這一路徑上來,否則不同路徑選擇會打亂民主化的戰略和策略部署,在實踐中引發混亂,難以保证民主穩定推進。然而,黨内民主如何帶動人民民主?尤其是黨内民主發展到什麽程度再啓動人民民主?人民民主對黨内民主有何種作用?這些問題都需要進行探討,要結合民主的實踐處理好這些關係。這就要求我們全面探討這一路徑發展,既要闡述其合理性和有利因素,也要闡述可能阻礙這一路徑發展的客觀和主觀因素,還要通過比較吸收其他路徑的優點,才能在實踐過程中排除各種阻礙因素,有效實施這一路徑。
從早發現代化國家的民主化進程看,民主發展基本路徑是先有一定程度的人民民主,再有政黨,進而是人民群衆與政黨共同推進民主化進程。從後發展國家的政治發展進程看,政黨産生時多爲革命性政黨,其主要任務是領導民族鬥争或革命鬥争,以争取民族獨立而不是直接推進民主化。一般來説,這些政黨在領導革命或民族主義鬥争取得勝利後,多數都建立了强大的威權主義或全能主義政權,實行一黨執政。應該説,在近幾十年來民主化浪潮中,在一些民主的主客觀條件較爲成熟的國家中,執政黨都在不同程度上參與到民主化之中,其中在一些由反對黨主導的轉型中,反對黨和執政黨有所妥協,從而使轉型較爲平穩;在另一些由執政黨主導和反對黨參與的轉型中,主要是在威權主義體制内推進民主化;還有一些社會主義國家則是在執政黨主導下實行了體制内的政治改革。在第二種模式和第三種模式中執政黨都是推進民主化的重要力量,不同的是在第三種模式中執政黨完全主導了政治改革或民主化。從這三種模式或路徑來看,盡管執政黨或上層精英已經越來越多在主動推動民主化進程,但由人民群衆與政黨共同推動會使民主化前進步伐更大,而完全由執政黨主導的政治改革或民主化則在較長一個時期很難排除各種阻礙因素。從這三種模式來看,以“黨内民主示範和帶動人民民主”具有很强的中國特色或社會主義特色。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這種特色在相當程度上並非是唯一的或排他性的,也就是説,從推動民主化的力量看,源於第三波民主化時期的由上層政治精英參與甚至掌握民主化進程的情况越來越多,似乎新的在體制内推動民主進程的模式正在形成。
從世界民主化進程來看,19世紀和20世紀上半葉的民主化大都是人民群衆自下而上推動的,但到20世紀末“第三波”民主化以來,上層政治精英尤其是執政黨領導人越來越力圖把握政治發展的主動權,出現了他們與下層群衆或執政黨外的政治精英協商推動民主化進程的現象。
從中國情况來看,在改革開放之初黨中央就力圖推動政治改革,鄧小平指出:“我們各種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改革,要堅定地有步驟地繼續進行。這些改革的總方向,都是爲了發揚和保证黨内民主,發揚和保證人民民主。” 1980年代開始就在全國開始進行民主政治建設,包括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改革、在農村進行村委會選舉和各級人大代表選舉等。此後歷次黨的代表大會報告都把政治改革放在重要位置。2012年以習近平爲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執政以來,不僅加大力度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改革,而且在政治領域也堅定進行了一些改革,例如進行廉政建設,加大對官員和政府的監督;簡政放權,以市場化爲導向改革政府的管理方式。這表明,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改革進程包括政治改革都是在執政黨的主導下進行的。
由執政黨掌握民主化主導權有助於民主化的穩定發展,而這是漸進式轉型的重要保证。從政治轉型歷史看,盡管我們説革命或激進的轉型是某些國家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唯一可能的選擇,也是推翻一個舊制度的最有效選擇,但真正的完成社會轉型則是一個較長過程,實踐證明,改革或漸進式轉型更爲有效。從政治文化和社會變遷的規律看,革命性轉型在短期内很難使社會和文化發生根本性改變,它們通常只是導致了形式上巨大變化,而要實現内在“質”的轉型則要經過長時間努力,至少要建立起與這些社會形式相適應的文化内容。革命這種非連續性行爲會在相當一段時間導致文化的“無形式”,盡管革命者會以某種革命文化來迅速取代“傳統的”文化,但實際上這很難在短時期内爲人們所接受,也就是説,革命者很難在短期内或一代人時間裏通過教育人民來重新確定文化導向。從政治視角看,急速政治轉型在相當一段時間難以建立穩定的民主制度和機制,這是由於大衆和精英無論在思想上還是行爲上都需要一個習慣和實踐過程,所以民主制度還不能有效運作,起不到整合社會分裂和穩定政治局面的作用,反而更可能因爲政治系統過度開放以及政治參與門檻過低而加劇社會分裂和衝突。由此看來,在長期增量變化中所完成的轉變要多於企圖通過激烈革命所完成的轉變。一些國家把文化變遷看作是一種系統社會工程,它們伴隨現代化進程通過長期文化和社會化活動來實現由傳統向現代社會的轉型,而不是以文化革命方式來完成這種過渡,但却發生了實質性轉變。
二、阻礙黨内民主向人民民主擴展的因素
黨内民主脱離了人民民主會削弱其改革的動力,這可以從國際國内兩個方面來分析:
民主發展實踐表明,優先獲得選舉權的人群或階層把選舉權作爲一種特權來保護是一種比較普遍現象,他們可能會在很長一個歷史時期中都反對選舉特權向外擴散,因此,選舉權擴大是一個上層精英與下層群衆長期博弈和逐步推進過程。作爲西方民主起源的古希臘雅典的城邦民主制對世界民主政治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然而,雅典城邦民主制存在明顯局限性,它只是少數人民主。首先是廣大奴隸群衆不僅毫無權利可言,而且被明目張膽地列爲專政對象。其次,這個民主政治的範圍即使在自由民中也很有限,婦女皆不能參政,外邦人也無任何權利,這就使自由民人口總數一半以上與它無緣。而由於城邦只給自己公民享受權利,公民權本身變成一種特權,公民範圍不見擴大反而縮小,非公民獲得公民權相當困難,這也就堵塞了雅典在政治上自我擴大之路。在英國,上層資産階級獲得選舉權後,設置了財産等各種條件,把選舉權限定在很小範圍,直至300年後,才在19世紀民衆近一個世紀的争取選舉權鬥争後實行普選制。在美國,從殖民地時期直至獨立後很長一個時期,選舉權還是少數資産階級專屬權利,直到19世紀上半葉人民群衆掀起争取選舉權鬥争,在日益强大壓力下,國會才取消了選舉權的財産資格。而黑人争取選舉權鬥争更爲艱難,道路更爲漫長,直至1960年代美國黑人自由民權運動風起雲涌之時,才真正争得選舉權。
從當代諸多國家或地區民主實踐看,由於民主開放了政治體系,降低了政治參與門檻,政治參與急劇擴大,而人們在短時間難以習慣和掌握民主機制,這時各種利益集團就可能利用自己佔有的優勢資源操縱民主機制來維護并發展既得利益,使民主制度經常顯現排他性和保守性,例如這種選舉很容易爲家族勢力和國家資源的佔有者所利用,在東南亞很多地區,在相當一個時期,選舉或者是被本鄉本土所支配,或者是被受更大的地方勢力或某一階層操縱的政黨所操縱。在此情况下,民主充當了强勢保守勢力維護既得利益的工具,他們會阻礙現狀改變,即阻止民主進一步發展。换言之,民主制度構建過程也是利益主體通過政治參與來改變利益分配過程,一旦形成新的利益分配結構和機制,而這種結構和機制還不够成熟,從這一結構和機制中獲益的强勢的既得利益者就會把這種民主機製作爲維護和發展自己利益的工具。所以,不成熟的民主機制有時不但不能成爲維護公民權利龢利益的工具,反而可能成爲强勢者控制權力龢利益的工具。
從中國情况看,改革開放和初步的民主政治建設在推動中國社會巨大經濟和社會變遷的同時,也使一部分人得到一定政治、經濟和社會特權,他們形成了改革開放後新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在利用新的有時是民主的機制來維護自己的特權或既得利益。例如,市場化改革和政治的適度放鬆使一些官員利用政治權力支配大量的在計劃經濟時代不可能支配的經濟和社會資源,加之傳統文化中特權思想的影響,他們依靠政治權力獲取和維護特權利益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已經開放的基層有限選舉中,出現了很多家族勢力和地方精英操縱選舉的情况,他們利用家族、親朋好友和賄選等手段操縱選舉,選出本家族或本利益集團的人,企圖壟斷當地選舉龢民主,企圖把這項權利作爲自己的私利而長期占爲已有,有的地方這種現象很嚴重;人大代表的政治地位和選舉權利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爲一種特權,由於人大代表較少受到所代表地區群衆的制約,因此他們更多顧及上級而非群衆的監督,這也使他們缺少擴大民主權利的動力;由於我國政治開放的程度有限而經濟更加開放,因此這一問題在國有企業改革困境中表現更爲明顯。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已經引起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國有企業的管理者甚至職工以及參股民營企業的權力龢利益博弈,甚至引發了意識形態争論,使一部分利益相關者消極對待甚至阻礙改革推進。實際上,近20年來我國國有企業在所有制的改革方面進展較慢,多於意識形態龢利益博弈有關,結果是本來是以市場化爲導向的改革,最後總是以國有壟斷結局。這些都説明一旦享受既得利益,就會成爲改革或進一步擴大平等權利的阻力,尤其是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常常要通過通過保護自己的政權特權來實現。
從黨内來看,當黨内民主有所發展後,不論是選舉民主還是協商民主,必然使得上級與下級、組織與個人、中央與全黨的關係不再是單向度的,而是有一定程度互動。與現在相比,普通黨員的民主權利會得到進一步落實,普通黨員對黨的組織、下級組織對上級組織的制約和監督會進一步加强。這時,黨的權威不能只靠自上而下的黨的組織原則來保证,還要在相當程度依靠全黨對黨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度的認同來保证。在此情况下,普通黨員主體地位會進一步凸顯,他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監督和制約黨委領導,這就意味他們可以通過行使民主權利給自己帶來一定利益,這時黨員所擁有的超出一般群衆的選舉權就會成爲特權,因爲只有他們才有對黨和政府的監督和制約權力,從而可能形成既得利益。具體來説,不少地方進行黨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公推票决、黨務公開等一系列試驗性改革,黨員民主權利得到進一步落實,開闢了有限政治競争的新路徑。黨内民主似乎缺乏進一步發展動力,原因是現實中黨員尤其是掌握一定權力的黨員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民主特權”。例如,由於黨員有選舉黨的基層領導的權利,尤其是黨的下級幹部具有用選票評價上級領導的權利,這些都會使基層領導在相當程度上贏合黨員群衆的利益訴求,無論是合理的還是不盡合理的訴求,從而制定一些有利於黨員的政策,例如會進一步擴大年青黨員報考公務員的特權,會在職務晋昇或利益分配上給予一定優惠;會增加向民營企業派駐黨員幹部的人數;由於黨的組織有聯繫上層的渠道,甚至有利益輸送渠道,這些黨政合一或黨企合一的現象使一些黨員不願意把自己擁有的權利或利益擴大,尤其是不願意擴展到黨外,因爲黨内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爲了一種特權。
我們知道,民主進程是從精英民主向大衆民主擴展的過程,同時也是“民主特權”的獲得者與大衆博弈的過程。早期民主是資産階級反對封建主義的精英民主,這既是少數先進人物的民主,也是特權利益者的民主,因爲一旦他們從封建統治者手中奪取政權,掌握了新的民主的運行機制,就把民主變成了自己的一種特權。應該説,這種民主在很長一段時間是民主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必經階段,它是適應經濟和社會現代化進程的,也在相當程度上避免了由於啓蒙的主觀條件不足和教育水平不高而可能導致的民粹主義泛濫或劣質民主的現象。然而,隨着現代化推進和社會進步,民主必然會進一步擴大,讓更多的人享受到民主的福利,盡管實現民主的路徑可以多種多樣。
民主進程也表明,精英民主不會自然拓展爲大衆民主,而是在客觀條件基本具備的情况下,由人民群衆和政治精英共同奮鬥的結果。早期主要是人民群衆的推動,後期政治精英的作用越來越大。顯然,出現這種狀况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在民主制中也會産生與統治階層聯繫密切的各種既得利益集團,他們曾經是民主推動者,但是在新的民主結構中是既得利益的獲得者,因而没有動力去改變既有權力結構,相反總是企圖以各種合法方式阻礙進一步的民主化。在一系列社會民主運動壓力下,上層精英才不得不降低政治參與門檻,使民衆逐步獲得民主權利。這説明,只要力量均衡没有被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没有被打破,没有新興利益群體的强大壓力,狹小的精英民主並不會出於捍衛某種價值觀或者道德自省而主動將普羅大衆納入到民主政治中來。
李路曲:作者爲上海師範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比較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