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提出的對台工作的重大政策主張。大陸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政策覆蓋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兩岸鄰近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多維度,推進兩岸社會融合發展的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到大陸學習生活創業就業,深度融入了國家發展大局。總體來看,兩岸社會融合的工作進展呈現出“中央持續政策發力”與“地方創新先行先試”齊頭並進的格局。
其一,中央的社會融合政策持續發力。2016年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二届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表示:“我們將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首次將兩岸社會融合發展與兩岸經濟融合發展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提出“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爲兩岸社會融合指明瞭政策方向。2018年2月28日和2019年11月4日相繼出台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和“26條措施”,2020年5月15日和2021年3月17日分别出台支持台企發展的“助力台企11條”和“農林22條措施”。這些政策舉措成爲新時代大陸的“惠台新政”,爲台灣同胞融入大陸社會提供了更接地氣的平等待遇與重點扶持措施。
其二,地方的社會融合創新先行先試。自2018年大陸“惠台新政”陸續出台後,北京及沿海各省相繼推出結合地方實際的實施指南或落實措施,形成了由點到面的政策覆蓋效應。例如,2018年6月6日福建省發佈了《關於貫徹<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實施意見》的“66條措施”,而2018年10月23日漳州市則進一步細化並實施了推動“漳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58條措施”。這些舉措充分發揮了漳州市作爲台灣同胞主要祖籍地、台灣文化重要發祥地和台商投資密集區的獨特對台優勢,進一步深化了漳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總之,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况,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分享發展機遇,并且政策實踐過程呈現出良性循環的發展格局。
學術界圍遶如何推進兩岸社會融合議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兩個維度上:第一,以社會融合爲政策目標討論兩岸融合發展如何實現的議題。學者們從兩岸社會融合的理論基礎、價值意涵、影響因素、實踐進路、政策深化等角度切入,探詢兩岸社會融合的必要性與操作性,爲政策設計提供學理依據和經驗支撑。第二,以社會融合爲政策背景討論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效應議題。學者們在兩岸社會融合的大背景下,討論具體公共政策領域的政策變革及其實踐效應,如社會融合視角下大陸台胞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的有效性問題以及兩岸社會融合視野中的台灣地區年金制度等,爲兩岸公共民生領域的政策實踐提供了互鑒與參考。
無論是將社會融合視爲政策目標,還是將社會融合視爲政策背景,本質上都是圍遶兩岸關係的客觀現實所産生的對融合發展期待的理論與實证研究,呈現出“即時性”“結構性”“政策性”等研究取向,其共同的特徵是主要聚焦於兩岸關係的客觀事實討論社會融合的未來走向及政策優化。這種研究取向可能帶來相應的學理難題:第一,聚焦“即時性”邏輯容易遮蔽“歷時性”邏輯;第二,聚焦“結構性”邏輯容易遮蔽“主體性”邏輯;第三,聚焦“政策性”邏輯容易遮蔽“實踐性”邏輯。鑒於此,本研究擬構建一個“即時性-歷時性”“結構性-主體性”“政策性-實踐性”六位一體的分析框架,多維度、動態化剖析兩岸社會融合的多重邏輯,進而在兩岸關係的“歷史-現實”“結構-主體”“政策-實踐”多維張力情境下統籌考慮兩岸社會融合的實踐路徑。
一、兩岸社會融合的“歷史-現實”邏輯及其賡續
馬克思歷史存在論視域中,現實是歷史的現實,歷史是現實的歷史。兩岸社會融合的現實與歷史是時間軸上浮動的過程性坐標,只有依據具有歷史性的社會實存,反觀兩岸社會融合的歷史-現實張力,才能厘清兩岸社會融合的歷史邏輯和現實邏輯。
從歷史角度來看,自《告台灣同胞書》於1979年1月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以來,兩岸關係開始邁入新的階段,兩岸之間的交往日益頻繁。1987年,兩岸恢復了民間交流,“和平統一”逐漸成爲兩岸全體中國人及海外華僑的共同心願。在過去的40多年裏,兩岸關係歷經風雨,但始終未能動摇“和平統一”的堅定旗幟。隨着2008年兩岸釋放積極友好的政策信號,兩岸關係進入了一段和平發展的“蜜月期”。在此期間,兩岸經濟貿易的相互依賴程度不斷增强,經濟交往更加緊密,並出台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朝着制度化方向發展。然而,隨着兩岸社會交流的增加,兩岸思想觀念的差异與衝突逐漸顯現,兩岸經濟文化交流也因此减緩,導致《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擱淺。自2016年民進黨上台以後,兩岸關係開始陷入“冰凍期”,兩岸之間的交流未能化解實質性的分歧,也未能發揮促進雙方感情融洽的作用。
爲促進兩岸關係良好發展,自十九大以來,中央着眼於化解兩岸分歧,促進兩岸社會融合,制定了一系列具體的惠台政策。例如,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和發改委等29個部門發佈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台措施”)。這一舉措包含了31項具體措施,範圍廣泛、力度强大、内容實際,可謂前所未有。上述“31條惠台措施”超越了以台灣爲主的政策思維,將大陸作爲政策中心,按照大陸的規則進行,體現了築巢引鳳、國民待遇、共謀發展的精神。這些措施使台企和台胞在經濟活動、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大陸企業和居民同等的待遇,並取得了積極的政策效果,吸引了一大批台胞、台企來大陸發展。
在政策逐級下沉的過程中,福建省基於自身獨特優勢,以“31條惠台措施”爲基礎,推出了《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的“66條措施”。這些措施涵蓋了各個領域,包括經濟、教育、文化、醫療等,爲台灣同胞在福建省的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機會。例如,福建省鼓勵台灣同胞在福建省創辦企業,享受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爲他們提供了更加友好和開放的創業環境。同時,福建省積極探索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旨在爲其他地區提供可復製、可推廣的模式,爲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實踐經驗和典範。目前,福建全省擁有超過1萬家台資企業,實際利用台資金額達320億美元,閩台之間的貿易額高達14萬億元人民幣,以上數據在大陸各省中位居前列。此外,福建省内還設有涵蓋電子信息、石油化工、精密機械等領域的18個國家級兩岸産業合作園區,這些園區進一步促進了閩台産業鏈供應鏈的深度融合,爲兩岸經貿緊密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上述一系列的舉措表明瞭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兩岸社會融合的邏輯正在不斷演進。這種演進既是歷史的必然,也是現實的應對。隨着時間的推移,兩岸關係的變遷不僅僅是在政治、經濟層面的互動,更是在文化、教育等多個領域的深度交流和融合。例如,閩南師範大學爲了提昇台灣青年學子對大陸祖地文化的認同感,已經連續8年主辦“海峽兩岸青年閩南文化研習營”活動。在此期間,來自台灣的20餘所高校共計300多名大學生通過實地體驗、小組討論、專題講座以及文藝匯演、籃球友誼賽等研學營活動,感受閩南文化獨特的魅力與内涵,並拉近了兩岸大學生之間的距離。此外,閩南師範大學連續四届舉辦了海峽兩岸大學生微電影文化藝術節,並於2018年成爲國台辦重點交流項目,吸引數千名台灣青少年前來大陸高校交流學習,已經成爲兩岸青少年溝通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這種深度的文化和教育交流活動不僅加强了兩岸青年的情感聯繫,也有助於增進對彼此社會、文化和歷史的理解。通過這些交流活動,兩岸青年更易形成相互尊重、友善相處的態度,從而爲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然而,盡管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示範區的建設爲兩岸融合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機,但歷史、文化、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差异仍然存在。這些差异使得融合的過程既需要時間,也需要更多的雙向理解和包容。同時,全球化浪潮、科技進步等因素也對兩岸社會融合提出了新的挑戰,需要更靈活、包容性更强的機制推動融合發展。總體而言,兩岸社會融合的“歷史-現實”邏輯既藴含着歷史的延續和現實的需求,又呈現着挑戰和變革的復雜性。歷史與現實之間的張力既藴含了發展的不確性因素,也彰顯了兩岸社會融合的不竭動力。在不斷推進融合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堅持開放包容的心態,促進雙向交流與理解,以歷史經驗爲依據,不斷探索適應時代需求的兩岸社會融合新路徑。
二、兩岸社會融合的“結構-主體”邏輯及其張力
兩岸社會融合是政治、經濟、文化等結構性力量與互動、情感、體驗等主體性要素相互纏繞、互構共變的過程,除了關注結構性力量的形塑作用,還應該注重主體性力量的建構作用。
政治、經濟、文化等結構性因素在兩岸社會融合過程中扮演着關鍵角色。政治結構的差异、經濟發展的不均衡以及文化傳統的繼承與碰撞,都是對融合産生深遠影響的重要因素。這些結構性力量塑造了兩岸社會的整體框架和環境,直接影響着融合進程的方向和速度。從政治結構方面來看,兩岸社會融合的結構性力量在政策、法律和制度的變遷中得以體現。例如,1992年的“九二共識”對政治互動産生了深遠影響,爲兩岸社會融合提供了明確的政治框架。這種政治層面的結構性力量不僅在塑造兩岸關係中擔任引導和規範的角色,還深刻地影響了主體性力量的發展和參與。在政策層面,政府間的政策變遷,如貿易協定的簽署、人文交流政策的調整等,直接塑造了兩岸社會融合的發展方向。這些政策的變遷既受到結構性因素的制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兩岸關係中主體性力量的影響。
從經濟結構方面來看,雙方的貿易合作、投資互動等形成了經濟結構的共生關係。以福建省漳州市爲例,該地區不斷探索新路,致力於打造兩岸融合的先鋒城市。在福建省制定的“惠台66條措施”的基礎上,漳州市進一步細化並落實爲推動“漳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58條措施”。這些措施爲漳州市帶來了顯著的經濟效益,通過與台灣的經濟合作,漳州市吸引了大量台資企業的投資並取得了良好發展。近五年來,漳州新增台資企業380家,實際利用台資114億元,居全國設區市前列。這不僅增加了當地的就業機會,也促進了産業結構的昇級和優化。這些台資企業的投資爲漳州市帶來了新的技術、管理經驗和市場機遇,提昇了當地産業的競争力。此外,漳州市還大力推動古雷開發區昇格爲國家級開發區,並加大“以台引台”的力度,計劃舉辦“大陸台協協會會長漳州行活動”,力争新辦台資企業項目60個以上,並謀劃一批便利兩岸往來的港口、碼頭、航道項目,以進一步方便兩岸之間的交流和合作。這些舉措將爲漳州市與台灣之間的經濟合作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
在文化結構方面,共同的歷史傳統和文化元素在結構性層面上推動着兩岸社會融合。閩台文化作爲源遠流長、跨足千年的文化,不僅貫穿於語言、宗教、民俗等多個層面,也深刻地影響了兩岸社會的發展。這種文化的連續性和共同源頭在促進兩岸社會融合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閩南師範大學的閩南文化研究院編撰了三部宏大的書籍,分别是《台灣族譜匯編》《閩南涉台族譜匯編》以及《台海文獻匯刊》。這些作品栩栩如生地描繪了台灣以及閩南地域家族的延續與轉變。以《台灣族譜匯編》爲例,整套書籍共80册,總字數超過2000萬字,詳盡地記録了姓氏的起源、堂號、家族世系表、家庭教育、祖先的藝術和文學作品、祖先的圖像贊美以及風水圖等,充分展示了閩台文化的深厚内涵和歷史根基。這些著作對促進兩岸社會在文化層面的融合具有積極意義,也是閩南師範大學涉台研究學術成果的生動縮影。這些精心編纂的著作對於弘揚兩岸共同的歷史文化,促進文化傳承與交流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通過這些族譜匯編和文獻匯刊,不僅可以深入瞭解台灣地區家族的淵源和演變,也有助於增進兩岸民衆對彼此文化傳統的認知和理解。閩南師範大學的這一系列研究成果,爲兩岸社會的文化融合貢獻了豐富的學術資源,也爲未來更多深度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種跨越歷史和地域的文化紐帶必將繼續激發兩岸青年的文化自信和認同感。
與結構性因素相對應的是個體、群體的情感、認同、互動等主體性要素。這些主體性力量通過社會參與、文化交流和教育互動等方式,不斷塑造和建構着兩岸社會融合的形態。這種力量的作用在於超越結構性的制約,使得融合更具靈活性和包容性。個體在參與兩岸社會融合的過程中通過實際的體驗塑造着自己的觀念和態度,包括生活體驗和工作經歷等方面。通過這些主體性的體驗,個體更深刻地理解和感知兩岸社會的共同點和差异,從而參與到融合的建構之中。舉例而言,在閩南師範大學商學院召開的台籍師生共學《意見》座談會上,台籍教師分享了他們“登陸”後的體會與感受。陳明勇教授提到,學校和學院對台灣教師在福利待遇、職業發展上始終一視同仁,强調“一家人從不説兩家話”。工作上,他和同事們爲學校發展做出了貢獻,而生活中,學院打造了“經緯空間”咖啡沙龍,讓台籍教師可以和同事們共享生活中的喜悦,展現出了温暖的家的氛圍。鄭錫聰副教授表示,在學校的日子裏他感受着家的温暖,非常希望退休後依然能爲閩南師範大學做貢獻。此外,來自台灣的學生也分享了他們在福建的生活體驗。邱羿綺同學來自台灣台東,她在閩南師範大學的經濟學專業學習。她表示,盡管離開了台灣到福建求學,但是却好像没有真正離開台灣,因爲在這裏她找到了共同的民族記憶和文化認同。2021級經濟學專業學生陳静茹也表達了對兩岸關係的期待,希望促進兩岸青年的友好交流,擴大閩台青年的“朋友圈”,增强兩岸青年的文化認同龢民族認同。
主體性力量的建構在情感與認同的塑造過程中得以顯現。兩岸居民透過教育、文化等渠道的交流,塑造了共同的價值觀念和認同感。這種情感與認同的形成不僅促進了融合的深度,也使得兩岸社會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歌仔戲作爲唯一跨足兩岸的劇種,承載着兩岸文化的精髓,是海峽兩岸人民緊密聯繫的精神文化紐帶,也是促進兩岸文化交流的橋樑。在閩南師範大學任教的文學院副教授李姿瑩,通過研究和推廣閩台歌仔戲,促進了兩岸文化的交流與傳承。她致力於將歌仔戲這一獨特的表演形式介紹給更多的人,通過學術研究和實踐活動,讓更多的人瞭解和喜愛這一文化瑰寶。李姿瑩親自創作了多部歌仔戲,並指導學生參與社團活動,鼓勵創新和劇本創作,使社團規模從最初的9人壯大至60多人。她的努力爲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搭建了橋樑,她所帶領的團隊不斷組織兩岸學者和表演者進行交流合作,使得歌仔戲在兩岸範圍内得到了更廣泛的傳播和認同。通過這樣的文化交流活動,兩岸居民的情感聯繫得以加强,共同的文化認同也在形成和加深。
在兩岸社會融合中,結構-主體的張力體現爲結構性力量與主體性要素之間的相互制約和互動。結構性因素可能對主體的行爲和認知施加壓力,但與此同時,主體性的情感和認同也能够影響、甚至重塑整體結構。這種動態張力反映了融合過程的復雜性和動態性。舉例而言,在政治層面,兩岸不同的制度和法規可能導致政治關係的錯綜復雜,但與此同時,民間社會組織和個體的積極互動有助於化解政治層面的張力。在經濟層面,貿易合作的制度性規範與企業家個體的商業决策形成了一種相互影響的動態結構。這種結構-主體的張力既是社會融合過程中的挑戰,也是潜在的創新源泉。兩岸社會融合需要平衡結構與主體之間的關係,使得結構性力量和主體性要素之間形成良性互動。政策制定者在考慮結構性變革時,需要理解社會主體的需求和期望,以確保政策的實施符合社會的期待。同時,社會成員也需要積極參與結構性變革,通過個體和群體的努力推動社會融合的深入發展。
三、兩岸社會融合的“政策-實踐”邏輯及其調處
兩岸社會融合是中央政策與地方實踐的雙鏈螺旋互動過程,嵌入央地關係的兩岸融合發展政策過程呈現出以政策“漸進調適”和實踐“相機試探”爲邏輯的並行發展樣態,藴含着實用主義、均衡運作和動態調整的發展邏輯。
中央政策在兩岸社會融合中扮演着引導和規範的作用。政策的“漸進調適”體現在政策制定中考慮到不同階段的需求和挑戰,具有漸進性和靈活性。政策不斷演變和調整,以適應兩岸融合發展的現實情况和長期目標,同時引領地方在融合中的方向與重點。例如,近年來,中央政策重視促進兩岸民間交流,爲此制定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包括縮短審批時間、簡化簽证流程、擴大交流範圍等。這些政策鼓勵兩岸居民間的互動,促進了文化、教育、經濟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同時,政策也着眼於處理兩岸關係的復雜性,采取靈活的舉措,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尋求合作的突破口,以解决矛盾與問題,推動融合的進程。另外,中央政策也注重在基礎設施、教育、科技等方面提供支持,以促進兩岸融合的全方位發展。在基礎設施建設上,政策鼓勵加强交通、通訊等領域的合作,爲兩岸人員往來和信息交流提供更便捷的條件。在教育和科技領域,政策鼓勵加强學術交流、合作研究等,以推動知識與技術的共享,促進雙方的共同發展。這些政策的演變和調整不斷爲兩岸社會融合提供指導和支持,同時也在實踐中不斷反饋、調整和完善,以確保融合進程更加順利和可持續。
地方實踐通過“相機試探”體現出積極嘗試不同的方法和措施,以順應中央政策的指引。在融合實踐中,地方靈活應對,通過不斷的嘗試和調整,以試點的方式積累經驗、發現問題並尋求解决方案。這種實踐不僅爲政策提供了實際反饋,而且有助於政策更貼近實際需求。例如,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批準了閩南師範大學爲全國單獨招收台灣學生的試點高校。自2024年起,該校本科專業可單獨考試、單獨選拔、單獨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閩南師大一直致力於爲台灣學子來校求學創造更好條件,先後獲批港澳台僑聯招資質,並成爲依據台灣“學測”“統測”“分科測驗”成績招收台灣學生的試點高校。這些舉措吸引了台灣學生前來就讀,並致力於做好教育培養工作,使他們與大陸青年一起實現學業目標。截至目前,福建省是全國唯一試點開展高校“對台單招”考試的省份,而全國僅有九所高校具備了這一資質。這一舉措讓大陸的學府成爲了台灣學子新的求學目標,不僅爲台灣學生提供了更多選擇的機會,也促進了兩岸青年之間的交流與融合。隨着更多學校加入”對台單招”考試的行列,相信將會有更多的台灣學生來到大陸求學,這也將促進兩岸教育資源的共享與互補,爲兩岸青年搭建溝通交流的橋樑。這種地方實踐的探索無疑爲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爲中央政策的貫徹落實提供了有益的示範和借鑒。
作爲地方高等學府,閩南師範大學充分發揮地緣和學緣優勢,致力於推動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的學術研究與傳承,並通過四大舉措促進了兩岸融合發展。首先,學校確立了“重經典,重人文,重融通,重創新”特色教育理念,并且把閩南的獨特文化元素完整地融合到各個學科的專業發展以及人才的培養過程中,構建了涵蓋本科、碩士和博士的“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特色人才培養新體系。其次,在全國高校中率先成立了閩南文化研究所,並建立了多個省部級智庫和創新平台,編輯出版了近30部涉台曆史文化學術著作。再次,搭建了兩岸文化交流新載體,與台灣地區33所高校簽訂57個項目協議,連續8年舉辦國台辦年度重點交流項目“海峽兩岸青年閩南文化研習營”活動,承辦4届海峽兩岸大學生微電影文化藝術節等。最後,打造了涉台教育培訓新高地,與全國台聯共建圓山學院暨“全國台聯系統幹部暨優秀台胞教育培訓基地”,並主辦了福建省唯一一家全國公開發行的閩台文化研究期刊《閩台文化研究》,爲擴大和深化兩岸交流合作作出了獨特貢獻。
兩岸社會融合的政策-實踐邏輯體現了實用主義和均衡運作的特點。實用主義導向的政策制定强調解决實際問題、注重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這一理念的靈活性使政策能够與融合過程同步調整,以適應復雜情境的變化。政策的更新迭代通過靈活性保持時效性,確保其與實際問題的契合。地方實踐在政策指導下追求均衡運作,平衡各方利益。這有助於協調推進各項融合任務,减少社會矛盾,增强融合的可持續性。實踐的靈活性使其能够根據政策進行調整,確保各方利益在融合過程中得到妥善對待。政策與實踐之間形成動態調整的發展邏輯。政策吸收實踐的反饋,實踐根據政策進行靈活調整,使兩岸社會融合更具持續優化的特點。這種互動性爲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提供了機制,確保融合進程能够靈活而有針對性地推進。政策的更新迭代與實踐的靈活反饋形成持續優化的循環。這一循環不僅使政策保持與實際情况的契合,同時推動實踐根據最新政策進行調整,促進兩岸社會融合的穩健推進。通過不斷的優化過程,融合進程得以穩健發展,實現了政策和實踐的有機結合。
四、兩岸社會融合的發展面向及實踐路徑
在“歷史-現實”“結構-主體”“政策-實踐”多重邏輯及多維張力情境下統籌考慮兩岸社會融合的實踐路徑,必須克服短期化、静態化、碎片化的政策實踐邏輯,從縱向歷史-客觀現實、宏觀結構-微觀主體、頂層設計-地方實踐等多維互動情境中統籌考量。
第一,秉持“動態持續”的兩岸社會融合政策設計理念。從馬克思歷史存在論出發,兩岸社會融合政策應充分考慮兩岸各自的歷史綿延性,將歷史與現實有機結合起來,作爲政策制定的基本前提。這一理念不僅是對過去的回顧,更是對未來的預見,使政策保持了穩定性的同時又具備了靈活性。通過持續調整與優化,政策能更有效地應對兩岸社會復雜發展環境,爲各層面融合提供更有序的推進路徑。具體而言,政策設計者應設立專門的歷史研究機構,以深入挖掘兩岸各自的歷史淵源,並將這些歷史瞭解納入政策决策的考量範疇。這種深度的歷史研究有助於理解歷史延續對社會融合的深遠影響,並爲政策制定提供堅實的歷史基礎。與此同時,政策制定者應采用有機結合歷史與現實的方法,審慎考慮歷史經驗教訓,並根據當前社會狀况制定具體政策。同時實施動態調整機制,包括建立靈活的政策調整機制,能够根據兩岸融合的實際情况及時作出反應;設立定期的政策評估機構,對政策效果進行全面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必要的調整,以維持政策的動態性和適應性。
第二,構建“一體三翼”的兩岸社會融合政策制度體系。基於“微觀-中觀-宏觀”的結構面向,從個體心理-群體關係-制度文化等角度構建整體性的政策框架,尤其要重點關注個體和群體的心理與關係融合。具體而言,在“微觀”層面,政策制度體系應深入關照個體心理,關注個體在融合過程中的態度、期望和適應能力等因素。通過精心設計的政策,激勵個體參與融合進程,促使其形成積極的認同感與身份認同。“中觀”層面應注重群體關係的構建。政策框架應考慮到群體之間的相互影響和合作機制,以促進社會群體的協同發展。重視社會網絡的建設,鼓勵交流互動,爲群體融合提供有力支持。在“宏觀”層面,政策體系將專注於制度文化的構建。這包括法規體系、文化價值觀的傳遞與融合,以及整體社會制度的調整。通過建設公正、透明、可持續的制度環境,推動兩岸社會融合向更高水平發展。需要强調的是,在這一政策制度體系中,個體和群體的心理與關係融合是關鍵焦點。通過精心設計的政策措施,激發個體認同感,促使群體間形成良好互動與合作,爲兩岸社會的整體融合創造有利條件。
第三,搭建“分類施策”的兩岸社會融合政策實施框架。依據多元主體所形成的多維張力及融合需求,既有考慮創業、就業、就學等關鍵群體的“點政策”,又有兼顧兩岸普通民衆的“面政策”。具體而言,“點政策”應重點關注特定群體的需求和挑戰,以點帶面,在關鍵領域制定針對性政策。針對創業群體,政策可包括專門的創業支持計劃、資金扶持和創新引導;在就業領域,可制定針對兩岸人才流動的便利化政策和職業培訓項目;教育領域則可增設兩岸人才奬學金、交流項目和合作學術機構。而“面政策”應更注重全面性和普適性,着眼於服務於廣大普通民衆。這類政策旨在促進兩岸民衆間的情感溝通和共鳴,促進整體社會融合,主要包括促進兩岸間文化交流的活動、信息傳播渠道的拓展,以及推動兩岸社會共同價值觀的傳播和交流。“分類施策”的政策實施框架應充分考慮不同群體的差异性和需求,以便更爲精準地滿足不同層次的融合需求。通過“點政策”和“面政策”的有機結合,爲促進兩岸社會融合提供全面而靈活的政策支持。
第四,遵循“漸進調適”的兩岸社會融合政策實踐邏輯。兩岸深層次、結構性的矛盾復雜交織,任何政策和舉措都難以起到立竿見影效果,應當允許政策實踐主體具有一定的“容錯空間”,對地方的“變通實踐”予以鼓勵支持。這一實踐邏輯的核心是漸進性。即政策制定和實施應當逐步演進,因應社會變遷的同時保持靈活性。這需要政策制定者在設計階段就考慮到可能的變化和調整,以適應不同時期的需求。這種漸進性的理念能够更好地適應兩岸社會融合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此外,對政策實踐主體提供一定的“容錯空間”是至關重要的舉措。在政策的具體實踐過程中實踐主體可能會面臨不同的環境和挑戰,因此政策制定者應允許並鼓勵實踐主體根據實際情况進行適當調整。這種容錯機制有助於减輕因新政策引發的潜在風險,爲實踐主體提供更大的靈活性。最後,支持地方進行“變通實踐”是“漸進調適”邏輯的延伸。地方性的差异和特殊性需要得到充分考慮,政策制定者應當爲地方在融合過程中嘗試和探索提供支持,以形成更符合實際情况的解决方案。
作爲福建省地方高校,閩南師範大學在積極推進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融合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干在實處,今後可進一步精準發力,在推進兩岸社會融合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第一,建設歷史文化交流與研究中心。爲了充分考慮兩岸各自的歷史綿延性,可以設立歷史文化交流與研究中心,致力於深入研究兩岸歷史文化的共同點和差异。通過學術交流、研究項目等形式,促進兩岸學者的合作與交流。該中心可以組織學術研討會、講座、展覽等活動,爲兩岸學生和教職工提供瞭解歷史、增進認知的機會,從而加深彼此之間的理解和互信。第二,拓展與優化兩岸學生交流項目。爲了促進個體心理和群體關係的融合,可以進一步拓展和優化兩岸學生交流項目。除了傳統的交流學習項目,可以引入更多的實踐和社交活動,如參觀訪問、志願者活動、文化體驗等,以促進兩岸學生之間的交流和互動。同時,學校可以依託社會工作專業力量,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爲兩岸學生提供心理諮詢和情緒支持,幫助他們適應新的環境和融入新的群體。第三,建設與支持創新創業平台。針對創業、就業等關鍵群體,可以搭建創新創業平台,爲兩岸學生提供創業培訓、項目孵化、投融資支持等服務。該平台可以與當地企業、創投機構等建立合作關係,爲兩岸學生提供實踐機會和資源支持,促進其創新創業能力的提昇。此外,學校還可以組織創業論壇、行業交流等活動,促進兩岸學生在創業領域的合作和交流。第四,加强公共政策研究與社會服務。爲了兼顧兩岸普通民衆的需求,可以加强公共政策研究和社會服務。學校可以設立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關注兩岸社會融合的實際問題,開展政策研究和諮詢,爲政府和社會提供决策支持。同時,學校還可以組織社區服務活動,爲兩岸民衆提供法律諮詢、就業指導、文化交流等服務,增進彼此之間的互利合作。通過多維度、多層面的精準施力,將有助於爲師生員工提供更多的交流和融合機會,促進兩岸學生和教職員工之間的互動與合作,同時也爲兩岸社會的共同發展和繁榮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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