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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2003年7月15日

  照片必須反映動態違章(新快A09)

  點評:廣州交警模仿刑警破案走群衆路綫,將“人民戰争”的理念運用到鼓勵市民舉報違章上。區區20元,要求還挺高。不但要拍下違章車輛,畫面還要有證明違章屬性的路况參照物,否則無效。這意味着我們每一個打算做“業餘捕快”的人,行動前先要掂量一下自己有無下列基本素質。(1)有時間、有閒心,平時就愛管閒事。(2)不怕風吹雨打,不怕車流滚滚,不怕車主報復,不怕生命危險。(3)謀殺菲林不計成本,練就抓拍一瞬真功。(4)20元奬勵有没有無所謂,興趣只在將違章者繩之於法。

  静態照片交警暫不受理(信息A07)

  點評:有没有搞錯,“暫不受理”?你以爲是求你辦证啊?標題這種口氣真實地反映出老百姓跟公安打交道歷來都持一種仰視上求的蹲式心態,連這一回反過來公安求市民幫忙,不經意中流露的還是這種味道。什麽静態、動態,説白了,就是照片裏凡具備有能搆成交通違章證據的畫面,就是合乎警方取证要求和奬勵條件的動態違章照片,反之,就是静態的,照也白照。這意味着要拍出合乎要求的違章照片,非要一番專業培訓不可,尤其是警方這次只針對摩托車,更加大了操作難度、付出成本與懸賞金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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