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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治港”對“兩制”台灣方案的啓示與借鑒

  “一國兩制”最初是鄧小平爲解决台灣問題、實現兩岸和平統一而設計的戰略構想。後來,這一模式先被應用到解决香港問題上,二十多年來積累豐碩的實踐經驗與理論啓示,形成“一國兩制”香港模式。誠然,台灣問題和香港問題在本質上相异,不可將香港模式機械地套用到解决台灣問題上,但正如有學者指出“一國兩制”從歷史動力講是思想解放的直接産物。在台海局勢和兩岸關係愈發險峻和復雜的背景下,爲找出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内中華民族利益的方案,我們迫切需要解放思想爲探索、構建“兩制”台灣方案而絞盡腦汁。作爲“一國兩制”的先例,香港在回歸後保持長期的繁榮與穩定,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是“一國兩制”最佳典範之一。從“一國兩制”香港模式中批判性地尋找對“兩制”台灣方案的啓示與借鑒,對解决國家統一問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有一定的政策意義。

  一、香港的經驗與教訓:完善“愛國者治港”的必要性

  回歸以來,香港一躍而成全球性金融商業中心,既讓世界見证“一國兩制”的蓬勃生命力,也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包容性。然而,2019年的“修例風波”却使得香港明珠蒙塵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亂,在有心人士推波助瀾下整起事件愈演愈烈發展成大規模警民衝突,甚至出現極端群衆衝擊立法會、佔領機場等惡劣事件。直到2020年6月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爲止,“修例風波”不僅嚴重撕裂香港社會,更損害香港金融與商貿中心的地位,影響香港人民的生活福祉並危及“一國兩制”的運行。

  事實上,“修例風波”只是香港長期以來積累矛盾的爆發,從2003年“反對二十三條”到2014年“佔領中環”,在香港蓬勃發展的同時陰暗處始終存在一股反中亂港勢力,他們一方面歪曲“一國兩制”本質把“一國”與“兩制”對立附會成所謂“香港自决論”和“香港獨立論”,另一方面將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制權與香港的自治地位錯誤對立,把“高度自治”曲解爲“完全自治”,裹挾香港民粹同特區政府對抗。在一些政治事件中,反中亂港勢力還同境外勢力勾結,爲反華勢力抹黑中國國際形象、干涉中國内政“遞刀子”。更爲嚴重的是,由於現實“愛國者治港”制度有所不足,原本根據《基本法》而應效忠特區政府的公務員、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竟被反中亂港分子滲透,在上述機構中濫用公權力阻撓特區政府撥亂反正。從2016年“宣誓風波”中數位議員在宣誓環節公然展示“港獨”布條到2019年“港獨”議員癱痪特區政府並公開包庇“黑暴”分子以及部分公務員深度參與反政府集會,原本最該在一波波動亂中發揮定海神針作用的政治力量竟反過來加劇混亂,直接導致“修例風波”陷入一發難以收拾的困境。

  在上述曲折的過程中,中央政府深刻認識到完善“愛國者治港”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於是通過全國人大立法和釋法等方式從法律高位角度對香港的政治生態進行改造,重申中央對香港全面管制權的同時對選舉結構進行優化,成功讓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

  二、“愛國者治港”的意義與發展

  2022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週年大會上提出“四個必須”,即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别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落實“愛國者治港”和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在此,“愛國者治港”被提昇到“一國兩制”實踐規律和確保其行穩致遠的地位。在同年10月的二十大上,“愛國者治港”首次被寫入黨的全代會報告,種種迹象皆顯示“愛國者治港”已成爲新時代、新征程中“一國兩制”面臨的嚴肅挑戰和亟待探索的課題。

  何謂“愛國者”?1984年鄧小平提出“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與穩定。”的三大標準。隨着國際局勢的變化和國家發展需要,2021年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出新時代下“愛國者”需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對比分析,標準無論是在内涵和要求上均趨於豐富和嚴格,顯示出“愛國者”並非一成不變而需與時俱進,“愛國者”需要符合國家和特區提出的時代要求。

  爲何“愛國者治港”如此重要?2021年,習近平主席在聽取林鄭月娥年度述職報告時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正如夏寶龍所總結“反中亂港分子之所以能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興風作浪、坐大成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直接原因,就是‘愛國者治港’的原則還没有得到全面落實。”2019的“修例風波”黨中央和港澳事務高層集體認識到完善“愛國者治港”的必要性與急迫性,因此中央在國家層面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目的正是爲了夯實“愛國者治港”的制度保障。

  (一)完善“愛國者治港”的實踐路徑

  自2020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起,中央爲特區以法律手段懲戒反中亂港分子提供法律依據,爲香港由亂到治創建制度基礎。在此基礎上,2021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區選舉制度的决定》對香港的選舉制度提出若干重大改革,釜底抽薪將反中亂港勢力排除出治理體系。

  一是增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由行政長官委任,成員囊括公職人員龢民間人士,該委員會將在國安部門提供審查意見書的基礎上考核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於香港特别行政區,委員會决定不受司法復議和訴訟影響。此項改革在僵化的選舉制度上增設靈活、人性化的審核機制,有效杜絶反中亂港分子流竄入特區公權力機構,徹底終結上述勢力公然綁架公權力同特區政府對抗的亂象。此外,由於資審會由特首直接委任,强化特區行政主導權威性的同時也避免不適任委員的産生。

  二是調整選舉委員會結構。選舉委員會具有選舉行政長官、部分立法會議員和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功能,在香港政治生態中佔據關鍵地位,亦是愛國愛港者與反中亂港者交鋒的戰場。此次改革將委員會從1200席次增加到1500席次,增加内地港人的席次保障内地港人參政權的同時,剥離被反中亂港分子把持的區議會席次,直接斷絶反中亂港勢力干涉特區選賢任能的機會。

  (二)“愛國者治港”的本質:一個反命題

  從香港完善“愛國者治港”的實踐路徑而言,本文提出“愛國者治港”的實質與其説是讓“愛國港人”治理香港,不如説是讓“不愛國者”無法治理香港。實事求是地説,從推出國安法到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和調整選舉委員會結構,用意皆是將不擁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要求的人選剔除出候選人隊伍,而非直接加强“愛國者”參與治理的渠道。香港選舉制度改革,主要是通過全國人大在政治架構上建立準入負面清單,將“不愛國者”排除出治理體系。因此,本文認爲“不愛國者不治港”才是“愛國者治港”的真諦。

  三、從“愛國者治港”到“愛國者治台”:借鑒與啓示

  基於香港模式的經驗與教訓,我們得出“愛國者”治理既是“一國兩制”的運作基礎,更是“一國兩制”的根本保障。在探討“兩制”台灣方案時,我們務必認真汲取香港的教訓以避免兩岸統一後重蹈覆轍。根據新時代黨解决台灣問題總體方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模式,因此本文不討論其他統一模式,而僅針對該情况進行探討。

  根據台灣政治大學的民調數據,截至2023年6月尚有六成以上台灣人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而僅認同自己爲台灣人,支持兩岸統一的民衆更是不占一成。台灣地區主流政黨中,民進黨“台獨”意識濃厚、反華情緒强烈,國民黨、民衆黨在統“獨”問題和兩岸政策上模糊不清。台灣青年在“台獨課綱”多年荼毒和反華媒體的扭曲宣傳下,普遍缺乏對祖國大陸的客觀認識。綜上所述,統一後台灣的情况將會遠遠惡劣於香港。統一後若不改造台灣地區原有的政治生態,不將“台獨”勢力徹底鏟除,台灣發生政治動亂的風險與危害將高於香港。本文認爲,構建“愛國者治台”是探索“兩制”台灣方案中的應有之義。

  (一)與時俱進發展“愛國者治台”標準

  香港模式中“愛國者”的定義根據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而有所變動,在辨析台灣方案中“愛國者”定義時亦應傚仿。無須諱言,若“愛國者”標準過於嚴苛統一後將面臨無人治台的危機;若標準相對寬鬆則難免台灣重蹈香港的覆轍。對此可將“愛國者”標準分層次化,比如第一層次爲認同中華民族、支持統一、不損害台灣的繁榮與穩定(鄧小平標準);第二層次則進一步要求能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尊重《憲法》與《台灣基本法》、維護台灣的繁榮穩定(夏寶龍標準)。在不同階段使用不同層次標準,既能保证兩岸平穩統一也能保障“一國兩制”在台灣良好運行。

  (二)設計台版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如前所述,“愛國者治港”本質是“不愛國者不治港”,因此“愛國者治台”本質亦是防堵“台獨”分子進入台灣行政體系龢民意機構。香港模式闡明僅靠常規選舉流程無法確保“愛國者”治理,只有改造台灣現行選舉制度傚仿香港設立台版資格審查委員會才能杜絶“台獨”作亂。當前,台灣地區除對地區領導人設立較嚴苛參選門檻外,對“立法委員”、縣市長、縣市議員幾乎不設門檻,造成大批低素質、無良政客充斥台灣政壇。台版資審會既能將“台獨”分子剥離出政治權力機構,亦能終結台灣政壇素質參差不齊的怪象。

  從兩岸實際情况而言,第一届資審會委員的産生問題應納入兩岸和平統一談判議程之中。本文認爲,除時任“台灣當局”代表外,還需納入在民間有公信力的愛國台人如馬英九、洪秀柱,此外也應傚法香港新增内地港人界别的精神邀請在陸優秀台人代表如林毅夫加入。

  (三)利用愛國統一力量作爲“愛國者治台”的基礎

  如前所述,台灣具有遠較香港復雜與惡劣的局勢。爲避免即使完善“愛國者治台”制度却無人可用的窘境,在統一前我們急需培養有治理台灣能力的愛國人才。反思香港經驗,若回歸前香港就儲備有大批愛國愛港人才,恐怕不至於産生後來一系列風波。當前有大批愛國台胞在祖國大陸求學、工作,在島内也存在心懷祖國的統一工作者,國家應利用這些資源未雨綢繆開展“愛國者治台”的前期人才培養計劃,如此既能實質上促進兩岸融合亦能鑄牢統一後“愛國者治台”的運作基礎。

  作者係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國際政治專業2023級台籍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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