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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高質量就業背景下的不充分就業問題研究

  一、引言

  近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不僅受到“四降一昇”的嚴峻情勢影響,同時也面臨着經濟下行的極大壓力,唯有透過全方位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地壯大新業態與新動能,才能化解此一危機問題。自從1979年我國實施改革開放以來的40年間,閩台兩地的經濟發展與互動模式産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過去的隔閡分歧到今日的交流合作,着實讓海峽兩岸的緊張關係獲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3月全國兩會福建代表團的審議上,特别指出福建省與台灣地區同根同源,彼此之間有着最親的血脈、最濃的鄉情。同時福建省也是閩台兩地商貿往來與教育文化交流互動的橋樑,在海峽兩岸的融合發展過程中一直扮演着先行先試的角色。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中還針對福建省對台工作提出了“五項重要的指示”,努力把福建省建設成爲台胞與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再者針對福建省在全面推進城鄉融合與鄉村振興進程中,如何有效地完善城鄉統籌就業一體化機制建設更是受到關注。基於上述的理由,本研究將聚焦於在高質量就業背景下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的問題探討上。

  二、有關不充分就業的基本概念探討

  有關於不充分就業的概念最早是在1925年與1957年召開的“國際勞工統計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Labor Statisticians)”當中被提出。1974年美國學者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對此進行了初步地修正,提出了“勞動力運用架構(Labor Utilization Framework,LUF)”的觀點[2],並進一步地將勞動力區分爲“適度運用者(Utilized Adequately)”與“未適度運用者(Utilized Inadequately)”兩種類型,而“未適度運用者”又被再細分爲“失業者(Unemployment Works)”、“工作時數不足者(Low-hour Works)”、“所得偏低者(Low Income Works)”與“教育與職業不相稱者(Occupational Mismatch Works)”等四種身份模式。直至1998年“第十六届國際勞工統計會議(The 1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Labor Statisticians,1998)”中建議將不充分就業修正界定爲“隱性不充分就業(Invisible Underemployment)”與“顯性不充分就業(Visible Underemployment)”兩種類型,前者是以就業者的所得收入(Income Earned from the Activity)、較低的生産力(Low Productivity)與教育或技能未被充分運用或是不相匹配(Education or Skills are Underutilized or Mismatched)等三項條件來作爲衡量的標準;而後者指的是一種與工作時間相關的不充分就業概念,其衡量標準爲就業者必須同時滿足想要增加工作時間、能够增加工作時間與工作時間低於某一標準等三項條件。近年來世界各國大多采用這種與工作時間相關的概念來作爲判斷就業者是否處於不充分就業的狀態,而以每周工作40小時作爲衡量的標準。

  閩台兩地對於不充分就業指標與標準的界定上與世界各國的模式大致一致,以台灣地區而言,過去在對不充分就業調查模式上係采用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的觀念,將不充分就業區分爲工時不足、所得偏低、職業與教育不相稱等三種類型。經過逐年的變動與調整,已修正成爲以工作時間作爲判斷就業者是否處於不充分就業狀態的指標,而以每周工作35小時作爲衡量的標準。而我國在1995年就對不充分就業指標與標準進行了相關的研究與界定,所謂的不充分就業是指“在就業者當中,由於非個人因素,在資料調查標準周之内所累計的工作時間不到標準工作時間的一半,并且正在尋找或是願意應徵更多工作的人員”。很顯然地,我國在對不充分就業測量指標與標準的選擇上也同樣地是以工作時間來作爲不充分就業的測量指標,只是在測量標準的設定上略有所不同。

  三、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的探討

  本研究所構建的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時是以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所提出的不充分就業觀念爲主軸,並分别參考了國際勞工組織(ILO)以及國内外相關的專家學者對於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所提出的修正建議,此外還借鑒了台灣地區自1978年以來對於不充分就業測量的實踐經驗。最終本研究在對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指標與標準的界定上,將郝塞博士(Dr.Philip M.Hauser)所提出勞動力運用架構中關於不充分就業測量的三項指標“工作時數不足”、“所得偏低”與“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修正成爲“工作時數不足”、“工資率偏低”以及“教育與職業不相稱”等三項指標。有關於本研究對不充分就業測量指標與標準的界定方式,分别説明如下:

  (一)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測量

  依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是以工作時間來作爲判斷就業者是否屬於“工作時數不足”的不充分就業,而以每周工作35小時作爲測量的標準。這種以工作時數作爲判斷就業者不充分就業的作法在統計的測度上不失爲是一種好的判斷方式。本研究在建構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時,亦將以“工作時數不足”來作爲不充分就業的一項測量指標,在測量標準的設定上則是以閩台兩地的每周法定工作時間(台灣地區:35小時;福建省:40小時)爲標準進行測度比較,凡是就業者之每周工作時數低於此標準就被稱爲不充分就業者。

  (二)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測量

  對於郝塞博士(Dr. Philip M. Hauser)勞動力運用架構中所提出的“所得偏低”不充分就業測量指標,學者認爲這種以工資所得作爲不充分就業與否的測量指標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事實,就是在勞動力市場的運作當中,不同就業者間的工作時數,其實是有極大差异的。因此,他們提出在對“所得偏低”的不充分就業測量時應該將工作時間的因素考慮進去。於是就更進一步地提出應該以“工資率(rate of wage)偏低”來代替“所得偏低”作爲不充分就業測量的判定指標顯得較爲合理客觀。本研究在建構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時,亦將以“工資率偏低” 來作爲不充分就業的一項測量指標,在測量標準的設定上則是借鑒台灣地區以“工作收入中位數金額的半數”爲標準的判别模式,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標準改以“就業者工資率中位數的半數”作爲標準。凡是就業者之工資率此標準時就被稱爲是不充分就業者。

  (三)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測量

  近年來“大學生就業難”的議題受到社會大衆的極度關注,再加上勞動力市場上到處充斥著“大材小用”或是“學用不符”的現象[14],促使學者專家們對於“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問題探討又再度涌現。由於過去有關“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判定過於主觀,再者其所設定的資格條件太過於嚴苛,因此經常會造成研究者在從事相關研究時,無法獲取足够的代表性樣本,以致於影響到研究結果的正確性。本研究擬參考部分學者提出的觀點以“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作爲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中的一項指標。爲了提高此項測量指標的客觀性與合理性,擬將“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測量的標準予以量化處理,以就業者所受的教育年數作爲標準,並以各職業之平均受教育年數再加上一個標準差作爲界定上限標準,凡是就業者本身所受的教育年數高於所擔任職業標準時就被稱爲是不充分就業者。

  四、研究對象與方法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爲閩台兩地的就業者,並將研究的重點聚焦於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的問題探討上。有關於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數據的取得則分别依據閩台兩地的實際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台灣地區不充分就業的數據則是由“主計總處”辦理的“人力運用調查報告”中疏理取得,共計18,705筆有效數據。福建省不充分就業數據的取得則是采取便利抽樣的方式進行網絡問卷調查,共回收網絡問卷2,113份,經剔除資料填寫不完整之問卷後共得到有效問卷2,009份。

  本研究是希望透過實证分析的方法對於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的現時問題及影響不充分就業的因素進行分析與探討,由於本實证研究架構中的虚擬被解釋變量(即不充分就業變項),可以依照就業者是否爲不充分就業,以(0,1)二元的虚擬變量作爲替代,而解釋變量(即個人特徵變項與工作特徵變項)屬於間隔比例類别變量(Interval-Ratio Category Variable),故本研究將采用二元羅吉斯回歸模型(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來進行實证分析,並以最大概似估計法來估計此模型。然而,本研究的被解釋變量原來應該以就業者的不充分就業程度來加以衡量較爲合適,但由於本研究缺乏此類的相關數據,因此本研究改採以就業者是否具有工作時數不足、工資率偏低以及教育與職業不相稱等三種特性,以(0,1)虚擬變數來替代。藉以進一步地瞭解各解釋變量對於工作時數不足、工資率偏低以及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影響關係,

  五、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主要結論

  1.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因素各不相同

  本研究以二元羅吉斯回歸模型針對閩台兩地就業者發生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之後發現,閩台兩地就業者發生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因素各有所不同,如表1、表3所示。

  2.直轄市與省會城市較容易發生不充分就業

  經由本研究的調查數據分析結果顯示,如表2所示,台灣地區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者與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者所占的比例爲在“六都”直轄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桃園市)中以台北市爲最高、分别爲16.7%與19.0%,而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者的所占的比例在“六都”直轄市中則以高雄市最高、爲15.4%。再就福建省的情况來看,福建省的十個設區市當中以福州市不充分就業者所占的比例最高,其中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者占的比例爲38.6%,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者占的比例爲35.0%,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者占的比例爲52.9%。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就業者在直轄市與省會城市當中工作不僅薪水較高且有較多的工作選擇與職位昇遷的機會,相對地就業者所面臨的生活壓力與職場競争也較爲嚴重,“人崗不匹配”的結構性就業矛盾與勞動力市場的不穩定局面正在持續地擴大,自然地其發生不充分就業的機會也較高。

  3.性别對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的影響顯著

  根據本研究調查的結果顯示,閩台兩地性别變量對於不充分就業的影響程度均呈現顯著的關係。其中女性就業者相對於男性就業者而言較容易發生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的不充分就業狀况,而男性就業者相對於女性就業者而言則較容易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的不充分就業狀况。主要是因爲女性就業者受到我國傳統封建思維“男主外,女主内”與男性爲一家之主的觀念影響,使得女性就業者相對於男性就業者來説,不僅不必負擔家中的生活重擔,更不必透過各種管道來增加工作或是所得收入以滿足家中的生活開支所需,再者女性就業者比較會因爲一些非經濟性因素而中斷就業,自然地女性就業者發生工資率偏低與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男性就業者爲高。再從男性就業者來看,相對於女性就業者而言,由於男性就業者所預期的工作生涯較長,導致男性就業者會較願意去挑戰或是嘗試各種不同性質的工作,此外男性就業者亦會主動要求或者是配合企業對其職位與工作地點進行調動,最終的結果將會造成男性就業者發生無法從事與自己所學相互符合工作的現象,自然地男性就業者較女性就業者發生“高教低就”與“學非所用”的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高。

  4.年齡對台灣地區不充分就業的影響顯著,對福建省的影響不顯著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年齡變量對於台灣地區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呈現正向的關係,對於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則呈現負向的關係。至於年齡變量對於福建省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則呈現不顯著關係。對於台灣地區年齡較輕的就業者而言,由於勞動力市場上的就業形式漸趨靈活性,故其在正式的工作之外還可以兼任其它的工作,藉以滿足其基本的生活所需,因此年齡較輕的就業者發生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自然偏低。其次由於年齡較輕的就業者正處於工作生涯的投資開創時期,因此其投入工作的時間較多,但由於年齡較輕的就業者比較缺乏工作的經驗與技術的水平,故其努力工作所獲得的所得收入根本無法與其投入的時間成正比,進而造成年齡較輕的就業者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亦較高。再者年齡較輕就業者除了體力較爲充沛與對内外在環境變動的適應力較强之外,其對於未來職涯的晋昇機會與優渥的待遇充滿了期待,使得年齡較輕的就業者會願意放棄所學而去嘗試不同性質的工作與發展的機會,故其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亦較爲容易。其次針對福建省就業者發生不充分就業的情况來看,由於福建省在政治、經濟與社會各方面的快速平衡發展,再加上政府與企業彼此之間的相互合作使得勞動力市場的彈性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提昇,進而讓企業能够輕而易舉地操作員工的工作時間、薪資待遇、工作地點甚至於其工作的内容。進而使得福建省的就業者必須承受勞動力市場上的所得收入不穩定、工作臨時化、身兼多職且任務繁多所造成的影響,進一步地造成這些人不僅在生活上缺乏目標與安全感,同時也讓這些人在工作上没有了企業與政府社會安全網的保障,自然地福建省就業者發生不充分就業的機會呈現不穩定的狀態。

  5.婚姻狀况對閩台兩地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各异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閩台兩地的未婚者相對於已婚者來説較容易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狀况,而台灣地區的未婚者相對於已婚者來説較容易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狀况。對於閩台兩地的未婚者而言,相對於已婚者來講其所預期的工作生涯較長,因而使得未婚者比較願意去嘗試各種性質與類型的工作,同時未婚者也會主動地要求與配合企業進行職位或是工作地點的調動,相對地也造成了未婚者較容易從事與自己所學不相符合工作的機會,進而導致未婚者比較容易發生“高教低就”與“學非所用”的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對於台灣地區的未婚者而言,由於其不需負擔家中龐大的生活消費開支與子女的教育費用,再加上未婚者追求工作生活平衡與更高質量生活水平的前提下,雖然其工作不穩且薪水較低,未婚者依然不會在現有的工作之外再增加額外的工作來獲取更高的所得收入,自然地其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高。

  6.台灣地區第二級産業較不易發生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地區的第一級産業發生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最高,其次爲第三級産業,而第二級産業發生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最低。主要的原因是第一級産業所涵蓋的農、林、漁、牧業已擺脱過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傳統經營模式,而逐漸地轉向精緻化、休閒化與機械化的現代化經營模式發展。這種轉變對於第一級産業最直接的影響是從業人數與工作時數的减少,其次對於第一級産業從業者所獲取的所得收入亦在三級産業當中排列最低,根據台灣地區主計總處2018年所發佈的“人力運用調查報告”統計數據中顯示,第一級産業的月平均收入僅爲新台幣27,094元,低於第二級産業的新台幣37,552元與第三級産業的新台幣39,335元,由此可知第一級産業發生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第三級産業爲高。至於台灣地區第二級産業的發展則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機的持續發展以及産業結構優化轉型昇級的影響,第二級産業所涵蓋的高新科技與傳統制造型産業,不論是在對外擴張、資本投資或是在用人、工時、工資政策上均轉趨保守且缺乏彈性。相對於以“人的服務”爲主第三級産業而言,雖然第三級産業的月平均收入(新台幣39,335元)高於第二級産業(新台幣37,552元),但是在滿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第三級産業對於用人、工時的安排與工資給付上相對於第二級産業來説顯得要有彈性的多,因此第三級産業發生工作時數不足與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第二級産業爲高。

  7.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受畢業科係的影響顯著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閩台兩地畢業科係變量對於教育與職業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均呈現正向的顯著關係(福建省畢業於軍警科係除外)。亦即閩台兩地的就業者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與畢業科係存在着緊密的關係。此與近年來閩台兩地各級學校的擴大招生、課程體系的設置以及文憑主義的充斥有關。自1990年代以來閩台兩地的教育政策體系在相關教育部門的主導之下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然而在各級學校整並、改革與擴張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種“教育快餐化”的畸形現象,進而導致各級學校在專業科係的設置上一味地追求潮流而忽略了學生未來的就業與發展,這樣的發展結果着實讓各級學校陷入了學生就業率驟降的窘境。再加上各級學校所培養的專業人才對於職位的期待與企業基於業務需求所提供的職位空缺間的落差,讓這些由各級學校培養出的專業人才在生活的壓迫之下只得委曲求全的去從事與自己所學專業無關或是層級較低的工作,此種現象在閩台兩地各類畢業科係的就業者中都有同樣的情况出現。由此可知,閩台兩地勞動力市場上到處充斥着“高教低就”與“學非所用”的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發生的現象。

  8.高中(高職、中專)學歷較容易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閩台兩地高中(高職、中專)學歷的就業者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高。兹就閩台兩地就業者的工資所得比較之後發現,閩台兩地大專學歷者的年平均工資分别爲高中(高職、中專)學歷者的1.24倍與1.11倍,大學學歷者的年平均工資分别爲高中(高職、中專)學歷者的1.20倍與1.26倍,研究所學歷者的年平均工資分别爲高中(高職、中專)學歷者的1.89倍與2.12倍,因此具有高中(高職、中專)學歷的就業者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情况不足爲奇。再者由於受到閩台兩地教育政策、制度體系與文憑主義掛帥的觀念影響,具有高中(高職、中專)學歷就業者的教育程度偏低,再加上高中(高職、中專)學歷的就業者在學校所學習的專業知識與實務技術較爲基礎,使得其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争力較弱且根本無法滿足企業的需求爲企業創造價值,自然地其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也較高。

  9.職業别對台灣地區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影響顯著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地區就業者的職業别變量對於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均呈現負向的顯著關係,亦即台灣地區就業者所從事的職業相對於技術性、機械設備操作組裝及勞力工發生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低。此與這些職業的工作内容有關,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的工作屬於在政府機構爲人民服務或是在企業之中擔任經營管理的工作,故其工作的時間較長且在時間的安排上較難由自己掌控,自然地其發生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低。其次對於專門性、技術性及助理專業人員,由於其工作必須具備有較高的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在企業中其多半掌握與承擔核心技術的工作且很難被其他的人所取代,故其發生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低。至於事務支持人員與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其工作的内容多屬於支援與服務性質的工作,在工作時間的安排上必須配合其所支持與服務的客户進行調整,有時甚至會有全天候待命的情形出現,因此其發生工作時數不足不充分就業的機會亦較低。對於農、林、漁、牧業生産人員來説,由於其工作屬於長期性照料農作物與在外奔波捕魚、蓄養牲畜的性質,故其必須花費較多的時間才能獲得期待的成果與優渥的報酬,自然地其發生工作時數不足的不充分就業的機會也較低。最終就技術性、機械設備操作組裝及勞力工來説,由於其受到台灣地區經濟不景氣與産業大量外移的影響,進而使得其工作機會大量的减少且工作時數驟降,自然地其發生工作時數不足的不充分就業的機會相對於其他職業别的工作爲高。

  10.專門性、技術性及助理專業人員較不易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閩台兩地專門性、技術性及助理專業人員對於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影響均呈現負向的顯著關係,亦即閩台兩地專門性、技術性及助理專業人員相對於技術性、機械設備操作組裝及勞力工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低。由於專門性、技術性及助理專業人員在職業分類上所涵括的工作多屬專業性質(包括工程師、設計師、教師、醫師、律師、法官、記者、資訊人員、演藝人員、作家與會計師等),且從事該職業的就業者必須具備知識與技術能力較爲專精,再加上專門性、技術性及助理專業人員較難被其他人所取代,因此其在工作上不僅具有較高的競争力且其所獲得的所得收入亦較爲優渥,相較於經常會受到全球性經濟景氣與産業轉型變動影響的技術性、機械設備操作組裝及勞力工來説,自然地其較不容易發生工資率偏低不充分就業的現象。

  11.受政府雇用者對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影響顯著

  根據本研究的調查結果顯示,閩台兩地受政府雇用者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機會各有所不同。就台灣地區來説,受政府雇用者相對於受私人雇用者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高。這主要是因爲台灣地區受政府雇用者涵蓋的範圍較爲廣泛,舉凡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馬路清潔工等都被匡列其中,而其任用大多是透過筆試或是口試的方式進行,因此只要是肯讀書、口才佳、關係好的人,無論其是否具備有該項職位應有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只要能够通過考試所要求的標準就能够進入任職,故其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高。再從福建省的情况來看,受政府雇用者相對於受私人雇用者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較低。這主要是因爲受政府雇用者不僅對内擔負着塑造福建省成爲讓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大任務;同時對外還肩負着將福建省建設成爲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重要使命。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審慎的評估運用學有專精的人才,使其在整體政策規劃與相關措施的執行過程中能够學有所用、發揮所長,自然地受政府雇用者發生教育與職業不相稱不充分就業的機會就會變低。

  (二)政策建議

  1.要平衡城鄉差距,打造發展的新契機

  當前閩台兩地各城市間的經濟發展與城鄉差距的情况依然嚴峻,此種現象不僅不利於城市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同時也使得各城市城鄉差距的擴大,進一步地促使就業者在工作地點的選擇上會優先考量城鎮化較爲發達的設區市爲目標。爲瞭解决這種因城鄉差距所導致的失衡狀態,建議應優先從縮小各城市城鄉間的居民收入差距着手,如此將對緩解就業者發生不充分就業的狀况有所助益。其次政府應改變現行以城市爲重心的經營發展形態,搞好鄉村基礎建設,釋放其巨大的經濟發展潜力,透過城鄉融合發展來實現城鄉間差距平衡。最終還應强化城鄉人才均衡發展戰略,在兼顧城鄉間不同人才需求的基礎上,加大與企業及學校之間的緊密合作,對就業者開展多層次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積極地吸引與輔導各種專業人才返鄉服務,進一步地優化人才城鄉配置差距,打造發展的新契機。

  2.要擺脱就業歧視,擴大就業機會

  由於女性就業者預期的職業生涯較爲短暫,因此其不僅容易受到婚姻或是生育等問題影響退出勞動力市場,同時她們也較不願意接受企業在工作上的調整與變動,相對地企業也較不願意投入更多時間與金錢在他們身上,此作法對於這些人來説,其實就是一種就業上的歧視。爲瞭解决這種因爲就業歧視而形成的不充分就業狀况,建議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該從法制與勞動需求兩個層面來思考解决方案。首先就法制層面思考,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該針對就業歧視防制法令的完整性進行調整,包括聘用、勞動條件、昇遷發展與教育訓練等各個層面均應對就業者提供相對應的就業保障。其次就勞動需求層面來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該積極地爲他們創造就業機會,對於這些人進行職業培訓與運用靈活就業模式來提昇他們的就業能力與增加就業的機會。

  3.要强化高校教育資源與人力資源的投資效益

  爲瞭解决就業者中具有高校學歷者較容易發生不充分就業的問題,建議應先從各高校課程設置合理化上着手,在課程内容設置上應重視理論與實務相互結合,除了重視理論性基礎課程教導之外,還應强化與企業對接的實務操作能力課程。其次在師資的選擇上,應該增加“雙師型”師資比例,除了對應聘者考量其是否具備相關企業實踐經驗之外,對於現有師資則可以透過校企合作或是産教融合等方式加深其對於企業的認知與實務操作能力,如此才能快速地提昇老師在課程内容與教學模式設計上的實戰性,讓學生能够在理論與實務結合的過程中學習,强化其未來在就業職場中的競争能力。此外各高校應該明確其人才培養與專業發展方向,讓學生們根據此發展目標,進一步地明確自身定位與未來職涯發展方向。如此才能提昇各高校所培養出人才的就業競争力,使其在就業市場中找到適才適所的工作機會,以避免高校或是企業在人力資源投資上的浪費。

  4.要積極地推動産業昇級與職務結構的轉型

  由産業發展的整體趨勢來看,第三級産業(服務業)與資本密集的高新科技産業的發展速度最爲迅猛,進而使得不充分就業的問題也日益地嚴重。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地推動産業整體轉型昇級與强化其在市場上的競争力,在産業的發展方面應朝向知識密集型的服務業發展。在人才的培養方面,除應培養出一批滿足企業需求的專業人才之外,還應該逐步地提昇這些人才的工作待遇與生活水平。在職務結構的調整方面,由於受到産業發展速度的不斷增長與産業結構快速的轉變影響,再加上高新科技産業的蓬勃發展與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推動,導致企業爲了因應此種變化,不斷地對其組織工作内容與人力結構進行調整,自然地也造就了就業市場上結構性失業與不充分就業的情况不斷地惡化。因此,對就業者而言必須重視此一變化的趨勢,在工作上透過不斷地學習,提高自己在就業市場中的競争地位,抛去以往一技在身,受用終身的觀念,以减少不充分就業的情形出現。

  5.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國特色的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

  由於我國現行的調查失業率並無法真正地顯現出當前實際存在的大量隱性失業狀態。對於這些隱性失業者而言,雖然其已經有工作但是所獲得的工作收入却無法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所需,因此這些人其實與失業者根本没有什麽太大的差别。建議在我國應建立一套完整且客觀合理的不充分就業測量模型,首先在測量指標的訂定上應該遵循國際勞工組織於1998年所提出的建議,將工作時間、所得收入以及教育與職業相稱性等因素作爲指標設定的參考。對於測量標準的制訂上則可參考世界各國政府的實務作法與經驗。其次對於不充分就業統計數據調查與推估方法應講求科學化原則,特别是我國地緣龐大,若想要全面地對不充分就業相關信息與數據進行收集極爲困難。建議可以借鑒台灣地區的經驗進行相關的抽樣設計。最終在不充分就業調查問卷與數據的處理上應全面地資訊化,利用信息化的處理方式使得調查的結果可以準確與及時的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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