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兩岸經濟融合”首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提出要在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的政治前提下,多措並舉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增進兩岸政治互信;2016年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在兩岸經濟融合基礎上推進其他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兩岸融合發展理念開始由單一物質經濟融合邁向經濟、文化、社會多領域深度融合。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論述了關於落實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具體方針舉措,包括“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等舉措。2018年2月28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等29個部門聯合頒佈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31條”或“31條”)。總的來看,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是當前大陸惠台利民政策的核心目標,而融合發展更爲强調台灣同胞與大陸居民的同等交流,從大陸單方惠台利民導向變爲兩岸雙向融合發展,從經濟貿易層面的互惠互利邁向文化精神層面的心靈契合,讓台灣同胞共享中國新時代發展紅利的同時,與祖國一同携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而福建與台灣隔海相望,具有“五緣”優勢,肩負着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重大使命。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指出,“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2023年9月12日,國務院頒佈《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善用各方資源,深化融合發展。以中央新時期對台政策爲指引,福建省積極貫徹落實同等待遇政策,逐步推動出台實施系列配套的文件,爲台企台胞來閩投資、創業、就業提供政策支持,突出先行先試,擴大授權賦能,持續推進政策和制度創新,推進厦金、福馬等重點區域融合,推動閩台兩地應通盡通、能融盡融。多年來,福建形成經貿合作不斷擴大、産業合作持續深化、社會交往漸趨頻密、鄉情親情日益增進的良好態勢。台胞在閩享受同等待遇相關政策全面、持續推進,閩台各領域交流合作不斷深化。
一、福建惠台利民政策措施的具體内容
福建省始終把促進兩岸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作爲重要的歷史使命。通過海峽論壇、福建省對台交流基地等交流平台,福建出台一系列的惠台利民政策,構建起較爲系統完備的惠台利民政策體系,大致可劃分爲三個階段:2006—2012年的經濟交流讓利階段、2012—2019年的普惠融合階段、2019年至今的全面融合階段。第一階段政策主要是盡力争取台灣經濟要素的支持,對台資投資優惠比外資更爲優惠,經濟投資讓利的幅度較大,而且對台工作重心逐步向追求兩岸經濟的雙向發展轉變。如2004年福建省提出了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戰略發展思路。這一發展戰略實施以來,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並作爲國家戰略組織實施。2009年,《關於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頒佈,努力搆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向更廣範圍、更大規模、更高層次邁進。2011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規劃》頒布施行,推動海峽西岸經濟社會發展和拓展兩岸經濟合作。
十八大後福建惠台利民政策邁向普惠融合階段。基於兩岸關係長久發展,大陸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以兩岸同胞福祉爲依歸,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出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對台理念,夯實和平統一基礎。區域經濟合作參與權一直是台灣地區最爲關注的問題,經過多次會談後,兩岸於2013年達成了“共同啓動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區域合作研究”的共識,也是最能反映閩台曆史淵源、民風民俗、文化聯結的集合體。2018年,國台辦推出“31條惠台措施”,隨後福建實行“66條實施意見”以及《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取得成效顯著,廣大台灣同胞都是受益者。
第三階段的全面融合階段開啓於2019年的全國兩會,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强調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隨後,福建發揮對台交往的獨特優勢,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多年來,福建省堅持先行先試,推進落實國務院台辦會同有關部門出台的“31+26+11+22”條等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先後出台“66+42+28”條等,率先公佈225項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單,構建台胞台企同等待遇體系。繼續貫徹落實《意見》,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便民化、普惠化、均等化,逐步使台胞台企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權利得到基本實現和維護,努力建設“政策最開放、服務最貼心”的第一家園。
(一)價值分配:從讓利優惠政策到同等待遇政策體系建構
推進兩岸融合一直是大陸對台工作的主綫。在“先易後難”“以經促政”等策略指導下,盡量争取台灣經濟要素的支持一度是大陸對台工作的側重點。1981年以來,大陸的第一家台資企業落户福建時,大陸對台政策的讓利取向明顯。大陸不僅對兩岸經貿活動給予極大的優惠政策,而且也規定台企購買大陸産品可享受八折以下優惠,而且還具有優先購買權等。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來臨之際,福建省先行先試,着力拓展閩台全方位合作,拓寬對台經貿合作渠道,加强園區、行業、企業間的對接合作。2009年對台貿易額達70億美元,實際利用台資超過25億美元,降低國際金融危機對台灣經濟的衝擊,幫助以外向型貿易爲經濟支撑的台灣克服金融危機的不良影響。
同時,由於兩岸貿易政策不完全對等,大陸對台灣地區的商品出口遠低於台資帶動台灣地區對大陸的出口。 以福建爲例,根據《福建統計年鑒》(2006—2022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如表1、圖1所示),2006—2013年閩台商品貿易也呈現出不對等特點,福建省對台貿易出口明顯低於進口,而且貿易逆差十分明顯且逐年增長。
表1 2006-2022年福建省對台貿易額統計
表格略
數據來源:2006-2022《福建統計年鑒》。另見《閩台經貿融合發展持續深化 2022年對台出口創歷史新高》,中國新聞網2023年2月10日報導,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02-10/9951131.shtml,2023年11月5日。劉忠珏、江振龍、萬文忠:《福建自貿區的建立對兩岸經貿關係的影響》,《現代商業》,2015年第11期,第121-122頁。
直至2014年受“反服貿學運”事件和國民黨陣營在“九合一”選舉中遭受挫敗的影響,兩岸關係顯現一定程度的波折性。從表1和圖1我們可以看到,2014年福建省對台貿易逆差出現拐點,貿易逆差開始出現縮小,並趨於平穩。這些“波折”反映“先易後難”“以經促政”的兩岸交流與合作方針存在的結構性、策略性問題,凸顯社會基礎對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性。因此,福建省調整惠台利民政策,在重視經濟融合的基礎上,認識到文化融合和社會融合對於兩岸關係深化發展的重要性,要求兩岸融合向高層次、全方位推進。2014年12月,福建省獲國務院審批成爲中國第二批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貿易開放化、自由化、便利化,實現閩台及兩岸更大的互利雙贏。
2018年6月,福建省發佈惠台利民“66條”,對台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基本養老保險、公共租賃住房等方面提出細化措施,確保在閩台胞與當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增進台胞台企“共同利益、國家認同”。2019年5月,福建出台《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從“能通先通”“提昇服務”“文化連心”三個方面入手,給出了實實在在而又具體細化的優惠,讓台灣同胞有更多獲得感,爲台胞來閩就業積極創造條件。
福建省對台企台胞釋出的一波又一波政策利好,即使受疫情、國際環境及台灣局勢的影響,2019—2021年,對台貿易逆差有所縮小,但貿易總額仍持續增長。尤其是2021年,閩台貿易首次突破千億元,貿易額逆勢增長26.2%;台資企業增長了21.2%,新增了1495家,建設省級對台交流基地12家,成功舉辦14届海峽論壇及各項促進兩岸交流活動。此外在人員交往方面,吸引台灣文創團隊、建築師團隊共95支,來閩鄉建鄉創人才300多名,就業創業台灣青年累計近4萬人,閩台往來人數累計超800萬人次。而在融通路徑方面,開工建設與金馬通電項目,累計向金門供水超1700萬噸。 2022年閩台貿易額達154.13億美元,對台出口94.53億美元,同比增長22.9%,出口額創歷史新高。近年來,福建每年實際利用台資、新設台資企業數量在大陸各省份中位居前列。直至2023年10月,福建已吸引台資企業超過1萬家,閩台貿易額累計超1.4萬億元人民幣,實際利用台資超320億美元。另外,閩台産業鏈供應鏈融合也進一步深化,已建成18個國家級兩岸産業合作園區。這也就説明瞭福建的惠台利民政策體系開始出現轉變,由以往優惠讓利的價值分配趨向轉向於台胞台企與大陸居民企業享受同等待遇,明確優惠讓利是手段過程而不是價值目的,最終價值導向實現同等待遇的心靈契合。
福建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大惠台利民政策知曉、兑現、落地力度,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構建台胞台企同等待遇體系,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顯然,9月12日國務院《意見》的惠台利民政策是以兩岸民衆企業平等和雙向互動爲最終的落脚點,但不是台胞台企在兩岸交往中“無利可圖”,只是相較於以往更加强調優惠和福利不同,是以同等待遇爲前提。應該説,福建省在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已形成比較完整的同等待遇政策體系。這種平等和雙向互動的對台政策更具有生命力和持久性。
(二)政策對象:從面向台灣當局到精準惠及台灣民衆
以往惠台政策基本上是依靠兩岸當局的對話協商推動。2008以來,兩岸之間以“九二共識”爲前提和政治基礎,通過海協會、海基會建立起一系列官方和半官方的制度化協商機制。然而直至2016年,台灣當局新領導人蔡英文上台後,發表一些列“台獨”言論,尤其是始終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對話協商機制的基礎被破壞中斷。
在這樣的情况下,新時代大陸的惠台利民政策需要重新考慮面臨的新問題,諸如如何確保惠台利民政策的政治前提基礎不被蓄意扭曲和破壞?如何確保惠台利民政策在推行過程中保持政策優惠力度不變和持續性?如何確保惠台利民政策能够契合台灣民衆的心靈?只有惠台利民政策所涉及的理念、資源價值和發展機會精準下沉至台灣民衆,才能廣泛争取台灣民衆的支持和認同,增進台灣民衆福祉,促進兩岸融合,實現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基於此,福建有關方面聽取台胞台企意見,特别是來福建比較早的台胞台企,聽取他們在福建生活、工作、投資,子女親屬學習生活,台灣青年來閩創業等方面還有哪些新需求,制定出最針對性、精準性和實效性的惠台利民政策,建設台胞台企交流最活躍、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園”。
多年來,福建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構建同等待遇的政策體系,增進台灣同胞福祉,頒佈諸如《福建省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申報確認實施辦法(試行)》《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福建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引進台灣地區全職教師資助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等一些列政策,吸引台灣優秀人才來福建創業就業。以閩南師範大學爲例,2012年至今,學校共引進111人次。截至2023年10月31日,閩南師範大學有台灣教師61人。台灣教師中,教授7人,副教授28人,助理教授26人;有27人爲福建省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B類人才)。具體情况如表2:
表2 2012年至今閩南師範大學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情况表
表格略
幾年來,閩南師範大學的台灣教師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其中有6位台灣教師獲國家社科立項;28位教師在我校工作期間晋昇高級職稱;1位入選福建省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1位台灣教師獲“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師”稱號;1位台灣教師作詞的抗疫歌曲《等待花開》獲“共抗疫情、愛國力行”主題宣傳教育和網絡文化成果徵集展示活動全國二等奬;多位台灣教師到企業掛職,服務社會,增進情感認同、傳播優秀文化、很好地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此外,閩南師範大學堅持閩南文化的辦學特色,根植閩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國,構建了從本科、碩士到博士的完整的閩南文化特色人才培養體系。2012年,在國台辦的大力支持下,閩南師範大學獲批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養項目,具有招收服務國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生資格,培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高層次複合型專門人才。2013年正式招生,2014年正式面向港澳台招收培養博士研究生,現已招收26名台灣博士生,進一步凸顯學校對台文化交流的特色。
近年來,福建省推行一系列的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落實落細台胞台企各項政策和制度,吸引了一大批台胞來閩從事教師、醫生、建築師、社區營造師等職業,並出現一批優秀的“五四青年”“三八紅旗手”“勞模”“非遺傳承人”等。福建自1981年第一家台資企業落户以來,引進落地台灣百大企業共56家,累計引進台資項目超過2萬個,實際利用台資累計超310億美元,閩台貿易額累計超1.3萬億元,閩台經貿合作整體呈現穩中向好態勢。另外,福建公租房政策持續向台青開放,台胞可在大陸辦理醫療保險,解决子女教育問題,爲台青在閩創業就業學習生活解决後顧之憂。以閩南師範大學爲例,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共有9名台灣教師購買安得廣人才公寓,辦理醫保23人,幫助台灣教師解决子女教育問題2-3人次。
2023年國務院頒佈《意見》,福建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不斷地增加惠台利民新措施,提出促進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的具體措施,豐富閩台産業合作内容;打造厦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促進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意見》一方面更加關注台灣民衆個體層面特别是青年群體的受益面和獲得感,提供最强保障、最好條件、最大空間的生活學習工作環境,希冀台胞台企能在熟悉、親切的環境中安居樂業、投資興業,享受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參與感。另一方面《意見》的惠台利民政策涵蓋了多種行業領域和企業類型,具備更强的輻射帶動效應,“多點開花”的局面將爲台胞台企提供更多融合發展的契機,推行各種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愈加具體、細膩。
總而言之,福建省將政策内容的優惠精準傳遞至最終的政策受衆,從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出發,制定出較爲精準化的政策内容,深得兩岸基層民心,增進兩岸同胞之間心靈契合,讓台灣同胞深深感受到大陸對其創業就業、工作生活、學習深造營造更加便利、平等、友善的良好環境,讓台灣同胞認識到兩岸融合發展與台胞個人價值實現並行不悖,真真切切感受到惠台利民政策的福祉。
(三)政策領域:以經濟領域爲主到經濟文化生活多領域協同發力
推進兩岸融合一直是大陸對台工作的主綫,而經濟融合是兩岸融合中最爲基礎的部分,爲其他方面融合拓展機會、提供誘因。早期的對台政策更多聚焦於增進兩岸經貿合作的互補關係,推行“先易後難”“以經促政”方針策略。20世紀80年代,兩岸的經濟政策更爲强調的是大陸單方面優惠導向,多立足爲台灣傳統勞動密集型産業提供勞動力、土地和開放市場。20世紀90年代則是從産業鏈下游引進台資企業,爲技術密集型台資企業提供原料或半成品。
而進入21世紀,兩岸經濟力量出現分化和重新組合,經貿合作向多領域和更高的層次上邁進。而惠台利民政策更多指向幫助大陸傳統台資企業實現在地化産能轉型和昇級,涉及到生産、貿易、科技、資源流動與配置、消費以及經濟關係等。當兩岸經濟關係發展到一定階段達至雙贏局面後,兩岸同胞有了緊密的經濟利益紐帶,現階段及未來的對台工作在繼續推動兩岸經濟深度融合的基礎上,則需在文化、社會和政治等領域開啓邁向融合的步伐,尤其是人才培養、平台建設、文化交流等取得新突破,避免陷入“物化”兩岸關係的困境。以閩南師範大學爲例,學校初步構建了從本科到碩士、博士完整的閩南文化特色人才培養體系。在本科教育上,實施省級教改項目“優秀閩南文化人才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着力培養本科層次閩南文化應用人才;在研究生教育上,依託中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碩士點,自主設置閩南文化與家族社會、閩南民俗文化與民間文藝兩個目録外二級學科碩士點,同時實施“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養項目,着力培養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和地方經濟文化建設的高層次複合型閩南文化特色人才,較好地解决瞭高校特色人才培養與國家和地方經濟文化需要如何銜接的問題。該人才培養體系作爲學校重要教學成果,獲得福建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特等奬。此外,學校加强與台灣高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模式構建。在閩南文化研究與人才培養方面,學校與台灣高校近年來做了許多可貴的探索,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爲推進兩岸教育合作,提高特色人才培養質量,學校與台灣高校簽訂合作協議書,雙方在學生交流、學分互認、教師互聘、學術研究與成果出版等方面開展合作,初步構建了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模式。
2018年,福建省推出惠台利民政策66條,强調從文化、社會生活等領域建立兩岸關係連接紐帶。在各項惠台利民政策的指引下,閩南師範大學持續推進兩岸文化交流,積極搭建平台,建設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閩南文化研究中心”,進一步加强兩岸文化交流。學校與福建漳龍集團在東南花都共建閩南文化展示館,每年接待十餘批台灣各界閩南文化參訪團;承辦國台辦年度重點交流項目“海峽兩岸閩南文化研習營”,以閩南文化爲主題,開展兩岸青年學生文化交流活動,每年都有近十所台灣高校數十名大學生前來我校研討交流。研習營的舉辦,加深了兩岸青年學子對閩南文化的瞭解,增進了友誼,推動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兩岸相關高校專家學者交流講學頻繁,圍遶閩台曆史文化等問題,進行廣泛、深入的交流與研討,達到了學術上相互促進、文化情感上相互認同的目的。多次主辦由閩台兩地專家學者共同參加的大型閩南文化學術研討會,提昇了學校在兩岸學界的知名度,推動了閩南文化研究的深入開展,拓寬了學校對台學術交流渠道。同時,還整合相關學科資源,積極申報各級各類科研課題,申報立項一批國家、省部級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在閩台文化課題立項上取得重大突。
2023年的《意見》更是在延續此前許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基礎上,對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進行了系統規劃,爲台胞台企提供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從社會、經濟、管理、教育、文化等多個領域扎實推進閩台融合發展。目前,兩岸交流開始觸碰到涉及社會心理差异、文化觀念、價值追求等深層次的、敏感性等“深水區”問題,要求兩岸融合在經濟領域進一步深化的同時,加快向文化融合、社會融合乃至政治、法律融合層次推進。閩台已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交流合作平台,充當“橋樑”“紐帶”“通道”“平台”的角色。
表3 福建摶萏?66條斦吡煊蠐攵雜Υ朧┮焕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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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意見》“二十一”條政策領域與對應措施一覽表
表格略
縱觀福建“66+42+28”條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公佈225項落實同等待遇清單和2023年國務院《意見》可以發現,福建省在中央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政策的指引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從社會、經濟、管理、教育、文化等多個領域扎實推進閩台融合發展,爲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奠定了堅實基礎。在經貿融合方面,閩台之間已形成牢固的經貿聯繫。福建在自貿區建設、能源緑色轉型、新經濟形態發展等方面取得新進展,爲深化閩台經貿合作創造了有利條件,加速福建和台灣行業之間互補交融,促進台胞台企深度融入福建城市生活圈。在深度經濟合作的基礎上,增加社會融合各項舉措,爲在閩台胞台企提供更寬領域、更多層次的便利條件,建構一套涵蓋求學深造、居住生活、職業發展、社會文化等諸多方面的同等待遇體系;同時也加大文娱、影視、美食等文化軟實力的傳播,構建起兩岸同胞的精神文化紐帶,爲兩岸地區的民族認同提供了更多的共鳴與認同感。此外,福建不斷完善法治環境,開設涉台專窗,開通“12348”涉台港澳法律服務專綫,逐步建立涉台糾紛在綫訴調對接機制,並完善一體化的台胞证和身份證認证機制,緩解在陸發展的台胞台企的“异鄉人”的隔閡感,努力建設“政策最開放、服務最貼心”的第一家園。
(四)政策治理模式:由“差异化治理”向“融合治理”轉變
以往,爲盡力争取台灣經濟要素的支持,對台工作重心采取“先易後難”“以經促政”方針策略,導致惠台利民政策向經濟合作方面傾斜,各方面制度供給的差异性。這種傾斜性政策的差异化治理模式是兩岸融合發展過渡階段的因應手段,是無法永續存在。如果長久以往推行實施,不僅可能導致受關照群體自我异化,而且也不利於整合台胞台企的共同利益,甚至導致兩岸的社會基礎不牢固,减弱國家認同意識,最終與兩岸融合的目標也會漸行漸遠。當然,也不是説台胞台企在閩就没有優勢,在“融合治理”的政策治理模式下,堅持以“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爲前提,仍可實行“差别化待遇政策取向”。
基於此,自2018年大陸推行惠台利民政策“31條”,標誌着大陸開始建立涉台公共政策體系。在兩岸尚未實現完全統一的情况下,大陸在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管理等多個領域扎實推行兩岸融合發展,構建台胞台企與大陸居民企業同等待遇體系,培育台胞台企主人翁和建設者心態,有效促使台胞台企融入國家現代化治理體系,進而逐步讓台胞恢復完整意義上中國公民身份的過渡性管轄制度。
在政策準則層面基礎上,大陸逐漸淡化了對台灣同胞差异化的公民身份,推行政策地位均等化的同等待遇,確保台灣同胞享有與大陸居民群體適用同等的行爲準則和國民待遇。爲鼓勵和支持更多的台灣地區學生來祖國大陸學習,自2017年開始,財政部、教育部印的《台灣學生奬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科教〔2017〕140號)等相關文件,進一步規範和加强台灣學生奬學金的管理。閩南師範大學結合學校的實際,根據相關文件,制定《閩南師範大學台灣學生奬學金管理辦法》,促進在大陸的台灣學生健康成長和發展,增强他們對祖國的認同感。目前,閩南師範大學共招收台籍學生40人,其中本科生14人,研究生0人,博士生26人,已畢業台籍學生總人數7人,其中本科生1人,研究生0人,博士生6人。學校分别設立教育部台灣學生奬學金和福建省台灣學生奬學金。自2019年以來,台籍博士生享受教育部台灣學生奬學金19人次,福建省台灣學生奬學金12人次,覆蓋面極廣,受益學生多。
表5 閩南師範大學台籍學生獲各類奬學金人數、金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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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來看,大陸惠台利民政策在國家治理模式上已經實現了“差异化治理”到“融合治理”的跨越,並將台灣同胞治理納入到國家治理體系的範疇,推動兩岸深度融合發展。新時期,惠台利民政策着力促進兩岸社會、個體以及群體之間相互影響和適應,最終形成一個保障社會成員共享發展機會、平等權利、共同利益的認同意識,進而相互融合,實現“兩岸一家親”理念。應該説,兩岸融合發展秉承着一種前瞻化的政策理念,將國家統一後的最終治理安排進行戰略性前瞻布置,内容涵蓋了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多領域不同融合層次,並盡可能减少兩岸融合過程中的突發變數和過程成本。可以説,兩岸融合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兩岸中國人共赴中華振興的必由路徑。
二、福建惠台利民政策實施的效果與問題
在“先行先試”的政策支持下,福建力求對台合作的機制和體制創新,形成了諸如“兩岸金融合作試驗區”“台商投資區”“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等閩台經貿往來密集區域;建立最便捷最經濟的海空立體通道,開通“小三通”海上航班,覆蓋了台灣地區主要港口、海上直航,開通了“大三通”的空中直航航綫;搭建海峽論壇、福建省對台交流基地、福建省基層對台交流示範點等兩岸民間交流平台,爲台胞來閩學術研討、基層交流、尋根謁祖提供了多種交流平台;設立了厦門、平潭等對台綜合實驗區;涌現了諸多文化、社會領域的閩台合作品牌,兩岸民間交流交往非常熱絡。但是惠台利民政策對台胞台企的號召力、凝聚力不足,總體進展、影響力仍需增强,難以滿足兩岸融合發展和“第一家園”建設要求。主要表現:
政策措施諮詢與落實平台不足。無論是2018年的國家“31”條措施,還是福建“66+42+28”條政策措施等,大都涵蓋兩岸經濟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但是兩岸民衆並未真正讀懂政策内容,不同程度存在着普惠面廣而真正知曉和受用者少的矛盾。一方面缺乏有效的宣傳渠道。由於兩岸關係緊張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惠台利民政策的落地宣傳效果不佳,受衆群體十分有限,導致台灣民衆對政策内容解讀存在錯誤。大多數在閩台胞只是大概瞭解惠台利民政策,但對具體内容並未完全知情,影響惠台利民政策的效用發揮。另一方面有關政策存在着各省(區、 市) 和地市相關標準有所不同,甚至政策貫徹不穩定,增加了施行的困難。另外,政策内容豐富且較爲苦澀,語言文字不够通俗易懂、兩岸語言表達習慣不同,導致閲讀理解和應用存在困惑。
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與指導不够。近幾年,福建省各地市相繼發佈惠台利民政策,内容“多又全”,存在空泛美好,但是並未形成配套實施細則,可操作性不强,難以落地,從而導致政策没有實施成功案例,容易引起台胞的負面觀感。在對台交流交往方面,由於大陸辦理入台手續十分繁瑣,影響對台文化交流的頻率和效率,部分專家學者因入台手續繁瑣而降低了赴台交流的積極性。另外,各部門、各縣市的理解和執行標準不一,針對台灣民衆所關心的安居扎根、就業創業等問題,設置較多的前提條件與限制,且辦理手續復雜、週期較長,存在“不到位”或“彈性操作”現象,造成不必要困擾與矛盾。以閩南師範大學高層次人才引進爲例,自2018年以來,閩南師範大學台灣教師離職49人,僅僅2021年離職有16人,而2022年高達26人。這也就反映出惠台利民政策迫切需要從原則與願景轉變爲行之有效的條款與實施細則,這樣才能深入台灣民衆心中,否則政策就易於束之高閣。
政策措施協調性與效益性不强。惠台利民政策銜接不順暢,政府部門存在把握、理解偏頗,部門間相互配合不够緊密,且政策監督管理不到位,前後銜接不順,如卡式的台胞证的應用區域有待於拓展和進一步規範。各級各類的惠台利民政策是新形勢下對台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但在全面推行的過程中,發現尚未建立完善的政策實施的評估、反饋與考核機制,政策涉及不够細分,也未充分考慮台胞個體能力、階層差异,導致了回應台胞訴求不够充分,從而出現台胞群體反映的“動力不强、氛圍不濃、渠道不暢、成效不彰”,措施有感度總體比較低等新情况、新問題。另外,當前政府對台工作監管任務重、責任大,部門間相關數據平台没有打通,關聯部門之間的信息流通不暢,促進協作的激勵不足,導致各部門間相互協作、配合協作意願相對較弱,改革措施不配套、不協調、不連貫。
三、福建惠台利民政策進一步落實落細工作建議
台海形勢走向穩定,寄希望於兩岸人民。近年來,福建惠台利民政策逐漸構建涉台公共政策體系,尤其是“對台同等待遇政策體系”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越來越强,涉及領域越來越寬,爲台胞台企在閩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進而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實現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目標。針對政策措施諮詢與落實平台不足、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與指導不够、政策措施協調性與效益性不强等問題提出一些較爲可行的路徑選擇。
首先,創新惠台利民政策制定模式,培育台胞的主人翁心態。
傳統上,政府决策制定大都是内部集體决策模式或是政策諮詢模式,不利於反映並解决政策利益關係者的切身需要,而且决策效率低下,行政成本往往較高。因此,惠台利民政策制定應當逐漸形成集思廣益型决策模式,甚至可采用委托專家或是專業化機構進行决策的模式。以委托相關群體提供政策建議的方式來輔助决策,進而提昇政策效率兼具科學性。隨着台胞來往大陸的日益頻繁,台胞事務不斷涌現,對於政府而言涉及台胞的行政管理事務量激增,地方性法規與政策在保障台胞權益上經常出現捉襟見肘的情况,在局部的政策領域出現了政策的空白點與盲點,這體現當下台灣同胞的需求與呼聲是不斷變化發展,惠台利民政策的制定往往未能跟進需求的變化,導致部分台胞群體權益得不到良好保障。這種委托决策模式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方式,通過座談、走訪、調研等形式,結合台胞台企群體自身實踐,撰寫有關惠台利民政策建議的報告,藉以輔助地方政府進行惠台利民政策的决策。同時,這種委托决策模式讓台胞參與惠台利民政策的制定過程,培育台胞的主人翁和建設者心態,增進認同感與獲得感。
其次,提高惠台利民政策效益,促進不同群體利益分配的平衡。
一直以來,兩岸惠台利民政策受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影響,在政策施行過程中有所傾斜。大陸方面應認真梳理與調整相關惠台利民政策,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兩岸平等互惠地交流與合作,合情合理地實施一定優惠政策,平衡兩岸群體利益分配,提高惠台利民政策效益。(1)减少中間環節,讓政策優惠落到實處。目前,政策執行過程常常因流程繁瑣而造成效率低下,應當根據中央出台的惠台利民政策制定和配套實施細則,遵循自上而下的運行機制,建構直達台灣基層民衆的“通道”,設法盡量减少中間環節,保证每項政策均有實施案例,把政策優惠落到實處。(2)加强制度規範,實施問責制度、開通匿名舉報渠道等,建立有效的政策監督機制,防範少數不法分子和特權人士“尋租”行爲。秉承客觀公正原則,加强公權力部門監督的權威性,强化社會監督機制,提昇惠台政策的執行效率。(3)充分發揮社會平台、民間渠道的作用,推進“區域對區域”“基層對基層”“行業對行業”的交流格局,發揮民間各方面力量,淡化官方色彩。
再次,暢通政策宣傳渠道,鼓勵“以台引台”。
兩岸同胞在政策解讀方面存在差异,台胞對惠台政策存有疑惑。應當以台胞熟悉的語言,及時匯編與整理惠台利民政策,分類製作指導性較强的實用小册子。可在固定場所(如:通關口岸、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專窗,提供現場指導與幫助。在台胞主要居住地開展相應政策宣傳,構建好政策措施綜合諮詢與實施反饋平台。同時加强與台灣地區權威行業協會、機構等的互動與合作,爲政策入島提供支持與渠道保障,盡可能讓台灣人做台灣人工作,爲政策宣傳與落實提供有力支持。與此同時,還應當對台胞進行政策輔導,並開展具體工作部門及經辦人員專項培訓與交流指導,提昇台胞對惠台利民政策的知曉度,及相關人員熟悉政策,能宣傳、會操作。
最後,建構惠台利民政策評估體系,提高决策的科學性。
由於台胞群體的特殊性和兩岸關係的復雜性,因此惠台利民政策應當因地制宜地調整評估方案,减少政策的評估偏差,構建和發展評估機制,確保評估方案的可行性、評估方法的科學性以及信息反饋的全面性和真實性。(1)培養從事兩岸研究的科研工作者或者委托第三方科研機構對惠台利民政策進行研究和評估,實現惠台利民政策評估專業化。(2)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惠台利民政策評估機制,推動惠台利民政策評估標準化;(3)着力培育和發展惠台利民政策評估機構,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的機制,規範和發展評估機構的管理制度,將惠台利民政策評估制度化、常態化。
總而言之,先行推進實施中央“31+26+11+22”條和福建“66+42+28”條惠台利民政策措施,率先公佈225項落實同等待遇清單和2023年的《意見》,這些惠台利民舉措一脈相承,逐步構建大陸涉台公共政策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内容,也是提昇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共同肩負着實現兩岸融合發展的重任,更是兩岸和平發展邁向融合發展的轉折點。系列政策出台必將進一步增强台胞與大陸建立溝通合作的信心,推進人才、資金、資源等的高效流動。相信隨着兩岸民間經貿交流的持續推進,兩岸經貿關係將在曲折中無懼風雨,持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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