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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均有先例限制法官參加政黨。圖為香港部分法官。( 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針對香港公民黨有2名暫委和特委法官加入該黨,香港立法會司法及法律服務事務委員會會於本月26日討論有關“法官的政治背景”的問題。該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國英認為,兼職法官和全職法官在行使司法管轄權、權力及特權方面均無二致,而法官作為政黨成員,將出現“雙重效忠”的問題。故民建聯認為,為維護司法獨立及司法公正的權利及公眾利益,有政黨背景的人士不宜出任兼職法官;而兼職法官倘希望維持其政黨身份,則應當效先例辭職。
香港《文匯報》報道,公民黨於早前被傳媒揭破,有2名黨員具暫委法官和特委法官的身份,引起公眾關注法官的司法獨立會否受其政治背景影響;儘管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早前為暫委法官提出有限度的指引,但仍無法平息社會各界對法官參政影響司法獨立的疑慮。
民建聯的李國英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民建聯會就有關問題,於26日舉行的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提交意見書,其中會引用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司法條例,清晰地表達他們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他表示:司法公正不可只靠“做出來”,司法獨立是公民權利,身為法官必須“讓人看到”其中立的背景,才是對公眾司法權益的交代。事實上,現行法例對某些“因為本身工作性質而特別容易被視為有偏私之嫌的人員”,例如公務員在參與政治上設有重重限制:他們雖享有投票的權利,但被禁止參與任何政治及助選活動以保持政治中立。
他續說,同樣地,為維護司法獨立及司法公正,避免被視為有偏私之嫌,法官須避免加入任何政治組織,或與之有聯繫、或參加政治活動。“法官也是人,也有犯錯的時候。截聽條例也要管法官,這些情況(法官參與政黨和政治活動)為何不管?”
雖然涉及事件者均為暫委法官,但李國英認為,既然兼職法官可享有與全職法官一樣的司法權,理應受同一樣的監管以保障公眾。
他強調,無論全職或兼職法官,入政黨都會有理念偏倚,審理案件特別是有敏感性的案件時,政治偏差會損害公眾利益,特別是身為政黨成員,有關的法官可能會出現既效忠司法獨立公正,又須效忠於該黨的政策利益,出現“雙重效忠”的問題,而即令有關的法官可以做到“公義”,但卻不免會令香港市民懷疑法官可能受到證據以外的外來干預。
李國英指出,民建聯會向政府提交有關意見,但是否會促請當局修訂早前由李國能發出的有關指引,還需留待討論進展而定,但他們認為“現在管得太少,仍有很大的空間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