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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厦門自由貿易港區與厦金特區設想

  爲適應區域經濟整合與國際物流的快速發展,充分發揮厦門對臺區位、地緣優勢,厦門應將現有保税區擴建爲保税物流園區,進而實現與港口、機場的“區港聯動”機制;設立“厦門自由貿易港區”,提高厦門經濟競争力及在對臺經濟工作中的戰略地位;推動“厦金澎自由貿易區”的建設,實現厦門與臺灣外島地區的經濟合作,爲未來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共同市場的建設提供經驗,創造條件。

  第一節  擴大保税區範圍與功能,建立保税物流園區

  厦門是閩東南地區重要的現代工業城市,也是大陸連接臺灣與海外的重要口岸。爲推動厦門加工出口貿易發展,厦門市設立了象嶼保税區,以吸引臺資與外資。不過,現行保税區規模與運行機制已不能適應厦門超常規發展需要,應在現行保税區基礎上,建立保税物流園區,進而將厦門建立成連接福建、内陸與臺灣以及國際的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與轉運中心。

  目前厦門保税區規模與範圍過小,規劃面積爲2.3平方公里,第一期開發了0.9平方公里,不足以發揮厦門在未來閩臺經濟合作中的作用,制約厦門盡快建成區域國際物流中心的發展目標,目前迫切需要擴大保税區規模,可從原規劃的2.3平方公里擴大到9平方公里,采取“境内關外”方式,將其發展成爲具有深加工製造、倉儲、運輸、服務、貿易、轉運、物流等多功能的保税物流園區。

  厦門具有發展保税物流園區的優越條件。厦門地處東南沿海,是連接臺灣最近的海港與大城市,海空運輸便利。從未來發展趨勢看,兩岸海上與空中直航是不可避免的趨勢,而厦門與高雄、臺中、臺北距離均相當近,加上厦門的機場與港口條件優越,是未來兩岸直航的首選空港與海港。届時,厦門的區位優勢將得到充分發揮,厦門有望成爲兩岸之間以及國際性的物流中心或轉運中心。目前除部分國際物流公司將厦門列爲重要物流據點之後,臺灣物流企業在大陸的布局逐步展開,厦門是其重點開發城市之一,臺灣的航空與物流公司已投資厦門機場貨運公司。

  臺灣物流企業構建兩岸及國際物流體系的做法可供厦門借鑒。目前臺灣新竹科學園區成立科學城物流公司,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拓展兩岸海空聯運,迅速處理臺灣與大陸的報關、倉儲、運輸、轉運等業務,以便將臺灣高科技企業在兩岸的經營活動與物流聯接起來,提高競争力。厦門象嶼保税區的物流公司應與新竹科學城物流公司合作,將兩岸的企業經營與物流規模做大,建立厦門與臺灣的物流對接管道。未來隨着臺灣製造業進一步向大陸轉移,以及厦門及其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有助於厦門成爲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

  爲適應保税物流園區的建設,需進一步發展硬件設施,包括港口碼頭與倉儲設施的擴建,腹地陸上鐵路與公路運輸網的興建與聯接,新的航空運輸據點的拓展,需要大量的投資建設,迫切需要政策性銀行特别是國家開發銀行的資金支持與協助。同時,應盡快完善軟體建設與相關制度的建立,實現審批、融資、税收、報關等高效、快捷的“一個窗口”管理模式。爲此,厦門要建立健全現代物流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物流政策與制度,推動物流標準化體系建設,建立海峽兩岸貨物往來的便捷通關機制。

  通過區港聯動將厦門建成區域物流中心,需要與周邊地區建立經濟協作機制,實現區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過去,厦門與周邊地區已有這方面的嘗試。早在1984年,由厦門市牽頭,召開了首届閩、粤、贛相鄰地區區域經濟協作研討會;1995年由廣東省汕頭市牽頭召開了“閩粤贛十地(市)經濟協作研討會”;1996年初,閩粤贛相鄰地區17地市决定聯合推動新的經濟合作方案,籌建區域共同市場。這一構想中的區域經濟協作區,就是根據這一區域内經濟發展的内在聯繫,發揮區位優勢,實現資源配置優化和市場的網絡化,打破現有省際、市際界限,突破各地區的封閉經濟運行體系,建立互利互補、聯合競争、共同發展的區域經濟整合。這表明,厦門周邊地區有意利用厦門的對臺聯繫與出海優勢進行區域合作,而且已有區域合作與協作基礎。目前在大陸區域板塊經濟與區域協作機制快速發展的情况下,厦門與周邊地區的經濟協作步伐要加快,形成制度化的區域合作機制,爲建立厦門國際物流中心創造新的腹地。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與臺灣南部地區進行經濟合作,則厦門大有可爲,可以發展成爲東南地區經濟中心與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

  表9-1  福建省與臺灣省經濟比較

  略

  第二節  建立“區港聯動”新機制

  目前厦門象嶼保税區與厦門港是分割的,屬於不同的管理體制,實施不同的政策,影響了保税區功能的發揮,也不利厦門港競争力提高。若能通過體制改革與創新,建立“區港聯動”機制,將保税區或保税物流區的特殊政策優勢擴大到港區,將港口的區位優勢延伸到保税物流區,可實現區港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統一管理,將會大大發揮保税區的功能與功效,提高厦門港競争力,發揮厦門在對臺經濟戰略中的作用。在運作上,實行“境内關外”政策,免征關税,發揮國際中轉、國際發配、國際采購與國際轉口等功能。 

  “區港聯動”不只是實現保税區與厦門港的區港聯盟,還應當擴大到保税區與空港(機場)的聯動,進而建立“厦門自由貿易港區”,爲實現“厦門自由貿易港區”與臺灣“高雄自由貿易港區”的聯動創造條件。

  厦門“區港聯動”架構與機制的建設,是厦門超常規發展與對臺經濟合作戰略的需要,其推動與建設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大致可分四步走。

  第一步是實現象嶼保税區與厦門港的“區港聯動”。主要是打破現行區港分割體制,將保税區的特殊政策優勢擴大到港口範圍内,發揮保税區與厦門港的合作互補優勢,提高加工製造、倉儲、分包、重整、運輸、報關、轉口、貿易等運作效率。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完善金融、税收、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厦門市須在保税區管理制度基礎上盡快制定“區港聯動”的相關管理條例,實施“一個窗口”管理機制。

  第二步是將厦門機場納入“區港聯動”範圍之内。在實現保税區與厦門港實現“區港聯動”的基礎上,逐漸將厦門機場納入“區港聯動”範圍,擴大保税物流園區範圍,以適應海峽兩岸航空貨物運輸的迅速發展趨勢,滿足兩岸及國際高科技企業對電子産品進出口時間要求越來越短的需要,以提高運輸效率,降低成本,促進厦門區域國際物流中心的建設與發展。

  在建立“區港聯動”機制問題上,可借鑒臺灣“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規劃方案”做法。修改後的“境外航運中心”是指在臺灣地區國際商港範圍内,以“不通關、不入境”方式,從事大陸地區輸往第三地或第三地輸往大陸地區貨物的轉運及與轉運相關的簡單加工區域。即“境外航運中心”内的大陸出口貨物,經海運方式運扺高雄“境外航運中心”後,准許由專門保税運輸工具運到桃園國際機場與高雄國際機場等管制區外,再通過空運方式運往世界各地,從而實現“海空聯運”,整個過程採行“一段式自動化通關”。同時采取分段實施策略,初期開放内容主要有三項:1、在“境外航運中心”轉運貨品不能通關入境的情况下,改爲進入“境外航運中心”的貨物可以“保税方式”運送到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保税工廠、保税倉庫(僅限於發貨中心及重整專用保税倉庫)及物流中心進行相關作業後全數出口。2、“境外航運中心”貨物出口運輸方式,可以采用“海空聯運”、“海海聯運”、“空海聯運”方式進行。3、“境外航運中心”轉運的貨物初期只能從事簡易加工,然後逐步轉變爲可從事加工、重整及倉儲作業,提高加工層次。

  表9-2  厦門港與高雄港集裝箱吞吐量發展趨勢

  略

  第三步是在上述基礎上建立“厦門自由貿易港區”。臺灣推動自由貿易港區的做法,對厦門具有重要啓示作用。入世後,爲適應新的經貿形勢,臺灣開始推動自由貿易港區建設,2003年正式通過《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依其規劃,自由貿易港區主要有四大功能,分别爲單一窗口管理、區内貨物自由流通、廠商自主管理以及國際商務人士在區内自由從事商務活動等。自由貿易港區實行“境内關外”管理辦法,進入港區的貨物在港區内或港區之間自由流通,進行貿易、倉儲、物流、集裝箱(貨物)集散、轉口、轉運、運輸、報關、組裝、重整、包裝、修配、加工、製造、展覽與技術服務等,並享有免除關税、貨物税、營業税、簡化通關申報手續等優惠。國際商務人士在簽证方面還享有諸多便利與優惠。這一條例公佈後,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臺北港與加工出口區等均提出設立個自由貿易港區計劃,目前總計有15個申請案例。其中,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與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已獲得批準,分别於2004年9月與2005年元月正式營運。

  厦門可參考與借鑒臺灣經驗,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在省政府的配合下,制定相關法規,設立“厦門自由貿易港區”。在規劃上,厦門自由貿易港區不走臺灣方面以現有工業區、加工出口區或港口爲主的“小型自由貿易港區”道路,而應將厦門經濟特區、保税區、加工出口區、火炬高科技産業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等不同功能的園區與港口、機場納入,實行大整合,建立更大範圍的自由貿易港區,並實行“境内關外”的管理體制,將厦門建成福建的“香港”,即讓厦門發展成爲類似香港的“自由港”功能,以實現厦門的超常規發展,從而對臺灣形成更大的吸引力,起到對臺灣的垂範功能。

  第四步,推動“厦門貿易自由港區”與高雄自由貿易港區的對接與聯動,實現兩岸區域之間的經濟合作。目前厦門與高雄港的“試點直航”實施8年,已有合作基礎。高雄港發展受到制約,正在謀求新的發展,爲兩岸自由貿易港區的對接與合作提供了條件。未來可通過多元化的“海空聯運”、“海海聯運”、“陸海聯運”或“陸空聯運”,使厦門自由貿易港區與高雄自由貿易港區共同成爲連接大陸與歐美的加工中心、貨物處理中心、重整中心與轉運中心,實現厦門與高雄的共同發展。

  表9-3   厦門港與高雄港情况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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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設立“厦金澎自由貿易區”

  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兩岸共同市場,是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問大陸時,與大陸聯合發表的重要共識之一,也是目前中央對臺經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及今後一段時間中央對臺經濟工作的重點,就是要在經濟上將臺灣納入大陸經濟體系,形成臺灣經濟對大陸經濟的結構性依賴,實現兩岸經濟的融合與一體化發展,達到在經濟上遏制“臺獨”、促進統一的戰略目標。

  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特别是制度化的、具戰略性的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共同市場,是一個長期的復雜過程,目前仍在討論階段。在當前客觀上面臨障礙與推動困難的情况下,厦門作爲經濟特區與對臺工作的前沿陣地,在建立經濟合作機制問題上可先行一步,應争取率先建立“厦金澎自由貿易區”,既可作爲海峽兩岸次區域經濟合作的示範及閩臺經濟整合的突破口,也可爲兩岸自由貿易區的建立積累經驗,創造條件,有助於緩和兩岸關係,争取臺灣民心。

  以建立自由貿易區爲主的經濟區域化或次區域化合作成爲當今世界範圍内發展潮流。自由貿易區的設立主要是在不同關税區之間進行,目前國際上尚無特定地區之間設立自由貿易區的先例。同時,目前臺灣由民進黨執政,海峽兩岸之間設立自由貿易區的條件不成熟,與泛藍陣營合作只能是坐而論道,談不上簽署具法律效力的協議與實質性合作,從而影響兩岸之間的經濟整合與制度化安排。

  在目前形勢下,建立小範圍的次區域“厦金澎自由貿易區”,所受限制較少,易於推動,意義重大。金門、澎湖經濟落後,迫切希望與厦門等福建沿海實現經濟合作,臺灣有關政黨或人士先後提出建立“金厦生活圈”(金門縣長李炷烽)、“金厦共榮經濟特區”(國民黨前副主席王金平)以及“金馬澎試辦兩岸自由貿易區”(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等方案。臺灣當局也將金門作爲與福建通航通商的口岸,開放“小三通”,兩地商貿、物流、旅遊等關係日趨密切。厦門與金門還扮演了臺灣與福建内地的中轉客運與貨運功能。“小三通”實施後,厦門逐漸成爲金門人生活的一部分,金門人紛紛到厦門旅遊、投資、置産、購物,其中,目前有3000多人在厦門購屋置産。因此,建立“厦金澎自由貿易區”的條件是可行的,需要提上日程,成立工作小組,盡快推動。

  中央政府可以特批方式,授權厦門市政府與金門地區就建立“厦金澎自由貿易區”進行協商,制訂相關法規與措施。在做法上可仿照内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方式,對金門、澎湖産品(進行産品認证)進口免關税,取消金門、澎湖專業人士進入厦門的限制,對兩地人員往來免簽证,對内地民衆進入該地區旅遊實現“自由行”,在該區内開放人民幣與新臺幣的自由兑换,實現厦門與金門、澎湖之間貨物、服務、人員往來的自由流動。

  厦門經濟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應是以東南沿海地區、臺灣海峽的金門、澎湖與臺灣中南部爲核心、輻射内陸與日本、菲律賓的大範圍的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旅遊中心、商貿中心,從而將厦門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自由貿易港區與“厦金自由貿易區”等聯接起來,將厦門作爲閩東南走向國際的重要樞紐。

  爲了將厦門對臺經濟合作戰略的這盤棋下大、下活,還可考慮進一步建立“厦門—福州—金門—澎湖自由貿易區”,即以福州市與厦門市爲中心的沿海地帶與臺灣外島地區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製作爲下一步目標,將大陸的經濟力延伸到臺灣島周邊,對臺灣經濟形成新的引力與壓力,促進兩岸經濟的進一步融合,爲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共同市場創造條件。近來,臺灣方面正規劃將澎湖列爲海運定點直航大陸的港口與試點地區,未來並有可能比照“小三通”模式,讓澎湖如金門一樣成爲兩岸的中轉地。澎湖有馬公機場與海港,腹地也較金門、馬祖等爲大,將爲建立“厦門—福州—金門—澎湖自由貿易區”提供了可能與條件。

  表9-4  厦門港與高雄港綜合競争力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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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實現厦門經濟的超常規發展,建議擴大現行保税區範圍與功能,發展爲保税物流園區,進而將厦門港口與機場納入,建立“區港聯動”機制,實現“境内關外”的區港一體化管理體系。在此基礎上,建立“厦門自由貿易港區”,讓厦門成爲福建沿海類似香港的“自由港”,未來與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對接。同時,需要推動“厦金自由貿易區”的建立,甚至未來可進一步考慮建立“厦門—福州—金門—澎湖自由貿易區”,將大陸的經濟力延伸到臺灣島周邊,實現閩臺經濟整合,爲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共同市場創造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應發揮國家投資銀行的優勢,在厦門市建立“區港聯動”過程中發揮作用。一方面,開行應借鑒外國、臺灣及大陸一些城市“區港聯動”的有益經驗,爲厦門市建立“區港聯動”出謀劃策,當好“財務顧問”;另一方面,開行可在“區港聯動”建設過程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爲相關的基礎建設、倉儲設施、廠房、港區聯動的運輸通道等提供政策性貸款。特别是開發應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從對臺戰略大局出發,鼓勵和引導厦門市擴大港區聯動的功能與範圍,對有利於厦門市超常規發展、有利於對臺工作的項目予以優惠政策。

  第四節  建立厦金特區設想

  厦金特區是臺灣島内及福建省部分學者提出的關於厦門市與金門縣次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的一種設想。盡管具有一定的創新性以及理論上的可能性,但就海峽兩岸的政治現實與兩岸區域經濟整合的發展態勢看,面臨諸多困難與障礙。要在困難中實現突破,厦金特區的概念、定位、性質與目標可能需要做出重大調整。

  一、厦金特區概念與基本框架

  目前厦金特區的定位是“兩岸區域合作試點”,同時肩負海峽經濟區建設。顯然,從福建省與厦門市政府的目標甚至金門縣政府的立場看,建立“厦金特區”的性質屬於次區域經濟合作或次區域經濟整合。

  在世界範圍内,區域或次區域經濟合作,還没有使用“特區”的概念。區域或次區域經濟合作一般包括瞭如下幾個形態:優惠貿易協定(PTA)、自由貿易區(FTA)、關税同盟(CU)、共同市場(CM)、經濟聯盟(EU)、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PEA)、區域合作開發(圖門江、湄公河、北部灣等區域合作開發)以及多種變型的區域整合等。

  近年來,大陸在推動内部區域經濟合作(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海西等)的同時,也推動不同性質的試驗區,但還没有涉及海峽兩岸方面的試驗區建設。目前討論的厦金特區(兩岸區域合作試點)具有某種經濟合作試驗區的性質,但概念不明確,定位不清楚,特色不突出。

  理論上,“特區”一般是指在一個國家内部劃出一個特定區域,實施不同與其他地區的特殊政策。厦金特區則是跨境的,是跨海峽兩岸的,其概念是否要有所調整與變化,應當慎重考慮。建議有如下幾種選擇:一是厦金兩岸綜合試驗區;二是厦金經濟社會一體化試驗區;三是厦金兩岸和平試驗區。三個概念各有側重,各有其重要價值。

  不論名稱與概念如何,目標有所區别,但内容是可以兼顧的,可包括經濟文化交流、人員往來、非軍事化、和平發展與全面合作等。近期任務與重點是推動厦金區域經濟合作,中期目標是兩岸和平試驗,長期是厦金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

  厦金兩岸綜合試驗區,可就未來兩岸經濟、文化、軍事、政治與人員往來等各個方面與領域的事項進行試點推動,積累經驗。其中,可以探討政治民主對接試驗,借鑒臺灣某些經驗,賦予厦門市社會主義民主改革試點,賦予厦門特别的地方法制權。未來甚至可進行兩岸政治整合試驗,包括“一國兩制”試驗。

  厦金經濟社會一體化試驗區,首先是雙方經濟合作試驗區,相對較爲單純,是較小範圍内的次區域經濟合作與整合,目前就是要逐步實現厦門與金門的經濟整合與一體化發展,形成厦金經濟圈。厦金經濟合作重點應包括觀光旅遊、金融、商業服務業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對接。在厦金經濟一體化發展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兩地社會一體化發展,實現兩岸高度經濟社會整合。

  厦金兩岸和平試驗區。臺灣先後有多位重要政治人物提出類似的構想。2004年,連戰代表國民黨參選臺灣領導人時提出在適當時機與條件下推動金門和厦門“非軍事化”,成爲兩岸和平實驗區。厦金特區最大的看點與價值是建立兩岸和平試驗區。

  不論何種名稱,厦金合作試驗區的建設必須堅持兩個基本原則:一是立足兩門,放眼兩岸;立足經濟,放眼政治。

  二、厦金特區建設的條件與困難

  厦金特區不論作爲兩岸綜合性合作試驗區、社會經濟一體化試驗區,還是兩岸和平試驗區,在理論上具備一定的條件與可行性。在地理上,厦門與金門依水相接,距離很近;在文化上,兩地同屬閩南文化圈;在交通上,兩地實現了“小三通”,建立了密切的運輸網絡;在經濟上,兩地經濟往來日益密切;在政治上,厦門與金門地位特殊,從戰争前沿陣地變爲兩岸和平發展的前沿;在兩岸關係上,目前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機遇。

  建立厦金特區雖然在理論上具有一定條件,但在現實中則面臨許多困難與障礙。厦門與金門是海峽兩岸所管轄的不同地區,要達成一個涉及兩岸公權力與諸多方面的制度性合作方案或協議,非常困難,要經歷重重關卡。

  第一,來自臺灣方面的困難。金門縣政府對建立厦金特區有積極願望甚至共識,但最後决策權却不是金門縣政府,必須獲得臺灣當局的同意,甚至“立法”機構的審批,難度相當高。以金厦大橋建設爲例,盡管金門與厦門地方政府有高度共識,而且馬英九公開表態支持,但臺“經建會”委托一個研究機構進行評估,結果因會涉及“臺灣安全”爲由而被否决,這就是一個典型例证。在臺灣,要通過“立法”程序,審批建立與大陸相關的“特區”或試驗區,是非常困難的。另外,金門實行民選,新的地方首長對厦金特區可能有不同的政見,能否繼續推動前任者的政策也存在變數。

  第二,來自大陸方面的困難。厦門市提出建立厦金特區的評估報告與做出的决策,能否得到中央政府的認可與批準,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對於涉及國家大戰略與重大方針的事情,中央的决策是非常慎重的,厦金特區能否列入國家重大决策,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日前中央政府即國務院剛剛初步通過《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這一重大涉臺與區域經濟發展方案,而且是“初步”通過,在短期内很難審批在海西内部再建厦金特區的政策方案。日前中央否决了深圳提出的建立國際金融中心提案也是例证。况且,厦門市是中央最早批準建立的四大特區之一,讓中央政府再批準厦門與金門建立新的特區是很困難的。中央已賦予了海西“先行先試”的權力,厦門完全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權力,發展厦門與金門地區的經濟合作及其他廣泛的交流,不一定要通過建立“特區”的方式來實現。

  第三,厦門與金門兩地分别由大陸與臺灣方面管轄,實行的是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即金門地區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與政治民主選舉制度;厦門實行的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是社會主義的民主制度。建立“跨境特區”,厦金兩地是很難實行相同或共同的特殊管理制度的,推動起來有較大困難。

  三、厦金特區建設的可行性評估

  建立厦金特區盡管有許多困難與障礙,但也並非没有一點可能性。如果能够提出完備的評估報告,論证充足,戰略意義重大,通過大量的宣傳工作,能够獲得兩岸决策部門與領導人肯定與認同,就有實現的可能性。

  第一,取决於厦金特區的性質與戰略定位。目前厦金特區作爲兩岸區域合作試點的定位,僅從區域合作的角度考慮,從經濟交流與合作的試點性質考慮,是很難獲得兩岸最高當局認同的。金門在臺灣經濟與兩岸經濟區域合作中的試驗性不高,借鑒性不强,不會被臺灣當局認同,也不會因此投入巨大的精力去研究,不會投入巨大的資源去推動。大陸方面區域經濟板塊基本形成,各種試驗區在建設與推動,很難讓海西區的厦門再搞個“特區”。如果將厦金特區定位在海峽兩岸和平試驗區,不論是兩岸的民意(尤其是島内民意),還是兩岸當局高層,則會有較高的認同度,審批與推動的可能性高。厦金兩岸和平試驗區符合兩岸當局的總體兩岸關係發展戰略,也有利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應是可行選擇方案。

  第二,要進行充分的論证與宣傳工作。從海西概念的形成與發展看,由福建省主導推動的一個地區戰略轉變爲國家戰略,並最終獲得中央政府的肯定與支持,對厦金特區的建設具有很重要的啓示意義。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與社會輿論的形成非常重要。海西成功的重要基礎是其在對臺工作中難以取代的戰略地位,而且還在於海峽兩岸關係形勢的發展與變化。但僅有這些基本條件,不積極努力,不做前期的大量基礎工作,也是不會成功的。福建省政府經十餘年努力,進行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精力與資源進行宣傳與造勢,才有今天的海西概念的確立與形成。

  第三,厦金特區要得到海峽兩岸當局的認可。除確立對厦金特區的定位外,要充分論证,厦金兩岸和平試驗區對海峽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戰略意義,包括經濟意義與政治意義。在工作步驟上,厦門與金門兩地要各自先進行前期論证與研究,率先得到厦門與金門地方政府的認可與支持,形成基本共識。在此基礎上,厦門市與金門縣地方政府,成立專門的對口機構或工作小組,進行必要的溝通與協商,形成基本的共識。第三步,厦門與金門政府向各自的主管部門提出建設報告,以獲得臺灣當局與大陸中央政府的肯定。這是最困難的一步,若没有兩岸當局的批準,是不可能實現的。第四步,兩岸官方有了共識與政策,可將厦金特區建設方案提交海協會與海基會協商,並簽署協議。

  如果能够建立厦金特區,不僅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創新,也是世界範圍内區域合作創新,因爲在全球範圍内是没有這種先例的。

  四、厦金特區與海峽西岸經濟區、海峽經濟區建設的關係

  區域與次區域經濟合作已成爲世界潮流。厦金特區也是這一潮流與兩岸關係發展新形勢下提出的一種探索性選擇。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也是一種區域整合,是海峽兩岸之間更大範圍内的區域整合,目前重要目標就是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爲海峽兩岸區域經濟合作制度化建設創造條件。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兩岸自由貿易區,最終目標是建立兩岸共同市場。

  有關兩岸經濟整合的討論已有二十多年曆史,最早是上世紀80年代末關於“中國經濟圈”或“大中華經濟圈”的討論。第二次高潮則是在海峽兩岸入世後的討論,包括錢其琛副總理於2002年提出的探討兩岸經濟合作機制設想。其中,筆者等曾提出、參與撰寫與討論“海峽兩岸經濟區”設想。如今在新的形勢下,海峽兩岸關於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已提上正式議程,將成爲未來兩岸經濟整合的最要階段性目標與任務。

  在海峽兩岸區域合作框架下,既有不同領域與産業領域的合作,也有次區域的經濟合作。

  厦金特區則是海峽經濟區合作框架下更小範圍内的次區域合作,目前的定位是“兩岸區域合作試點”,也可以視爲海峽經濟區建設的試點。問題是,在兩岸關係發展與經濟整合過程中,無法將厦金特區的試點模式或經驗運用到海峽經濟區或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之中。

  目前海峽經濟區還是一個没有具體内涵和共識的概念。海峽經濟區是指福建與臺灣的經濟整合,是否是過去閩臺經濟區概念的另一表述?還是指海西與臺灣的區域經濟整合,或者是海峽兩岸的經濟整合?甚至是環臺灣海峽經濟區?就現實層面看,臺灣方面不會同意建立以臺灣地區與福建省(或者海西)爲主體的海峽經濟區,認爲會矮化臺灣,一定會堅持兩岸對等的海峽兩岸經濟區概念,也即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下的兩岸經濟整合模式。

  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則不同與上述三種概念(海峽兩岸經濟區、海峽經濟區與厦金特區)的區域合作,它是大陸區域經濟板塊的概念,含蓋地區包括了福建省與廣東、浙江、江西等部分地區,盡管一個重要内容是加强與臺灣地區的經濟合作,但主要大陸内部的區域合作。在“若干意見”中,在總計三十二條具體内容中,涉臺部分比例並不大。其政策與運作,海西單方面可制訂政策與推動的,而不需要海峽兩岸的協商,這是最大的區别。

  在海峽兩岸區域整合過程中,並不是先建設厦金特區,後建海峽西岸經濟區、再建海峽經濟區、最後再建海峽兩岸經濟區這樣一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的發展過程。

  國務院公佈的“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中,第三十一條寫到,“在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框架下,按照建立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區的要求,允許在對臺經貿、航運、旅遊、郵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與合作中,采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先行先試,取得經驗”。按照這一規劃,海西先行先試是在“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框架下”進行。然而,在現實中,却並不可行,也與海西“先行先試”有矛盾之處。理論上,“先行先試”在框架建設之前進行,而不是在框架建立之後進行。

  海峽兩岸關係的復雜性,經貿互動的跳躍性與無規律性,某些議題的突破與目標的實現大多是在規劃之外的。從目前與未來一段時間兩岸經貿關係發展趨勢看,海峽兩岸金融監管備忘録在2009年年底前有望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是指日可待,2010年簽署的可能性甚大,其所涉内容與項目將是含蓋整個大陸與臺灣。在這種情况下,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其他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内容與海西先行先試將會交叉進行,有些領域可能會先於海西區,有些會慢於海西區。

  另外一個問題是,如何處理厦金特區與海西關係問題。“若干意見”中提出“選擇條件適當的福建沿海島嶼,建設海關特殊監管區”。日前福建省規劃在平潭島設立對臺自由貿易區,而且將成爲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FCA)簽署後的關税减免的先試先行區,福州市争取建設兩岸金融離岸中心或金融合作試驗區,厦門争取建立厦金特區。在地方主義盛行的情况下,福建省如何平衡海西内部不同地區的對臺合作定位非常重要。在這種情况下,厦金特區更需要以全新的理念、準確的定位,走出一條厦金區域整合的發展道路。

  五、幾點建議

  第一,科學、合理定位厦門在海西區及對臺合作中的角色與地位。厦門就是海西區的龍頭城市與經濟發達地區,是與臺灣合作的先行與前沿地區。

  第二,充分發揮現有臺商投資區、火炬高新園區、保税區及區港聯動等的優勢與功能,突出厦門經濟發展對臺經濟合作的特色。

  第三,用好、用足海西在海峽兩岸交流與合作中的“先行行試”政策。不是積極争取創建更小範圍内的區域合作,而是做大、做强厦門在整個海西甚至海峽兩岸交流與合作中的龍頭地位。

  第四,尋找與金門區域合作的優勢領域。厦門市産業較多元化,在製造業尤其是高科技産業優勢明顯,但金門産業發展落後,因此厦金合作的重點顯然不是製造業、農業,而是特色服務業,尤其是以區域觀光旅遊業以及相關聯的服務産業,打造厦金黄金旅遊區。

  第五,將厦金經濟社會一體化作爲長遠發展目標。具體措施包括完成厦金海纜鋪設、厦金大橋建設及海上通航的全面發展;人流、物流、資金流與信息流的暢通與無障礙通行。

  第六,如何打好厦金兩岸和平試驗區這張牌,以彰顯厦金合作的重大意義,甚爲關鍵。

  (前三節於2005年完稿,第四節於2009年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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