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傾銷最高罰款30萬元(廣州A04)
點評:這條消息是該報今天重頭新聞之一,可謂給節前全省零售市場加上了緊箍咒。副題“廣東省物價局和廣州市物價局聯合發出反不正當價格競争告誡書”,等於給“八毛鷄”、“一元空調”等量了刑;主題“最高罰款30萬元”更是一紙死刑判决書。今天《信息時報》一版頭條題把話説得更是明白:“八毛鷄罰款30萬”。説明兩報對這條新聞的理解和處理不相伯仲。
廣東物價部門整治“零售病”(南方A9)
點評:反不正當價格競争是該報率先於去年年底獨家刊出,一度“驚動”了國家計委。爲此,楊總於編前會上囑咐“留意追踪結果”。然而,當省市物價局聯合發出反不正當價格競争告誡書後,即此事終於有了“結果”時,這篇本該非常重手的文章却從頭到脚只字未提“罰款數額”這個最重要的“結果”!巧婦難爲無米之炊,打出這樣的標題也怪不得編輯。
廣州新定位:現代化大都市(都市A11)
點評:昨天廣州市委召開工作會議,“一哥”林樹森就張德江書記考察廣州對廣州不同時期的目標“提法”做出闡釋:1993年是“國際大都市”;1996年是“區域化中心城市”;今年是“現代化大都市”,謂“雖然提法不同,但目標是一致的”。故該題擬詞“新定位”意味深長。三種不同提法,反映出之前曾有不同的人就任市長,既然每一任都會留下自己的痕迹,林樹森也不會免俗,將來後繼者保不定就會有第四種“提法”。其實,什麽提法並不重要,况且都不都市是需要别人、需要世界後來認同的,不是自己事先封的。就拿上述三種提法依字面上解釋,其實是一個比一個漏氣,無論是規模還是氣魄。但是你敢説現在提出的這個不是最好嗎?還有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什麽“經濟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之類,能想到的統統安上。一俟什麽都有了,就什麽都没了。
林樹森:一心建設大都市(南方A4)
點評:“冒號式標題”是新聞界的呼拉圈,原以爲風行一時罷了,誰曾想偏有此好者越玩越勁,認定標題要做到言簡意賅就指望它了。其實風險甚大。誰都知道冒號前應該是以人爲主,冒號後就該是從這人所有話中選出的一句最精彩的原話。當然,洋洋萬言中有時找不到一句令老編滿意作題的話也是有的,爲此臨時根據原意改編出一句不打引號的妙語硬放在冒號後充當冒號前的人表達的意思也不是不可以,但事後這人萬一不認賬,説“我從没説過”録音也不支持,又當如何?“一心建設大都市”,找遍内文全文,它根本不是林的原話,而是編者好心整理後的東西。况且此題乍看上去,總覺得彆扭像是第三人稱所言,不是第一人稱所講。
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