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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兩岸同胞休閒幸福感融合與討論

  本章第一和第二小節分别介紹了大陸和台灣地區的休閒幸福感研究現狀,本小節爲了進一步對兩岸同胞的休閒幸福感進行探討,將繼續結合已有研究對其進行對比與討論。

  譚家倫等人(2011)以大陸地區642名和台灣地區631名高學歷單身女性(碩士及以上,從未有過婚姻關係且目前無交往對象)爲研究對象,探討兩岸高學歷單身女性的健康生活型態、休閒參與、休閒滿意度與幸福感之間的异同。其中,健康的生活型態是個體爲了維護或提昇健康狀况,從而表現出來的自發性的自我滿足和自我實現的多方面的知覺和行爲;休閒參與指個人參與休閒活動的頻率和所參與的休閒活動類型的豐富程度。該研究采用問卷調查法收集資料,參考的資料有:威爾資源公司1987年的健康生活型態量表、Beard&Ragheb(1982)的休閒活動分類、畢爾德和立吉普所建的休閒滿意度量表(1982)、希爾斯與阿蓋爾編制的牛津幸福量表簡版(Oxford Happiness Questionnaire,2002)。研究結果顯示兩岸高學歷單身女性的休閒活動參與對休閒滿意度和幸福感的影響都達到正向顯著水平,大陸地區模式路徑顯示健康生活型態對休閒滿意度、幸福感有正相關關係,但都未達到顯著性,台灣地區模式路徑健康生活型態能正向顯著影響幸福感,而對休閒滿意度的影響並未達到顯著性。由此可見,因爲文化、教育、社會背景的不同,兩岸高學歷單身女性的休閒滿意度和幸福感的影響因素有所出入,所以需要針對不同的地域應該采用不同的方式來增進幸福感與生活滿意度,從這一研究結果,給出建議,應該多鼓勵大陸地區女性從事休閒活動,提昇休閒參與,而對於台灣地區則更應該培養女性的健康意識,提昇健康生活型態,從而提昇整體的休閒滿意度和幸福感。

  胡炳政(2015)取河南省 5 所高校的 850 例大學生作爲研究對象,探究高校大學生休閒活動、應激、抑鬱和幸福感之間的關係。研究發現大學生抑鬱水平與休閒活動中的運動鍛煉、自主學習、聽音樂這3項成反比,大學生幸福感水平與休閒活動中的唱歌跳舞、聽音樂這 2 項活動成正比。無事可做、郊遊旅遊、聚會聚餐、兼職打工不利於大學生心理健康。進一步得出結論:休閒活動對心理健康有着直接的促進作用,但我國大學生的休閒動機是放鬆壓力而非追求幸福,休閒參與的積極作用也主要在於减低抑鬱而非增加幸福,大學生的休閒需要滿足有待改善,可以把重點放在運動鍛煉、自主學習和唱歌跳舞的相關項目上。豐富學校的運動器材和運動場地,爲學生的自主學習提供安静和適宜的環境,支持大學生在閒暇時的收聽音樂的活動,鼓勵學生在學校範圍内合理舉辦和開展以唱歌跳舞爲主的文藝活動。

  黄中興等人(2016)以481名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爲研究對象,分析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的休閒運動心理需求、生活壓力與幸福感的現狀,以及探究各變量間的關聯情况。研究發現學生的休閒運動心理需求以自主性最高,生活壓力以課業壓力最高,學生的整體幸福感有提昇的空間。休閒運動心理需求、生活壓力與幸福感之相關分析方面,在休閒運動心理需求與主觀幸福感呈顯著正相關,生活壓力與主觀幸福感呈顯著負相關。休閒運動心理需求、生活壓力對幸福感進行預測時,休閒運動心理需求變量中的勝任感,生活壓力變量中的課業壓力、家庭壓力、人際關係、生涯發展等方面能顯著預測幸福感。進一步得出了結論:當學生在休閒運動心理需求中的勝任感滿足程度越高時,其知覺到的幸福感就會越高;當學生知覺在生活壓力中的課業壓力、生涯發展、家庭壓力、人際關係等壓力程度越大時,則知覺到的幸福感就會越低。因此,瞭解大學生對休閒運動心理需求及生活壓力的情形,並規劃完善的相關措施,以緩解繁重的生活壓力,進而提昇學生的幸福感的措施須加以持續的關注與探究。

  對比胡炳政(2015)與黄中興等人(2016)的研究可發現,他們的研究雖然分别以大陸河南省的大學生和台灣台北的大學生爲研究對象,其研究結果都是從不同角度得出了相似的結論,即:大學生的休閒活動有利於其當前的學業、生活以及幸福感體驗,所以需要相關部門對大學生的休閒活動進行重視,在休閒項目的豐富程度上、休閒的時間和空間上進行支持。黄中興等人(2016)的研究還對大學生的當前的家庭壓力、人際關係以及將來的生涯發展進行了探究,從横向和縱向兩個立意角度對大學生的生活壓力進行綜合考察,得出了休閒活動可以緩解這些生活壓力,從而提昇學生的幸福感,從而强調了休閒活動對大學生的重要性。

  蔣艷(2015)使用問卷調查法,在杭州市的城區休閒公共場所,以杭州市952名居民爲研究對象發放問卷,探究城市居民休閒技能對幸福感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城市居民休閒技能普遍較低,休閒技能越高,幸福感越强,休閒活動越豐富和充實對幸福感的産生更具有促進作用。

  李明儒等人(2019)以450例澎湖爲旅遊目的地的家庭旅遊者爲研究對象,探討這些旅遊者休閒動機、休閒涉入對休閒效益和幸福感等研究變量之間的關係,並探討家庭支持是否干擾休閒效益與幸福感之間的關係。研究結果表明休閒動機與休閒涉入程度成正比;休閒涉入程度與休閒效益成正比;休閒效益與幸福感成正比。家庭支持並未在休閒效益與幸福感之間起到干擾作用。

  對比蔣艷(2015)和李明儒等人(2019)的研究,二者以兩岸不同的地域同胞爲研究對象,以不同的角度爲切入點,共同探討了對幸福感的休閒促進因素,例如休閒技能、休閒活動的豐富程度、休閒動機、休閒涉入程度和休閒效益。其二者不同在於,前者研究對象是指定區域普通市民,後者的研究對象是指定區域特定群體,一個是從社會一般層面來進行探討,一個是從特定區域針對性探討,日後可以綜合指定區域的一般群體和特定群體的對比,以考察影響休閒幸福感的其他因素,對兩岸休閒幸福感的异同進一步考察,爲促進兩岸居民休閒幸福感提供更豐富有效的理論參考。

  阮芳施(2018)、張蕊(2021)分别以杭州市的“80後”與深圳的“80後、90後”爲研究對象,考察這些對象的夜間休閒活動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這些研究對象多爲大學生或上班族,白晝時需要從事學業研究或工作等活動,晚上是他們擁有的黄金休閒時間段。根據前文所提到的衆研究者們的研究結果,參與休閒活動的時間、空間(場地)、休閒活動涉入程度、休閒技能、休閒參與、休閒動機、休閒效益、休閒滿意度都會休閒幸福感産生影響,

  而對特殊且對於休閒活動十分重要的時間段——夜間的探究較少。這兩名研究者進行了補充,研究結果發現,夜間休閒對於這些群體的幸福感也是顯著的積極影響。而對台灣地區夜間休閒活動對休閒幸福感的影響,及其相關心理機制的探討較少,以後有待進一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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