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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情感風險調控與社會和諧
社會的失調,歸根結底是人的失調。而人的失調則表現爲精神的危機,更確切地説,表現爲一種人的理性和情感要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不和諧,其中最重要的特徵就是社會情感風險的發生。因此,研究社會情感風險的發生機制及其合理化調控,就成爲我們探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主題。
一、社會情感風險的性質及其表現特徵
何謂社會情感風險?
風險可廣泛地用來指稱各種威脅、意外或危險。社會情感風險指的是由社會情感行爲所帶來的影響到社會和諧的不確定性。社會情感行爲作爲一種風險,是指我們不知某種社會情感行爲何時何地以何方式在何種嚴重程度上發生並導致社會失調。社會情感風險可從情感行爲後果性質上分爲純粹風險與情境風險。社會情感的純粹風險是只有不利後果而無有利機會的風險。它包括由道德性情感風險(指違背道德的情感行爲)、法律性情感風險(指違背法律的情感行爲)引起的社會失調的不定性。由於社會情感純粹風險的後果只能導致社會利益受損乃至社會失調,所以我們必須力圖避免、預防和控制它們。社會情感的情境風險是兼有對社會有利和不利兩種可能後果的風險。例如,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情感,在一般情境下對社會和諧是有利的,但在某些情境下可能會對社會帶來不利的風險,如果没有加以正確地規範和引導,它可能衍變成泄忿復仇的狹隘民族主義、牟取私利的集團主義等造成社會失調的負面情感。總體來看,不管哪一種社會情感風險,都有可能造成社會失調風險,從這個意義上説,社會情感風險特指社會情感行爲導致社會失調的不確定性。
判斷社會情感風險的性質不能完全以社會情感行爲本身的性質作爲標準。同樣的情感行爲,在一種境况中也許是對社會和諧有益的,但在另一種境况中則有可能是在破壞社會和諧。社會學意義上的社會理想狀况是:社會是和諧與團結的,而不是衝突與分裂的。把是否有利於社會和諧作爲評判情感行爲的功能性的價值參考框架,也就是説,情感行爲的價值性(即情感行爲的好與壞)取决於它對社會和諧的價值狀態是貢獻的還是破壞的這種功能性質及其相關的大小程度。
對社會情感風險性質的判斷不僅要區分内在功能(對參與者和他們所屬群體的利益而言)和外在功能(對社會整體,尤其是對社會和諧狀况的維持),我們還要注意區分它們的顯在功能和潜在功能。古斯塔夫·勒龐在研究群體心理行爲時,提到一種“犯罪群體”,他們“可以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是也能表現出極崇高的獻身、犧牲和不計名利的舉動”([法]古斯塔夫·勒龐著、馮克利譯:《烏合之衆 大衆心理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頁。)。勒龐在這裏展示出來的矛盾是,我們可以認爲群體行爲的結果非常惡劣不道德、不合法,但參與其中的個人的動機和情感,却很可能與此没有必然聯繫,甚至相反,表現出一種極高的道德境界。因此,不論情感行爲所造成的社會後果是否增强了社會系統的和諧,都與個人的主觀動機和個人目標無關。社會學家默頓把各種可觀察後果區分爲顯在功能與潜在功能,這一區分與他所堅持的動機與後果的區别是一致的。所謂情感行爲的顯在功能,是行動者明確意識到並有意識要達到的客觀後果,是原本認定的功能;與潜在功能相關的是没有被預料也没有被認識的客觀後果,是一些不明顯或無意中産生的功能。我們在研究社會情感風險性質時,不僅要注意其顯在功能分析,還要重視潜在功能分析。例如,民主活動中大衆熱情高漲,使大衆政治權力得到積極表達,這是顯在功能;但如果没有理性的合理控制,則給真正民主的實行帶來危險。民衆情感的游移不定會挫敗國家的理性和深思熟慮的意見,這是必須防禦的潜在性風險。
社會情感風險的特徵主要表現在:
1.社會情感風險具有普遍性。社會情感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實中的許多問題都與情感有關,或者説是由情感問題所生、由情感缺陷所致。另一方面,情感問題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象膨脹的氣球,問題積累到一定限度,氣球就會爆炸,無論破壞程度有多大,都會給當事人和社會帶來負面影響。這使得社會情感風險的研究和管理成爲必要。
2.社會情感風險具有不定性。社會情感風險會造成社會失調,這一點是確定的。但是情感風險的發生時間和地點、發生頻率和對社會造成損失的程度,是無規律的和難以確定的,有時隨着危機的突發性而爆發出來,往往是社會危機事件的伴生物。
3.社會情感風險具有傳染性。面臨動盪不定和變幻莫測的客觀外界,相應地人們的情感也波動較大,往往會産生一些不正常的情緒,如懷疑、擔心、恐懼、焦慮等,爲了釋放因這些情緒産生的壓力,就必須將這些情緒宣泄出去,這就會促使這些情緒快速傳播,從而造成“多米諾骨牌”效應。
4.社會情感風險的影響具有深遠性。情感問題所造成的風險影響是内在的,會逐漸通過時空在心理上深入地積澱下來,甚至成爲一種文化傳統和制度化情感。什托姆普卡把信任看作一種“賭博”: “信任被證實的積極經驗將産生信任文化;信任被背叛的消極經驗將産生不信任文化,通過這種方式,未來的信任的賭博的規範性氛圍將會形成,信任或不信任的傳統傳遞下去,而這個過程將無限延續”。([波蘭]彼德·什托姆普卡著、程勝利譯:《信任 一種社會學理論》,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62頁。)從信任感我們可以推而廣之,情感也是一種賭博,經歷過積極的情感體驗會帶來良性循環,積極的情感賭博呈增强的趨勢,“信任製造信任,不信任也産生相互不信任”([波蘭]彼德·什托姆普卡著、程勝利譯:《信任 一種社會學理論》,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98頁。)。
在傳統社會,人們的情感問題在狹窄的社會圈子裏和私生活中找到了宣泄的途徑,情感的動盪不會波及社會的公共安全;在當今社會,“非理性才正在闖入公共生活的舞臺,甚至有時還支配了那一舞臺”([德]曼海姆著、張旅平譯:《重建時代的人與社會:現代社會結構研究》,北京三聯書店2002年版,第38頁。)。隨着現代社會的各個部分、乃至世界聯繫的緊密,“大衆在行動上野蠻的、衝動的和情感的爆發,對整個社會,甚至全世界都意味着大灾大難,因爲現代社會有機體的相互依賴日益猛烈地傳播着每一個失調的結果”([德]曼海姆、張旅平譯:《重建時代的人與社會:現代社會結構研究》,北京三聯書店2002年版,第41頁。)。現代社會一方面是高度整合的,具有一整套預測、控制和壓抑非理性行動的機器;另一方面,作爲一個大衆社會,它産生了烏合之衆所特有的非理性和情感的爆發,這種未經昇華的精神能量的積聚,每時每刻都有摧毁社會生活的整個精巧機器的危險。特别在遇到社會危機時,情感的風險便鋪天蓋地而來,過於精緻的社會機制在非理性和情感爆發的狂潮中更是不堪一擊,“現代社會可能比早期社會的秩序更不易承受非理性的情感震盪” ([德]曼海姆著、張旅平譯:《重建時代的人與社會:現代社會結構研究》,北京三聯書店2002年版,第41頁。)。“社會情感風險”已成爲一個社會結構的範疇。
二、社會和諧因素的缺失是社會情感風險的根源所在
社會和諧與社會情感之間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聯繫。上述種種社會和諧因素的缺失,恰恰是社會情感風險産生的主要根源因素。對此,我們不妨稍作展開分析。
(一)民主法治的缺失與社會情感風險。
首先,民主制度的最大功能是保证社會成員的正當權力,是由代表他們利益的政府官員來行使的,“只有當政府官員通過選舉被證明是來自大衆的意志,并且被選出來的大多數人的代表實現了人民的利益時,政府才被認爲是合法的”([波蘭]彼德·什托姆普卡著、程勝利譯:《信任 一種社會學理論》,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87頁。)。否則,就會導致哈貝馬斯所講的合法性危機,即民衆對政府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轉化爲激烈的反抗情緒,形成情緒民主;或者走向另一種極端,人們把不滿埋在心底,從公共領域退回到家庭等私人空間,對國家大事不聞不問,拒絶社會參與,産生犬儒主義,形成冷漠民主。情緒民主會使社會産生劇烈動盪,冷漠民主則會造成社會的停滯不前,所帶來的社會情感風險主要是政治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可貴之處在於,一方面提供了防止情感風險的安全措施,另一方面培養公民的責任感,即在守法的條件下,通過公民個人所能控制的選擇,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正義的情感。法治的缺失,使邪惡勢力得不到遏制,正義情感得不到伸張,會産生失範的社會情感風險,如爲所欲爲犯罪現象。
(二)公平正義的缺失與社會情感風險。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專門討論了“正義感”這種道德情感。他指出,一個組織良好的社會是一個旨在推進其成員的利益、有效地被一種公開的正義觀念來調節的社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因爲制度是公平正義觀念實行的保证和具體體現,“當制度公正時,那些參與着這些社會安排的人們就獲得一種相應的正義感和努力維護這種制度的欲望” ([美]約翰·羅爾斯著、何懷宏等譯:《正義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456頁。)。因此,社會正義感是人們在公正制度下生活和受益時獲得的一種公正行動的欲望。制度不公正、公平正義的缺失有可能帶來的社會情感風險主要有:首先就是會直接導致社會正義感的傷害或澹薄。其次,公平正義的缺失是怨恨性情感的導火綫。怨恨不會無緣無故地産生,它緣於社會結構中的不平等。“現代的平等論顯而易見是怨恨之作”([德]馬克斯·舍勒著、劉曉楓編、羅悌倫等譯:《價值的顛覆》,北京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127頁。)。再次,公平正義的缺失易於導致社會心態的不平衡與不理智,表現在不能以理性、平和、合理、合法的方式協調利益矛盾、解决利益衝突,而經常以過激的情緒性的言辭和舉動來表達利益要求。這種不理性的行爲,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不但最終會損害自己的利益,更嚴重的是給社會增加了不和諧因素。
(三)誠信友愛的缺失與社會情感風險。
誠信友愛的缺失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情感風險,它首先表現爲一種社會信任風險。如果一個社會普遍存在不信任風氣,那麽人們就會陷入什托姆普卡所講的一個“巨大的黑箱和晦暗的環境”之中([波蘭]彼德·什托姆普卡著、程勝利譯:《信任 一種社會學理論》,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17頁。)。誠信友愛的缺失還會造成工具性情感盛行,人與人的情感關係建立在功利基礎上,互相利用,爾虞我詐。正是由於愛的價值的顛倒、愛的秩序的混亂導致了怨恨的存在,造成人際關係緊張。在傳統社會中,人們的情感發泄只限於家庭或私人場所内,而在現代却有一種外移現象,出現了諸如“辦公桌憤怒”、“馬路憤怒”等與現代社會相聯繫的特有負面情感([美]小拉什·多兹爾著、王江譯:《讎恨的本質》,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58頁。)。然而反常的是,有時人們在該憤怒的時候却保持沉默,這是由於缺乏誠信友愛會導致一種“集體冷漠症”,往往表現在面對醜惡現象時的一種反常的集體失語與無動於衷,這種群體的沉默直接導致了惡的肆無忌憚和有恃無恐,進而使民衆的良知、責任以及對整個社會的信心的盡數湮滅和喪失。集體冷漠症只是一種“鴕鳥”式的自我保護,這種自私的個人主義情感使社會處於人人自衛,而人人又自危的風險之中。
(四)社會活力的缺失與社會情感風險。
充滿活力的社會被看作與價值認同和發展的情感共同體,它意味着成熟的公共意見和豐富的公共生活。活力表明社會不是一潭死水。社會無活力類似於涂爾干所講的“社會的過度整合狀况”。社會的過度整合使個人缺乏自主性,個人有一種無權感和對生活的無控制感,有些人會出現焦慮、憂鬱等症狀,其自尊心和自信心都會出現下降。韋伯的“鐵牢籠”比喻、舍勒的“機器房”比喻、馬克思的人的“异化”論斷、裏斯曼的“孤獨的人群”描述,表達的都是這種狀况。
(五)社會秩序的缺失與社會情感風險。
社會秩序建立在規範的基礎上。良好的社會秩序爲社會情感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和制約性。相反,社會秩序的混亂會帶來社會情感的失範。社會情感失範有三種可能性:一是無規範。二是規範真空,舊的情感道德法律規範將要被廢除和正在修改,新的社會情感規範尚未建立或完善。三是規範衝突,新舊規範并存,使人們無所適從,發生情感角色衝突。情感失範走向極端則表現爲一種情感犯罪。這有兩種情形,一是情感問題本身引起的違法行爲,如通姦賣淫;另一種情形是犯罪行爲的情感引發因素。情感是推動行爲的動因。情感犯罪給社會的帶來的風險是沉重的。
(六)人與自然的失調與社會情感風險。
在原始社會,生産力水平極爲低下,人與人之間(哪怕是血緣關係)幾乎不存在什麽情感認識和情感行爲。私有制産生後,人類對自然的依賴感轉化成對自然的肆意攫取,生態情感缺失,對自然冷漠無情,失去了對自然的審美情感和道德情感。現代社會的一個顯著變化是,自然風險轉化爲人爲風險。今天,財富的增長趕不上環境污染的增長,這種狀况不僅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威脅,而且也給人們的心理乃至情感造成極大的傷害。
以上對影響社會情感風險的變量分析,主要是圍遶着搆成社會和諧的因素進行的。顯而易見的是,社會情感風險本身内在地包含在影響社會和諧因素之中,是影響社會和諧的重要變量。對社會情感風險的調控管理,也就是對和諧社會的構建。
三、社會情感風險的調控
社會情感風險調控的目標,是通過一定的社會價值觀念、社會規範把個人之間、群體之間以及社區之間的情感進行整合,建立一種以和諧的社會情感關係爲特質的社會情境、情感社會衝突發生相對較少的社會情感秩序,進而保障社會的安全運行與和諧發展。
社會情感風險從根本上説是一種社會結構性風險,在社會結構中就存在助長情感風險的因素。認識到這一點,社會應重視和加强情感的社會結搆合理化建設,如開發適合健康情感發展的社會生産方式、分配方式,倡導正確的社會情感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建立合理的情感社會制度,塑造與社會和諧相契合的情感社會規範體系,以杜絶和减少滋生和誘發社會情感風險的外在環境因素。
其次是加强公民情感教育。過去我們只注重精英理性,而忽視對大衆理性的培養,以致於在現代社會形成了知識性的“官僚階層”。現代教育應當把情感要素作爲大衆教育的必要基礎,旨在教育個人擺脱其對大衆情緒的依賴,以避免大衆非理性給現代社會帶來風險。情感教育的内容可豐富多彩,主要有以法循情、以德導情、以自然怡情等。通過情感教育,使大衆普遍具有思想力、洞察力和責任心,培養優秀的國民情感素質。
上述社會情感風險的調控機制主要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是提高個人的情商力,二是增强社會的情商力(郭景萍:《情商——社會學研究的新視野》,《學術研究》2001年第3期。)。公民情感教育旨在提高個人情商力,在情感智慧引導下的情感,纔可能適合社會的需要。而建立合理的社會結構,旨在增强社會的情商力。社會情商能够對社會産生整合作用,在於這種社會情感力量已經超出個人的範圍,訴諸於道德和法律規範,因而能够起到防範社會情感風險,維持社會秩序的作用。
在對社會情感風險調控中,還必須依賴於合適的風險應對手段和方法。在此,我們嘗試運用一般的風險管理模式。按照這個模式,社會情感風險調控的基本步驟包括:風險識别、風險估測、風險調控方法選擇以及風險管理效果評價。
(一)社會情感風險識别。
按照不同標準,可以將社會情感風險劃分成不同的種類:
1.按照社會情感行爲是否産生經濟損失,可分爲社會情感的經濟風險和非經濟風險;
2.按照社會情感行爲風險的承受者,可分爲社會情感的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
3.按照社會情感行爲是否受控制,可分爲可控型和不可控型社會情感風險;
4.按照社會情感行爲是否可預見,可分爲可預見和不可預見的社會情感風險;
5.按照社會情感行爲所致損失是否超出社會承受能力,可分爲 可承受的和不可承受的社會情感風險;
6.按照導致社會情感風險的宏觀因素,可分爲源於經濟、政治、文化、軍事、人口、社會觀念及生存自然環境諸類的社會情感風險;
7.按照導致社會情感風險的社會結構性原因,可以分爲源於生産力或生産關係、經濟基礎或上層建築的社會情感風險,以及源於社會關係搆成、社會群體或人群結合搆成、社會分層搆成、社會規範或社會制度搆成、社會文化搆成、社會或地域空間搆成、社會運行諸類的社會情感風險。
(二)社會情感風險的評估。
社會情感風險評估的主要任務,是衡量社會情感風險對社會的影響,即確定社會情感風險所引起的後果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爲調適社會情感風險做好準備。社會情感風險給社會造成的損失可以從兩個變量加以衡量:一是損失頻率,即指在一定時期内,某種社會情感風險可能造成社會失調或利益損失的次數或概率。據統計,我國每年約有40萬個家庭解體,其中25%禍起家庭暴力。(http://www.legalinfo.gov.cn/tbgz/node_4224.htm.)二是損失程度,是指社會情感風險造成社會失調或利益損失的範圍和大小。據調查,我國消費者對任何食品安全信任度均低於50%,這意味着由於信任感的缺乏導致購買欲望的下降將給社會經濟利益帶來一定損失。社會情感風險是動態的,隨着社會環境的變動而變化,因此,風險頻率低、損失小的風險也可能會轉化爲風險頻率高、損失大的風險,對此,我們要加以充分注意。
(三)社會情感風險管理技術選擇。
1.逥避風險。即對社會情感風險采取完全逥避措施,事前切斷風險來源。逥避風險是處理風險最徹底也是最簡單的一種方法,然而,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感風險是躲之不易避之不利的。比如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就難以逥避“仇富心理”之類的情感風險,如果因爲害怕産生仇富心理搞所謂絶對平均主義而犧牲公正和效率,這只是得不償失的做法。
2.預防風險。在社會情感事故發生前消除風險源,防患於未然,或者力圖把風險因素消滅在萌芽階段,降低情感事故發生的頻率和損失程度。對於發生頻率高且損失程度大的社會情感風險如果不能逥避就要重視預防。
3.分散風險。通過把社會情感風險從時間上、空間上加以分散、化整爲零,避免或降低非理性和情感的集中爆發對社會産生的危害性。
4.疏導風險。對於不是純粹風險性的情感,我們要利用正規的或非正規的渠道,釋放被壓抑的情感和情緒。一個成熟的社會必須能够適時反映群衆訴求、通達社情民意,以疏導社會情感,實現良性互動。
5.抑制風險。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社會情感風險事故的發生和降低損失的程度。
6.自留風險。我們借用風險管理這個術語來説明,對於那些損失頻率低,尤其是損失程度小的情感風險,可以考慮讓風險主體自行承擔、自行解决。要注意避免情感的過分社會化。
(四)社會情感風險管理效果評價。
在選擇和實施社會情感風險管理方案之後,必須對風險管理的情况和效果進行評估,考察風險管理活動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如有偏差,就要分析其原因,或者對方案進行修正,或加强落實方案的措施。
當代社會正處於風險頻發的時代,要“構建和諧社會”,防範各種風險是重中之重。什托姆普卡指出,20世紀後半葉以來,社會學理論發生了一個重大轉變——從重視“硬變量”的研究轉向重視對“軟變量”的研究,結果是,情感因素成爲了社會學家研究社會和社會關係的聚焦點。我們要看到,情感對社會産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基於情感的兩極性特徵,社會必須通過一定措施,使不良情感得到有力抑制、讓積極情感適度發展,把它們導入有益於社會和諧的昇華渠道。社會情感風險調控的目的也主要在於此。
(作者:郭景萍,係廣東商學院人文學院社會學係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