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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建設和諧社會作爲我國21世紀的目標,具有現實意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内容是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人民日報》曾經報導:惠州大亞灣的施工現場,一棵大榕樹需要遷移,人們發現樹上有一個鳥巢裏面有鳥蛋。“殻牌”專程從國外請來鳥類專家。專家認定,鳥蛋需要3個月孵化。“殻牌”决定3個月後再遷移這棵大榕樹。中央電視臺也曾經報導:在德國北部小城克勒加斯普,有一對白鸛把家安在了緑油油的高爾夫球場中央,這兩只白鸛正在把高爾夫球當蛋孵。德國鳥類學家菲德勒推測,白鸛一般只在樹上或建築物上築巢,這對白鸛可能是被同類從原來的窩裏趕出來的,它們的對頭不僅霸佔了它們的家,還將它們産下的鳥蛋占爲己有,傷心欲絶的白鸛夫婦很可能將高爾夫球當成了鳥蛋。菲德勒的推測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他們都非常同情白鸛夫婦的遭遇;爲了讓白鸛夫婦早日從失子之痛中解脱出來,菲德勒把一個真正的白鸛蛋放進了白鸛夫婦的窩裏。他説,有這麽執著的父母,孵出來的小白鸛將來一定會生活幸福!
兩則材料給我們這樣的啓示:從號令自然的主人,到善待自然的朋友,這是人類意識的深刻覺醒,也是人類角色的深刻轉换。自從人猿相揖别之後,人類社會與自然的關係就開始了錯綜復雜的交叉。人類是自然之子,人與自然共處於一個整體,人類社會與自然究竟應當建立一種什麽樣的關係,關乎到人類的命運和人類生存的地球的命運。我國古代有“人定勝天”的思想,西方資産階級文藝復興時期也發出過“人啊,萬物之靈”的激情呼唤。今天的現實却告訴我們,如果人類把自己確立爲自然的主宰,萬物的主宰,用掠奪或考過度開發的形式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最終人類將失去立足之地,導致人類自身的毁滅。
辯證唯物主義認爲,人類既是自在世界的産物,又是人類世界的創造者。人類社會發展史也是人與自然從原始和諧到分離、對立、對抗,再到和諧、協調發展的歷史。人與自然的關係必須和諧,保護自然人類才能生存和發展。人類生存環境不斷惡化給予人類警告,也是促進入類不斷探求和自我反省的,建設和諧社會的基礎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一、人與自然關係發展的歷程
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個亘古的話題,它反映着人類文明與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的辯證關係。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依賴於自然,人類社會的文明進步也影響自然的結構、功能與演化。人與自然是辯證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經歷了由和諧到失衡、再到新和諧的螺旋式上昇過程。
原始社會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和諧共處的。原始社會由於生産力水平十分低下,水中的魚、空中的鳥、森林野地的野菜和野果是維係原始人生存的必要條件。人類只能生存在自然的懷抱中成爲自然之子。這個時候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和諧的,表現爲人類對自然的敬畏和被動服從,和諧的主導因素是自然。進入農耕社會後人與自然關係開始發生變化,在整體上保持人與自然和諧的基礎上出現了階段性的、區域性的不和諧:由於人口的增加和生産力的逐步提高,人類開始不安於自然的庇護和統治,在利用自然的同時試圖改造和改變自然,而這種改造和改變往往伴隨着很大的盲目性、隨意性和破壞性。工業文明的出現,使社會生産力有了質的飛躍,人類利用自然的能力極大地提高。與此同時,人類對自然的理念也發生了根本的改變:由“利用”變成“征服”,“人是自然的主宰”、“人爲自然立法”的思想佔據了統治地位。解析幾何的創始人笛卡爾認爲,藉助科學“我們就可以使自己成爲自然的主人和統治者”。工業文明的進程加大了人類的盲目自大,人與自然的關係産生了逆轉:人類成了人與自然關係的主體。人類對自然的征服和統治變成了對自然的掠奪和破壞。自然資源被無節制的大規模消耗,造成污染物大量排放、自然資源枯竭和生態日趨惡化,能源危機、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氣候變暖、土地荒漠化、動植物物種大量滅絶……20世紀以來灾難性惡果嚴重威脅着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正是人類對人與自然的關係失衡的惡果。
人類征服自然帶來巨額財富和製造的巨大灾難,迫使人類重新反思人與自然的關係。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人類對自身與自然關係的認識産生了質的飛躍:1972年聯合國發表了《人類環境宣言》,鄭重聲明人類只有一個地球,人類在開發利用自然的同時,也承擔着維護自然的義務,人類與環境是不可分割的共同體: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向聯合國提交了一份題爲《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報告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並對“可持續發展”做了一個迄今被認爲是最廣泛、最能體現可持續發展核心思想的定義: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搆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理論從此深入人心,開始了人類社會的新的發展歷程。此後以《裏約熱内盧環境與發展宣言》、《二十一世紀議程》、《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氣候變化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爲代表的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綱領性文件和國際公約的問世,標誌着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已成爲全球共識。
二、人與自然關係不和諧的原因
和諧發展是人與自然的關係的一種理想狀態,但人與自然的關係的和諧發展不是静態的。社會進步和科技發展,無時無刻不在改變人與自然的關係。盡管人們已經開始認識到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的重要性,但是人與自然的關係的處理仍然涉及相當多錯綜復雜的問題。從我國的實際悄况看,許多地區都經歷了爲了脱貧快速發展而犧牲環境,經濟發展之後再治理環境的狀况;不少地區甚至爲了短期的眼前的經濟效益,破壞環境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
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在社會發展中不斷變化的,生産力發展和科技進步必然影響利改變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不可能維持静止的和諧。人類必須在認識和掌握客觀規律性的基礎上發揮主觀能動性,才能在人與自然的矛盾衝突中通過努力不斷達到新的和諧。現代社會人與自然的關係中人類是主體,人類如何認識與把握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决定性因素,但是自然並非被動的受體,如果人類不能正確認識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辯證關係而繼續破壞環境,就必然遭受自然更加嚴厲的懲罰和報復。回顧人類歷史上對人與自然關係認識的復雜過程,我們可以看到人與自然關係的失衡是有深刻的思想根源的。
第一,工業社會的發展帶來生産力的迅速發展,膨脹和滋長了極端的和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思想。“人類中心主義”認爲人類是萬事萬物的中心,人是價值和權利的主體。在資産階級的文藝復興時期,伴隨着工業文明社會生産力的迅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也産生了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這種看法堅持一切從人的利益和價值出發,以人爲根本尺度去評價和對待其他所有事物,人與自然相互依存、人類的存在必須以自然的持續存在爲前提等被忽視了,人類對大自然開始了您意妄爲的瘋狂掠奪和破壞,破壞了人與自然的和諧,也危害了人類的根本利益。有些發達國家爲了本國的利益,不顧其他國家和全人類的利益,把環境污染和破壞性不可逆的産業輸出到經濟落後的國家和地區;我國有些地區也存在爲了眼前經濟利益肆意破壞環境的現象。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導致整個地球的生態失衡、資源破壞、環境污染等等。2005年2月的《京都議定書》就是通過國際社會限制全球温室氣體的排放造成的自然環境破壞的法規性文獻,雖然有個别超級
大國遲遲不願意簽字,但這個文獻表明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已經成爲國際共識。
第二,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告訴我們,人類認識總是在錯綜復雜的條件下進行的。人類對自然的認識活動由於受主客觀條件的的制約,必然要經歷錯綜復雜的過程。正如列寧在談到唯心主義産生的認識論根源一樣:直綫性與片面性、死板與僵化、主觀主義與主觀盲動性,都是導致人類不能正確認識自然的主觀原因。由於客觀自然界本身是永不停歇的運動變化過程,人類對生態系統循環規律的認識也是曲折發展的。工業文明以前,人受自然的支配和奴役的最根本原因是生産力落後和科學知識的缺乏,導致人對自然的無知和敬畏,人類曾經對自然的極度崇拜,原始社會的泛神論認爲“萬物有靈”就是真實的寫照;工業文明之後,隨着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人適應自然、認識自然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但是又走向了反面:夸大了人類對自然的作用。從人對自然認識的發展的曲折性,可以看到人與自然關係的復雜性。工業革命之後,由於没有正確認識人與自然的關係,人們在憑藉科學技術過度地開發、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同時,對自然造成了巨大的破壞,使自然的白净能力越來越差,使自然界越來越不適應人的活動;環境的惡化、生態的失衡、資源的枯竭,反過來又使人類生存與發展面臨着嚴峻考驗。2l世紀人與自然的關係面臨的嚴峻挑戰迫使人類重新思考人與自然的關係。
三、轉變觀念才能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生態系統的恢復歸根結底要依賴人對自然規律的充分認識及人類在符合自然發展規律的前提下發揮主觀能動性作用於自然的實踐活動。要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進而達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就必須實現自然觀念、價值觀念、倫理觀念、生産觀念的轉變。
其一必須轉變人是自然的主宰的自然觀。這種自然觀建立在人類社會與自然界對抗的基礎上,認爲人類社會的發展就是征服自然掠奪自然的過程,向自然索取得越多,物質財富就越豐富,物質文明的程度也就越高。這種自然觀導致了人類對自然的掠奪和生態環境日趨惡化。人類必須認識到大自然是承載人類文明大厦的基石,是人類社會産生、發展的基礎,對自然的掠奪就是對人類社會明天的掠奪。人類社會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産物,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就必須充分認識到自然資源是有限的,對自然的索取應當保持良好的循環,人類社會生産生活所産生的廢棄物不能超出大自然的自净能力:愛惜資源、愛護環境是人類必須承擔的責任。當人類不再被飢餓困擾時,就應當在保持經濟持續發展的同時,着力優化自然生態。
其二必須轉變消費主義與享樂主義的價值觀念。在工業文明中,消費主義和享樂主義逐漸主宰了人們的經濟社會生活。由於生産能力迅速提高,物質財富激增,個别時期形成了“供過於求”的虚假現象,消費主義、享樂主義的價值觀也因此大行其道。這種價值觀把人們精神上的滿足完全搆築在物質消費基礎上,實際上是把人的尊嚴和價值與消費特别是大量的浪費等同,擁有財富的人就是大肆揮霍資源的人,大肆揮霍物質財富就是富有的表現等“暴發户”心態,比如某些發達國家人均消費量驚人,這種行爲消解甚至曲解了真正意義的人文精神。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就必須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將自身的幸福體現在適度和諧消費之中,尋找消費行爲與理性需要的平衡點,用人類應有的理性去約束具有無限擴張的消費欲望。
其三必須轉變過時的“善”與“惡”的倫理觀念。任何社會形態都有與之相適應的倫理支持系統,都存在人類對善行與惡行的不同理解,都必須達到人們普遍認可的和諧倫理。在現代社會的和諧倫理的視野中,人類的最大幸福與價值,不再是通過蠻横地支配自然萬物而獲得,而是運用和諧智慧理性地實現萬物的平衡發展。人類只有成爲有利於人與自然和諧的因素時,才是善的;否則,就是惡的。生態問題的日益惡化實際上折射着人類的道德危機。自然界的生態系統是一個歷經億萬年形成的整體,在這個系統中,所有生命都有一定的位置,都有持續生存的權利,和諧有序的生態系統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只有把自然的萬物包容在人類社會和諧倫理關係下,人與自然的關係才能真正獲得和諧發展。
其四必須轉變舊的生産觀念。在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時代,生産被當作謀取基本生活資料的手段和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從某種意義上説,這種工具性生産的發展和工具理性的張揚是自然生態系統遭受破壞的主要原因。把保護自然和保護環境納入生産力發展的範疇,緑色GDP的概念的提出,循環經濟的建立都告訴我們,人與自然的關係應當也必須是:人類在認識自然、尊重自然、保護自然和博愛萬物的前提下利用自然,使人類與自然萬物在高度和諧統一中相互轉换物質和能量,最終實現人類與整個自然生態系統的和諧發展。
進入2l世紀,可持續發展觀已經成爲人類的共識,但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道路還非常漫長,需要全人類共同去努力。
(作者:朱静君 閻 安,分别係廣東工業大學社會學教研所所長、副教授,廣東工業大學社會學教研所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