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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深化桂台農村交流助推廣西鄉村振興的思考與政策建議

  【摘要】作爲典型的農業省份,在城鄉融合與桂台乃至兩岸融合發展中,“三農”板塊既是廣西的關鍵領域也是短板所在。創新桂台交流合作模式,探索農村交流新領域,吸納台灣優質“三農”要素,對構建兩岸“三農”融合機制、促進廣西鄉村振興具有重要價值。本文詳細分析了台灣鄉村建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包括社區營造、農會組織作用、鄉村生態維護、歷史文化保護及人才培育等方面,並提出了廣西應學習借鑒的具體領域;在此基礎,本文提出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選擇交流路徑、確定交流着力點、調整完善對台政策實施辦法、構建多元化合作機制、實施台灣農村農業人才引進工程、吸納台胞台農參與田園綜合體與農業特色小鎮建設等政策建議,不斷深化桂台鄉村交流合作,推動廣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關鍵詞】鄉村振興;桂台交流;兩岸融合

  廣西是典型的農業省份,“三農”板塊既是廣西城鄉融合的關鍵領域,又是桂台乃至兩岸融合的短板所在。探尋廣西“鄉村振興”與桂台農村融合發展的銜接路徑,構建廣西“鄉村振興”與桂台農村融合發展的互動機制,既是新形勢下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也理應成爲新時代廣西對台工作的重要抓手,必將爲兩岸融合和國家統一提供基於廣西特色的區域支撑。

  一、以桂台農村交流助推廣西鄉村振興具有雙重價值

  廣西作爲大陸對台新興優勢區域,在大陸省級地方率先開啓赴台開展制度性合作先河,在吸納台灣産業發展要素,促進廣西區域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桂台交流仍處於淺表性的發展階段,政府主導多、基層自發少;産業對接合作多、鄉村建設交流少;鄉村振興和桂台融合導向在合作交流中的體現尚不明確。基於此,在兩岸(桂台)融合導向下,創新桂台交流合作模式,探索桂台農村交流新領域,開啓桂台農村交流新空間,吸納台灣優質“三農”要素支撑廣西鄉村振興,具有重要價值。一是在構建兩岸“三農”融合機制方面再次在大陸各區域開創先河,發揮示範引領效應;二是充分發揮廣西特色,在創新做台灣農民工作抓手,拓寬“同等待遇”政策覆蓋範圍,將“鄉村振興”作爲争取台灣民心平台方面發揮對大陸各區域的示範效應;三是在將桂台相近的社會文化資源轉化爲桂台融合的戰略要素方面走出具有廣西特色的兩岸融合新路;四是在吸納台灣農村社區營造技術路徑和制度經驗,促進廣西農村由傳統村落向現代農村社區轉變方面做出成效。

  二、台灣鄉村建設的主要做法、經驗及廣西應學習借鑒的方面

  (一)台灣鄉村建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通過對廣西兩區一帶主要區域和島内相關縣市鄉村建設的選點調研,本報告認爲,相對於廣西農村,島内鄉村建設在以下幾個領域具有相對優勢,值得廣西學習。

  一是建立了有效的社區營造運行機制。“政府”出台政策、編列預算、制定“作業要點”、開放社區項目申報、搭建溝通交流平台,主導推動社區營造。專業團隊既幫助“轉移”政府部門的資源與權力,也幫助彌補村民在觀念、知識和經驗上的不足,指導活動有步驟的開展,起到“中介者”的角色。參與社區營造的專業團隊包括:“政府”組織的“輔導團”、常態性經營的地方團隊、研究機構或學校團體。村民作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參與者、受益者和營造主體,自發組成各類社區組織,全程參與需求調查、討論協商、方案設計、推動實施、效果評估及成果反饋,保障方案與需求的有效對接。

  二是藉助農會組織提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推動鄉村治理。農會組織是台灣農村最强有力的農民自治組織, 實行科學民主管理,采用企業化運作模式, 突出服務功能,致力鄉村治理。台當局及其各級“政府”通過財政補助、對農會提供的部分服務與業務給予减税或免税等政策支持,促進農會組織發展並提高農民自治化供給能力,貢獻農村公共服務。賦予農會在農業生産和農民日常生活中推行農業政策、傳播農村文化、推動農村進步的重要職能,支持農會參與鄉村治理衆多領域,包括:農業技術推廣、家政輔導和農民教育,輔導農民學習和應用農業新技術,培訓家庭婦女掌握科學知識,增强其生産能力和就業能力,合理改善家庭生活環境等;供應農漁户農業生産資料以及農民日常生活用品,提供醫療、文娱、旅遊等社會公益事業等活動;協助有關土地農田水利改良、水土保持及森林保護;提供農業保險、人身保險、財産保險和家畜保險等保險項目。同時,賦予農會一定金融功能,支持農會通過吸引存款等融資活動集中農村閒置分散資金,用於提供免費服務,促進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三是建立了有效的鄉村生態運行與維護模式。組織專業團隊輔導社區發展協會,負責統籌協調生態鄉村營造。開展關於農村社區生態資源和人文資源的調查與評估,劃定生態保護紅綫範圍;研讀各級“政府”政策,最大限度争取財政專項經費支持;結合當地生態、歷史文化資源,確立生態鄉村發展主題以及社區産業。運用生態工法保護鄉村生態,修復受損的生態系統,經營、利用和保育自然資源,處理生産生活廢棄物,以及景觀環境設計與各項工程建設(水利、交通、公路、緑化工程等),如南投縣桃米社區就地取材,用生態環保材料搭建組合屋生態池、中路坑濕地、茅埔坑溪生態公園、節能環保親水公園等;宜蘭縣矛澳社區對榕樹溪的分段整治。

  四是以農村社區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發展涵育鄉村文明。社區營造重視“地方性”和“文化性”,對地域傳統文化進行保護和挖掘,主要包括活化利用古迹和建築,重啓復興重要祭典龢民俗,建立鄉村歷史文化館、文化長廊來展示地方歷史、人物傳説等。鼓勵透過文化地圖、故事繪本、社區劇場、社區影像等形式傳承在地文化,培育鄉村文化特色,涵育鄉村文明風尚。

  五是注重農村社區營造人才培育。實行社區規劃師(專業社區規劃師、青年社區規劃師、大專院校師生團隊)和“培根計劃”等制度,爲整體社區營造提供人力資源保障。利用各類型社區規劃師實施“培根計劃”,通過社區居民報名參加一定數量課時教育課程,激發農民主動參與意願及能力,培養出熱愛社區、服務社區的本地人才,協助找回社區的生命力與價值,爲社區發展注入軟實力。例如南投縣桃米社區在專業輔導團隊的幫助下開設初級生態解説及調查職訓班、旅遊從業人員職訓班、鄉土菜餐飲職訓班及領團人員職訓班,組建社區生態工班、社區苗圃班等。

  六是以鄉村特色産業活化和産業融合提振鄉村經濟活力。鄉村産業活化按照“一村一休閒”帶動“一村一品”的模式,根據鄉村資源賦存情况采取農業全息型、生態情感型、技藝活化型、文化沉澱型四類資源導向路徑,通過休閒旅遊業促進鄉村特色産業發展。如“稻米首都”台東池上鄉通過“一心做好米”和“全息做體驗”促進當地稻米産業發展;南投桃米社區以特色物種青蛙爲着眼點,進行情感包裝和形象設計,並與村莊原有生態環境相融合,走出“生態觀光+生態民宿+有機農業”發展之路;嘉義縣板頭村利用没落的交趾陶技藝對社區進行生活化和全域化改造,重塑板頭村形象,打開鄉村知名度,復興傳統工藝,實現了“工藝爲鄉村换新貌,鄉村爲工藝樹樣板”;台東布農部落全面挖掘原住民文化,營造原住民生活氛圍,打造原住民體驗産業,爲遊客提供沉浸式旅遊體驗。

  (二)廣西應學習借鑒的方面

  基於以上對台灣做法與經驗的描述,本報告認爲,桂台農村在特色優勢農業發展水平上並無顯著差距,交流合作重點領域應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學習借鑒台灣鄉村建設和社區營造經驗、理念,着力推動廣西鄉村生態宜居。借鑒台灣“生産、生活、生態”三生一體、綜合發展的鄉村建設模式和整合性發展理念,吸引台灣農村景觀設計、文化創意、生態保育等各類人才參與廣西美麗鄉村建設、傳統村落保護與鄉村社區培育,改善鄉村人居環境,逐步提昇廣西鄉村“生態宜居”程度。

  二是將農民合作組織交流作爲桂台“三農”交流重點領域,着力提昇廣西鄉村治理能力。推動桂台農民合作組織互訪,吸引台灣農民合作組織在廣西特定區域鄉鎮設立辦事處或組成跨境聯合社試點,廣泛邀請台灣農會理監事等幹部和成員赴廣西鄉村指導建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推進桂台基層文化組織、體育組織、婦女組織乃至相應非政府組織(NGO)對接合作,形成桂台農村民間社團雙向直接、多元多維的立體交流網絡,在提高廣西農民生活品質,提昇廣西鄉村治理能力的同時,培育桂台農村社會融合的重要引擎與動力源。

  三是將桂台農村文化交流作爲重點領域,着力涵育廣西鄉村文明。廣西與台灣文化習俗、社會心理相近,生活方式差异較小,通過桂台鄉鎮、村社、宫廟對接,開展桂台特色鄉村文化交流,帶動桂台農民交流由“鄉情共叙”向“文化共育”昇級,在涵育廣西特色鄉村文明中促進桂台農民心靈契合。

  三、以桂台農村交流助推廣西鄉村振興的政策建議

  1.搭建桂台農村交流合作平台

  按照中央對台交流藍緑有别的政策思路,在中央支持下積極與島内藍營縣市接洽,確定三個藍營執政縣市分别與廣西“兩區一帶”中北部灣經濟區、西江經濟帶和桂西資源富集區開展制度化城市交流。以桂台(分區域)城市交流爲主要平台,以年度桂台經貿文化合作論壇和相應地方黨組織與中國國民黨相應地方黨組織黨際交流爲輔助平台,協商推進桂台農村交流。

  2.選擇桂台農村交流路徑

  以桂台農村社會文化交流爲切入點,以廣西主要城市采購島内相應國民黨執政縣市農漁産品,争取其組織動員所在縣市農村提供廣西“兩區一帶”鄉村振興所需技術、人員、模式爲突破口,推動桂台農村交流。

  3.確定桂台農村交流着力點

  改變既往以産業合作爲重點的理念和思路,以人員交流和人才引進作爲交流着力點,力争實現廣西鄉村振興與桂台農民融合雙重目標。

  4.組織實施

  其一,在兩區一帶三個經濟區域分别選取10個鄉鎮30個行政村,自治區黨委、政府統籌規劃,自治區台辦、農村農業廳牽頭,相應市級黨委、政府具體負責,根據自治區和各該區域鄉村振興規劃,以鄉鎮爲單位設立自治區級“桂台農村融合與鄉村振興示範區”,通過桂台交流促進示範區鄉村振興。條件成熟時向中央申請,設立國家層面“兩岸農村融合與鄉村振興示範區”,發揮對大陸全境鄉村振興示範價值。

  其二,調整完善廣西自治區“對台31條”實施辦法,强化“三農”合作在實施辦法中的份量,尤其在以下領域提供政策保障。一是在示範區放開台胞台農發起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任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二是推進落實台資農企台農享受同等待遇,並予以適當傾斜支持;三是放寬符合大陸法規的台灣農業農民組織在示範區設點,參與示範區鄉村治理。以台灣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在示範區“三農”領域就業創業的常態化、梯隊化保障示範區鄉村振興可持續化。

  其三,構建桂台涉農産官學研團多元化合作機制。推動兩區一帶相應區域與島内相應縣市高校、研究機構、示範區鄉村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交叉對接,建立桂台涉農産官學研團合作機制,就示範區鄉村特色産業發展、生態維護、社區營造等進行共同研究、聯合規劃,將台灣人才、經驗、理念等引入示範區,在鄉村建設發展中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

  其四,在兩區一帶三個區域相應示範區開展“三個一批”台灣農村農業人才引進工程。聘請30名具有鄉村建設發展指導經驗的台灣專家擔任30個示範點鄉村振興顧問,全面指導示範點鄉村建設。聘請30名台灣碩士學歷以上、有鄉村建設專業特長的人才擔任30個示範點鄉村規劃師,履行村主任助理職能,在台灣專家指導下開展社區營造、垃圾分類清運、鄉村旅遊規劃設計、鄉村文化創意産品設計等。聘請30名有産業發展經驗的台灣農民或農會幹部擔任30個示範點鄉村治理顧問,履行村主任助理職能,在台灣專家指導下從事鄉村治理、鄉村文明建設推進工作及台灣産業要素推介和引入工作。

  其五,吸納台胞台農參與兩區一帶示範區田園綜合體與農業特色小鎮建設。根據示範區所在市縣田園綜合體和特色小鎮建設動態,采取多種方式吸納台胞台農參與建設運營,包括聯合投資、共同運營;我方投資、委托台灣團隊運營;我方投資運營、聘請台灣機構指導培訓等。

  其六,支持示範區内兩岸(桂台)農民共同培育廣西鄉村文明。一是鼓勵台胞及其所在機構、社團組織參與示範區鄉村文化遺産研究、保護、傳承。二是在自治區和示範區所在市兩個層面分别設立桂台鄉土文化專項交流項目,支持示範區與台灣鄉鎮、村社與宫廟對接,在交流中學習借鑒台灣鄉村文明建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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