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中國人民銀行(央行)一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對《反洗錢法》相關條文解疑釋惑。其間,央行條法司司長陳小雲針對社會上“反洗錢會不會侵犯金融機構客戶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的疑惑明確表示,反洗錢不會侵犯到金融機構客戶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反洗錢工作將合理、有效地保護金融機構客戶資訊。
中新社報道,《反洗錢法》中明確要求,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資訊,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提供。同時,《反洗錢法》還對反洗錢資訊的用途做出了嚴格限制,並規定中國央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作為國內統一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接收、分析、保存機構,避免因反洗錢資訊分散而侵害金融機構客戶的隱私權和商業秘密。
陳小雲還指出,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並不會影響其正常經營,而是有利於增強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促進起良性發展。
據了解,《反洗錢法》中對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的相關規定並不是新創設的,其中有關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的部分內容早在《證券法》、《個人存款帳戶實名制規定》、《貸款通則》以及會計制度和其他業務管理規定中分別有所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