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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與網通各持法律理據,為出售電盈資產一事爭端或會持續。圖為李澤楷(左)與網通集團總經理張春江(右)。 |
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香港電訊盈科出售資產被第二大股東中國網通集團叫停,當外界以為交易勢必將告吹之際,消息人士指出,雖然網通是電盈第二大股東,原來電盈出售資產毋須網通批准,只須“知會”,即使網通反對亦可成事,故電盈將無懼代表國家的網通集團的反對聲音,將洽購電盈資產的方案交股東自決,形成李澤楷與北京對疊情況。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直屬國務院旗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網通集團,繼前晚發表措詞強硬的聲明後,集團發言人昨回應本港電子媒體查詢時,態度明確:“不願看到港人所擁有及管理的資產有任何變化,同時作為一個主導企業,亦不能只從商業利益角度出發,亦要顧及社會發展及向員工負責,當年網通入股電盈,只希望提高電盈的協同效益,賺錢只是其次。”
電盈主席李澤楷則對媒體表示,上月24日出席了電盈股東大會,令他覺得怎樣也要為小股東利益盡力,如果有人提出收購價,他一定會考慮。”
消息人士指,若網通要反對交易,反而要過小股東的一關,因為仗 電盈在美國上市的地位,小股東可以網通罔顧股東利益為由興訟。
在電盈擬出售資產的消息曝光後,市場及大多數傳媒均指出,交易一定會遭網通否決而告吹。昨日早上電盈系在港兩家公司再度停牌,並於晚上發表通告正式披露,兩名準買家的身份為澳洲麥格理銀行集團以及美國新橋投資的身份,更將去年初網通入股電盈兩項出售資產限制條款刊登出來。
電盈曾向倫敦的資深律師 Richard Hacker查詢,若電盈出售資產是否違反協議,取得的回覆是,毋須取得(網通)的同意,因為出售公司業務及資產,並不等於出售附有投票權的公司權益。至於網通方面,據悉也有其法律依據。
至於李澤楷這次出售資產的真正動機,可能並不複雜。由李澤楷鯨吞香港電訊至今,電盈股價還“未見家鄉”,故如何令小股東賺錢,一直是李澤楷的第一考慮,今次有財團提出以數百億元買電盈資產,在李澤楷自己也想不到如何可即時給小股東大幅增值的前提下,他有這個出售決定不足為奇。
據悉,出售資產套現並減債後,李澤楷會將所有現金派予小股東,至於今次交易最終能否成事,真正的決定權其實是在持股量超過 50%的小股東手上,若他們認同網通的想法,可站在網通那邊反對收購。
消息指,這次與網通鬧翻,李澤楷也感到“沒有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