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不同於大陸,它的環境資源特點使得人類對它的認識、開發利用遠遜於大陸。當今,海洋文化的研究嚴重滯後,有關成果甚爲寥落。這一方面不能適應方興未艾的海洋開發事業對地理科學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暴露文化地理學對海洋文化研究理論、知識和方法等薄弱或缺失。文化地理學對大陸文化研究的内容,是否都適合於海洋,這都待於驗证。文化的載體主要是人及其活動,這在大陸有充分的體現,海洋除了海岸帶及一些重要海島,人類及其活動還有很多未及的領域。而海洋文化除了在物質形態上體現以外,在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層面上也有不少有别於它們在大陸上表現。加上海陸的相互作用,海洋文化和大陸文化特質與風格常常相互融合而呈現綜合性的特點。所以,文化地理學對海洋文化的研究,會遇到已有理論、框架、方法不一定能完全適應而需要補充或創新等問題。本文試圖把文化地理學引入海洋文化領域,作爲驗证、擴大和深入文化地理學上述問題的嘗試,當有助於學科建設和發展。
一、海洋文化概念與特徵
(一)海洋文化概念
不管對文化概念有多少種理解,海洋文化最流行的概念,是指人類利用海洋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以及人類爲適應海洋環境所采取的方式。前者如圍墾海涂,引海水曬鹽,提取各種化學元素,以及利用潮汐、風能、温差、鹽度差發電等,都是來源於海洋的物質財富。爲了適應海風含鹽、風力大等特點,人們采用耐腐蝕材料,建造低矮房屋,在村落周圍種上防護林,也屬海洋文化概念之内。而同樣重要的另一部分,是非物質層面的海洋文化。這其中可分爲海洋制度文化和海洋精神文化。前者爲監督、管理好海洋資源和環境而采取的帶有强制性、普遍性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各種法規、條約等,如我國的領海制度、海商法、毗連區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領海、公海、大陸架、專屬經濟區、領海基綫等一系列制度和行爲準則等,都是海洋制度文化。人類在認識、開發利用、守衛海洋中形成的各種觀念,包括宗教信仰、海神崇拜、故事傳説、風俗活動、歲時節慶、審美情趣、性格特點、價值體系、藝術作品、科學哲理、倫理道德等,都屬海洋精神文化之列。
(二) 海洋文化時空特徵
文化是一個歷史範疇,因時而异,即文化的時代性。大陸文化如此,海洋文化也不例外。一種文化隨着時代變化可能會消失得無影無踪,但也有的被保留下來,或融合、滲透在新誕生的文化之中,搆成文化層次結構,如同地層古生物一樣,層層積壓,呈現文化縱向剖面。衆所周知的港澳文化,本是嶺南文化的一部分,但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港澳被英國、葡萄牙統治以後,西方文化在港澳地區大量滲入、傳播,與本土文化交流整合,形成以海洋性爲特質的港澳文化。本土文化不是被融合就是作爲底層文化沉澱下來,形成西方文化與本土文化的叠加現象。即西方文化在上層,本土文化在下層。而1997 年和1999 年港澳回歸以後,内地文化更多地進入港澳。這一文化層次,是港澳新歷史的文化篇章,具有强烈的時代性。港澳文化的層次結構説明瞭文化概念的動態性。這恰如著名史地學家復旦大學譚其驤教授指出的:“任何時代都不存在一種全國共同的文化。”這也包括海洋文化在内。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海洋文化主題,古代海洋文化以海産捕撈、海涂圍墾和海上航行、海上貿易爲主,到了近現代,海上貿易成爲海洋文化一項最主要内容。我國在唐宋時代,海上貿易很興旺,明初鄭和七下西洋更是彪炳世界海洋文化史册的大事,只是明清實行閉關鎖國政策,海上貿易萎縮,海洋文化發展大受打擊,與西方國家比較,相形見絀。當代,開發海洋已成爲一項規模巨大、科技含量最高産業,海洋文化也由此提昇到一個最高發展水平。同文化的時代差异一樣,文化還有地域差异,這是由於文化形成的地理環境不同而産生的。譚其驤教授也同樣指出:“中國文化有地區性,不能不問地區籠統地談中國文化。”基於此,近年遼寧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中國地域文化叢書,把全國劃分爲24 種地域文化,即爲文化地域差异的反映。誠然,海洋文化的地域性有自己的特點,如渤海海洋文化、黄海海洋文化、東海海洋文化、南海海洋文化等,都各有自己的特質和風格。但海水是流動的,全世界的海洋是一個整體,非常方便相互交通往來,這决定海洋文化相對大陸文化具有較多的共同之處。一般説來,凡是臨近海洋的地區,海洋文化都應爲當地文化的主流,但由於種種原因,這也有例外。山東古代漁鹽業很發達,但到明前期,由於“海禁”政策,規定片板不許下海,切斷了與海洋聯繫,到明中葉,山東人甚至不吃魚,海洋經濟式微,海洋文化大爲萎縮,山東這時不屬海洋文化區域。而在同樣“海禁”背景下,廣州仍維持一口對外通商地位,嶺南沿海百姓仍冒險出海,從事海事活動,海洋經濟和文化從未斷層,嶺南也就屬海洋文化區域。
二、我國海洋文化研究現狀
近年,“文化熱”在我國方興未艾,海洋文化實際上也是一種地域文化,因而也受到一定重視,在開發海洋、發展海洋産業熱潮中,海洋文化也被列入其中。廣東省炎黄文化研究會主持過五次海洋文化學術研討會,出版海洋文化論集,不少學者提出“時代呼唤開拓海洋文化研究”。在這片呼吁聲中,海洋文化成果相繼涌現,據《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資料,1979 年以來,發表在各類期刊上海洋文化論文226 篇。專門性學術著作也漸見問世,如曲金良主編《海洋文化概論》、宋正海著《東方藍色文化——中國海洋文化傳統》、徐曉望著《媽祖的子民——閩台海洋文化研究》。但這些論著,不但數量少,而且内容主要局限於文化學和考古學、歷史學範圍,包括我國海洋文明起源,海洋歷史文化、海洋思想、海洋權益、海洋文學藝術,以及航海史、造船史、漁業史、外貿史、科技史等所涉及海洋文化問題。而從文化地理,甚至範圍更廣一點人文地理學視野出發,研究海洋的文化地理論著,可謂鳳毛麟角。檢索美國“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PQDD) 系統收入1861 - 2007 年約170萬篇高校博碩論文,也未見以海洋文化地理命名的論文,可以説海洋文化地理研究領域,還是一片荆棘叢生的處女地,有待她們的哥倫布們來開墾。
三、海洋文化研究内容
海洋文化研究的對象是海洋,這個占地球表面70%面積的最大地域單元,它的特性如著名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説:“大海給了我們茫茫無定、浩浩無際和渺渺無限的觀念;人類在大海的無限裏感到自己底無限的時候,他們就被激起了勇氣,要去超越那有限的一切。大海邀請人類從事征服,從事掠奪,但是同時也鼓勵人類追求利潤,從事商業。平凡的土地、平凡的平原流域把人類束縛在土壤上,把他卷入無窮的依賴性裏邊,但是,大海却挾持着人類超越那些思想和行動的有限的圈子。……從事貿易必須要有勇氣,智慧必須和勇敢結合在一起。……這種超越土地限制、渡過大海的活動,是亞細亞各國所没有的。” 雖然黑格爾在這裏否定了亞洲具有海洋文化,但他對海洋文化和大陸文化的區别、海洋文化的本質和内涵是作了深入分析的,故200 多年來,這個論斷被人們反復引用,特别是海洋環境對海洋文化産生的作用和肯定海洋文化的商業性,已成爲不刊之論。從這個文化視角來觀察海洋文化地理研究内容,大致可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海洋文化賴以産生的歷史地理基礎
恩格斯説:“如果地球是某種逐漸生成的東西,那麽它現在的地質的、地理的、氣候的狀况,它的植物和動物,也一定是某種逐漸生成的東西。它一定不僅有在空間中互相鄰近的歷史,而且還有時間上前後相繼的歷史。”海洋文化也是如此,與任何一個區域文化面貌一樣,總是由多種多樣的元素長期作用形成的。這包括了自然、政治、歷史、技術、經濟、心理等元素的特定歷史過程的産物。創造海洋文化的主體是人,人主要生活在大陸,所以海洋文化必須以大陸爲依託而産生,由此决定研究海洋文化也必須同時研究大陸環境,而不僅僅是研究海洋環境。大陸與海洋環境的統一或者綜合,加之它們各自歷史過程,共同搆成了海洋文化生成的歷史的地理基礎。
(二)作爲海洋文化經濟基礎的理論總結
舉凡人類涉及海洋的一切經濟活動,都屬海洋文化的經濟基礎。這包括海洋交通、海洋商業、海洋礦業、海洋工業、海洋手工業、海洋漁業、海洋種植業等。海洋文化是在這些經濟基礎上産生的,但這些經濟基礎並不等於海洋文化。海洋文化凝聚了這些經濟基礎的科技成果,是在這些基礎上産生的理論總結、規律性昇華、更多的具有理性層面的原理、價值等,而不囿於這些産業本身的研究和表述。例如海洋交通作爲一項産業,涉及海洋經濟衆多領域,但從海洋文化立場,只研究與之相關密切的造船技術、航海技術、導航技術,以及航綫、港口的技術進步水平,反映某個時代海洋交通的科技成果,以有别於海洋交通經濟所注重的交通成本、貨流結構、經濟獲益及其分配等。海洋文化與它有聯繫,但不能取代和混爲一談,否則海洋文化覆蓋範圍過廣、外延過大,也就失去自己的内涵。
(三)海洋文化的社會結構和景觀
創造海洋文化的主體是社會人類群體,包括農、漁、商、工、軍人等,形成海洋文化的社會結構。他們各有自己的職業、行爲、性格等,成爲海洋文化景觀重要組成元素。沿海居民“以海爲田”,從事海産采集、捕撈或圍墾海涂爲田,是海洋農業文化主體;在海上漂泊,以舟楫爲家宅的海上蛋民,作爲一個特殊群落,生産生活方式皆以海洋展開,婚姻、習俗等都异於陸上居民,文化景觀自成一體。嶺南商幫集團,既浪迹天涯,遍設會館於神州大地,也“以海爲商”,把生意做遍全世界,成爲最富冒險、超越精神文化的一群,並以此區别於我國徽商和晋商。南海中有些海島長期爲“海盗”盤踞,其中不少是失地農民,無以爲生,飄泊島上,靠打劫往來商船爲生。他們桀驁不馴,敢與官府對抗,引導得當,可成爲反封建、反殖民主義的堅强力量,同樣是海洋文化一個載體。舉凡這些涉及海洋的人群,包括他們的社會分層、家庭、家族搆成、文化禀賦、生活習俗等文化景觀,無不彰顯着海洋文化的品格及其與地理環境關係,列入海洋文化地理研究内容。
(四)海洋精神文化和景觀
海洋精神文化即狹義海洋文化,包括人類對海洋的崇奉、海洋神話、信仰、宗教、戲劇、藝術、歌謡、舞蹈等,它們都與海洋文化的傳承有密切關係。例
如華僑作爲海洋文化一個特殊群體向海外漂泊、開拓,使中華文化,特别是嶺南文化在海外弘揚、綿延、傳播,爲中國海洋文化在五大洲取得一定地位做出積極貢獻。故華僑文化的語言、建築、風習、生活方式等文化景觀也屬海洋文化範疇。又如南海神、媽祖、雷神、北帝崇拜等,已成爲沿海地區一種風俗活動,其景觀研究是海洋風俗地理一個重要内容。
(五)海洋制度文化與空間分佈
海洋茫無際崖,人類活動多處於漂流、自由狀態,不易約束。海洋生活的這種特殊性,需要法律制度加以規範。翻開海洋史,海盗出没,劫掠客商之事時有所聞。毋論古代或近代,實際上在原始資本積累時期,歐洲殖民主義者在亞洲、非洲、美洲洋面所作所爲,多爲海盗行爲,幾無法律可言。隨着海洋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地位日益凸顯,尤其是海底油氣資源的發現和開採,海洋權益争端成爲當今世界不安的一個根源。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和後來的實施,特别是200 海里專屬經濟區的劃分,使臨海國家在海洋權益上的矛盾和争端日趨復雜尖鋭,所以臨海國家自定海洋法規與國際海洋法規之間的不整合,更需要通過平等協調方法解决。我國海洋法制的建設嚴重滯後於大陸法制建設,也同時面臨着與國際海洋法的對接等問題,所以海洋制度文化的研究,迫切地擺在海洋文化研究者面前。大海的波濤,造就了沿海百姓剽悍的民風。不少志書都説生活在海邊的古越人好鬥輕生,一言不合,即使父子之間也拳脚相向。有人指出:“湛江沿海地區村鬥之多,在中國是罕見的。村鬥不管出自何因,同姓人都趕來助鬥,往往釀成幾千人手持兇器,你死我活的大厮殺。造成嚴重傷亡的村鬥,在歷史上例不勝舉。”這種現象在沿海地區帶有普遍性,其深層根源仍是法律意識薄弱,無視或蔑視法律所致。無論何種海洋制度,它們的實施都有一定空間範圍,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專屬經濟區,從制度文化而言,即屬功能文化區,有確定邊界;某種商品進出口也有規定流通地區,故不少海洋制度文化所及地區,實際是一種功能文化區,爲海洋文化地理主題之一。
(六)海洋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
在海洋文化發展的長河中,留下許多寶貴的海洋文化資源,既有物質形態,也有非物質形態,都藴含有豐富的科學、哲學、文學、藝術等價值,可爲海洋科技史、海洋自然哲學史、海洋文學史、海洋藝術史等研究,沿海城市和區域開發、海洋觀光旅遊,以及其他各項海洋開發事業提供决策上重要參考。例如已在南海陽江海域上出水宋代沉船“南海1 號”的綜合研究,就有非同尋常的科學價值。前些年發現珠海高欄島寶境灣摩崖石刻,保留了許多至今未解古越人活動文化信息,有待人們破譯。珠三角經濟起飛,深圳、珠海經濟特區崛起,港澳經濟領先、
法制觀念深入人心等許多人文社會現象,都需要從它們的文化海洋性上找根源;而它們的發展規劃,更需要從它們海洋文化寶庫中借鑒經驗和教訓。至海洋風光之勝,海洋魅力之强,更是發展海上旅遊、振興海洋産業的有力杠杆。這都展示了海洋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潜力非常巨大、實用價值很高,是海洋文化地理應用研究一個重要領域。
(七)海洋文化區域分异
海洋雖然是一個整體,不像大陸那樣有山川分隔,人文景觀不一,區域差异了然在目。但海洋文化所依託的大陸不同,特别是各海區所屬人類對海洋認識、開發利用歷史早晚、方式方法、創造物質財富形態、景觀有异,在此基礎上産生的海洋制度、精神文化也各具特色,并且一切海洋文化都涉及到它們的空間結構與地區分佈問題。要弄清海洋文化現象這些空間分佈特點和規律,必須藉助海洋文化地域分异研究,即劃分海洋文化區。海洋文化區綜合地反映了海洋文化形成環境、歷史過程、景觀特色、海洋文化傳播和海洋生態文化等一系列特色在空間上組合表現,應視爲海洋文化區域研究的高峰和終結,在海洋文化地理上具有不可替代意義。例如南海周邊臨海居民分爲廣府、福佬、客家民係,他們對海洋依賴、開發利用方式、成果等有較大差异,有論者認爲可以劃分爲粤東、珠江口、粤西南、海南島、北部灣、南海諸島六個海洋文化區。透視這種分區,可以深刻理解南海海洋文化在各海區特點和地域分异規律,不但具有重要學術意義,而且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也提供了决策上重要參考。近年珠三角經濟崛起全國,並成爲全球産業轉移一個中心,其中一個强大因素即爲珠三角擁有嶺南文化海洋性最大優勢,故能在地區競争中遥遥領先,且立於不敗之地。基於此,海洋文化區域分异研究,無論對南海還是其他海區,都是一個必不可少的長期的研究任務。
四、海洋文化特質與海洋環境關係
文化史專家馮天喻先生指出:“文化的實質性含義是‘人類化’,是人類價值觀念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的對象化,是人類創造的文化價值,經由符號這一介質在傳播中的實現過程,而這種實現過程包括外在文化産品的創造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 簡而言之,文化特質是指文化的價值,它一方面體現了自然界在人類創造文化過程中的作用和變化,另一方面也藴含了人類自身性質、内在特點及其變化,是兩者緊密關聯和互動的産物。文化特質的這一界定,用於大陸文化,是大陸自然資源和環境對文化産生的參與,另外更爲重要的是人類在其中的能動作用,最後製造出來的文化産品,體現了自然和人類活動的統一。而海洋是没有自然界限,因而是世界性的。有人據此認爲海洋文化是世界性的文化現象。然而,海洋文化到底要依托大陸而産生,無論大陸或海洋某一部分,都有自己環境和資源特點,這不能不影響到海洋文化同樣有地域個性。但海洋文化的共同性和特殊性相比較,前者畢竟是第一位的。廣西民族大學徐杰舜先生把海洋文化基本特徵歸結爲外向性、開放性、冒險性、崇商性、多元性,看來是十分精到的。但恰如酈道元《水經注》曰:“水德融和,變通在我。”還應加上一個包容性或兼容性。研究這些特質與海洋環境關係,也是海洋文化地理一個不可或缺内容。
(一)外向性
作爲海洋文化載體或介質,海水永遠處於無休止的運動中,處於從不間斷的流動中。人類必須適應海洋這種屬性和環境來進行創造海洋文化活動。因海水不停頓地在一個海區與另一個海區之間交换,具有穩定的外向運動特點,所以海洋文化也從它産生的海區或大海邊緣向外傳播。特别是在交通不發達的古代,海洋是人類往來的重要通道,文化交流借此而發生,這比大陸要容易得多,這也决定了海洋文化的外向性特質。古代孤懸海外的海南島,不但沿島居民生活資仰於海洋,而且深處五指山區的黎人,也以輸出檳榔、椰子爲經濟來源。宋人王象之在《輿地紀勝·瓊州》指出:“瓊人以檳榔爲命,……歲過閩廣者不知其幾千百萬也。又市舶門曰:‘非檳榔之利,不能此一州也。’”檳榔文化支持了海南經濟發展,是海洋文化外向性一個範例。
(二)開放性
海洋是一個大系統,這個系統下的某個海區、海島、海灣、海峽、海岸帶等都是它的子系統,不但在這些大小系統内不斷進行物質和能量交换,以維持各自生存、運動和平衡,而且在海洋和大陸之間,也發生同樣的過程,舍此海洋文化不能産生,這就决定了海洋文化必定是開放性的。另外,只有依靠這種開放性,海洋文化的結構、功能、景觀等才不斷得到調整,其文化勢能、動能得以消長,産生勢位差,形成文化運動,即文化交流,産生文化區域效應,推動社會經濟發展。海洋文化這種開放性,是它優越於大陸文化特質之一。日本是個資源貧乏的島國,完全依賴海外資源、技術等發展起來,海洋文化爲其立國之本。亞洲“四小龍”(香港、新加坡、台灣、韓國)或爲海島、或爲半島,同樣敞開自己的大門,吸納四海各種資源,充實、壯大自己,在世界經濟版圖上贏得一席之地。
(三)冒險性
海洋風波險惡,變幻莫測,歷被視爲畏途。宋代蘇東坡過瓊州海峽,“艤舟將濟,股栗魂喪”,直到海上交通頗爲發達的明代,據正德《瓊台志·雜事》説,進入海南的人“稍有識者,當少知避”,瓊州海峽仍是一道巨大障礙。近現代航海技術進步,但要超越海洋,仍有許多風險。在這種海洋環境下創造的海洋文化,冒險性是它的一個顯著特徵。明清時期,海上走私貿易十分興旺,實際上這些商人集團不少是海盗式的,一方面出於武裝自保,另一方面則是爲了掠奪。史稱明嘉靖年間“閩廣徽浙,無賴亡命,潜匿倭國者,不下千數,居成里巷,街名大唐,有資本者則糾倭貿易,無財力者則聯夷肆劫”。鴉片戰争以後,“自外夷通商以來,商船大半歇業,前之受雇於訪商者,多以衣食無資,流而爲匪”。所以海洋文化中冒險性,就是指海上活動要有冒險心態,不惜以生命爲代價的價值觀,以及敢於面對大海、挑戰大海的大無畏精神。研究這種冒險性産生地理環境、社會基礎、景觀特色等,搆成海洋文化地理一個必要組成部分。
(四)崇商性,或曰重商性
黑格爾在《歷史哲學》中談到西方海洋文化,實際就是海上貿易,説中國没有海洋文化,没有分享海洋賦予的文明,也就是缺少海上貿易。這種悖論,雖不足取,但也説明,海上貿易確是海洋文化一個最主要的内涵。海上貿易不僅發生在沿海,而且穿過海洋腹地,扺達遠方港口,是最富於商業性、冒險性的活動,因而是海洋文化一個不可或缺的研究内容。嶺南人自古以來,從物質形態到精神形態都充分表現出對商品的價值取向。廣州是中國歷史上歷時最長外貿中心,唐代有著名“廣州通海夷道”,宋代與40 多個、元代與140 多個國家和地區通商,明清時形成近乎全民經商狂熱。屈大均《廣東新語· 事語· 食語》説廣東“無官不賈,且又無賈不官”,“民之賈十三,而官之賈十七”,“儒從商者爲數衆多”,“而官之賈日多,遍於山海之間,或坐或行,近而廣(東)之十郡,遠而東西二洋,無不有也”。近年改革開放,廣東商品經濟大放异彩,一方面是“廣貨”節節北上,另一方面大批嶺北人南下,形成“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時代潮流,將各種地域文化帶進廣東,使廣東文化景觀非常豐富多彩,即爲嶺南海洋文化重商性在當代一種折射。
(五)多元性
《易》曰:“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大海相互溝通或與江河對接,接受多種文化成份,兼收並蓄,融會貫通,形成多元文化特質。嶺南文化的海洋性,除了緣於南海海洋環境,主要還有假道南海傳播而來的海外印度文化、波斯文化、阿拉伯文化、近世西洋文化等,既相互融合,又和而不同、共生、同存、共榮,形成一種複合型文化,其多元性甲於内地許多地域文化。當然,多元性並不是海洋文化所獨有的,許多地域文化都有這種特性,但海洋的寬廣無涯、强大親和力等環境性質,却是大陸難以相比的,在此基礎上産生的海洋文化更富有多元性也是不争的事實。香港、澳門作爲中西文化交流中心,其文化的多元性既是一個背景,也是這種交流的一種結果,都與它們的海洋文化環境息息相關。
(六)包容性(兼容性)
海水有溶解萬物的自然屬性,且不停地流動、交换。海洋這種作用可以將不同地域、民族文化在海水所到之處找到自己的位置、能够相互容忍、自由地發展,並相互交流、整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狀態,這就是海洋文化的包容性。嶺南文化發展史上,絶少出現因文化特質差异而發生重大衝突、對抗事件。自明末西風東漸以降從西方傳進被北方一些人喻爲“奇技淫巧”的科技文化到近年改
革開放傳進新鮮事物,無不如此。相反,一些大陸文化因缺乏包容性而凸顯、强化了它們的排他性,結果由文化衝突導致政治、軍事衝突。中東地區近年暴力事件不斷,從深層根源來説,與文化的排他性不無關係。實際上,海洋文化這些特質,都是一個整體,相互之間不但可以溝通,而且相互影響。上述外向性與開放性的關係如此,多元性與包容性的關係也一樣如此。又海洋文化主要以海上商業貿易爲主流,商品生産和流通具有强烈的外向性和擴張性,目的是追逐利潤,由此必須要有勇氣、有膽識、有謀略去挑戰大海,渡過驚濤駭浪,航行到利潤所在一切地方,爲此,也必然要承擔風險,所以海洋文化的冒險性與生俱來。在商業貿易背景下,商品價值觀念、交换觀念、競争觀念等深入民心,崇商性也就成爲海洋民族最爲本質的一個文化個性。
五、結語
在海洋作爲一個整體和海陸相互作用基礎上産生的海洋文化,與大陸文化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差异和地區差异。但海洋環境的高風險性和海洋文化的商業性本質,極大地制約了海洋文化地理研究内容,即涵蓋了它産生的歷史的地理基礎、經濟基礎、社會結構、精神觀念、制度規範等方面所表現的文化景觀和風貌,它們作爲物質和精神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這些文化要素地域組合所形成的海洋文化地域分异,即劃分海洋文化區,作爲認識海洋文化空間差异規律的有力手段和空間表現形式。基於海洋文化形成發展的環境特殊性,因而具有强烈的外向、開放、冒險、崇商、多元、包容等文化特質,並整合成某個海區文化總體特徵。鑒於海洋文化地理研究在我國尚處於草創階段,有關成果甚爲寥落,比照文化地理對大陸文化研究的理論、體例和方法來研究海洋文化地理是否得當,望能得到驗证和進一步討論。
(原載《廣東開放大學學報》2015年第2期)
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