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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聯合下發了新的外資併購規定,詳細制定了併購細則,大力保護國有資產流失。圖為內地著名合資企業上海大眾生產車間。 |
中評社香港8月11日電/自9月8日起,凡是涉及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的外資併購,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報商務部審批。
《香港商報》引述商務部條法司有關負責人10日說,“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涉及自主知識產權,凝結中國的傳統文化,並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認可。加強對馳名商標,特別是中華老字號的監管和保護是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一種救濟手段。”
據悉,商務部已計劃在今年全面調查老字號企業發展現狀,並於年內認定200家“中華老字號”企業。未來3年,將有1000家“中華老字號”企業得到官方認證。
該負責人同時指出,9日頒布的《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規定》並沒有為外資併購扎上“緊箍咒”。相反,由於首次允許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交換來併購境內公司,它實際上為外資併購國內企業拓寬了渠道。
商務部表示,新規既為外資併購修築了新的合法途徑,又堵住了可能出現的問題,使外資併購有望在一個更公開透明的平臺上運作。
由於中國還沒有對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進行價值評估的標準和規範,一些馳名商標和老字號在外資併購中往往被低價轉讓,或被競爭對手惡意收購並從此封存。
中國現行的投資體制管理規定﹕價值1億美元的併購案由中央審批,低於1億美元的併購案由地方審批。然而,由於一些地方政府的監管能力弱,審批權一路被下放到市縣甚至鄉,結果導致一些馳名商標及中華老字號的消失和衰退。
這位負責人強調,“報商務部審批不等於不批,而是要加強監管,保障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物有所值,不被人為縮水。”
目前,有關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的價格評估主要是對企業經營狀況和市場占有率進行綜合評估。由於沒有明確的標準,商務部表示將會同財政部﹑商標局等相關部委,邀請行業協會和專家召開內部聯席會議,采取合議或投票的方式來對收購個案進行具體論證,“該否決的否決,該批準的批準,決不會濫用否決權”。
除此之外,為了防止企業利用制度漏洞來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規定》還加強了對境內民營企業或其股東通過海外注冊公司反向回收境內企業的監管﹔鑒於一些圖謀不軌的外資企業給中國現行外匯管理法規的執行帶來了風險和難題,新規引入“實際控制人”的概念,要求“併購當事人對併購各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進行說明,當事人不得以信托﹑代持或其他方式規避前述要求”﹔《規定》還首次強調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必須符合中國的產業﹑土地和環保等政策﹔要求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所涉及的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中國稅法規定納稅,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商務部表示,這些規定是為了提示外國投資者在併購過程中關注這些問題,進一步提高外資利用質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