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經中央軍委批准,總政治部近日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試行)》。
《大綱》共10章,36條,重點對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標任務、遵循的原則、內容、時間範圍、組織實施、基本制度、保障等幾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規範,充分體現和貫穿了党的三代領導核心和胡錦濤主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党的理論創新成果和胡錦濤主席重要指示,是《大綱》的靈魂。
新華網報道,總政治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大綱》規範的主要內容、形式方法、基本制度、各級職責等,都是依據部隊的探索成果提煉出來的,集中反映了部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特點規律。
《大綱》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創新發展,其中關於貫徹以人為本要求、注重實踐活動培育、主要內容設置等,都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認識、新成果。對實踐證明能夠規範的一些基本問題、大的原則、總的要求,《大綱》作出了明確規範。同時,考慮到部隊編成複雜、情況差別大,又注重體現思想性和指導性,對不易統一規範的提出原則性要求。
《大綱》還對義務兵、士官、基層軍官和團以上領導幹部、機關幹部、科技幹部、地方大學生幹部、院校青年學員等不同類型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不同要求,拓寬了適用物件的範圍,把全軍所有人員都納入進來。
這位負責人說,《大綱》與《基層建設綱要》和《軍事訓練大綱》等法規性文件一樣,是我軍建設的基本法規之一。制定頒發《大綱》是貫徹落實胡主席重要指示,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依法治軍,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規制度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科學組織實施思想政治教育的現實需要。軍委和總政領導對制定《大綱》非常重視,作了許多重要指示。
《大綱》初稿形成後多次徵求各方面意見,反復修改,數易其稿。總政領導對《大綱》初稿幾次進行審議修改,各大單位黨委和政治機關也提出了意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