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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二十七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通過了監督法、企業破產法及合夥企業法。 |
中評社香港8月28日電/歷時二十年、易稿十多次的中國監督法二十七日順利通過。作為一部涉及中國政治體制的重要法律,使人大監督有法可依,政治體制改革穩妥推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監督法,強化了對“一府兩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監督。
監督法中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大公報報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今天以一百五十五票贊成,一票反對,五票棄權的高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五十三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二十七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說,立法法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備案、審查和撤銷已經作了詳細規定,監督法在此基礎上重點規範了兩個新的內容。
一是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地方作出的決議、決定或者發布的命令,有些是超越職權、明顯違法的,如擅自設立審批、收費、罰款、強制措施等,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為了解決這類問題,監督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這一類不適當的決議、決定和本級政府發布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撤銷程序由省級人大常委會參照立法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具體規定。
二是監督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通常稱為司法解釋),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在司法實踐中,存在有些司法解釋與法律相抵觸的情況。監督法參考立法法有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程序的規定,對“兩高”司法解釋的備案程序作了具體規定。
喬曉陽說,監督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以下規定可以看出這個特點:
具很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一,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工作監督的重點,是緊緊抓住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點問題。
第二,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工作監督的主要形式是每年選擇若干重大問題,有計劃地安排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
第三,監督法明確規定了專項工作報告議題確定的六個途徑,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集中的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等。從這些途徑確定的監督內容,都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
如對政府工作中的“三農”問題、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保障、拆遷補償等,對“兩院”工作中的執行難、告狀難、賠償難、刑訊逼供、超期羈押、錯案不糾、司法不公等。
第四,監督法明確規定,“一府兩院”要將對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書面報告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對專項工作報告作出決議,“一府兩院”要在決議規定的期限內,將執行決議情況再次向人大常委會報告。
第五,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對專項工作的監督情況包括“一府兩院”研究處理情況,都要向人大代表通報並向社會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全社會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