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匯豐銀行有職員假冒客戶簽名,3年半期間,逾20次提取或透支7客戶和她母親戶口共1,168萬元。 |
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香港滙豐銀行一名客戶服務女主任,基於對任職高級警員的病態賭徒丈夫的忠誠和愛慕,替夫還賭債,假冒客戶簽名,3年半期間,逾20次提取或透支7客戶和她母親戶口共1,168萬元,再藉偽造文件及歸還部分款項隱瞞;3年半以來滙豐一直未有發現,直至去年該行職員才揭發事件。夫婦2人昨認偷竊等9罪,判監3年10個月。
香港經濟日報報道,對於有前綫員工多年來冒客戶簽名竊款而不被發現,香港滙豐銀行發言人回應案件是個別事件,不願置評,並澄清本案是銀行內部自行發現。
滙豐銀行發言人表明,銀行內部有監控小組,定期留意各分行員工處理客戶戶口的手法,如發現戶口出現異常,會主動聯絡相關同事查問。
香港渣打銀行發言人回覆稱,銀行有嚴謹措施防止客戶受損,如前綫員工會調動工作位置,不會由同一人重複處理同一個客戶。若發現客戶戶口有大變動,銀行會與客人聯絡,確保戶口沒有被盜用。
身為香港高級男警員的張志偉(43歲)和前滙豐銀行客戶服務主任的妻子林綺萍(38歲),昨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8項偷竊罪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
控罪指兩人於01年11月15日至05年4月21日期間,在7名客戶和女被告母親的戶口,提取或透支共約1,170萬元。兩人另被於05年2月28日,在香港皇后大道西288號滙豐銀行分行偷竊其中一名客戶5,000元;兩人又被控於同月誘使女被告的母親,接受虛假的定期存款續存證明書為真文書。
辯方大律師求情稱,男被告效力警隊26年,沙氏期間表現出色獲嘉許,但由於沉迷賭博,才以死要脅妻子籌錢,女被告基於對丈夫的愛慕才犯案,此事將會令兩人分別失去近100萬元和27萬元退休金,兩名被告已經歸還約900萬元給銀行。
暫委法官判刑時直指,女被告對丈夫的愛慕和忠誠並非犯案的藉口,男被告更不能因為賭錢盜取別人的財產。兩人嚴重違反誠信,故重囚阻嚇。
案情指出,女被告為了籌錢給丈夫賭博,遂於01年底,假冒母親簽名取消其定存戶口,然後將錢轉到自己戶口。半年後,女被告再假冒其母簽名,將4萬元由其母戶口轉至賭場職員的戶口,兩名被告再偽造銀行文件隱瞞事件。
02至03年期間,女被告為替丈夫還債,假冒87歲的熟客和其姊妹的簽名,透支其聯名戶口近900萬元及在該戶口提取62.5萬元,轉入丈夫或賭場職員的戶口,數日後連本帶利將錢歸還上述戶口。
兩年後,女被告又假稱朋友急需用錢,向一名熟客借取74.5萬元,並假冒兩名客戶簽名,盜取客戶110萬元。
滙豐前女職員盜款手法
01年底至02年初,任職客戶服務主任的女被告為借錢給丈夫賭錢,假冒母親簽名,盜取母親於銀行的24萬元存款,然後再偽造銀行文件寄給母親,藉此瞞隱惡行;
02年至03年間,女被告再假冒年過80歲的兩名客戶簽名,18次透支他們的聯名戶口,涉款近960萬元,數天後即連本帶利歸還。1年後,她聲稱其任職公務員的朋友急需用錢,向另一名客戶借74.5萬元,但她最終沒歸還;
05年4月,女職員先後假冒兩名客戶簽名,盜取兩個聯名定存戶口110萬元,藉此替丈夫還賭債,同行職員發現客戶戶口一筆大額存款,被人擅自轉帳至女被告丈夫戶口,揭發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