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10月19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在18日舉辦的紀念中國加入WTO五周年暨中國保險與金融市場論壇上,與會的中國高層人士表示,中國金融業履行加入WTO承諾的過渡期將在年底全部結束,今後將在對外開放的基礎上確保金融安全與穩定。
出席論壇的商務部部長助理崇泉在發言中指出,根據中國加入WTO承諾,2006年底中國金融業履行加入承諾的過渡期將全部結束,保險業和銀行業方面的承諾將得到全面履行。而曾親自參與了加入WTO談判的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周正慶也表示,中國金融業已基本完成加入WTO承諾。據出席論壇的中國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介紹,外資保險公司目前已在中國設有200多家代理機構,位於全球500強中的40多家保險機構中,有27家在中國建立了分支機搆,保險業已於2004年底率先于其他金融業結束過渡期。周正慶介紹說,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數量一直增加,業務不斷拓展。目前,在中國已設立的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已達269家,合資證券公司7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23家。而在保險業方面,外資保險公司共44家,除了不得從事法定保險業務和壽險公司外資股比例不超過50%的限制以外,已基本實現對外開放。
這些高層人士認為,中國加入WTO以後,在服務貿易領域的開放力度是空前的。在包括金融在內的諸多重要服務部門,中國嚴格履行了加入承諾,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准入機會。他們也紛紛指出,接下來,中國更需要進一步確保金融安全與穩定。周正慶對此強調說,現在很需要就外資金融機構的數量、從事的業務範圍、市場參與程度等方面做出整體規劃以及基本規則和改革。
他說,縱觀世界各國,都把保障金融安全作為重要國策,特別是在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特定歷史條件下,提高確保金融安全法律意識顯得越來越重要。亞洲和南美的金融危機的慘痛教訓使人們認識到,不重視國家金融安全必定付出沉重代價。當一個國家作出重要金融決策之前,必須把金融安全放在首位。有一個現象更是值得深思,就是經濟發達越發達的國家,金融領域就越是封閉。他舉例說,中國政府已批准一個發達國家在中國建立了24家營業性銀行機構,而中國自1990年以來申請在該國建立營業性銀行機構卻沒有一家獲得批准。國外的經驗表明,中國現在就有必要抓緊研究、制訂確保金融安全的法律法規。
本次論壇是由中國商務部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在北京主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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