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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2003年3月13日

  鎮以上中學要配法制副校長(都市A19)

  點評:主管紀檢司法工作的紀委書記一聲令下,要公檢法派骨幹到中小學任法制副校長,並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全省鎮以上中小學的聘任工作。這真是“法制建設從娃娃抓起”全國第一措。懂法、守法對青少年既然這麽重要,何不乾脆任法制正校長?此外,如果主管意識形態宣傳工作的領導、主管衛生醫療工作的領導、主管體育工作的領導也强調自己分管工作的重要性,提出要給全國所有的大中小學配備德育副校長、衛生防疫副校長、體育健康副校長,你能説這些對學生身心成長就不重要嗎?

  全省中小學將配法制副校長(南方A5)

  點評:給中小學配法制副校長,作爲加强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種嘗試性措施,出發點肯定是好的。但效果如何還有待日後的檢驗。公檢法骨幹應付原有崗位之需尚且不够,能否再抽出人力受聘學校副職?另外,就算骨幹們操控本行專業駕輕就熟,能否勝任學校領導工作則是另外一回事。這就跟一個知名的作家不等於能做好小學語文老師的道理一樣。自己很懂跟擅長教會别人懂,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技藝。與其跨行抽調專纔到學校掛職浪費資源,不如責成原有副校長先經法制培訓學習再回來分管其職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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