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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即將起訴陳哲男(圈內)。 |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陳水扁的黑金“搭檔”、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收押三個月後,終於被起訴。檢方只針對其司法黃牛案、“總統府”內炒股案兩項輕罪,求處12年徒刑,但高捷案、操控股市等重罪均不起訴。全案將於近日移送台北地院,並由合議庭裁定是否繼續羈押陳哲男。
陳哲男因為利用職務進行炒股及司法黃牛的不法情事,今年4月被收押。檢方查出,陳哲男因內線消息而進出股市,並獲利160餘萬元新台幣,因此求處4年徒刑;而他利用其職務,趁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身陷官司之際,不僅聲稱可擺平官司,甚至強調就算判決確定,也可以聲請非常上訴,向其詐騙711萬,此舉因嚴重損及司法威信,求處8年以示懲戒。
檢方表示,基於年代久遠以及無法取得相關事證等因素,自2005年11月負責偵辦陳哲男“府內”炒股案時,即針對其所購買的26檔股票進行調查。至今雖發現陳哲男透過內線消息藉由赤崁公司股票獲利160萬,但對於其與友人楊振豐聯手購入1億2千萬燁聯股票的部份,檢方以證據不足而無法證明為由,不對其作出檢控。
在司法黃牛的部份,雖然陳哲男強調711萬是他與梁柏薰之間單純的借貸行為,但在陳哲男、梁柏薰、“楊醫師”楊振豐,及兩人之女友陳麗香與劉幸宜的約談與對質過程中,發現陳哲男涉嫌重大,才依台灣的“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重罪將他起訴。
由於陳哲男自4月收押以來,2度延押將於8月到期,因此檢方將於近日針對案情等相關細節進行最後釐清,最晚於7月底前偵結起訴。
陳哲男承認他的確收了梁柏薰711萬,檢察官就認為,陳哲男的行為是涉及貪污,將請法院裁定求處8年的有期徒刑,另外也涉及到股票炒作的案件,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哲男涉嫌內線交易,違反“証交法”171條,也將被求處4年的有期徒刑。
整起案件,檢方也為求證據,多次提訊陳哲男,也在今日終於提訊終結,稍後將移送法院,做最後的審判,是否繼續羈押,也會一併裁定。 |