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策發會倡先特首普選 後立法會普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23 08:54:32  


策發會提出普選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可能模式,認為香港特首普選可先行。圖為去年十一月曾蔭權公布由籌組的策發會成員名單。
  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由香港特首曾蔭權倡導組成的港府咨詢組織策略發展委員(策發會)提出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可能模式”,認為香港特首普選可先行,由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經普選產生行政長官﹔立法會普選則實行三項過渡安排,包括擴闊選民基礎、減少功能界別數目及由功能界別成員提名候選人,讓市民普選,但仍未決定沿用“單院制”或實行“雙院制”。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策略發展委員會轄下的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將於本周五開會,討論日後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可能模式。名為“有關普選原則和概念討論的總結”的策發會文件,總結對制定及落實普選四個原則,包括要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循序漸進同適合香港情況。普選應是以一人一票的制度,直接或間接選舉的方式進行。而任更改,均須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通過。

  委員亦初步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最終達致普選提出“可能模式”。其中在立法會普選的過程中,處理功能界別是其中一項重要議題,會顧及香港的特別需要、維持均衡參與的原則,以及考慮有關議員對香港的貢獻。而在立法會邁向普選期間,亦會考慮採用三項過渡安排,包括﹕擴大各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減少功能界別的數目,以及由功能界別成員提名候選人讓市民普選。

  不過,委員對日後經普選後的立法會,應採用哪種議會制度的意見分歧, 部分人擔心“兩院制”可能阻礙行政效率﹔但有人則認為“兩院制”能達至均衡參與。

  至於有關行政長官普選模式方面,基本上是按香港《基本法》規定進行,即由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予全港選民普選,之後再經中央任命。但具體安排,策發會建議可以《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選舉委員會為組成藍本,也可以由其他具廣泛代表性的方式組成。

  有關建議會作為委員會下半年討論的基礎,並於明年初作總結。

  對於有委員擔心普選會令香港變成福利主義,正在北京訪問的政府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普選、民主及資本主義可以相輔相成﹔鑑於外國有類似經驗,政府將在策發會討論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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