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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論社會階層結構的中産化是我國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


  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社會階層結構應當呈現出“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形狀。即只有當中等收入人群佔據主導性的位置時,才有可能建成一個真正的和諧社會。

  一、社會階層結構的兩極化容易引起社會動盪和不和諧在一切傳統的農耕社會,不管它的統治體系是宗教的、軍閥的、種姓的、氏族的、家庭的還是官僚的,其社會等級體系都呈現出“金字塔”的形式,搆成兩極社會。盡管難以準確統計傳統農耕社會中執政階級的精確界限和人數,但執政階級很少達到全部人口的2%。例如,在法國大革命前夕,各種等級和階層的貴族只占總人口的0.6%。17世紀的英國,貴族、男爵和鄉紳加在一起僅占總人口的1%左右,占總人口75-80%的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農奴、奴僕、佃農、自耕農和雇工等。這種金字塔式的社會結構是在等級森嚴、缺乏社會流動、權力與財富合一的社會裏維持社會統治的産物,但是,下層群體人數居多使社會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他們對社會的認同感較弱,反社會的情緒較强,非常容易導致社會衝突。正如馬克思在《共産黨宣言》中所指出的:中間等級的大多數人落入到無産階級隊伍中來,社會出現兩極分化,這是導致資本主義社會的重大社會衝突、社會動盪和社會革命的前提條件之一。只有當社會下層成爲少數人群體,中間階層占多數時,社會結構才能趨於穩定。中間階層對社會的主導價值有較强的認同感,能積極維持現行價值取向及社會政策。并且,如果只有少數人處於社會下層,就有利於社會保障政策及扶貧政策等的有效實施,從而緩解社會對立。

  我國改革以來社會結構的分化呈現出非正常化發展的趨勢,典型的如利益結構的兩極分化。這種兩極分化不是以具有相對穩定的大多數社會成員組成的中間階層爲基礎的正負向分化,而是帶有明顯的“突峰式”單極分化的色彩。一方面,一個爲數不多的“新富階層或暴富階層”開始形成,他們過多地壟斷了社會資源,侵犯了社會衆多階層的利益。另一方面,貧困的農民、進入城市的農民工和城市中以下崗失業者爲主體的貧困階層搆成了一個底層社會,他們不僅在市場競争中處於弱勢,而且在社會和政治層面上也處於弱勢。這兩種階層因所處的社會位置和角色不同,形成了利益關係的分化和矛盾。新富階層或暴富階層盤踞在社會的最頂層,且缺乏回報社會、捐贈社會的文明意識,他們對尚在貧困之中的社會底層不是麻木不仁,就是盛氣凌人。據國家財政部的研究,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係數在1991年爲0.282,到2000年增至0.458,十年間提高了1.62倍,已經超出了國際公認的警戒綫。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爲2.57∶1(以農村居民收入爲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爲1.8∶1。此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拉大,到2003年,城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3.23∶1。除此以外,區域之間(包括各省份之間)、各城鎮之間以及各地農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呈現持續擴大趨勢。這就使得新富階層與社會底層之間不可避免地産生巨大的心理隔閡,社會不穩定的隱患在滋長。近年來,中國已經出現了底層社會對上層社會的敵視和反抗。例如,有的企業出現了生産破壞,有人在公共場所進行破壞,還有日常生活領域中的“夜晚政治”形式,即犯罪。這兩個雖生活在同一個時空之下却分屬兩個完全不同世界的階層處於較尖鋭的利益衝突之中,社會處於一種不和諧的局面中。西方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發展的教訓,我們應該引以爲鑒,而不能重蹈社會兩極分化後再來治理,讓人民和社會發展遭受重大挫折的覆轍。

  恩格斯説過,應當“結束犧牲一些人的利益來滿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創造出來的福利,”“使社會全體成員的才能得到全面的發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43頁。)。如果隨着社會的發展,社會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社會發展的成果只爲少數人所享用,那麽這樣的發展不可能是真正的發展,而只能是畸形的發展。“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39頁。)。鄧小平高度重視改革開放中必須避免出現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在他看來,“少部分人獲得那麽多財富,大多數人没有,這樣發展下去總有一天會出問題。分配不公,會導致兩極分化,到一定時候問題就會出來。這個問題要解决。要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方法、各種方案來解决這些問題。中國社會現階段所存在的妨礙和諧社會形成的主要問題是在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出現,也只能在改革和發展中予以解决。只有采取積極、可行的對策,這類嚴重的社會問題才能够得到解决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和有效緩解,社會更加和諧是在逐步消除各種不和諧因素的過程中達到的。而促成一個“小康大衆”,讓大多數人都能達到比較寬裕的小康生活水平,使中國的社會結構進入一個相對穩定的時期,才能真正實現和諧社會這一構想。

  二、社會階層結構的中産化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途徑

  本世紀以來,西方國家階層結構兩極化的趨勢大大緩解,呈現中間化的趨勢。無論是在收入分層中,還是在職業分層中,西方社會都形成了一個逐漸過渡的、龐大的中間階層,他們的人數占總人口的40%以上。西方産業結構的巨大變遷使就業結構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工業革命以後,機器的使用和工業所創造的巨大産值促進了勞動力就業從農業向工業流動,工業經濟日益膨脹,上昇到産業結構的主導地位。在這一進程中,西方發達國家就業結構的變遷經歷了兩次大的轉换,跨越了兩個轉换點:第一次是農業就業人口向工業轉移,農業就業人口下降到50%以下;第二次是第一産業和第二産業就業人口向第三産業轉移,第三産業就業人口上昇到50%以上。例如,1950年美國第三産業就業人口所占比重爲56.8%,英國爲48.7%。第三産業就業範圍廣泛,爲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就業人員中體力勞動者和非體力勞動者的比例發生了巨大變化,白領人員迅速增加。根據聯合國《勞動統計年鑒》,到70年代中期以後,美、英、法、荷蘭、瑞典、挪威等國家,白領人員在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都在40%—50%之間。美國著名社會學家C·賴斯·米爾斯於1951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白領》一書,提出了“新中産階級”的概念,它主要由領取薪水的白領職員搆成。這個階級從1870年的15%增加到1940年的56%。中産階級的特點是:具有特殊的價值體系,原則上接受現存社會制度;從在社會結構中的地位到勞動的性質都對自己的生活方式感到滿足;具有迫切的消費心理。中産階級是一個既支配現代社會政治發展,也支配社會思想發展的社會集團。米斯爾在他的《白領》一書中説過:“它將取代其它階級,起到推動現代社會運轉的中樞作用,是下一個統治階級的候選人”。西方學者認爲中産階級的增大體現了社會平均化發展的趨勢。中産階級搆成社會主體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發達國家能够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結構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在鄧小平同志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號召下,隨着收入分配制度的調整和建立,中國城鄉居民收入普遍增加,確實出現了一個不斷擴大的社會中間階層和企業家階層,形成了一批中等收入者。他們主要是中高級白領和中小企業家,一般受過良好教育,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經受了洗禮,具有專業知識和較强的職業能力,大多數具有良好的修養和公德意識,過着引領時尚的生活方式、消費習慣,追求穩定和安逸,其收入和地位等方面都處在社會的中間層。有關人士分析,若從現在開始,中國中産階級人數每年增加1%,那麽,到2020年左右,中國中産階級人數就可以占總人口的38%。38%將是中國社會的一個平衡點,達到這一平衡點,中國社會就能長期穩定發展了。中産階層在中國的出現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現象,他們有相對獨特的社會要求,但他們對社會的和諧穩定並不搆成威脅,相反,他們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途徑。首先,中産階層的形成標誌着中國傳統農耕社會的徹底解體,是推動社會結構由“金字塔”結構向“橄欖形”結構轉型的結構性因素。其次,中産階層是介於社會高層與底層之間的緩衝層,當它成爲社會主體時,社會高層與底層間的衝突就會减緩,這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政治因素。第三,中産階層最希望社會穩定,在社會中代表温和、保守的意識形態,他們比較重視現有的穩定生活,其行爲方式比較理性,其心理傾向也比較穩定,當其佔據主導地位時,就成爲社會穩定的思想保障。第四,與低收入階層不同,中産階層的收入穩定並呈現剛性特徵,邊際消費傾向明顯,能有效地拉動消費、促進國内需求的穩定增長,是社會穩定的經濟因素。

  古希臘先賢亞裏士多德説過:中産階級不發達是政治不穩定的根源,當中産階級弱小無力并且組織很差時,國家就會分裂爲窮人和富人兩派,由於窮人和富人是天然的敵人,兩者之間在政治上往往互相排斥,很難妥協,這就會導致社會不穩定。理論界一般認爲,當一個社會的階層結構是“橄欖型”,也就是説,富豪與窮人、權貴與弱者都是極少數,而作爲有秩序基礎的中等收入者在社會中占主流,那麽這個社會就會變得穩定、理性、務實、進取,有利於建立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公平、公正的政治制度與經濟制度。社會階層結構的中産化是一種大多數人互利的階層結構形式,也是社會走向成熟的象徵和保持長期穩定的基礎。

  三、擴大社會中産階層,爲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目前中國社會的階層結構仍是“金字塔”型。我們要想盡辦法避免最壞的社會流動趨向,改進社會流動機制,進行産業結構調整,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使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從目前的“金字塔型”轉向“橄欖型”,爲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首先,進行産業結構的調整,加速社會結構的轉型。我國産業結構的調整應是,大幅度增加第三産業比重,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擴大從業人數;而第一、二産業比重相對要减少,擴大中産階層隊伍。

  其次,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發展個體和私營等非公有經濟,是擴大中間階層的重要措施。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鼓勵、支持和引導其快速、健康發展;要依據《憲法》,保護其合法的私有財産權,“清理和修訂限制非公有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放寬市場準入,改變歧視政策,實現公平競争;要改進政府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服務和監督,爲個體、私營企業及時提供資金、技術、信息和法律等方面的服務,使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起來。

  再次,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推進就業,使一切活力競相迸發。現階段,在初次分配中充分體現效率,按照市場原則和生産要素的貢獻獲取收入,讓貢獻大者獲得更多收入,激發其勞動和經營的積極性,使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在再次分配中要體現公平,加大政府分配政策的調節力度,强化立法執法手段,調整過高收入,反對灰色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提高所得税,增加利息税,擴征遺産税,以縮小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當然,在打擊非法收入的同時,也要保護各種合法的非勞動收入,才能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更快發展,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另外,對於弱勢群體要給予更多的關懷,“加快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確保低收入者、無收入者生活有保障;同時,“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改善創業和就業環境”,以降低低收入者的比重,擴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最後,要解决好提高中産階層比重的重點層面問題。從我國的現狀看,約束和阻礙中産階層比重擴大的主要層面是解决好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提高國民受教育的程度、給予社會尊重等問題。首先,要解决好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問題。其次,要提高國民受教育的程度。現代社會的教育,被視爲實現社會平等的“最偉大的工具”。目前,我國存在嚴重的教育差距問題。學費高,就業難,使得各高校農村學生的比例呈下降趨勢,在城市,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人口的比例分别是農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一些地方由於經費緊張等原因使得九年制義務教育也不能很好地普及,這就極大地阻礙了貧困階層和富裕階層間的上下流動。要提昇低收入者人力資本的競争,從根本上改變我國龐大的弱勢群體低文化、低教育、低素質的國情。第三,要給予中産階層必要的扶植。在社會生活中給予中産階層一定的地位,使他們受到應有的尊重,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他們的政治參與程度,因爲政治參與程度的提高會增强其經濟實力,進而會提高其自身的社會地位和聲望;同時,中産階層參政也會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當然,也要教育他們愛國、敬業、守法、誠信,在不斷提高其自身素質中影響帶動身邊更多的人,産生“輻射效應”,讓更多的人步入中産階層的行列,使社會階層結構更快地中産化。

  (作者:劉衛常,係廣東省委黨校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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