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帝信仰盛行於閩南,其後成爲台灣地區四大民間信仰之一。朱子曾過化閩南,深刻影響閩南習俗。朱子、陳淳對待鬼神、祀事,以《禮》爲主,依據“天地之理”,提倡以禮教化、化民成俗,强調“正祠”,於宗教及民間信仰采取審慎約束態度,但對聖賢、忠臣、義士的崇祀則給予肯定。朱子“以蜀漢爲正統”的歷史觀影響了後世的關帝信仰,而《春秋》“忠義”及“大一統”思想則是關帝信仰的内核與根基。
關帝信仰盛行於閩南,其後成爲台灣地區四大民間信仰之一。朱子首仕同安,晚年又知漳州事,大儒過化,無疑會對當地風俗産生影響。本文即擬從朱子學視域探討閩南地區關帝信仰,揭示其中之人文内涵。
一、朱子禮教:正祀、正祠與“忠臣義士”關羽
南宋時期,佛道盛行,上自帝王、下至庶民,其信仰諸神雜糅。朱子以儒家道統自任,繼承“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的人文思想,對待鬼神、祀事,以《禮》爲主,一依“天地之理”,《朱子語類》載門生問鬼神,朱子答曰:
如鬼神之事,聖賢説得甚分明,只將《禮》熟讀便見。二程初不説無鬼神,但無而今世俗所謂鬼神耳。古來聖人所制祭祀,皆是他見得天地之理如此。
故朱子知漳期間,倡行禮教,在公共祀典方面,推行正祀,如向朝廷上陳釋奠禮儀並請求予以施行,於地方鄉賢則祀高登(號東溪),並在民間普及《家禮》,對閩南一地禮俗影響深遠。對待民間信仰,朱子則從净化社會風氣、减輕民衆負擔的角度考慮,加以約束禁行,其《諭俗文》稱:“勸諭男女,不得以修道爲名,私創庵寺……約束寺院、民間,不得以禮佛傳經爲名,聚集男女,晝夜混雜。約束城市、鄉村,不得以禳灾祈福爲名,斂掠財物,裝弄傀儡。”故知漳一年,遂有“平時習浮屠、爲傳經禮塔朝岳之會者,一禁而盡息”之效果。
漳州朱門高弟陳淳繼承朱子的鬼神觀與祭祀理念,其《與趙寺丞論淫祀書》雲:“淳竊以南人好尚淫祀,而此邦尤甚。自城邑至村廬,淫鬼之有名號者至不一,而所以爲廟宇者,亦何啻數百所。逐廟各有迎神之禮,隨月迭有迎神之會。”於此亦可看出當時閩南(漳州)民間信仰風氣之盛,陳淳稱之爲“蠹害風俗、混亂教化之尤者”,希望有司能“明立榜文、嚴行禁止”。但是,陳淳並不是全然反對鬼神祭祀,在批評的同時亦有所建構。他主張依照《禮記》之《祭義》《祭法》,各隨其分而祭祀,《北溪字義》説:
古人祀典,自《祭法》所列之外,又有有道、有德者死,則祭於瞽宗,以爲樂祖,此等皆是正祠。後世如忠臣義士蹈白刃、衛患難,如張巡、許遠死於睢陽,立雙廟……如漳州靈著王以死衛邦人,而漳人立廟祠之。凡此忠臣義士之祠,皆是正當。然其祠宇,須官司爲嚴其扃鑰,不與民間褻瀆,乃爲合禮;在民間只得焚香致敬而已,亦不可越分而祭。
陳淳此處所言本於《周禮·春官·大司樂》:“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爲樂祖,祭於瞽宗。”可見,陳淳主張以道德、功業作爲能否被奉爲神明受祀的評判標準,故忠臣義士之祠,乃爲“正祠”;同時也强調“不可越分”,官民有别,保持祀事之神聖莊嚴。這與朱子所謂“聖賢之道”其義相通,《朱子語類》載:
聖賢道在萬世,功在萬世。今行聖賢之道,傳聖賢之心,便是負荷這物事,此氣便與他相通。如釋奠列許多籩豆,設許多禮儀,不成是無此,姑謾爲之……初間聖人亦只是略爲禮以達吾之誠意,後來遂加詳密。
總之,朱子、陳淳主張正祀、正祠,有道聖賢、忠臣義士,後人得而祠之;祀事則應合禮,以誠敬爲主。關羽無疑是符合朱子學禮教要求的“忠臣義士”,宋元時期是關公信仰的發展期,雖然“關聖帝君”之號自明代始封,但作爲此後的國家主流意識形態,朱子學的鬼神、祭祀觀念對其必然産生作用,而其“以蜀漢爲正統”的歷史觀更是直接影響了後世的關帝信仰。
二、朱子史觀:“正統”、“大義”與關羽之“義”
衆所周知,由於特定的歷史情境、文化價值及思想觀念等因素,判定三國魏、蜀、吴孰爲正統,一向頗有争議。西晋陳壽《三國志》以曹魏爲正統,東晋習鑿齒《漢晋春秋》則提出“帝蜀寇魏”説。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在正統觀上仍依《三國志》,而朱子《資治通覽綱目》則反之,其中自有爲偏安一隅的南宋争正統之意。四庫館臣對此論曰:“此猶宋太祖篡立近於魏,而北漢、南唐迹近於蜀,故北宋諸儒皆有所避而不僞魏。高宗以後偏安江左近於蜀,而中原魏地全入於金,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蜀。”當然,即使是以曹魏爲正統的陳壽在《三國志》本傳中也多處提及劉備之“仁”,這就使劉備更具有儒家“聖王”傳統的合法性。
《資治通鑒綱目》一書爲朱子史學代表作,綱仿《春秋》、目效《左傳》,提倡“正統”觀念,如其《綱目序例》稱:“歲周於上而天道明,統正於下而人道定……凡爲致知格物之學者,亦將慨然有感於斯。”其中叙三國則以蜀漢爲正統,以曹魏爲僭國,《朱子語類》載:
問《綱目》主義,曰:“主在正統。”問:“何以主在正統?”曰:“三國當以蜀漢爲正統。而温公乃雲‘某年某月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訓?緣此遂欲起稱成書,推此意,修正處極多。”
如《綱目》第十四卷標明時間起止:“起己醜漢獻帝建安十四年(209),盡丁未漢後主建興五年(227),凡一十九年”,建興,即漢後主劉禪年號,而不稱曹魏年號(太和元年);本卷亦有關羽淹七軍、取襄陽、威震華夏之記載。在這種史學思想指導下,輔佐劉備的關羽即爲正統的擁護者,這也是後來關帝信仰的理學史觀基礎。
本來在《三國志》中,關羽之“義”已得到敵方(曹操)的肯定,《三國志》本傳載:
初,曹公壯羽爲人,而察其心神無久留之意,謂張遼曰:“卿試以情問之。”既而遼以問羽,羽嘆曰:“吾極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劉將軍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終不留,吾要當立效以報曹公乃去。”遼以羽言報曹公,曹公義之。
但這種“義”還只是君臣、朋友人倫之義,而朱子將之提昇爲維護正統之大義。在朱子看來,不止曹魏非正統,孫吴亦非正統,故孫吴襲殺關羽亦爲不義之舉,《朱子語類》稱:“學者皆知曹氏爲漢賊,而不知孫權之爲漢賊也。若孫權有意興復漢室,自當與先王協力並謀,同正曹氏之罪,如何先主才整頓得起時,便與壞倒?如襲取關羽之類。”而這種“大義”觀念主要來自於《春秋》,可視爲一種“歷史正義”。
三、朱子《春秋》學:“大一統”、“貴王賤伯”與關帝信仰的形成
朱子闡釋《春秋》與前人最大的不同,是主要將其當作“史”,而非“經”,這一點甚至與二程亦有异,《朱子語類》載:
問:“《春秋》當如何看?”曰:“只如看史樣看。”曰:“程子所謂‘以傳考經之事迹,以經别傳之真僞’,如何?”曰:“便是,亦有不可考處。”曰:“其間不知是聖人果有褒貶否?”曰:“也見不得。”“如許世子止嘗藥之類如何?”曰:“聖人亦只因國史所載而書之耳。聖人光明正大,不應以一二字加褒貶於人,若如此屑屑求之,恐非聖人之本意。”
既然認爲一般人所稱道的“微言大義”並非聖人有意褒貶,故朱子也認爲《春秋》並不存在所謂“義例”(也稱爲“筆法”):“《春秋》傳例多不可信。聖人記事,安有許多義例!”
但是,這不代表朱子全然否定《春秋》是經、其中含有“大義”,如其所言,《春秋》是“聖人所書,好惡易見”,自有孔子的價值判斷。《春秋》有《左氏》《公羊》《谷樑》三傳,朱子比較三傳,認爲:“左氏曾見國史,考事頗精,只是不知大義,專去小處理會,往往不曾講學。公、谷考事甚疏,然義理却精,二人乃是經生,傳得許多説話,往往都不見得國史。”
由上可以得出三個結論:一是朱子認爲《春秋》更多的是史而非經;二是《春秋》義例多不可信;三是《春秋》有“大義”,但是《春秋》三傳中,其“大義”(義理)以《公羊傳》、《谷樑》爲長。不過,在《書臨漳所刊四經後·春秋》中,又呈現出十分矛盾的説法:
熹之先君子好左氏書,每夕讀之必盡一捲乃就寢,故熹自幼未受學時己耳熟焉。及長,稍從諸先生長者問《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有以自信於其心,以故未嘗敢輒措一詞於其間,而獨於其君臣父子、大倫大法之際爲有感也。近刻《易》《詩》《書》於郡帑,《易》用吕氏本古經傳十二篇,而絀《詩》《書》之序置之經後以曉當世,使得復見古書之舊,而不錮於後世諸儒之説,顧《三禮》體大未能緒正。獨念《春秋》大訓,聖筆所刊,不敢廢塞,而河南卲氏《皇極經世》學又以《易》《詩》《書》《春秋》爲皇帝王霸之書,尤不可以不備,乃復出《左氏》經文,别爲一書,以踵三經之後,其《公》《谷》二經所以异者,類多人名地名,而非大義之所係,故不能悉具,异時有能放吕氏之法而爲三經之音訓者,尚有以成吾之志也哉。
由上亦可得出三個結論:一是朱子認爲《春秋》是經,聖人之所作,故其中有“大義”所係,主要是“君臣父子、大倫大法”;二是對於所謂《春秋》“義例”,朱子始終不能自信於心;三是《春秋》三傳在本質上並無太大的區别。對比前後論述,有异有同,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朱子認爲《春秋》確實是有大義、大法的,那麽這種大義、大法究竟是什麽?
《朱子語類》載:“《春秋》大旨,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内中國,外夷狄,貴王賤伯而已。”朱子《孟子集注》在注解孔子“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時,除引胡氏傳所强調的“遏人欲於横流,存天理於既滅”外,又曰:“愚謂孔子作《春秋》以討亂賊,則致治之法垂於萬世,是亦一治也。”章太炎先生概括説:“三傳事迹不同,褒貶亦不同,而大旨則相近……内諸夏、外夷狄之義,三傳所同,而《公羊》獨著明文。”《公羊傳》起首釋“元年春,王正月”時即明示:“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大”者,以之爲大,尊尚之義也;所謂“大一統”,即以仁義統一天下,實行王道,禮樂征伐自聖天子出。
而《左傳》除了前引朱子所言“考事頗精”、叙述生動之外,其實也藴含“大一統”的思想。《三國志·關羽傳》引《江表傳》雲:“羽好《左氏傳》,諷誦略皆上口。”可知關羽讀的是《左傳》,但後來在民間逐漸演變成關羽讀《春秋》。隨後,在長期演化形成的儒家正統觀念與民間傳説的交互影響下,因熟讀《春秋》(《左傳》)而堅守忠義、尊劉貶曹(貴王賤伯)、維護正統與一統,使關羽最終成爲有别於三國時期、乃至歷史上其他驍勇過人的武將之“武聖人”。唐宋時關羽已配祀於武成王(姜子牙)廟,明代更是進入國家祭典,明神宗加封爲“關聖帝君”,其於民間信仰的地位亦達到極致。《左傳·成公十三年》所稱“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恰好在關帝信仰一事上達成了和諧的統一。閩南關帝廟衆多,泉州最著者如嘉靖年間重修之通淮關帝廟,泉人李光縉(1549-1623)爲之作《關帝廟記》雲:“今天下祠漢壽亭侯者,遍郡國而是,其在吾泉建宫毋慮百數。……侯素好《春秋》,是以明正統、仇孫曹。”泉州人、陽明後學李贄(1527-1602)《關王告文》稱:“惟王忠義貫金石,勇烈冠古今……其不幸而不成混一之業,復卯金之鼎者,天也!”漳州人、自幼熟讀朱子《綱目》的明末大儒黄道周(1585-1646)曾注斷《廣名將傳》,其中稱“關羽純忠,一心漢主”,而其題東山關帝廟聯則曰:“數定三分,扶炎漢,平吴削魏,辛苦倍常,未了一生事業;志存一統,佐熙明,降魔伏虜,威靈丕振,只完當日精忠。”這其實也代表着民衆的普遍認知,台灣地區不少關帝廟宇即據此聯認定其爲祖廟。可見,在明末文人、儒者乃至百姓的心中,關帝信仰所呈現的主要是“忠義”與“大一統”的文化符號,而這與朱子學的形塑是分不開的。
總之,我國民間信仰在宗教形式下其實藴含着豐富的人文性,閩南地區(閩南人主要由中原播遷)、乃至台灣地區(台灣人主要由閩南播遷)都屬於移民社會,在朱子學形塑之下的關帝信仰,以其“忠義”與“大一統”爲主的文化形象(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功能)契合了移民社會宗族内外、階層内外的諸多生活與精神需求,故而在閩南地區仍然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並成爲兩岸文化交流互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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