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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人際關係和諧及其實現途徑──以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的關係爲例
十六届四中全會《决定》中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命題。和諧社會是一種有層次的和諧,其核心層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諧,即人與人的和睦相處。(青連斌,中國社會學網)建立和諧社會,首要的是處理好階級、階層的關係。(鄧偉志,中國社會學網)因此,建立和諧社會,首要的是要建立不同階層個體間的和諧人際關係。本文選取了具有代表性和特殊意義的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兩個階層爲代表,在分析他們之間人際關係特殊性的基礎上,提出建立兩者和諧人際關係的相關意見和建議。
一、研究現狀和本文的理論基礎
到目前爲止,對人際關係的研究,歸結起來主要有幾類:第一類,是探討人際關係與傳統文化的關係。(王曉霞,2000)第二類,是關於中國社會轉型期人際關係的變化。(王英杰,2005;楊光飛,2004;周建國、童星, 2002;王曉霞、樂國安,2001;劉平,2001;唐召雲,2001)第三類,是探討城市和農村各自不同的人際關係特點。(胡曉飛,2003;宋國愷,2002;賀雪峰,2001;王喜平,2001;李樹忱,2000)第四類,是從不同學科的角度進行探討,如經濟學,社會學,公關關係學等。(朱其忠、李藴潔,2003;楊梅菊、程建君,2003;毛孟凱,2002;王詢,2000)第五類,是關於跨文化的人際關係適應研究。(孫寶國、趙穎,2003;任裕海,2002;杜健梅、風笑天,2000)
對於進城民工這一特殊群體,他們的人際關係狀况也引起了衆多學者的關注。多數學者是從社會資本、社會網絡的分析視角進行探討。(李培林,1996;曹子瑋,2003;翟學偉,2003;李漢林,2002)也有學者是從城市市民和農民工的互動這一層面進行探討。(黄春梅,2003;朱力,2001;袁亞愚,1997)還有少數學者專門研究進城民工的人際交往特點。(周慶華,1996)
縱觀學者們對進城民工人際關係的研究發現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從歧視、摩擦、衝突這樣的微觀互動層面進行探討。另一類是從社會資本、社會網絡的角度去研究。本文試圖從中觀層面,從建立城市不同社會階層的和諧關係的角度,探析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人際關係特殊性,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實現兩者人際關係和諧的相關建議。
二、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的特殊性
本文選擇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作爲分析的對象和目標,主要是基於他們之間關係的特殊性考慮:
(一)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不僅僅是一個個人問題,更多的是歷史問題和制度問題。
衆多學者在研究進城民工人際關係狀况的同時,也剖析了其中的原因。大家幾乎一致地認爲:造成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現狀的原因除了民工自身的因素以外,更重要的是歷史的、制度性的因素。(王春光,2004)其中影響最大、最深遠的,莫過於城鄉二元户籍制度。1958年1月以國家主席令的形式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管理條例》,將中國公民劃分爲“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兩大類。從此,農民和城市居民就生活在不同的制度之下,也形成了兩種不同的人際交往習慣和心態。當然,造成農民工問題的不是單項制度,而是一整套的制度設計和安排,包括户籍制度、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勞動就業制度、人事制度、組織制度、人口遷移制度、教育制度、財政制度、住房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等,這些具體制度從總體上將農民工與城市居民有區别地分離出來,使其成爲一個社會邊緣群體。(王春光,2004)所有這些事實都證明瞭,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不僅僅是一個個人問題,更多的是歷史問題、制度問題。
(二)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不是單純的同質文化裏的人際交往關係,也不是單純的跨文化人際關係,而是一種既有同質性,又有跨文化特性的復雜人際關係。
如果説,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是單純的同質文化裏的人際關係,那是忽視了城鄉文化的差异。農村和城市是兩種不同模式的社區,由於二者的生産力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不同,因而居民的人際關係也有很大差异。農村人際關係簡單、親密、情感色彩濃重,城市人際關係則復雜、疏遠、理性成份較多。(王喜平,2001)
如果説,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是單純的跨文化人際關係,那是忽視了作爲整體的中華民族共性。無論城鄉,同爲中華民族,都深刻地受到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影響。當代中國人際關係的文化傳承主要體現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上。當代中國人際關係從根本上説,仍是以重人倫爲本,是“親緣”關係的擴展,人情是維係當代中國人際關係的主要紐帶,“面子”具體地調節着中國人際關係的方向和程度,重“信任”與“和諧”是中國人際關係建立的心理起點,整體主義原則在處理人己、群我關係中仍發揮着潜在的作用。(王曉霞,2000)
因此,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的人際關係,既非單純的同質文化裏的人際交往關係,也非單純的跨文化人際關係,而是一種既有同質性,又有跨文化特性的復雜人際關係。
(三)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是一種實踐形態的人際關係。他們之間的人際關係是發生在一定時空的現實的人際關係,是具體的歷史的。
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不是虚幻的,理論的,而是具體的,歷史的。他們生活、工作在同一社區。現實的社區可以説是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接觸和發生交往的一個具體的時空定位。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的概念溝通及其他方式的社會互動,都是通過正式及非正式的溝通網而發生。而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溝通組結成的社會互動網,就聯結成爲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的人際關係網絡。這種社會互動網在現實生活中,廣泛地發揮着經濟的功能——透過物品與服務的交换,進而滿足彼此經濟上的需要。在外來人口大量聚集的城鄉結合部地區,當地居民與外來人口之間的關係,已不能僅僅放在二元結構的框架中加以描述,同時也不能用一種簡單的市場交换關係加以解釋。在他們之間呈現出一種更加復雜而多元的關係模式,表現爲:一方面彼此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有隔膜、反感,甚至對立的情緒;另一方面,彼此在經濟和社會互動的過程中又越來越多地形成了一種相互依賴、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共存共榮的關係,我們把這種深刻的互利共存的關係稱之爲利益一體化關係。(唐燦、馮小雙,2003)在城鄉結合部的這種利益一體化的關係正是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經濟互動關係的深刻表現。在經濟互動的過程中,形成了以工具理性爲主的人際交往取向。
(四)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的人際關係矛盾是不同階層關係矛盾,是可以通過一定方法化解,最終實現人際關係和諧的。
在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進程中,社會各階層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因在改革、發展過程中,不同的階層所處的社會位置和角色不同,形成了利益關係的分化和矛盾。(陸學藝,2005)
農民工流入城市以後,應該説接觸最多的是市民群衆。進城民工和城市市民之間的矛盾主要發生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公共場所人際交往中感到受歧視;二是,城鄉差别的存在,感到心理不平衡。農民工與市民的矛盾是工農矛盾在新時期的發展和變化。(霍海燕,2000)原來有着各自不同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生活習慣、行爲模式的農民工群體和市民群體,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開始共同生活在一個社區内,但彼此缺乏必要的認同與溝通,農民工仍然保留着自己的傳統生活習慣和文化背景。這樣一來,這兩大社會群體就不可避免地發生激烈的衝突和碰撞。但是從長遠來看,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的奮斗目標是一致的。因此他們之間的矛盾屬於不同階層關係矛盾。在根本利益和長遠奮斗目標一致的情况下,這些矛盾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和方法加以協調和化解的。
(五)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關係集中了不同階層矛盾、城鄉矛盾、貧富矛盾、地區矛盾。
衆多的研究表明,農民工在城市無論是工作的種類、工作環境、工資收入、福利待遇、住房條件等,都處於相對低下的位置。而城市居民在這些方面都處於相對較高、較爲有利的位置。按照綜合的階層劃分標準,從總體上看,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分屬於不同的階層,他們之間人際關係是階層關係的微觀表現,而且這兩個階層,不論是社會距離,還是心理距離都相距較遠。
此外,城市社區居民和進城民工一個來自城市,一個來自農村,他們之間的矛盾一定程度上代表和反映城鄉之間的矛盾。而且兩者在經濟上的巨大差距,也部分地反映了當前的貧富差距。同時進城民工多從經濟較爲落後的地區,來到經濟較爲發達的城市,這樣一來,他們也代表着當前我國地區間的矛盾。
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關係集中了當前我國社會的不同階層矛盾、城鄉矛盾、貧富矛盾和地區矛盾。因此,能否正確地處理好他們之間的關係,直接關係到是能否建立和諧的城市社會。可以説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和諧社會的一個關鍵點。
(六)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存在着相互排斥的隱性危險。
一方面是,城市社區居民有高高在上的優越感,不願意或不屑於與進城民工深入交往。兩者之間的交往存在着不對稱性。農民工更傾向於與城市市民交往,而城市市民對與農民工的交往並不熱衷。另外一方面是,農民工與城市生活長期承受着各種偏見和歧視、甚至是不公平的對待,以至於有部分農民工對與城市人的交往也産生一種排斥和抗拒的心理。進城民工與城市社區居民的交往熱情不是在任何環境下都是如此高漲,也不是無條件持續的。當他們的熱情在現實生活中不斷受到打擊時,熱情就會慢慢减退,甚至消失。問及與城市人交往的最大困難時,選擇自己干自己的,没有必要和他們打交道的占16.4%。(數據來源:2003年9—10月對於武漢市洪山區部分農民工進行的問卷調查和訪談。)在訪談中,很多的民工的表示,與城市人的交往是可免則免,河水不犯井水,最好不要去招惹。如果任由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的這種隱性的相互排斥情緒發展,那就相當危險。不但不利於農民工和城里人的交往和溝涌,而且很容易導致雙方敵對情緒的産生和爆發,最後演變成爲衝突,也給農民工和城市人之間的融合製造了更多的障礙。
三、實現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和諧的建議和意見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正確處理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人際關係,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關鍵之一。處理好了兩者之間的關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和或解决當前最爲突出的城鄉差距、地區差距、貧富差距。
(一)最根本途徑是改善農民工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地位。
人們普遍認爲,加强對立群體之間的接觸就能够减少偏見,改善人際關係。在某些情况下,增加對立群體的接觸能够有效地减少偏見,改善人際關係。但是增加接觸並不是普遍有效的解决辦法,有時甚至可能把事情弄得更糟,引發更大或更爲深刻的衝突。所以後來,有學者檢討以前的研究發現,我們並不真正清楚消除種族隔離和增加不同種族成員之間的接觸是否减少了偏見。(福特,1986)然而,隨着少數民族成員逐漸取得較高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地位,他們地位的改善有助於修正或弱化其他群體的態度。(彼蒂格魯,1982)
改善農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人際關係的最根本途徑是改善農民工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地位。第一層面的,基於經濟上的互動或相互依賴,是進城民工提高地位的起點和基礎。農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發展的過程中,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逐漸形成了以經濟互動爲基礎的社會互動網。這是他們以實際行動,自下而上地改變自己的經濟地位。經濟地位的提高是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提高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取得較高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地位,才有助於修正和弱化社會中占主流的一些刻板印象和態度。
(二)恰當地增加兩者接觸的機會。
人們普遍認爲,加强對立群體之間的接觸能够减少偏見,改善人際關係。在一項開拓性研究中,社會心理學家戈登·奥爾波特(Gordon Allport)(1958)得出結論認爲,在某些情况增加對立群體之間的接觸能够减少偏見。所以,我們强調要恰當地增加農民工和城市居民的接觸機會。當他們之間的接觸是朝着共同的目標努力,爲了達到這一目標需要他們彼此合作,相互依賴,而且需要法律制度層面上保证兩者的平等地位,認可兩者之間的接觸;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氛圍,從民間認可和鼓勵這種接觸時,這種的接觸將極有利於改善農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人際關係。因此,要繼續深化城市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改革,爲農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互動提供平等的制度保障;糾正城市社會中輿論導向的片面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認可和鼓勵農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互動。
(三)加强社區溝通。
“溝通是一種人與人彼此認同的功能。透過溝通,就能更充分地認識及適應生活的過程。我們會認爲我們的經驗與另一種東西的經驗是相同的。”(桑德斯,1982)通過溝通不僅可以使不同人群獲得共同的經驗,産生共鳴,而且可以使人們適應生活的過程。
社區溝通是桑的斯在《社區論》中提出的。他在書中指出,概念溝通及其他方式的社會互動,都是通過正式及非正式的溝通網而發生。人們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溝通組結成社會互動網。這種社會互動網有三種廣泛的功能:(1)經濟的,或透過物品與服務的交换,進而滿足經濟上的需要。(2)聯合的,透過感情上的支持與尊重的交换,進而滿足聯合上的需要。(3)工具的,它能透過消息與勸告的交换,進而實踐認識的需要。
按照前述的三個層次互動論,現階段,進城民工和城市社區居民之間的社會互動網,僅僅實現了第一層次的功能,第二和第三層次的功能遠遠没有被開發出來。我們提倡社區溝通是因爲,社區是農民工和城市居民現實生活的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裏面,他們之間能够實現真實的互動和溝通。
進城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互動,現階段主要是基於經濟合作或相互依賴的互動。而基於感情交流或感情上的支持與尊重的交换而形成的互動,基本上是没有,有的話也是表面的。再者進入到工具的,透過消息與勸告的交换,進而實踐認識需要的互動,那就更加是少之又少了。目前我們存在的問題是,爲什麽基於經濟合作或相互依賴的互動,没有自然而然地導入到下一階段的基於感情交流或感情上的支持與尊重的交换而形成的互動和工具的,透過消息與勸告的交换,進而實踐認識需要的互動。
在“爲什麽”這個問題上,我們首先要認識到,從第一層面的互動導入到第二、第三層面的互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人們心理需要一個接受期,社會也需要一個接受期。其次,不能自然而然導入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爲國家和社會相關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没有做好。例如,國家仍然没有從制度上承認農民工的合法身份,社會没有營造出接受和肯定農民工的良好氛圍等等。
當然“爲什麽”這個問題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而且在“爲什麽”以後,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是,哪些因素能够有效地導入和深化互動的層級關係,它們是通過什麽因素起作用的,這些因素是平等地起作用,還是某些因素會更重要一些。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由於文章的篇幅有限,在此不詳加闡述。
(本文作者係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學係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