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7日電/針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已經從舊金山入境美國一事,在加州執業的移民律師方孝偉今天指出,由於台美之間沒有引渡條約,只要王又曾有意滯美不歸,美台雙方司法單位將束手無策。
中央社報道,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曾任洛杉磯中國大專院校校友會會長多年的方孝偉說,美方真正可以配合台灣司法單位的地方是不准許王又曾夫婦入境,也就是在他們到達時原機遣返。
方孝偉補充說,如今既然已經入境,台美之間礙於缺乏引渡條約,因此不能引渡。
方孝偉接著表示,美國是一個歡迎移民的國家,同時歡迎鉅額投資進駐,何況王金世英持有美國護照,在入境後可以公民配偶的身份為王又曾申請永久居留,然後轉換為美國公民。
唯一可以影響到王又曾的是當他申請永久居留時,也就是一般所稱的綠卡,必需經先通過安全檢查,屆時美方應該會加以考量。
方孝偉指出,困難的是,台灣司法單位現在只是通緝他們,全案尚未判決,因此美方拒絕發給綠卡的機率不大,因為王又曾在美國並沒有犯罪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