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前不久,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和新浪網新聞中心發佈的一個調查結果稱,“85.3%的人感覺自己的生活負擔比10年前更重了”。於是,一些媒體紛紛轉載,幷在顯著位置刊發評論文章。值得玩味的是,幾乎所有的文章都以此爲依據,對中國的消費價格指數(簡稱CPI)提出質疑。許多專家和評論者是出於一種社會責任感提出問題和意見,但他們確實自己陷入,幷且也把公衆帶入了一個感覺的誤區。 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如是說。
把被調查者放大爲“公衆”是一個感覺的誤區。該報道稱,此項調查一共有7625人參與;而報道的標題主語是“85.3%公衆”。顯然,如果稱“85.3%的被調查者”更爲準確。抽樣調查是可以推算總體的。要想知道13億人的感覺,不必要也不可能把每個人都問一遍。但是,你要代表誰,就必須對誰有代表性。要按照抽樣的原理抽取樣本;樣本的多少和分佈都至關重要。從報道中,人們絲毫看不出這85.3%是代表全國的公衆,還是哪個地區或是哪個領域的公衆。如果是指全國公衆而言,這7000多人的代表性顯然還差得很遠;如果祗是某個局部,冠之以“公衆”兩個字就太誇張了。
把“生活負擔重”等同于生活水平下降也是一個感覺的誤區。被調查者有生活負擔加重的感覺是正常的;但這幷不意味著實際生活水平一定下降。你可能爲子女的入學而疲于奔波,交了一筆不菲的擇校費;你可能因爲買房而需要每年還貸,但是,你可能已從平房搬進了三居室,可能已把黑白電視機換成了彩色背投。其實,人們感覺負擔重,很大程度上還有一種心理因素,是“活得太纍”的另一種說法。有這種感覺的人,其生活狀况未必符合絕對貧困化的標準。換言之,符合絕對貧困化標準的人可能有,但絕到不了85.3%。
以“生活負擔重”質疑消費價格指數(CPI)還是一個感覺的誤區。且不要說被調查者的感覺中有一些非物化的成分,單就其物質産品的消費而言,誠如一些評論者所言,還沒有考慮住房消費的因素。因此,如果要把這種感覺和相應的統計指標進行對比分析,至少還應包括購買房屋的有關價格指數。有人說,CPI中應該包括住房。殊不知,CPI和GDP一樣,都是一個按國際標準定義的統計指標,能够反映一定的問題,也祗能反映一定的問題。既然使用這個指標,就要遵守這個指標的統一定義。可以幾個指標綜合使用,但不能指望一個指標反映所有的問題,也不能顛覆指標口徑的同一性、統一性、可比性和有限性。可以用CPI中的細項分組進行相關分析,而不能因爲指標的綜合性否定其科學性。
以個人似是而非的印象代替客觀事實更是一個感覺的誤區。一些學者斬釘截鐵地指出,CPI是20多年前制定的,已經過時,也不調整。實際情况是,中國目前不僅用國際通用方法計算定基價格指數,且從2001年起增加了汽車、汽油、移動電話、電腦及家庭服務收費、車輛購買使用維修費、電話月租費、有綫電視費、非義務教育收費、健身活動收費、物業管理費用、自有住房需繳稅費、旅遊收費等,從2006年起增加上網費、物業管理費、教育軟件開支等,其數量由以前的325種增加到接近700種。這些情况,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官方網站上都可以查到。而近年來,同型號的電子、家電産品都呈持續下降之勢。這些都對價格總指數的上行起到了下拉的作用。
當然,CPI的使用與發佈也有值得改進的地方。比如,把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官方網站上發佈的有關計算方法也在國內媒體上廣泛刊登,讓公衆了解和認知。但值得玩味的是,所有的評論者對媒體報道中的既沒有方法也沒有範圍的“調查結果”,却想當然地認定這就是公衆的感覺。因而,當某記者告訴老張,根據相關統計,這幾年物價上漲不大,甚至一些年份物價還有所下降。老張當然一臉困惑和不解。但如果我們把有關指數的知識和細項都告訴他,他還會一臉困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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