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8日電/韓國的《東亞日報》今天發表題為“政府竟爲挪用公款的企業把風?”的社論,指出不良企業挪用公款的事例在檢察機關對現代汽車集團秘密資金進行調查過程中再次暴露出來。考慮到如果不良企業和不良金融機構一舉破産,可能會對經濟造成巨大衝擊,因此政府于金融危機過後的1998年作爲國民重稅另設公款。但是,隨著不良狀況日益暴露,導致不良企業股東、債券銀行、不良債權處理機構、會計法人各自籌集公款的犯罪行爲不斷蔓延,如此一來,國民還能相信誰,怎能放心納稅?
社論表示,檢察機關透露,現代汽車集團屬於不良企業的分公司(株)Wia公司(原起亞重工業)和亞洲金屬工業通過將産業銀行等機構持有的不良債權廉價轉讓給企業結構調整公司後,在重新購回這些債權等手段,豁免了550億韓元的債務。兩家不良企業稱,爲取得這些利潤,將41億韓元用於行賄。而用於填補相當於這些豁免企業債務金額的銀行損失的資金正是公款。
面料企業泰昌通過同樣的手段減少了103億韓元的債務,金大中政府時期,星園建設(音譯)公司委託總統的兒子和內侄免除了銀行的債務。以總裁離婚的贍養費爲名使用公司資金的東亞建設公司、以向寺廟施捨的名義使用公款的星園土建集團(音譯)、以親屬的名義挪用公款的雙龍集團最後依靠公款免除債務。
社論指出,截至目前,政府已經使用了168.2萬億韓元的公款,但收回的金額僅達75.78萬億韓元,占45.3%。即使通過出售友利金融控股公司等,進一步收回32萬億韓元,占全部金額36%的60萬億韓元最終還得用國民稅金來填補。
公款管理委員會雖然說“公款是對未來的投資”,但人們指出“運用這些資金的相關人士能夠珍惜自己的10萬韓元,但卻會大手大腳地花10億韓元公款”,可以說這種說法也基本屬實。究竟是“爲了誰的未來”如此胡亂管理國民的稅金,必須追究政府、公款管理委員會、韓國資産管理公社、儲蓄保險公社、産業銀行等機構的責任。隨意濫用公款的機構在庇護挪用資金的企業時是否也在“中飽私囊”?當事者必須借此機會洗脫自己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