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底,阿根廷受經濟衰退及財政形勢惡化的影響,金融市場出現恐慌,發生資本外逃和銀行擠兌事件。
政府隨即發佈了限制居民提款和限制資金外流的政策。但却進一步加劇了恐慌,引爆了蓄勢已久的社會矛盾,導致全國各地發生大規模騷亂、遊行示威和流血事件。阿根廷十數天內更換了三位總統,整個社會陷入經濟惡化、政治混亂和動蕩不安。
往前追溯,1998年,俄羅斯拖欠債務引發金融震蕩,影響波及到遙遠的巴西;1997年,泰國、印度尼西亞、韓國等亞洲國家爆發了金融危機;1994年至1995年,金融危機的狂飈席捲了委內瑞拉、巴西和墨西哥。在全球經濟一體化不斷發展的今天,戰爭、洪水、疾病等傳統灾害正受到更多的控制,而金融危機却仍然威脅著我們的生活。
現代傳媒把金融危機的灾難活生生地展現在中國人面前:在墨西哥,中産階級儲戶爲了提取他們一生的積蓄,徒勞地敲打著銀行的大門;在印尼,店主們在雅加達街頭的暴亂中苦苦挽救自己的生意;在韓國和日本,兢兢業業的員工被失業的威脅壓彎了腰,關於自殺的新聞報道不絕于耳;在阿根廷,饑餓的市民被迫以拋尸街頭的死馬爲食??
所有這些,似乎離中國人很遠,又似乎很近。金融危機的發生,往往出乎經濟學家的意料。與中國經濟發展環境類似的東亞、東南亞國家,在1997年危機發生前,一直因爲經濟高速增長而享有“亞洲奇迹”的贊譽。反觀中國,雖然近年來經濟增長也被稱爲一枝獨秀,但多年來沉澱的銀行不良貸款已是廣爲人知。此時此刻,回顧其他國家遭遇金融危機的經驗與教訓,檢視自身遭遇危機的可能與風險,對中國來說尤爲重要。
在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中,金融危機被定義爲“迫使銀行體系遭受重大損失甚至消除的金融事件”。縱觀所有的金融危機,幾乎都包括兩方面的顯著特徵:一是存款人和投資人信心喪失,同時要求從銀行提款,造成銀行償付能力和資金流動的困難;二是由於銀行資金緊縮,對其他行業的生産經營活動産生連鎖反應,導致實體經濟的衰退與下滑。
“擠兌”是金融危機的核心環節和主要特徵。在現代經濟中,銀行通行的是部分準備金制—即銀行吸收存款後,大部分貸出,祗留小部分供儲戶提取。這一機制爲企業大規模投資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可能,也爲金融恐慌的自我實現創造了條件。從理論上說,無論何時何地,祗要存款人同時提款,銀行就一定會倒閉。
但擠兌不會無緣無故地發生。一般情况下,儲戶不可能同時向銀行提款,這也是部分準備金制得以實行的原因。在特殊情况下,儲戶擔心自己的存款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某些重大事件或消息的刺激下,産生恐慌,競相到銀行提款,就會造成金融危機。所以,我們要考察,在其他國家的金融危機中,是哪些因素潜在地增加了儲戶擠提存款的可能,哪些因素降低了銀行抵禦擠兌的能力。
通過對20世紀90年代以來新興市場國家爆發的幾次主要金融危機的回顧,可以發現,幾乎每一次危機的爆發都有其各自的特徵和原因,在其錯綜複雜的因素中也包含著諸多共同之處。但顯然,我們更關心的是,在所有這些因素中,哪些與中國目前的情况有相似之處?
資本市場不發達,風險向銀行集中
上世紀80年代,新興市場國家向海外投資者打開大門,吸引外資,90年代達到高潮。但在這些國家的金融系統中,佔支配地位的是銀行,而不是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在美國,銀行祗向私人部門提供其所需外部資金的25%,其餘則由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提供。而在亞洲、東歐、非洲以及南美的市場中,這一比例通常是顛倒過來的。資本市場在這些國家的缺乏達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
從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來看,銀行具有內在風險性。前面說過,在現代經濟中,銀行通行的是部分準備金制—即銀行吸收存款後,大部分貸出,祗留小部分供儲戶提取。這一機制爲金融恐慌的自我實現創造了條件。從理論上說,無論何時何地,祗要存款人同時提款,銀行就一定會倒閉。1931年,在美國經濟大蕭條中,幾乎一半的美國銀行破産—其中大部分是經營狀况良好的銀行—原因就在於此。
中國的股票市場,在設立之初就存在功能偏差和制度性缺陷,由此導致上市公司質量低下和股市規模發展緩慢。例如2003年,我國銀行系統新增貸款規模約爲3萬億元,佔融資總量的85%,而同期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直接融資的新增規模爲5340億元,佔融資總量的15%,其中通過股票和企業債形式的融資不到5%。可見,我國金融市場的融資結構嚴重失衡,風險大部分集中在銀行。這一點與發生金融危機的新興市場國家非常相似,甚至更爲突出。
銀行體制扭曲,産生大量壞帳
銀行狀况在金融危機形成和對實質經濟的影響上首當其沖。政府對銀行的干預,往往導致銀行盲目貸款,以及銀行與公司的過度噬合,以至銀行和公司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降低。這在韓國發生金融危機時表現得最爲典型。
上世紀90年代,韓國金泳三政府大力推行産業政策,政府主導金融機構,與財閥、銀行緊密結合,利用各種手段扶植大企業集團,導致企業和銀行的雙重扭曲。
韓國政府規定:私人和私人機構不得單獨擁有一家銀行4%以上的股份;所有銀行的行長、經理都必須由政府任命;銀行的財權和人事權都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官員和財閥在幕後决定貸款的去嚮。政府不僅控制信貸的流向和利率,也控制貸款的期限和種類。銀行成爲政府下屬的一個財務部門,基本上沒有獨立審查貸款風險的能力和權限。
這種指令性貸款爲壞帳大量産生創造了條件。由於韓國政府長期以來對大企業和銀行實現優惠的保護措施,金融監理機構沒有發揮作用,審查不嚴格,導致企業過度借債。例如1996年,韓國上市公司負債金額比1995年增加20.3%,總體資産負債率達到84.1%。與此同時,大部分韓國企業資本效率低下。在發生危機的前十五年,祗有四年企業能够負擔稅前債務成本,整個國民經濟中祗有電子和鋼鐵兩個行業在創造價值。由此,銀行産生大量呆壞帳,11家主要銀行的壞帳率佔放款額度的14.3%,其中以大企業的壞帳居多。
在正常的市場經濟中,如果企業不能及時歸還貸款,出現財政危機,銀行會很快獲知信息,幷及時處理。但在韓國,政府的産業政策把這個非常重要的信息掩蓋起來。由於大企業關係到國民經濟的命脉和基礎,一旦破産勢必引起社會震蕩。再加上企業、銀行和政府官員之間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使得韓國政府對銀行壞帳的真相拼命掩蓋,能拖就拖。
韓國的大企業爲了扭轉困境,進一步投資于那些收益高但風險也大的項目。銀行明明知道這些項目風險很大,但如果不支持這些項目,企業就永遠不可能歸還貸款。於是銀行祗好被企業牽著鼻子走,銀行系統的壞帳窟窿也越來越大。這種産業政策指導下的企業與銀行的雙重扭曲,爲金融危機埋下了禍根。
中國金融系統中銀行壞帳的産生與韓國如出一轍。壞帳産生後,政府對壞帳的處理也讓人不甚瞭瞭。在1999年中國金融部門獨創“剝離”壞帳的處理方式之後,國有銀行的壞帳率已經大大降低。但是,剝離出去的壞帳能收回多少?不能收回的壞帳怎麽辦?今後産生的壞帳是否還要通過剝離的方式消除?都是大大的疑問。
政府開支過大,內外債務纏身
在過去發生的數次金融危機中,巨額的外債負擔是一個共同特徵。各國危機爆發之前,都有一個持續的、數額巨大的外債形成過程。例如,在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之前,以美元計算的1年期以內的國外銀行債務,佔泰國GDP的45%、印度尼西亞GDP的35%以及韓國GDP的25%。
拉美國家更是以債務問題聞名于世。以阿根廷爲例,自1983年結束軍人專制、恢復民主政治後,曾多次推動私有化和經濟改革,但政府開支過大的問題一直未能解决。
阿根廷的問題在,政治選舉中,各政黨爲贏得選票紛紛許諾,諸如提高社會福利、提高公務員工資、增加工作機會,等等。但提高社會福利需要錢,增加工作機會就意味著政府增加雇員—1991至1999年,僅首都布伊諾斯艾利絲,政府工作人員從28萬增加到40萬—結果政府開支及財政赤字直綫上昇。1999年,阿根廷政府開支達到GDP的28.2%,2001年估計達到GDP的1/3。
1991年之前,阿根廷政府對付財政赤字的辦法是對內“曲綫借債”,即通過印鈔票填補財政空缺,結果導致惡性通貨膨脹,通膨率最高時達到每年5000%。1991年,阿根廷進行貨幣改革,將本幣與美元挂鈎,防止政府濫印鈔票。在這以後,爲彌補財政赤字,政府祗能向國外借債。但由於擔心阿根廷的償還能力,國外金融機構在借出大量貸款後,不願繼續貸款。2001年12月,阿根廷政府山窮水盡,宣佈停止償還本息,金融危機隨即爆發。
對於中國來說,外債負擔和財政赤字尚未成爲一個引人關注的問題。但是,政府開支擴大、公務員工資不斷上漲的趨勢正在加劇。特別是中央財政狀况一片大好,掩蓋了地方政府債務和隱性政府債務(如社會保障基金缺口)問題,應該引起警惕。一旦政府債務問題集中爆發,除了開動印鈔機,以通貨膨脹的方式“賴帳”,別無它法。
對外開放不慎,改革次序顛倒
在總結新興市場國家發生金融危機的教訓時,幾乎所有人都把金融市場自由化和資本帳戶開放列爲重要原因。直觀地看,確實如此。例如,1996年,後來發生金融危機的5個亞洲國家共接受了478億美元的外國銀行貸款,而1997年危機發生後,這一資金流入變成了299億美元的資金流出,一進一出相差約780億美元,對金融系統的沖擊可想而知。
但進一步看,籠統地把金融危機歸咎于資本自由流動是沒有意義的。正如銀行必須保障儲戶的提款自由,但所有人同時提款就會導致銀行倒閉一樣;當發生銀行擠兌時,我們應該去尋找發生擠兌的原因,而不是把銀行倒閉作爲質疑提款自由的依據。
通常,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向金融市場化邁進的過程面臨三個問題:一是國內金融市場的建設和監管;二是資本帳戶對外資開放;三是貨幣價格(匯率)的自由浮動。這三方面的改革如果次序不當,就會增加發生金融危機的風險。
泰國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泰國的金融改革始于上世紀80年代。至1991年,泰國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加速,基本實現資本帳戶開放。但在那時,泰國金融市場的“裙帶資本主義”問題幷未得到解决,政治關係在創立金融企業和安排銀行貸款時影響至深。這使得金融資源的使用往往脫離合理的審查與監督。
另一方面,在允許資本自由流動的同時,泰國幷沒有放開匯率管制。它實行一種政府干預下的市場固定匯率制,即央行通過買賣外匯,調節外匯供求,保持匯率不變。這種制度爲經濟泡沫的産生創造了條件。
當時,大量外資流入泰國,爲了維持匯率不變,泰國政府增加泰銖的供應,用泰銖買入日元或美元等外匯。其結果,增加的泰銖通過銀行體系,流入房地産和股票市場。1993年至1996年,泰國的外匯儲備從250億美元增加到400億美元;住房貸款總額從4700億泰銖增加到7900億泰銖;房地産價格上漲了近400%,正是這種狀况的反映。
泰國經濟當局曾經試圖阻止泡沫膨脹。他們在買入外匯的時候,增加泰銖供應,然後通過出售債券買回等量的泰銖,即所謂的“對沖”政策。但這種政策拉高了當地的利率,對海外資金産生了更大吸引力。結果,更多的外資涌入,經濟泡沫繼續膨脹,直到最後迸裂,引發金融危機。
現在來看泰國的教訓,它應該在金融對外開放之前,首先完善國內金融市場的建設與監管;至少應該在資本帳戶對外開放的同時,放弃固定匯率。但這一教訓幷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直到今天,中國的金融改革仍然在走首先對外開放市場,同時放鬆資本帳戶流動,但堅守匯率不變的道路。這條道路的前景已經寫在泰國金融危機的故事中。
審視中國經濟,房地産泡沫和政策調控困境已經隱約可見。能否避免金融危機的到來,正是對中國經濟學者和經濟管理者的嚴峻考驗。
來源: 《新青年·權衡》 作者: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