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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以實現論爲基礎的心理幸福感

  雖然幸福感的快樂主義研究視角佔據主導地位, 但是許多中西方的哲學家、宗教領袖和牧師反對將快樂作爲幸福感的基本標準。如亞裏士多德認爲快樂主義的快樂是庸俗的理想,只能使人們成爲願望的奴隸,真正的快樂是本質的表達,即做值得做的。Fromm(1981) 汲取了亞裏士多德的觀點,認爲最理想的幸福需要識别主觀感到的需要和根植於人類本質的需要,前者的滿足導致個體的即時快樂,對人類的成長有害,而後者的滿足能够促成個體的成長並帶來幸福。主觀幸福感模型僅涉及到有限的積極功能,不能將主觀幸福感作爲健康的指標。他們提出了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i well being)並構建了心理幸福感的多維模型, 挑戰了主觀幸福感模型。心理幸福感的哲學基礎是實現論。心理幸福感主要探索人類追求幸福發展的法則和存在的生命挑戰等,更多地强調人類潜能的實現、自我實現、健全人格、成熟、心理健康等。心理幸福感的概念模型是指人的心理機能處於良好狀態,是人的潜能的充分實現。具體來説,就是重視積極的自尊、友好關係、生活目的與社會服務的普遍意義,這些搆成幸福感的核心要素,與主觀幸福感的快樂體驗模型不同。Waterman(1993)認爲幸福感涉及人們真實的自我協調一致,而快樂屬於享樂主義範疇。他認爲只有在人們從事與深層價值匹配最合適的活動並全身心地投入時,感受到强烈活力,展現了真實自我,幸福感才會發生,這個狀態Waterman稱之爲人格顯現。他通過實证方法證明瞭快樂和實現的顯著相關。根據這兩個指標的不同,Waterman將幸福分爲兩種:一種是人格顯現的幸福,是指個人全心全意地投入活動中時,意識自己的潜能得以充分發揮,自我得以展開,進而有助於達成自我體驗,是自我實現的愉悦。另一種是盡情享樂的幸福,指在活動中體驗到自己的生活或心理需要得到了滿足。Ryff和Singer從亞裏士多德的理論引申並探索了幸福感背景問題——人的生活空間發展理論。他們批評了主觀幸福感研究對情感的過度關注,認爲幸福感不能等同於快樂,因爲情感的評估不能够明確地回答主觀幸福的涵義,幸福感應該定義爲“努力表現完 美的真實的潜力”。Ryff等(1995)根據人的發展理論提出幸福感的多維模型,通過實证研究證實了心理幸福感的6個不同的維度:自我接受、良好關係、情境把握、 生活目的、獨立自主、個人成長,區分了心理幸福感和主觀幸福感,並從理論和操作兩個方面定義幸福感,認爲心理幸福感能够促進心理和生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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