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特權車牌(都市A10)
點評:各省的O字車牌都是特權車牌,擁有此車牌的是公安、司法、各級政府、知名企業及私企老闆。湖北率先取消“鄂O”之舉措,其廉政爲民之决心,無論怎麽説都與那些“不準題字”、“不接受吃請”的泛泛表態不可同日而語。不過,“鄂O”雖然改成了地方牌照的“鄂AW”,但因爲有這個指定字母的“W”,又因是集體一次性更换,老百姓還是知道這種换了牌子的車子仍然有特權,再加上原掛“鄂O”的公安車單另爲自己换發公安牌照。所以,“取消特權車牌”只能是流於形式的掩耳盗鈴之舉。
防止特種車特權濫用(南方A7)
點評:特種車的特權就是車頂上的警報器和標誌性燈具。在非執行公務或前方没有車輛阻礙時運用,就是濫用。目前我國還没有一項專門針對特種車管理的法規,故濫用還是合理使用,完全取决於使用者的職業自律。一方面是特種車特權濫用受到超前關注,另方面是大量非特種車正在努力争取特權被輿論忽略。孰輕孰重,自然應以現有法規約束的後者爲先。
廣州兩成多人違章過馬路(廣州A07)
點評:坦承有違章過馬路的願望(有些還要視情况而定)並不等於違章過馬路的行爲事實。而標題却給了人後一種印象。標題平庸没有關係,但至少不能題不達意。亂穿馬路固然可惡,但政府和媒體的着眼點應放到爲什麽那麽多人明知危險而故犯上面。難道僅僅是因爲他們不懂交通規則嗎?
廣州逾兩成違章過馬路(南方A8)
點評:這個題在時間概念上屬於完全過去時,涵蓋面似乎更廣,意味着給羊城帶來的負面損失將更大。就算事實上有那麽多人違章過馬路,也只是經常出門的行人而已(行人中恰恰多是外地人),怎能就此一口咬定以所有廣州居民總數爲基數的兩成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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